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道德的调节手段
性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道德具有明确的自律性。也就是说,道德要求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活动进行自我调节,自我节制,直至牺牲个人利益,以顾全他人、集体或社会的利益。一个人道德行为的形成,是通过对行为准则中的是非、好坏、善恶及其意义获得很好的认识,加以认同,成为自己的信念,这样,他就会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整个社会是通过教育、社会舆论,评价和榜样示范,通过规范化的途径使社会成员形成共同的性道德认识情感。通过各种调节手段,促使人们的行为遵循社会的性道德规范,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作为性道德的调节手段,最主要的有性道德感、羞耻感、责任感。道德感是人们依据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评价自己和他人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时所表现的一种情感,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对自己思想和行为的社会性所作出的一种自我制约。性道德感是在两性关系上表现出来的性道德情感。具有良好性道德感的人,就能控制自己生物的性本能,在两性关系上出现难题时,或者发生差错后,就会用性道德感指导自己解决矛盾,纠正差错。人们对婚外恋者,对插足的第三者,对通奸者等的抨击和谴责,不一定是由于他们是浪荡的道德败坏者,而是他们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性道德规范,是他们缺乏道德感。羞耻感也是人们通过社会教育而逐渐形成的。小孩子赤身裸体,当众小便是不会感到羞耻的,但长大以后则羞于这样做。羞耻感使人们自觉控制自己行为,例如,不过分暴露肉体,不做形形色色的轻佻和下流动作,不在大庭广众中做出各种过于亲昵、不雅的动作等。淫秽的文艺作品、影视作品、卖淫、嫖娼等行为,对社会风气的危害,正是它腐蚀人的心灵、摧毁人的羞耻感,使人荣辱不分、美丑颠倒。故应对其进行无情地抨击和管制,以消除这些精神污染。两性活动既然不是一个个体能够单独完成的,一个人只要参与了两性活动,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恋爱是结婚的前奏,它自然负有一定社会责任。
(四)培养良好的性道德观念
1.树立纯洁正确的恋爱动机 一个人的恋爱动机往往反映其道德水平,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少数人的恋爱动机是不符合性道德的,如为了填补精神空虚,为了追求异性刺激和性开放,为了骗钱等。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恋爱动机,以追求幸福生活和寻找终身伴侣为目的,才能获得真正的爱情,也才能拥有良好的性道德。
2.奠定平等自由的恋爱基础 有少数人谈恋爱后,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不给对方生活和情感上的空间,限制其与其他异性的交往。还有人把自己的感情强加于某一异性,容易使双方都受到伤害。追求恋爱自由是建立在尊重对方选择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厢情愿只能独吞苦果。
3.建立忠贞不贰的爱情 爱情关系的确立就意味着男女双方责任和义务的确立,在婚恋过程中如无原则性分歧,是不应当喜新厌旧的,更不能见异思迁、脚踏两只船,这样既是对异性感情的践踏,也是缺乏自尊自爱的不道德行为。
4.正确处理失恋情感 失恋是指恋爱遭受挫折或失败的一种状态。恋爱本身可以自由选择,恋爱一方提出终止恋爱关系是很正常的。但有的人经不起失恋的打击,情绪低迷,甚至做出一些愚蠢的行为,如以死示爱或打击报复等。一个成熟的人面对失恋,应尽快分析失恋的原因,设法转移注意力,培养新的兴趣,将失恋的压抑和挫折升华为奋斗的动力,尽快走出失恋的阴影。
5.调控婚前性冲动 恋爱期间出现性欲和性冲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并非可耻的事情。但如果任由性欲和性冲动发展而不加以调控则极易发生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是一种错误的性越轨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没有义务和责任限制的,容易引发性纠纷和严重后果。如未婚先孕、人工流产或未婚生育,由此引发的心理冲突和精神压力将严重损害身心健康,会严重影响恋爱关系或日后的家庭生活,甚至会引发性犯罪。热恋中的青年应对性欲和性冲动加以调控,通过其他各种活动将多余的性能量释放和转移,同时接受科学的性教育,尽最大可能避免婚前性行为。作为可能受伤害较重的女性来说,面对自己的性冲动和对方的性要求,要学会自我控制,学会说“不”。
6.分清性道德与性不道德 坚定性道德观念,培养性道德行为。在恋爱和结婚的问题上,买卖婚姻是不道德的,严重者甚至是违法的。而那些利用对方存在某些困难,如家庭方面的、经济方面的或工作方面的困难等,使对方非自愿地勉强或被迫与自己结婚,也是极其不道德的,应当受到舆论的谴责。虽然法律保障离婚自由,但有的离婚事件并不符合性道德规范,如夫妻一方见异思迁从而出现婚外恋,或者性放纵,乱搞男女关系而离婚,就是违背性道德的。婚姻中的性行为,也有性道德问题。例如,性满足是否平等,非自愿或暴力强行性交,在性生活上只强调自己一方的感受等。还有不讲性卫生,在一方有病或女性处于月经期,怀孕的早、晚期等不宜性交的情况下,不顾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而强行性交等,都是违反性道德的。
