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保护纳税人权利,美国在收税的环境上也十分宽松。由于美国高度发达的电子信息系统,国民的货币收入及其消费都有清晰的记录。所以,美国企业和公民的报税都是采取自己申报,或者委托注册税务师代为申报。国家税务局也不再对账。美国人很看重自己的信用记录,很少有人去偷逃税收。
我们知道,西方社会一个很重要的价值观,就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这个限制,是通过“管住政府的两只手”来实现的:一个是管住政府从老百姓那里拿钱的手,即限制征税权;一个是管住政府花钱的手,即预算拨款制。
所谓限制征税权,就是征税必须立法,因为政府是行政部门,是花钱的人,所以政府不能决定税收政策。在美国,只有国会有权立法征税。另外,税收必须对应公民福利。每确定征一项税,必须有对应的增加社会福利的理由。在使用纳税人的钱方面,政府行政部门更是谨小慎微。
美国宪法明确指出,“除依据法律规定的财政拨款外,不得从国库支出任何款项。一切公款收支的报告和账目,应当经常性予以公布”。
限制预算,也就是限制权力。政府权力过大,核心是没有预算约束。要将政府的权力“关进笼子”,首先必须管住政府的两只手:第一不能乱征税,第二不能乱花钱。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纳税人保障制度和法律的建立,有了美国或其他国家的先例,当有更胜一筹的可能。
3.实行医药分离,倡导教育创新
“医院医药不分开,就像一对连体婴儿不分离,你还怎么让它们走,让它们跑,医院又怎么能健康壮大”,有人不无担忧地这么说。其担忧不无道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领导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基本医疗保障已经覆盖了全国95%以上的人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医保网……从城市的大医院的改革来说,正在进行试点。总的想法是,还是要破除以药补医这个关键的矛盾点。”——再次点出了破除以药补医、医药合体的必要性。
虽然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已达70%,但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左右,还有近一半的医疗费用需要患者自付,而且患大病使用的不少药物、治疗手段突破政策范围的限制,也需要患者自己掏钱,造成经济负担沉重。而单纯地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也不能减轻大病患者负担。高额医疗费用让很多百姓无法承受。我国农村的几千万贫困人口中,不少是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城镇不少困难群众也为疾病所困。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由医院实施医药分开,以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不失为一条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症结的有效途径。
2012年5月,北京召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暨医改工作会议,宣布将启动5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其中北京友谊医院将试点医药分开,取消15%的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并增设医事服务费。7月1日,北京友谊医院医药分开试点正式开始。
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7月2日中午,在北京友谊医院门诊大厅,73岁的退休职工程克有些兴奋。程克常年患有糖尿病,平时开的诺和灵30R笔芯一盒需要315.2元,但当天才花了274.1元,让他感到十分意外,也感到格外兴奋。
医药分开,患者高兴,医生也高兴。北京友谊医院院长表示,“今后,医院将不再和药品之间有任何利益关系。靠自身医术而不是依靠卖药得到认可,这正是无数医生所期盼的。”
医药分开,将使医院从依靠卖药生存发展,改变为依靠医疗服务生存发展,从利益上引导医院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实现医院的公益性目标。
医药分开,还解决了患者等候挂号的时间长、排队拥挤的苦衷。
不仅在北京,在南方的深圳,自2012年7月1日起,深圳全市67家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府办社康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公立医疗机构每诊疗人次药品费用进一步下降,过度用药行为逐步得到遏制,社区首诊量比例有所提高,改革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以深圳医保就医人群为例,7月1-14日,67家公立医疗机构的每门诊人次费用214.4元,环比下降11.9元,降幅5.3%;其中药费94.2元,下降15.9元,降幅14.4%。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是简单的降价行动,是立足长远的改革,是为百姓谋求长远利益的改革。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切断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体系之间的利益链条,打破药厂、药品经销商、医院、医务人员联手抬高药品价格的制度弊端,打破单一地按医疗服务项目叠加收费造成的过度医疗服务,遏制过度用药、用高价药以及过度医疗、做不合理的大型设备检查,以此降低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支出;并以此为切入点,通过配套政策的推进,倒逼药品流通领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医药卫生行业风气;倒逼医疗机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质量,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在医改中实施医药分开,从各地的试点来看,已经初见成效。打破“以药养医”模式,或许还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深得人心的经验。
加拿大实行“医药分家”,诊所不卖药,患者必须拿医生处方,自己去药店买。而且,药店和医生完全是两套管理体系,由各省药剂师协会管理,并负责发放执照。简单地说,医生有权开药但无权卖药,更无权指定患者在哪个药房抓药。药剂师有权配药,但无权擅自做主改变处方。药厂只能把药卖给药房,无权直接卖给患者。
德国实行的也是医药分离制度,医生只负责看病和开具处方,药品只能由患者凭处方去药店购买。此外,德国有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绝大部分病人都有公费或私人医疗保险,看完病什么都不用管,账单直接寄给保险公司,自己根本不需要花钱。
如果说,医院发展症结在于“以药养医”模式,破解办法是“医药分开”的举措,那么,教育发展的症结在于“创新不足”,破解办法就是大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在谈到教育质量的瑕疵时,原教育部长周济说:“我觉得我们要实事求是地评判一下的话,中国的教育质量总体是好的,但是我们有我们的缺点,我们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学生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能力不强。所以,这是我们今后在提高质量方面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也跟我们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关于中国教育创新与发展的关系问题,当时就已过耄耋之年的我国着名科学家钱学森说过几段语重心长的话:“今天,党和国家都很重视科技创新问题,投了不少钱搞什么‘创新工程’、‘创新计划’等,这是必要的。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创新思想的人才。问题在于,中国还没有一所大学能够按照培养科学技术发明创造人才的模式去办学,都是些人云亦云、一般化的,没有自己独特的创新东西,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一直是这个样子。我看,这是中国当前的一个很大问题。
