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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吉布森沙漠名字的由来

1872年,澳大利亚当局试图在澳大利亚770万平方千米的南方大陆架设一条从阿德莱德到达尔文港之间的南北大电线,这条南北大电线纵贯了整个澳大利亚。但直到这个时候,大电线以西绵延几千里的广大沙漠地区,对世人而言,仍然是一个难解的谜。

向澳大利亚西部腹地挑战是需要胆略和勇气的。著名探险家埃尔涅斯特·吉尔斯首先向这一无人区发起挑战。

吉尔斯于1872年8月11日开始第一次探险,但很快便以饮水不足而告终。在第二年的8月4日,吉尔斯组织了第二次探脸活动。他的探险队由亚夫雷特·吉布森、威廉·迪特金斯和一位15岁的亚波利吉尼少年吉米·安德鲁斯4人组成。当他们走过维多利亚大沙漠时,吉尔斯发现,澳大利亚的沙漠不是常人所熟悉的“地毯式的沙漠”,它有许多人类无法攀越的沙岩山脉,并有热带丛林杂生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沙漠中的地面越来越干燥,气温增高,行程愈来愈困难。

1873年的圣诞节,吉尔斯一行4人按照欧洲人的习俗,在营地稍稍做了些表示。正当他们在帐篷前吃着牛排、南瓜、乳酪,喝着朗姆酒时,突然,一群亚波利吉尼人向他们袭来。

领头的竟是一位老人。他光着脑袋,脸上布满皱纹。吉尔斯想不明白,年纪这么大了,还提着矛枪、领着族人冲锋陷阵。

老人指着吉尔斯说:“你们这些肮脏的家伙,为什么闯入我们的家园?你们什么本事也没有,只会在沙地里走呀走,又吃又喝的。你们这些懒鬼,快滚出去吧!”

老人非常激动,唾沫四溅,边说边挥动着拳头。

吉尔斯仍然保持着他的学者风度,微笑着对那位首领说:“尊敬的长者,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跋山涉水到这里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我们自己?如果我们是懒鬼,又何必跑到这不毛之地来呢?我们要吃的,要喝的,在阿德莱德有的是。难道你不希望这里变得更美丽些吗?”

亚波利吉尼首领一时语塞,有些恼羞成怒,一挥手:“给我上!”

他身后的亚波利吉尼人拿起了矛枪,准备向吉尔斯他们投掷过来。吉布森在一旁看得分明,眼疾手快,拔出后胯上的短枪,未等对方动手,就当面送给他们一发“圣诞礼物”。子弹擦过老年首领的臀部,打在他身后的一块赭红色岩石上。岩石上碎裂的小石片立刻向四处飞溅开来。亚波利吉尼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怪物镇住了。他们扔下长矛,甚至扔下他们的首领,有的抱头鼠窜,有的趴在岩石后面半晌不敢动弹,有的则一溜烟逃得不知去向。那年老的亚波利吉尼人首领似乎比较镇定,他朝吉布森手上的短枪看了一眼,然后慢慢地转过身走了。

吉尔斯希望探险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1874年4月,他决定与迪特金斯同行,让吉布森和安德鲁斯留在营地。对此,吉布森大为恼火。

“凭什么要我留下来?我们一同走了那么远的路程,现在好了,你要丢下我不管了。”吉布森来回走着,大声地嚷道。“我来探险,就是要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干出一番事业给世人看看。可是你,你却说,吉布森,你留在这里吧,那你还不如让我回去呢。”吉布森越说火气越大。

迪特金斯在一旁也感到很为难。说实话,他也很希望吉布森能和他们一起走,但吉尔斯是队长,他没有理由反对吉尔斯的决定,更何况他自己也非常渴望能成为在探险史上青史留名的英雄,但如果大家一起走,有什么意外的话,这支探险队就会全军覆没。

“吉尔斯,我留下,让吉布森去吧。”迪特金斯沉默良久,最后非常诚恳地对吉尔斯说。

“威廉,你愿意放弃?”吉布森异常地惊讶。

“吉布森,也许你去比我更合适。吉尔斯说得有道理,我们不能一起去。你要保重,好好照顾吉尔斯,这里有我。”

“威廉。”吉布森紧紧地抱住了迪特金斯,一阵激动之下,两眼竟有些潮湿了。

“来,喝点酒吧!”迪特金斯说罢,从行李中找出一瓶威士忌,打开瓶盖递给了吉布森。吉布森接过,猛喝了一大口,又把酒瓶传给吉尔斯。吉尔斯也呷了一口,把酒瓶还给了迪特金斯。3人相对无语。最难是离别。

4月20日,吉尔斯和吉布森带着4匹马和一星期的粮食、饮用水出发了。他们走了几天之后,由于粮食和饮用水的减少,他们放回了其中的两匹马。到安特马利山脉的时候,吉布森的马因为又累又饥又渴而倒地毙命。这样,就只剩下吉尔斯的一匹马了。

吉尔斯仰望着安特马利山,心里盘算着:假如我们能翻过这座山,可能会发现一个与我们的想象完全不同的世界,但就目前的状况已无法再向前继续走下去。于是,他果断地对吉布森说:“吉布森,看来我们无法越过这座大山了,我们回去吧。”

