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所说的“样子”究竟是什么呢?后来他做过说明,那就是:君主义,大臣忠,父亲慈,儿子孝。“君主义”是要求君主要做该做的事情,不要做不该做的事情。从原则上说,符合礼法的就是该做的,不合礼法的就是不该做的。君主是执行最高权力的人,他会遵守礼法吗?答案是:会的。原因是,中国的君主制建立在强大的文化基础之上,文化的权威高于执政者个人的权威。“君权神授”,“君权神夺”。前者告诫执政者:必须按照神的意旨办事,而敬神正是礼的核心。后者告诫执政者:神虽然不去亲自干预人间政治,但百姓可以揭竿而起,替天行道。这对皇权是一个巨大的威胁,逼迫皇帝就范。关于“君权神夺”,《书经》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商汤第一次伐夏从攻打葛国开始的。当时天下的人都认为汤是救民于水火的,所以汤东征,西夷人就埋怨;南征,北狄人就抱怨。都说:为什么不先解救我们呢?商军所到之处百姓都视为天降甘露。这不就是神在夺昏君的天下吗?
国人对“臣忠”的理解往往走偏,认为那是一种奴性,有人称其为愚忠。这是一种误解。大臣不忠,朝廷就不能正常运转,所以朝臣忠于君主就像群星忠于北辰一样。中国的文化是具象文化,主要理念都是模仿天象而来的。正如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所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不能仅仅把忠君理解为忠于皇帝,忠君的本质是恪守自然规律,不做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
一般人对“父慈”不会产生异议,因为父亲不慈,孩子就得不到善与美的营养,就不能成长为父母所期待的人。
在古代,“子孝”是天经地义的,不会有人怀疑。然而现在攻讦孝的人不在少数。孝意识的式微与西方平等、人权思想的东渐有着直接关系。从平等、人权的角度看,父母与孩子应该是平权的,不存在尊卑的问题。这是一种物理学的认识论在人文社会领域的反映。物理学告诉我们:虽然一物一形,一物一态,但所有的物都由分子、原子组成,而原子都是由原子核与电子组成。把物质世界的规律套用到人类是不行的,人是一种有巨大差别的存在,抹杀这种差别会导致人的意义的丧失。孝这一文化现象并非凭空杜撰的,它同样是具象思维的产物。《礼·檀弓·上》有“狐死正首丘”之句,说的是狐狸在弥留之际头向着巢穴所在的方向,以示留恋。《楚辞·九章·哀郢》留下“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的美妙诗句。《淮南子》也有“首禾”的记载:“夫子见禾之三变也,滔滔然,曰:‘狐乡丘而死,我其首禾乎?’”至于羊羔跪乳、小鸟反哺更是令人感动,难道人就应该向物看齐,远离生灵的本性?
(4) 不患贫而患不均。(《论语·季氏》)
近百年来,孔子的这个观点饱受争议,至今仍受诟病。其实这是颠扑不破的至理名言。“不患……”的后面还有这样一句话:“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中国人创造“均”这个字时中国当时实行井田制,这个字的造字思路是像用勺子分食物那样平分土地。孔子采用的就是“均”字的本意。按照均字的本意理解,“不患贫而患不均”的意思就是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土地分配不均。土地分配实现均就不会产生贫困,社会和谐就不会缺衣少食,社会安定就可以长治久安。
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与“不患贫而患不均”合在一起加以理解就可看出孔子的伟大之处,那就是等级思想与均的中和,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和而不同”。西方的“和而同”虽然听起来更美好,然而那是行不通的。
(5) 中庸之道。(《礼记·中庸》)
中庸之道是儒家做人处事的重要原则。孔子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反中庸也,小人而忌惮。”意思是:君子做事总是恰如其分或恰到好处,而小人总是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孔子参观鲁桓公庙的时候,看见一个奇特的器物,孔子问:“这是何物?”
庙里的人告诉孔子:“这叫欹器(又叫宥坐之器),空的时候倾斜,注满水就倾覆,注水适中则不偏不倚。”
孔子感叹地说:“哪有满而不覆的道理啊?”
