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金融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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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信用与信用工具(3)

(3)在产业资本循环周转的各个阶段上,银行信用的动态与产业资本的动态是不一致的。这是由于货币资本的变动与产业资本的变动不一致所造成的,这一特点在经济危机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危机时期,生产规模大大缩小,销售收入减少,企业存款减少和大量提款,使银行信贷供给减少;但与此同时,企业为了防止破产和清偿到期债务,对银行信用需求激增,形成需求和供给尖锐对立。在萧条时期,生产处于萎缩状态,一方面企业可以依靠销售收入来还债,对银行信用的需求不大;另一方面,企业将一部分闲置资本存入银行,使银行信用的供给增加。只有在繁荣时期,银行信用的增长与产业资本的扩张才大致一致。

(4)银行信用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任何经济实体只有在获得货币资本或商品资本的前提下才能提供信用,并且对外提供信用的规模的大小要受自身资本量的制约。唯有银行可以突破上述两点限制,它不仅可以根据其资金来源安排资金运用,还可以通过其资金运用创造出资金来源,通过提供贷款创造出货币。

(二)银行信用的地位

银行信用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它与商业信用相比具有以下优势:第一,由金融机构做中介的银行信用,可以克服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它不仅可以使上游企业的资金贷给下游企业,而且也可以使下游企业的多余资金贷给上游企业;在信用规模上,银行信用也不受交易额的影响,小额资金可集聚为大额资金借贷,大额资金也可分散为小额资金借贷;在贷款期限上,银行信用也可满足长、中、短期借贷的不同需要。第二,银行信用本身具有规模大、成本低、风险小的优势。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企业,它具有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提供贷款的能力。其资金来源广泛,筹资渠道多样,成本较低,具有强大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银行作为专业的信用机构,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来识别和防范风险。第三,银行作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企业,不仅能够提供信用,而且能够创造信用,使其能以较低成本提供信用。

由于上述特点及优势,银行信用成为资本主义信用的基本形式。尽管如此,银行信用并不能完全代替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仍然是资本主义信用的基础。这不仅因为商业信用先于银行信用而存在,是银行信用产生的基础,更因为商业信用直接服务于产业资本的周转,服务于商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运动,更直接、方便,在商业信用能够解决的范围内,企业总是首先利用商业信用来满足其对资本的需求,而不必求助于银行信用。此外,银行信用的诸多资产业务,如票据贴现、票据抵押贷款以及承兑保证业务等,都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我国的银行信用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银行信用一直是最基本的信用形式。在经济体制改革前,我国长期实行单一的银行信用,并把全部银行信用集中于一个银行,企业只能在一个银行的某个分支机构开立账户,形成了所谓的“一种形式,一家银行”的金融体制。这一时期银行信用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银行信用范围狭窄,除发放农业设备贷款之外,只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而且只满足流动资金中季节性、临时性的贷款需要,基本建设投资,企业固定资金和定额流动资金都是由财政拨款,而发展服务、旅游、科技等第三产业资金的需要,则被视为银行信用的禁区。二是银行信用的业务种类单一,仅限于存、贷业务,银行的其他服务业务,如信托、咨询等中间业务很少开展。形成上述金融体制和银行信用特点的直接原因,是当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其目的在于把生产要素的分配权完全掌握在国家手中,以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这一体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体制不利于银行效率的提高,不能满足适合各方面的需求,也极大地限制了银行信用作用的发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受到冲击,旧的银行信用体制也面临改革的局面。从1981年起,除行政事业和少数项目外,全面推行基本建设投资由银行贷款制度,银行有选择的对企业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并对服务、科技、卫生部门发放贷款,从而大大地扩大了银行信用范围。与此同时,银行的业务种类得以扩大,开辟了新的存、贷款种类,发展了信托、咨询、信用卡等各种业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银行信用也存在诸多问题,如过分强调信用集中于银行,其结果是,一方面社会闲散资金以无约束的银行存款形式集中在国家银行,一旦社会经济形势发生某种状况恶化,数万亿的银行存款对国家银行的清偿能力构成巨大威胁,成为导致金融危机的潜在因素。另一方面,企业资金供应绝大部分来自于国家银行,使银行成为信用风险的聚集点,担起企业负债经营的风险。同时,导致了企业对国家银行的过度依赖,国家银行面临来自企业的巨大信贷需求压力,其自主性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功能逐渐丧失,这些都大大限制了银行信用作用的发挥。

三、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指以国家政府为主体的借贷行为,它包括以国家债务人的身份取得信用和以债权人的身份提供信用两个方面。其中,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取得信用又分为对内负债和对外负债,对内负债是指国家以债务人身份向国内居民、企业、团体取得信用,它形成国家的内债;对外负债是指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向国内企业、居民、团体、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取得信用,它形成国家的外债。国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供信用也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是国家的债权人的身份向国内企业、居民提供贷款,对外是指国家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外国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在现代社会中,国家信用主要是指国家的负债。

(一)国家信用的形式

国家信用就其内债来说,其形式有:(1)发行公债,这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包括期限为15年的国库券和5年以上的长期公债,其发行目的多种多样,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和支持国家重点建设。(2)发行国库券,这是一种短期债券,其性质与公债相近,其发行主要是为应付短期内急需的预算支出。(3)向中央银行借款或透支。目前,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银行只向本国政府提供短期借款,并且规定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能从中央银行获得短期贷款的最高限额。

国家信用就其外债来说,其形式主要是发行国际债券和政府借款。通过发行国际债券来筹措资金是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一种流行形式,发行国际债券包括委托国外金融机构发行和直接发行两种,发行的目的是主要是弥补国际收支逆差或者为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政府借款包括向外国政府借款、国际金融机构借款、国外商业银行借款以及出口信贷等形式。