“天哪,吉尔斯,你做出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决定啊!”吉布森很不甘心,大声嚷嚷,“我们只要翻过这座山,也许就可以走出沙漠地区了。”

“是啊,也许是这样,可要不是这样呢?我们没有了马,没有了粮食,甚至没有了水,我们看到了天边的绿洲,却永远留在了安特马利山上了。”吉尔斯指着安特马利山说道。

吉尔斯和吉布森不得不返回营地。为了保存体力,他们轮流骑着马前进。但走了不久,吉尔斯发现这种方式行进速度太慢,因为一个人骑马,另一个人步行,那马只能跟着人走。于是,吉尔斯命令吉布生:“吉布森,我们这样走下去,看来是走不到大本营的,最后大家都得累死饿死。你带一些食物和水,骑着这匹马先回大本营,再让迪特金斯带些东西来接我。”

吉布森奉命独身驰马返回大本营,吉尔斯刚开始了漫长孤独的徒步旅行。他走了一天以后,到达了来时存放了一些粮食和水的地方,那里大约还有9升的水,以及一些条形的肉。

吉尔斯坐在地上,心里琢磨着:把这些水带上的最好办法是装进水壶里,但光是水壶就将近7千克,加上9公升的水和一些行李,袋子足足有20多千克,实在太沉了。如果把水换装在水袋里,自然要轻得多,但是这最最宝贵的水将会被水袋慢慢地吸干,这可是要命的事儿。要是负载太重,走不回大本营怎么办?也许迪特金斯会赶来营救我的,但没有水显然也是不行的……

吉尔斯心乱如麻,估量着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最后还是决定带上水壶。咳,到了这种时候也只能自己帮自己啦。我要是不帮助自己渡过难关,就是全能的上帝也无能为力了。

背上的水壶太重,压得吉尔斯喘不过气,直不起腰。他不得不像老牛拉破车似的慢慢地走。照这个样子走下去能走得回去吗?吉尔斯有些动摇了。他每迈出一步,都觉得喉咙更加干渴难忍,嗓子眼里好似要冒出火来,他恨不得把水壶里的水一口喝个精光。

吉尔斯停下脚步,几乎就要做出抉择。但他转念一想,这肩负的重担,不就是上帝帮助自己远离死神的“灵药”么。想到这,他又克制住自己的欲望,继续朝前走去。

一夜之间,吉尔斯在月光下走了将近5千米的路程,却几乎没有喝一滴水。由于长时间的饥渴和负重跋涉的疲劳,吉尔斯感到全身肌肉麻木。脚下的沙地永远是那么的单调,一望无际,走也走不到头,他无意识地一直朝前走着。

吉尔斯步履蹒跚,由于过度的饥渴,加上毒辣的太阳毫不留情的照射,他几次昏倒,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白天,他躲在一些灌木丛里休息;入夜便开始徒步前进。有一天,他意外地发现沙漠中有一株橡树,那树阴足以作为蔽身之处,便踉踉跄跄走过去,渴望好好地休息一下。突然,吉尔斯发现树上有一个巨大的食人蚁穴,吓得他毛骨悚然,头皮发麻,人也清醒了许多。“幸亏发现得早,要不然我这一躺下去,不要几分钟,就变成了一堆白骨。”吉尔斯暗暗地庆幸。他只好放弃在橡树下休息的念头,顶着酷热的太阳继续前进。后来,他又发现了一片热带丛林,便不顾一切地钻了进去,荆棘划破了他的皮肤,钻心的疼痛令他不敢妄动。

在距离绿洲大约32千米的地方,吉尔斯喝完了最后一滴水。他丢弃了所有的行李,稍稍加快了一点前进的速度。这时,吉尔斯已经整整5天没有进食了,一直处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当看到绿洲的一滩浊水时,他顾不得那水里散发出的臭味,一头扎入水中,喝了起来。由于这里的水有一股异样的臭味,后来,吉尔斯把这个地方命名为“恶臭之穴”。

吉尔斯喝完水后,人也清醒了好多。他看到一只袋鼠从他面前跳过,有一只小袋鼠从育儿袋里掉了下来。吉尔斯以罕有的敏捷,一下扑了过去,逮住了小袋鼠。他把小袋鼠茹毛饮血,活生生地吞吃了,这种难以形容的美味,令他毕生难忘。

那天晚上,吉尔斯终于走完最后的路程,在拂晓时分抵达了营地。当他一头撞进帐篷里的时候,迪特金斯犹在梦中酣睡。

“威廉,你醒醒,看到吉布森没有?”吉尔斯摇晃着迪特金斯。

迪特金斯睡眼蒙陇。

“什么,吉布森?他不是和你在一起吗?”

“唉!”吉尔斯知道坏事了。他原原本本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迪特金斯。“早知道应该让他和我一起走。”吉尔斯重重地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吉尔斯,别难过。先吃点东西,等天亮的时候我们一起再去找找。”

天亮的时候,吉尔斯拖着疲惫的身子,和迪特金斯出发去寻找迷路的吉布森。结果,他们还是一无所获,失望而回。很显然,吉布森一定是在酷热的沙漠中骑马走失了方向,凶多吉少。

吉尔斯为了纪念这位为挑战、探查澳大利亚沙漠的牺牲者,便将吉布森失踪的沙漠命名为“吉布森沙漠”。今天我们在一些澳大利亚地图上看到的这个名称,就是由此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