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综合运输体系的社会公平性与和谐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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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导论(3)

文中列举了北京与卡拉奇的人口及交通运输能力的发展历程,以及某些交通规划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得出了卡拉奇的起点优于北京,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却被北京抛在后面。在交通规划方面,北京较多地照顾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而卡拉奇却较多地让富人阶层获利,所以在交通公平性方面,北京做得比卡拉奇要好。

相对来说,国内对运输公平性的计量研究还不是很多,现在还停留在对概念的解释及普及阶段。

杨文银(2006)提到,交通公平是指在交通资源及其所带来的利益分配上,社会对其成员(群体)之间所得与应得、所付与应付、所得与所付之间的“相称”关系。它有3层含义:

一是交通运输带来的利益应在全社会公平分配,主要包括交通资源在空间、时间配置上的公平协调性,公共运输服务在不同社会群体间分配的合理性,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出行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等内容;

二是不同交通工具使用者的交通权利和义务应当统一;

三是交通作为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可以为促进社会公平创造条件。

李硕及杨运平(2006)在对城市交通的研究中提到,公平主要包含3层含义:

一是出行人面临平等的社会外部条件(在这里主要是指平等的城市交通条件)和平等的法律地位,这是公平原则的前提条件。其含义是,全体市民面临着同样的城市交通境况,机会平等地享受交通设施提供的出行服务,并且其出行权利、交通设施使用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是出行人要求社会平等地分配其基本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指社会对所有成员都一视同仁,权利的拥有没有特权,义务的承担人人有责、概莫能外。

三是出行人在行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基本对等与合理,这是指行为人利益获取的多少和义务分担的大小应该对等。这就意味着义务承担的多寡应根据在同样的交通设施使用中获益的多寡来决定,而不是简单的平等和平均分配,应避免得多出少或者相反的情况出现。

王怀相(2006)在《公平运输的定义及评价思路》一文中,将“公平运输”定义为:各地区为获得符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交通运输服务所付出的代价与交通运输带给本地的收益相匹配的现象,具体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

①不同地区之间的交通资源配置是否公平。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是否公平地将交通资源分配给各地,各地经济对交通需求的满足程度是否均衡;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是否为各地居民提供了利用交通资源更好地融入社会发展潮流中的平等机会。

②对某地区而言,它从交通资源建设和使用中获得的利益和相应的付出(包括外部性问题)是否对等。

刘勇(2007)提到,交通运输的功能是实现人与物的空间上的移动,而其内涵是为人们提供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所以公平在交通领域的内涵就是为人们提供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的均等。也就是说,交通公平是指人们通过出行获得均等的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并且,交通公平分为区域公平性、使用公平性、代际公平性。

王庆云和于强(2007)利用经济学有关效用满足问题的思想,来理解交通领域的公平问题,并针对长期以来交通发展中的非均衡现象,利用经济学中基尼系数来评估公平问题。

他们试图通过引入经济学描述公平分配问题的分析方法,探讨交通资源分配和交通出行权益满足程度的非均衡性及相应的治理思路。

谢雨蓉(2008)在《交通运输发展中应着力解决的公平性问题》一文中对我国的区域之间的交通公平问题、城乡之间的交通公平问题及私人机动车化的不公平性问题、群体的公平性问题引用详尽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最后指出,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落后地区、弱势群体公平参与交通、公平享受交通服务的问题应该得到高度关注和切实解决。

在交通运输的外部成本方面,我国学者集中了较多的注意力,但是分析方法与国外学者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与交通公平性方面也牵涉不多,这里不再单独阐述。

1.2.3综合交通运输的社会和谐性研究综述

和谐交通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讨和谐交通的概念必须首先明确和谐社会的概念与内涵。和谐社会是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基本特征,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根据和谐社会的思想和概念,2005年周伟提出和谐交通就是公平共享、法治有序、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环境友善的交通。构建和谐交通,要切实处理好4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即构建交通行业与社会公众的和谐关系、构建交通行业与外部行业的和谐关系、构建交通行业内部的和谐关系、构建交通运输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2006)撰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提出了构建和谐交通行业要处理的4个关系,即交通行业与社会公众的和谐、交通行业与外部行业的和谐、交通行业内部的和谐、交通运输与自然的和谐。

刘晓光等(2006)提出了绿色交通、节约型交通、效能交通、法治交通、廉政交通、文明交通、服务交通的和谐交通理念。

杜迈驰(2006)提出和谐交通是满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群众出行和国防安全的需要,与自然环境协调,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相协调的运输方式。

吴津喆和金生(2008)在《和谐高速公路评价体系构建》一文中认为,和谐高速公路就是高速公路自身的和谐发展及其与经济系统、社会系统、自然系统之间的和谐发展。

和谐高速公路的内涵分为4个层次的和谐:

第1层次的和谐是指高速公路系统自身的和谐,包括和谐建设、和谐运营、和谐养护等诸多经济环节内部的和谐,以及诸环节在空间上的和谐并存与时间上的连续衔接。

第2层次的和谐是指高速公路与经济系统的和谐发展,即高速公路与国民经济是否协调发展,对沿线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对国民经济的促进和拉动作用是否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等。

第3层次的和谐是指高速公路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和谐,包括:与其他运输载体之间的协调发展,高速公路使用者的满意程度,高速公路沿线居民的公益意识程度、社会的支持水平等方面。

第4层次的和谐是指高速公路与自然系统之间的和谐,即高速公路的资源消耗比率,对环境的保护程度、对生态的保护程度。坚持公路建设与生态环保并举,充分考虑公平性、资源需求的限制性、自然环境的协调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和综合最大化。

就如何实现和谐交通的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种建议。

乔传福(2007)在《发展和谐安全高效可持续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文中,结合安徽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现状及面临的新形势,从智能型交通运输发展,构筑区域快速交通系统、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应用信息技术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多种交通建设模式并存加快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构建安徽和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构思和展望。

孙孝文(2007)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和谐交通体系构建研究”中认为,和谐交通分为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次。他主要从中观层次、以道路交通为主,探讨了和谐交通体系的构建问题。他认为,公共交通优先、大力发展水运、积极建设综合交通是和谐交通体系发展的模式选择;和谐交通体系建设的关键路径是实施以人为本的交通,促进绿色交通建设,推动交通一体化进程。

张强(2009)在《和谐交通管理体系分析》一文中,从和谐交通管理理念出发,分析了综合交通运输的管理目标和措施,并从行政管理机构、政策法规两方面探讨了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的构建策略。

陆礼(2010)在《和谐交通的伦理构建》一文中认为,构建和谐交通需要以和谐伦理为导向,从宏观上审视现代交通关系的结构及特征,研究交通主体之间、交通客体之间、交通主客体之间基本关系及其状态,通过一系列调整优化,使之不断地从冲突走向和谐。

杜力(2010)在《完善慢性交通系统、促进和谐交通发展》一文中认为,慢性交通是最节能环保的交通形式,我国目前慢性交通还存在安全性、舒适性、方便性低,速度慢等问题,如何转变交通规划和管理者的观念,从城市布局和道路设计开始,将慢行交通作为城市交通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并根据其特殊的安全需求进行专门设计,使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与其他交通方式有机结合是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1.3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主要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首先从概念和内涵上,确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社会公平性、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社会和谐性,其次分析我国现有的交通运输体系在社会公平性与和谐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从地理范围上,涉及区域交通、城市交通和农村交通;从学科范围,涉及交通运输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从运输方式上,涵盖了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和管道5种运输方式;从研究方法上,采用了现场调研、案例研究、文献分析、归纳演绎等多种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也采用了一定的定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