孔子感慨的就是中庸之妙。刘勰在《新论》一文中说:“仲尼观欹器而革容,鉴损益而叹息,此察象而识类,睹霜而知冰也。”
(6) 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
说“义”高于生命并不夸张。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义,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人做不到,但是即使对于那些做不到的人来说,“舍生取义”的命题也有很大意义。如果生命没有“义”作指导,必然迷失方向,迷失方向的生命与随波逐流的浮萍无异。有人不承认事实,认为中国的历史是小人的历史,他们完全看不见正义的一面。在中国历史上舍生取义的英雄数不胜数,举其荦荦大者如卞随、瞀光卞随、瞀光:据康有为《孔子改制考》记载,汤将伐桀,求谋于卞随。卞随曰:“非吾事也。”汤曰:“孰可?”曰:“吾不知也。”汤又因瞀光而谋。瞀光曰:“非吾事也。”汤曰:“孰可?”曰:“吾不知也”。汤曰:“伊尹何如?”曰:“强力忍垢,吾不知其他也。”汤遂与伊尹谋伐桀,克之,以让卞随,卞随辞曰:“后之伐桀也,谋乎我,必以我为贼也。胜桀而让我,必以我为贪也。吾生乎乱世,而无道之人再来漫我,以其辱行,吾不忍数闻也!”乃自杀于周水。汤又让瞀光曰:“智者谋之,武者随之,仁者居之,古之道也。吾子胡不立乎?”瞀光辞曰:“废上,非义也。杀民,非。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吾闻之曰:‘非其义者不受其禄,无道之世不践其土。’况尊我乎!吾不忍久见也。”遂负石而自沈于庐水。、伯夷、叔齐伯夷、叔齐的叩马而谏就不同了,触及了政治的本质。他们反对武王伐纣的思路是极富价值的。他们反对的不是英明的武王,而是没有意义的“以暴易暴”。问题复杂在武王是明君,而被他伐的纣王是昏君,武王之举“顺乎天而应乎人”,乃“替天行道”。无疑,这个诘问是很严厉的。然而还有一个更严厉的诘问:一旦形成了伐昏君的模式,如何保证伐昏君的人成功之后不是昏君呢?这太难保证了。一旦胜利者暴露出凶残的本质,伯夷、叔齐所说的“以暴易暴”不就兑现了吗?如此,“易暴”就真的不如不“易”了,省得生灵涂炭,百业凋敝。以伯夷、叔齐的智慧当然解决不了这个悖论,但他们已经察觉到“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的潜在危害,已属不易。、田横田横:《史记·田横列传》载:田荣被杀死之后,田横带领齐人英勇作战,收复了失地。此时,他完全可以自立为齐王,但他却不,他立田广为齐王,自己作丞相,虽然一切事务皆由他来决断。田横平定三齐之后三年,汉王派郦食其哄骗说,欢迎他降汉。天真的田横完全相信了郦食其,解除了防备,结果汉军发动突然袭击。齐王田广战死,田横代为齐王,与汉军作战最终寡不敌众,逃到了一个海岛上。刘邦招安,田横来到尸乡这个地方,沐浴后自刎。死前留下这样的话:“我田横起初和汉王都是南面称孤的王,而现在汉王做了天子,而我田横却成了亡国奴,要侍奉他。这本来就是莫大耻辱了。更何况我烹杀了郦食其,再与他弟弟郦商同事一主,纵然他害怕皇帝诏书不敢动我,难道我就毫不羞愧吗?再者,皇帝召见我,不过是想见我一面。如今皇帝就在洛阳。割下我的头颅,快马飞奔三十里,我的模样不会改变的。”说罢自刎。、聂政聂政:严仲子,濮阳人,在韩哀侯朝中供职,与韩相侠累结仇后逃至齐国,严仲子耳闻聂政侠义,登门拜访聂政并宴请其全家。聂政知其来意,碍于家有老母,没有应允。若干年后母亲亡故,聂政答应替严仲子报仇。聂政轻装简行独自一人闯进侠累府第,将其刺死,然后自毁面容,自剜双目,破肚而亡。韩国悬赏千金认尸,由于尸体不整,无法认出。聂政的姊姊听说侠累被刺,知弟弟大事已成,便动身前往韩国。伏尸痛哭,众人劝她逃离,她却说,这人就是我弟弟聂政!弟弟毁容剜目是怕人追杀我,我怎能为保全自己而让弟弟的名姓湮没无闻呢?说罢气绝而死。……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
(7) 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
(8)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9)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荀子·修身篇第二》)
这个观点是承袭庄子的。庄子说,天下之人莫不因外物而错乱其心,许多小人都是为私利而丧命的。许多现代思想家——比如海德格尔——的反异化思想都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
(10) 三省吾身。(《论语·学而》)
孔子的原话是:“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为人守忠信,又能不忘传统,这样的人算得上君子。
5 国学是生命之学
生命不是科学理性研究的对象,因此人类对生命的理解并不是越来越深刻,而是越来越肤浅。
在很大程度上生命是不可知的,西方人“一分为二”的分析论不可能得到关于生命的真谛。当然,中国人的具象论与综合论也无助于了解生命的真谛,但是中国人绕开了这个死结,直接赋予生命一些因素,让它朝着人们所期待的方向转化。这完全是可能的。孔子曾经这样说过:
进入一个国家,就可知道这个国家教化的情况。如果那里的人温和柔顺、纯朴忠厚,那就是受到了《诗》的熏染。如果那里的人开明通达,博古通今,那就是受到《书》的熏染。如果那里的人清静精明、细致入微,那就是受到了《易》的熏染。如果那里的人谦恭辞让、庄重严肃,那就是受到了《礼》的熏染。如果那里的人善于辞令,爱议论是非,那就是受到了《春秋》的熏染。
孔子进一步得出一个结论: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教化亦有其失,故需要中庸这个武器以防止其失。如果生命的活力用来做这些事情,自然就会显示出其巨大的意义。这涉及国学的教化功能,下一篇专门论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