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消费的时代,我们的作家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以清洁的灵魂行走于文学世界,这应该是一个作家应有的担当。特别是在这个物质主义大行其道的社会,坚守作家应有的良知和同情心,给予文学,给予自己,给予社会,以极大的尊重,抵御各样诱惑,淘洗欲望,寻找并张扬社会中的光明和温暖,让作品成为自身人性光芒的旗帜,为奋斗着的人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应该是衡量一个作家责任意识的标志。责任是作家笔下最壮美的篇章。作家陈勇做到了,他在注视生活或体验生活中,全身心进入生活的第一现场,以自己的生活参与大众生活,在生活中写作,在写作中生活。以一个普通生活者打量和体味周围的一切,用心灵与生活建立了一种平等亲和的关系。以个人的体验指涉人性的色彩,展示善恶、爱恨、情仇、贫富、贵贱等色彩斑斓的人性画卷。在具体和质朴中进行形而上的思索和诉求,展现丰盈、让我们为之感动和膜拜的人性之美、灵魂之重以及最为闪光温暖的生命,完成了他道义的坚守和精神的寄寓。他以一位老作家的文学操守,践行着自己的文学理想,在这一点上,他已为自己建构起了存在的意义。
第二个问题是真实以及情感力量。文学评论家胡平说过:评价一部长篇小说,人们可以不厌其烦地述说它如何真实地再现了某时期的社会历史,如何成功地塑造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如何有力地揭示了深刻的哲学文化意蕴,甚至如何客观地陈列了未曾被经济学家、军事学家、心理学家、民俗学家所意识到的社会科学内容。虽然所有这些内容是重要的,处于文学显著的一面,却仍然不过是文学情感的依附性内容。在胡平看来,情感是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生命。他的感染力研究明确指出:“文学感染,正是通过作品所展示的情感形式发生作用,这是一切文学创作实现其感染效果的主要途径。”美学理论认为,情感的“完美”表现就是上乘的艺术品,反之,是低劣的艺术品。而这里的“情感完美”通常是用“真实”来衡量的。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小说像纪实文学那么真实,但我们有理由要求文学作品中的人物要有现实的根据。这一点应该是常识。现在的问题是,许多作品中胡编滥造的人物和情节,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一看就是假的,这样的作品不知倒了多少读者的胃口。这也许是功利目的对文学的伤害,也许是作者对生活的积累不够,而硬要为文。“真实感人”应该是大众对文艺作品的基本要求,不真实,何以感人?当然这种真实是文学的真实。用一句俗话就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无论文艺理论如何翻新,我们还是要坚信,生活是文学之母。贴近生活的真诚创作,也是读者对作家的基本要求。我以为,陈勇的创作是真实的。他是一位真诚严肃的作家,不论是他的小说创作还是散文创作,真实是他坚守的创作信条。他以自己丰厚的生活为基础,塑造出于月姣、父亲、林杏花等一群他比较熟悉的人物,尽管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但读者还是被人物的曲折命运所打动,所感染。被情感的完美表现所震撼。作家所表现的故事和人物,在现实中能找到他们的影子。他们代表了中国普通老百姓最本己最善良最无私的品格和精神。正因为真实,所以才有感人的力量。
任何好的作品都是一面折射社会的镜子。《养女》也不例外。从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善恶交锋、爱恨情仇,更看到的是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前农村人真实的生活样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的丰富和人性的蜕变,尽在河套平原和陕北一个叫张庄的土地上如火如荼地展现。随着小说中“我”的亮相,各种人物纷纷登场,他们的种种表现,或让人感动,或让人愤慨,或让人心疼,或让人浮想联翩。现实生活绝不像四季的交替、岁月的轮回那么简单,复杂的人生也不是“好人一生平安”那么遂人所愿。复杂的社会和曲折的人生扩展了文学的天地,关键是作家要把握社会和历史发展的总潮流和人物命运与社会大趋势的关系,让每个人都有一个符合历史逻辑和人生轨迹的结局,这也是文学“真实”的题中应有之意。小说《养女》虽然是作者的长篇“处女作”,但大体上,还是符合这样一个基本要求的。
