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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博兴女

原文:

博兴民王某,有女及笄。势豪某窥其姿,伺女出,掠去,无知者。至家逼淫,女号嘶撑拒,某缢杀之。门外故有深渊,遂以石系尸沉其中。王觅女不可得,计无所施。天忽雨,雷电绕豪家,霹雳一声,龙下攫豪首去。天晴,渊中女尸浮出,一手捉人头,审视则豪头也。官知,鞫其家人,始得其情。龙其女之所化与?不然,何以能尔也?奇哉!

—《聊斋志异卷十二·博兴女》

小女子姓王,博兴人。虽然年仅十五岁,但我已经死了,是被一个恶人害死的。我不相信自己已经死去的事实,因为我是那样热爱我如花的生命,那样舍不得疼爱我的爹娘,想念那个眼睛像井水一样清澈的……男子。我恨,恨老天不公平,这么早就收走了我的命;但我又很庆幸,庆幸我得以为自己和乡人复仇。

自小爹娘就像掌上明珠一样疼我,在爹娘眼里,我就是这个世上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他们就是没有什么理由地疼我,生怕我活不下来,生怕我受一点儿委屈。从小到大,我很少到外面去玩,要玩也只能到离家最近的地方,并且玩的时间也非常短,否则爹娘就会急得像丢了魂一样。

在他们的疼爱面前,我只得装成一个非常乖的孩子,其实,我的内心里,和许多孩子一样不安分。

现在,我手里握着那个豪富子弟的头,心里既酸楚又骄傲。我的生命结束了,这件事儿爹娘还不知道,他们还在想尽办法四处找我,他们只是以为我走丢了,我宁愿他们永远不知道我死了,因为爹娘的悲痛是我心里最深的伤口;但遗憾的是,他们很快就会知道。

我知道,我已成了一个飘浮无着的魂魄,见不得阳光,我拥有的只有黑暗,陪伴我的只有风雨。正因为如此,我对活着的事儿就特别留恋。我特别怀念那一次和小伙伴的外出。那次游春,让我忽然觉得自己懂事了,长大了,明白了太多原来不明白的东西。那一次,天气特别晴朗,我们一路走着说着笑着,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女孩子,忘记了爹娘的叮嘱,忘记了奶奶的现身说法。什么三从四德呀,什么行不动裙、笑不露齿呀,我们通通都把它们抛到了九霄云外。高兴的时候路总是短的,短得就像快乐的游戏。路上,我们遇到了几个年轻的男子,他们脸上的阳光感染了我们,让我们的心里也充满了阳光。我们非常奇怪,我们并未从他们身上看到爹娘、奶奶说的“可怕”,因此,我们谁都没有躲避他们,而是和他们一起到许多我们都喜欢的地方去,去吹风,去晒太阳,去看花。我们都觉得,那天的风特别舒服,吹在人脸上痒痒的,像小猫的尾巴扑扫到手上一样;太阳在那一天特别圆,特别温暖,既不让人感觉到热,又给人特别亮堂、特别有力的感觉;花也开得恰到好处:红得像傍晚最艳的那片云霞,白的就像爹娘给我做衣服的那块白色的绸布;绿的花也特别打眼,让人爱都爱不过来,更舍不得离开。

如果不是天黑下来的话,我们肯定会待在那儿不愿回来的。

那一天,我还注意到了其中一个男孩子的眼睛,他在我看花的时候老是让眼光越过花看我,但我没有在他的眼里看出一点儿令人讨厌的东西,他的眼睛真亮,就像我们村西头那口井的水一样。

那以后,我就有了心事儿。我老是想着那天的风,那天的太阳,那块扑天盖地而来的花圃,还有,还有……他的眼睛。其实,我都不知道他在哪住,只知道人们都叫他小三儿。他的眼睛真亮,他点燃了我当初只有十三岁的心,让我的心一直燃烧到我的十五岁。

我觉得,我的心特别温暖,这温暖不仅是因为阳光的照耀。

还因为他的眼睛。

于是,我就有了想到外面逛逛的冲动。

这冲动,像小蛇,缠绕着我的心。

有时候,我也真不明白爹娘,我都这么大了,他们怎么还把我像小孩子一样养着、管着,每天把我圈在家里,不让我出门儿,生怕我出事儿。更让我不理解的是,他们既然疼我,为啥还做让我痛苦的事儿呢?最让我痛苦的是裹脚,好好的脚非要用长带子缠住,缠得骨头都要碎了,疼得我白天黑夜都睡不着觉,可最疼我的娘却在旁边一边催促爹,“缠紧点儿,再紧点儿!”一边还劝我,“妮呀,不要哭,疼几天就过去了,不吃苦哪有甜呢!”我不明白,裹脚怎么能裹出甜来;我更不明白,爹娘怎么那样心狠!我裹脚那一段时间,平常心地那样善良的娘竟然没有流过一滴泪,或者,她流泪我没有见到。这点儿,我心里很恨爹娘。

我知道,别的女孩七八岁甚至更早的时候就裹脚了,我之所以到了十三岁上才开始裹脚,完全是因为爹娘疼我。当然,裹脚越晚,越疼,越受罪。爹娘也知道这一点儿,可他们说,这是为我好,裹脚除了让我疼得要死以外,到底好在哪儿呢?