……今天我们办学,一定要有加州理工学院的那种科技创新精神,培养会动脑筋、具有非凡创造能力的人才……所谓优秀学生就是要有创新。没有创新,死记硬背,考试成绩再好也不是优秀学生。
……我们不能人云亦云,这不是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创新。”
中共十八大报告当中,已经明确地提出来今后我们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提高质量,特别是要培养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素质。
医疗与教育,一个是治病,一个是育人。医疗与教育改革,事关国家的健康和国运的恒久,我们当不得不慎,需有革故鼎新之精神!要去除病灶、强筋健骨,方能顶天立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三、政改与社会综合改革
1.试行省管县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
盖伊·彼得斯说过:“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变革与其说是一种特例,不如说是一种惯例。”
在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多分为两到三层。中央政府一般希望控制的层次越少越好,中央的政令由此可以直达基层。像秦汉时期就只设了郡、县两级。
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常改常新,与时俱进。我们现在推进大部制,是横向从结构调整优化方面的改革,而推进省直管县,则是纵向改革。迄今为止,我国已有800多个县进行了财政上的省直管县,需要进一步推进行政上的省直管县,取消市直管县的体制,减少管理层级,把省的权力下放到县,给县更大自主权。
由于地方政府层级设置过多,容易降低行政效率,增加行政成本,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提出要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
2005年6月,温家宝同志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管县’的改革试点。”
2006年《国家第十一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逐步将地方政府层级从四级制缩减为三级制,促进地方治理结构扁平化。
目前,在全国选择一些县(市)实行财政上“省直管县”试点的有河北、山西、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18个省份以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共22个省级地区。全国还有一些地方同时进行了行政上的“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省管县”的主要内容,是省直接把转移支付、财政结算、收入报解、资金调度、债务管理等权限下放到县。
省直管县主要包括:一是“强县扩权”改革;二是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强县扩权”是指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就是用集权的办法,通过行政控制的手段,确保县级财政优先用于县乡工资发放,并用行政控制手段,约束县乡债务失控的问题。
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创造了工具上的条件。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远程通信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及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流程明显缩短,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省与县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
当前,深化省管县改革的第一个步骤是强县扩权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直管主要干部,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
第二个步骤应当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统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
第三个步骤是市的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临近镇乡或县可改为市辖区,合理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这方面有北京、上海、广东的改革经验。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深入省管县改革,应分不同类型。一是在形成区域经济中心和积极构建区域经济中心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青岛、大连、宁波等副省级城市,可重点加大推进“撤县建区”的力度。特别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地级市也可扩大管辖范围,改近郊部分乡镇或县为市辖区,为市的发展留下空间。
在发达地区也不排除反其道而行之的办法,加强和扩充县级单位,并不完全撤县建区,而是强县并区,甚至并县,县内可试点县辖市。
二是在西部面积比较大的欠发达地区,如青海、新疆、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在区划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仍维持目前的行政管理格局,但可向县级单位下放一些权力,弱化“地区”,强化其作为省派出机构的角色,为省府组成部分。
三是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大部分区域,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积极探索省管县的改革,条件成熟时实行省直管县。
曾经,对于一县之“长”们来说,他们工作中有两个“婆婆”——省、市两级领导。不过现在,两个“婆婆”的历史已在不断改写。
早在1992年,为了“在经济上和上海接轨”,浙江对13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扩权,扩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2002年8月17日,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313项本该属于地级市经济管理的权限被“空降”至20个县级政区。
浙江省持续10多年的改革示范效应,带动了其他地区此项改革的进展。自2002年以来,先后有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江苏、福建、湖南、河北等省份,先后将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经济强县,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省管县”。
现在,省管县试点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浙江模式。
(1)财政省管县体制
1953年,根据中央取消大区一级财政,增设市(县)一级财政的决定,浙江省普遍建立了市、县级财政。市一级财政与县级财政一样,在财政体制上与省级财政发生关系。从这一年开始至今,浙江省一直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
(2)四次经济强县扩权改革
1992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扩大萧山、余杭、鄞县、慈溪等13个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政策。主要内容有扩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权、扩大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简化相应的审批手续等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