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结合广西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及各地的特色。广西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资源优势和特色,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要有超前意识,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广西农村城镇化建设。桂西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城镇化发展缓慢,应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难得机遇,结合当地的矿产、能源、旅游等资源优势以及浓郁的民族特色,建立不同功能的城镇,并以之为中心,辐射、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对原有大中城市的建设力度,注重抓好城市经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环节,提升城市形象,使其整体实力得到不断巩固、提高和发展。
其次,大力促进小城镇合理、适度的发展。小城镇是城乡联系的纽带,也是农民离土不离乡,就近创业的舞台。发展小城镇,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小城镇还可以分担大城市出现的诸如土地升值、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问题。要从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发展小城镇的意义,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一系列合理的规划,适度、稳妥地推进小城镇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人口和产业集聚
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以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保障。要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加大政府预算内外资金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城镇道路、绿化、供排水、污染和垃圾处理等基础性工程,要加大财政投入;对城镇气化、公共交通、集中供热、供电等建设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要尽快改变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方式,提倡基础设施的多种投资方式。城镇本身的发展也需要好的环境条件,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康的城镇环境,能吸引更多的人口和产业的集中,也就会推动城镇的发展,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才能增强。
(四)改革土地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
城镇的发展最终表现为人口规模在其空间的集聚,人口规模向城镇集聚是加速城镇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农村城镇化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农民进城问题,即农村人口城镇化问题。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家庭,所有权不能转让,承包经营权转让不方便。这种制度使农村人口不能变现土地从而筹集资金进城创业、就业等,实际上是土地把农民牢牢牵住了。因此,必须探索新的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土地流转机制,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异地开发非耕地资源,鼓励更新改造老城区,盘活小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现行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制度性障碍,也是制约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一个主要因素。必须大胆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建立以实现城乡人口自由流动为目标,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户籍管理制度。一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允许农民按自愿原则,自由选择到城镇居住、就业。只要在城镇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申请在城镇落户。二要改革和完善户籍登记制度。要实行以迁入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办法,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常住户口,并可实行“定居人口”、“暂居人口”和“流动人口”三者并存的户籍登记和管理办法,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的本来面目,实现城乡人口一体化管理。取消对农民子女入学增收各种额外费用和就业方面的歧视性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创业。
(五)协调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的关系
推进城镇化的关键首先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并实现稳定就业,而实现城镇稳定就业的关键又在于加快城镇的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广西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产业集群多是农业集群或者基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起来的集群,而工业集群和旅游集群数量少,集群经济的城镇化效应不明显。因此,只有加快城镇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不断创造和扩大城镇就业机会,从而不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才能加快城镇化进程。
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三者之间是互相促进、联动发展的关系,农村工业化是农村经济社会脱离乡村走向现代化的初级阶段,没有农村工业化的支撑,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而农村城镇化则是农村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工业化总是会在一定程度上伴随或导向农村城镇化,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农村城镇化综合反映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的水平,是农村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广西的基本条件和发展现状决定了基于产业集群的农村城镇化道路只能走大中小城镇与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发展小城镇为着重点的道路,从而促进农村现代化。根据广西现有城镇体系的特点,我们应该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镇,走出一条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多样化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六)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
农村城镇化的资金来源,大致有下列四个方面:一是依靠农业为农村城镇化提供资金积累;二是从大中城市发展资金中切块用于发展小城镇;三是利用外资;四是民间投资。广西要用活现有政策,拓宽筹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实行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城镇开发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政策,鼓励农民带资进镇,集资建镇,招商引资,购买住房,开店办厂等多渠道、多元化途径,对农民进镇经商办厂建房的提供方便、简化手续。充分利用社会的闲散资金,让农民把资金集中到城镇建设上来。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通过改善投资环境,结合工业小区建设项目的引进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大力吸收各种资金来兴建城镇。鼓励金融机构投向城镇,争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
(七)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是农民的素质问题。广西农民的文化程度比较低,与经济的迅速发展不相适应。人才素质是发展经济的根本,广西农民素质的低下,已成为制约广西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是制约广西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大力提高广西农民的素质,应从各方面入手,尽快提高农民的人口素质。目前,国家终身教育的体系框架已基本构建。大学专业增设,高职高专增加,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学校等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启动,县以下职业学校扩大招生,各地产业技术培训、企业技术培训、农村闭路电视开通等等。广西的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各地区的中小学校、高中以及大中专学校都应大力加强,为农民教育提供可能。可采取如下一些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素质:第一,增加教育投资,继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降低失学与辍学率,减少文盲半文盲。第二,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兴办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学校和技术培训班,形成一个多层次、广泛的农村教育网络。
(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使农民进城安居乐业,解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城市集中的步伐,应当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给新进入的农民和原居民同等的就业机会和福利待遇,降低农民进城的风险,为进城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其主要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首先,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要建立起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号相结合的个人储蓄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其次,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留有适当储备的原则,统一标准,实行社会统筹。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凡属非自愿性中断就业,并在失业前累计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再次,建立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形成以个人出资为主、企业和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量投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最后,要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针对低收入人群和生活困难人群,包括在农村已经退出承包田的进城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他们获得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有利于增强农村人口迁移城镇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