更让我恨爹娘的是,裹脚的时间正选在我那次游春之后,在我的心被那双眼睛点燃之后。

这哪是对我好,分明是在惩罚我嘛!

脚渐渐不疼以后,我还是外出了!外面的世界太好了,那风、那阳光、那花草,那眼睛……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呼唤着我。

可没想到,这次出游,直接导致了我生命的结束。

我还记得那一天的样子,天灰蒙蒙的,风也有点儿大,一点儿不像那次的游春。没有小伙伴,最关键的是,我成了一个裹脚的女孩,走一步都那样费劲,半点也找不到那次的感觉了。

我正在懊丧,忽然遇到了一双眼睛,那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我,就像一个锥子在刺我,像一把刀子在割我,像一条蛇在咬我一样,让我心里发冷。我想逃走,但脚太小了,跑不动。那双眼睛走近了我,一双鸡爪一样的手抓住了我的胳膊。我被他抓得生疼,这让我想起我一年多以前裹脚的时候,一样的疼,不同的是,这一次,更加害怕。

我被他和他的打手抢到了家里,这一路上,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敢阻止,罪恶在阳光下暴露无遗,但阳光是虚设的。

我被锁进一间黑屋子里,黑屋子把我和我的风、我的阳光、我的清澈的井水一样的眼睛隔开了。

在我的极度害怕中,黑夜如约来临。

忽然,瘦长的门缝中透进了一线光亮。门开了,一个黑影蹩了进来。是他,那个豪富子弟,那个鬼一样的人。听说他经常带着几个打手在外面转悠,不论在什么地方遇到一个模样周正的女子,就一定会把她抢到家里。这恶魔!

他到了我的身边。我浑身发抖,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儿,我才十五岁,什么都不懂,但我预想,即将到来的一定是我的灾难。

他猛地撕开了我的衣服,我爹娘精心给我做的白绸的衣服!我真后悔,背着爹娘出来时为什么非要穿这身衣服,对于外出的一个女孩子来说,雪白的衣服是最危险的。

我现在知道了,但已经晚了。

他黑长的指甲划破了我嫩葱一样的前胸!血,血流了出来。我的恐惧也随着血涌出!

本能令我有力,长期形成的倔强让我充满了羞辱和愤怒,我尽全力拒绝着他,撕咬着他,我恨不能用指甲抠去他淫邪的双眼!

他的脸被我尖利的手指抓伤了,血糊糊一片。他恼羞成怒,大巴掌凶狠地打在我的脸上,脚凶猛地踹到我的前胸,我晕了过去。

爹娘的疼爱,一瞬间化作飘零在水上的枯萎花瓣,再也没有人顾惜。

我的魂魄飘荡在天空中,我死了,是被那个恶魔给勒死的,一根绳子把我从熟悉的世界送到了一个我完全不熟悉的世界。四周一片黑暗,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该往哪去,该怎么办。

我的身子被那个恶魔捆上石头沉入了他家门外的深水中。这深水,冰凉冰凉,全无光亮,一如我的心里冰凉一片,全无希望一样。但我的心里有恨,有恨。我要报仇,报仇!

我想起爹娘给我讲过的故事,故事里一个衔冤而死的弱女子,赤诚直达上天,于是,感天动地,六月飞雪,最终沉冤得雪。我要像她一样,因为我的冤仇比她的还要深重。况且,我还肩负着为乡亲们除恶、为其他姐妹们除害的重任!

不知怎么地,赤诚一片,使我化身为龙!我利爪在身,硬鳞遍布。我有了呼风唤雨的本领,有了撼动天地的能力。

于是,我借助上天的力量,我裹挟风雷,我让暴雨狂至,逼人的雷电盘旋在豪富子弟的家宅上空。天昏地暗,鬼神争鸣。突然,我凌空而下,利齿满裹仇恨,一下咬下豪富子弟罪恶的头!鲜血如注,和急雨混到一起。

随即我腾空而起,扎入豪富子弟门前的深水中。

雨过天晴,行人渐渐多起来,这时,我的肉身早已浮肿,和我手中的头一样,眉目难辨。我不失时机地从深水中漂上来,僵硬的手臂高兴着那颗恶人的头。人们惊诧了,疑为鬼神的杰作。

这件事儿惊动了官府。官府审问豪富子弟的家人后,一切真相大白。

官衙的上空,我远远地看见,受到株连获罪的豪富的家人,我的脸上漾着笑。

我还看见了我的爹娘,他们身形憔悴,神色黯然,失去了最爱的女儿后,他们整个世界似乎都坍塌了。但我从他们的眼睛里读到了旁人不易察觉的骄傲——和我此时眼睛里的内容一样。我知道,他们的骄傲,不是因为官府给我追封的所谓烈女的浮名,而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女儿。

于是,我化作一片彩云,轻盈地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