(二)国家信用的作用

1.调剂财政收支不平衡

在国家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收入和实际支出之间经常发生暂时脱节的现象。比如,在整个财政年度内,财政收支是平衡的,但可能出现上半个年度支大于收,下半个年度收大于支,为了解决财政年度内的收入暂不平衡,国家往往借助于发行国库券来解决。

2.弥补财政赤字

世界各国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较大的财政赤字。财政赤字可通过三条途径来解决:增税、举债和发行钞票。增加税收在客观上受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的制约,如果强行提高税率实现税收迅速增长,就会影响经济发展,使财源枯竭,结果得不偿失,同时,改变税制又要受到立法程序的制约,也不易为广大纳税人所接受;增发钞票可能扩大流通中的货币量,使社会购买力超过商品的供应,引起物价上涨,造成通货膨胀;而以发行国债的方式弥补财政赤字,一般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也较小。这是因为:(1)发行国债只是部分社会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转移,流通中的货币总量一般不会改变,一般不会导致通货膨胀。(2)国债的认购通常遵循自愿的原则,通过发行国债获取的资金基本上是社会资金运动中游离出来的部分,将这部分资金暂时集中使用,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3)发行国债不会直接增加人民的负担,而且其持有者还能定期获得利息收入,国债到期如数归还,在到期前若持有者需要现款,可以将其随时在金融市场上转让,因此,一般不会遭到本国人民的反对。

3.筹集生产建设资金和有计划地组合闲置资源

国家利用信用的经济功能,以自己的债务凭证作抵押,将本属于社会各方面所有而暂时不使用的货币集中起来,并通过对集中的货币资金的有计划地安排使用,实现对闲置资源的重组。其组合方式为:(1)将闲置资源从消费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社会积累的规模将因此而扩大,积累和消费比例会得到调整。(2)将闲置资源由微观消费领域转向公共消费领域,改变消费基金的使用结构。(3)将闲置资源由微观的生产领域转向重点建设,改变投资结构,支持产业结构的重组,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条件。

4.调节货币流通,促进社会供求平衡

(1)调节货币流通。国家以发行国债方式融通资金,这就使国债同货币流通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国家在发行国债时,会减少购买者手中的货币量,从而相应减少了流通中的货币量。另外,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也能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当中央银行在公共市场上买进国债时,使商业银行的储备金增加,其结果必然是信用规模扩大和货币供应量多倍增加;相反,当中央银行卖出国债时,商业银行准备金减少,货币供应量相对减少。第二,调节货币流向,从而对社会供求结构产生影响。

(2)调节社会供求平衡。当社会需求过旺时,国家可以向居民、企业、金融机构发行国债,然后将这部分以国债形式集中的货币资金存储不用,以压缩消费支出和投资支出,借以缓解过旺的社会总需求。相反,当社会总需求不足时,国家同样可以向社会增加国债发行数额,然后,将这部分国债形式集中的货币资金用以扩大财政支出,增加国家对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的需求,以刺激社会总需求的增加,实现社会供需平衡。另外,即使社会总供求处于相对平衡时,国家也可以发行适度数量的国债,将一部分暂时闲置不用的社会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发展国民经济中急需发展重点项目,或用于调整产业结构,缓解供给短缺的矛盾。

(三)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关系

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既有关系又有区别,不能相互取代。两者的联系是:

(1)它们具有相同的资金来源,即都是通过信用形式集中社会闲置资金。(2)在社会闲置资金总量一定的条件下,两者在量上有此消彼长的关系,国家信用增加,银行信用就相应紧缩。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生成原因不同。银行信用是由商品买卖中货币保管和汇总的延期支付等必要性引起的。在货币流通中介和汇总中利用货币收付余额发放贷款,产生银行信用,并在此基础上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存款作为货款的资金来源,成为现代商品货币经济的主要媒介。国家信用最初是由财政资金匮乏而引起的,以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职能的扩大,国家信用逐步成为调节市场的供求经济手段。(2)信用形式和主体关系不同。银行信用是一种间接的信用形式,信用主体以银行为中介发生间接关系,银行集债权人和债务人于一身,对于存款者银行承担债务,对于贷款者银行拥有债权;国家信用是一种直接的信用形式,国家直接向社会成员借款,信用主体与发行直接联系,购买债权的社会成员为债权人,发行债权的国家为债务人。(3)经营目标不同。银行信用主体属于商业性经营,它把货币作为商品买卖,从中获取价差;而国家信用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促使国家经济均衡发展,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国家发行国债的方式是动员社会闲散资金主要投向社会经济效益高而本身盈利比较低的项目。(4)筹集资金主动性程度不同。国家能根据当时社会闲置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针对性很强地确定国债发行数额和发行条件,动员银行信用动员不了的资源,比如特殊条件下(战争年代恶性通货膨胀等)发行强制性的公债具有特殊的动员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正常时期,也可以通过自愿认购公债,以其优惠条件诱使货币所有者减少或暂缓自身消费,扩大其融资总量。(5)筹资的稳定性程度不同。政府发行公债偿还期较长,未到期前只能贴现或买卖,不能兑付,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较强,可用于长期性投资;而银行一般期限较短,即使是定期存款,如有急需也可以提前支取,相比之下稳定性要差一些,通常只能用于短期周转性贷款。(6)利息负担不同,国家债务的利息通常由纳税人承担,利息来自国家预算债务支出,而银行信用利息由借款人承担,银行信用的一部分利差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两种不同的信用形式筹集资金,对财政的负担具有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