人类的性行为,并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它会给社会带来一定影响。无论是夫妻之间违背性道德的性行为,还是婚外性乱行为,如卖淫嫖娼、乱搞男女关系等,都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毒害他人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但如此,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家庭破裂、私生子、性犯罪、性病等。它除对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外,对家庭、子女、亲属也会造成不容低估的创伤,从而破坏社会的安定。有人认为只要两性关系不伤害他人的利益,就是符合道德规范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凡是有伤风化的种种性行为,必然要对社会产生破坏性影响,何况许多非婚及婚外两性关系,事实上都会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地伤害他人的利益,因而是不符合性道德规范的。
第三节 大学生的性道德
大学生性道德是指维系和调整大学生男女两性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针对当前大学生性知识贫乏且片面,性道德不高或缺失的现象,应当加强大学生性道德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应该树立怎样的恋爱观,提高他们对两性关系的社会责任感,以增强大学生的性心理控制能力和性生理抵抗能力,避免性道德失范。
一、当前大学生的性道德现状
我们国家正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需要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需要追求人与性之间的和谐。当前大学生对待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呈现较为宽容的态度,由此而来的便是婚前性行为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并随年级增高而增高。由于受西方性观念影响较大,当前个别的大学生对大学生结婚、婚前性行为和同居行为持理解的宽容态度。
我国对大学生谈恋爱由“明文禁止”到“不提倡、不反对”,态度上有了明显的转变,甚至对大学生结婚问题也已“解禁”,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生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谈恋爱,而是将谈恋爱与结婚的权利交给大学生们自己来把握。从中既体现出法制健全和人文关怀,又可以考验大学生的思想成熟和道德修养。
二、大学生性道德缺失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败坏校风、学风,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生应当以学业为重,有些学生整天沉溺于所谓的“爱情”中而无法自拔,将校规校纪抛之脑后,很容易影响正常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破坏校风和学风建设,进而影响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污染社会风气
大学生性道德的缺失,视恋爱如儿戏,再加上性知识缺乏,很容易导致未婚先孕和感染性病,严重损害到行为人的身心健康。大学生身为社会中素质较高的人群,本应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但个别大学生不自重的表现,严重影响了当代大学生的整体形象。个别大学生性道德缺失的现象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互相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三)影响社会治安,导致性违法犯罪行为增加
大学生性道德缺失势必引发性越轨行为,甚至使大学生性越轨行为升级,由违反性道德上升至性违法犯罪。
(四)浪费教育资源和家长的血汗钱
许多大学生在把谈恋爱当成是“必修课”的同时,对本应学好的课程却未投入时间和精力,是高校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恋爱所需的较大经济支持多是从家长那里索要来的,大学生在浪费教育资源的同时又浪费了家长的血汗钱。
三、大学生性道德缺失产生的原因
(一)大学生自身原因
在几代老人呵护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他们普遍存在任性、追求享受、缺乏责任心等人格缺陷。尤其一些大学生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恋爱观。只是把恋爱当作玩乐的方式,而很少将结婚作为恋爱的归宿。再加上性观念开放,享乐主义严重,难免会导致性道德缺失。
(二)社会风气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难免存在的一些不良社会现象,让走在时代潮流前面的大学生们受到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家庭性教育的缺失
当今大学生的家长多是未受到正规性教育的一代,他们对孩子的性教育也仅限于生理卫生层次(有的还空白),把对孩子的性健康教育任务交给了社会。家庭性教育的缺失也是大学生性道德缺失的一方面原因。
(四)学校的原因
我国中小学性教育参差不齐,有些地区还是一片无人开垦的处女地,到了大学性健康教育课程仍然存在应付的现象。一些大学没有开设性健康教育类的课程,有的大学则过度倾向于性安全教育,防止未婚先孕、性病和艾滋病,对性道德教育却极少问津。
四、大学生的性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性的教育,尤其是性的道德教育理应成为高校思想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性行为随便,性道德缺乏不仅不利于大学生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其道德和人格培养,幼稚而又不负责任的性行为,极有可能使大学生成为性病和艾滋病的主要危害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