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体现了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结合,体现了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结合,体现了制度因素与法律因素的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党和国家总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与民族的繁荣、发展、进步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一句话,使得各民族在统一的国家内,既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又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展所长。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适合中国国情,得到各民族衷心拥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做法,受到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关注,被称为处理民族问题的“中国经验”。
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注意总结和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注意把握和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与时俱进,使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