第三,鲜明的语言特色。语言风格是作家创作个性的自然流露,是作家创作臻于成熟的标志。从文学史上看,大凡有成就的作家,其语言风格都是独树一帜的,小说家们努力追求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就是要从多种多样的语言风格中显示出自己特有的价值,确立自己在文学园地中特有的不可替代的地位,以葆有自己的艺术生命。诚如王蒙所说“一个作品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一个作家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其中一个原因不是全部原因,不正在于它和他有异于其他作品、其他作家吗”?作家要使自己的文学语言在整体上显示出特色,就需要有一个语言的基调。所谓语言基调,就是通过作品的全部语言材料显示出来的基本格调,而这一基调的形成与作品开篇怎样切入关系极为密切,这个“切入”好似乐曲的第一个音符,一开始就定下了整部作品的调子。《养女》的开头是这样的:“我和姐其实都是父亲的养女。我们既然是养女,就该称父亲为养父。可我们都不愿意这样称呼。父亲虽是我们的养父,可我们在他那里却得到了比生身父亲还要多的庇护和恩德。”作品一开始就把语言的基调定下来了,明白如话,朴实浅近,就像拉家常一样,词语、句法、语气都是农民天天接触的,彻底的口语化、通俗化,寥寥数语就把作品的人物及其关系交待得清清楚楚,为下文矛盾的展开奠定了基础。陈勇在语言的运用上,大量提炼宁夏银北地区和陕北地区的群众口语,通俗浅近而又极富表现力,使小说表现出一种“本色之美”,在艺术与通俗性结合上达到较高的境界。不但人物语言附合人物身份,就是作者的叙述语言也完全口语化了。无论讲述故事或评论人物、事件,都使人觉得如话家常,亲切自然。但这又是经过提炼的,纯粹、质朴、平易,绘影传神,都能形象逼真,生动活泼。如写贵州婆子郭春梅时作者是这样写的:“她不恼,反倒嘻嘻哈哈乐:‘不说这个说哪个?要不就说咱家狗蛋吧。咱家狗蛋昨天看到人家一个老母猪下崽子,跑回来跟我说,妈,我看到母猪下崽子了,小猪崽是从大母猪的屁眼里爬出来的,爬出来就喳地喊叫一声,滚滚爬爬地去找奶吃,妈,我也是从你屁眼爬出来的吧?’她说着,又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一段让人忍俊不禁的笑话,把一个山里婆娘那种粗俗、缺乏教养、野性十足的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是语言的艺术。由于生活的丰富积累和对语言的感受及表达能力,陈勇在这部小说中展示了自己的语言特点和魅力。文中的“陕北叉八村”并不是作者生活过的地方,但作者在作品中写这个地方的人情世故,稔熟真实。一些方言俚语信手拈来,恰切逼真地体现了这一区域的语言特色。《养女》的语言,既保留了民间话语粗野淳朴的原始风貌,又满足了艺术语言的审美要求,精准到位,简洁明了,朴实无华而又具有浓厚的地域方言的味道。那是泥土似的芳芬,有一种特殊的韵味,是作家多年修炼所致。
我们知道,陈勇向来以短篇小说创作见长,他创作的短篇小说数量不小,质量也不轻。他的散文创作也是颇具风格,在感悟中呈现,在用情中切近,在反省中自明。自有一种平静的态度和行文的从容。我们有理由相信,年过花甲的他,走过了繁华、走过了平静、生命本该走向空灵,艺术之路的穿越,应该是臻于大化之境了。读完《养女》,我深切地感受到,这是他切近自己写作本身更切近灵魂的一次有效穿越。他文学写作的坚韧和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可持续性”功力,所倚仗的绝不仅仅是对文学的虔诚信仰,更重要的是对历史的体察,将现实的生命经验转化为文字的能力和特质,更重要的,还有超出了一般性审美感觉的与整个存在世界对视时的善良宽柔的目光,对大地生灵,生命形态的无比敬畏。而这一点,是最难“修炼”的真功。它关乎智慧,关乎心性,更关乎做人的境界。但愿陈勇的创作趋向艺术的至高境界:齐物我,泯主客,一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