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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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现实主义国政理论的规范立场(4)

均势所反映的,是启蒙特有的“现实-理想”意旨:

就思想层次而言,均势观念反映着所有启蒙运动时期主要政治思想家的想法。他们认为整个宇宙,包括政治领域,均是依据理性原则运作,且这些原则会相互平衡。……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主张,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从个人自私的经济行动中,提炼出整体的经济福祉。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麦迪逊认为,在幅员足够大的共和国中,不同政治“派别”图谋私利的行为,在某种自动的作用之下,反而形成内政的和谐。由孟德斯鸠首倡并且实践于美国宪法之中的三权分立与制衡观念,也是出自同一观点。分权的目的是防止专制,而不是为了政府和谐;其用意在于使政府各部门,于追求本身利益的同时,能节制过分的行为,从而促进大家的利益。同样的原则被应用到国际事务上。

各国追求本身利益之余,对国际社会也会有所贡献,仿佛有一只隐形的手能够保证各国凭自由意志所作的选择必能为人类全体带来福祉。

所以我们必须看到,即使国际政治现实主义理论本身当中,也包含着“理想性”的成分。王辑思在评价摩根索关于国际政治中的道德原则提出的独特看法时就指出了这一点。摩根索说,政治家个人的思想原则有时是与公众利益相悖的。作为个人,可以为维护尊严和原则去牺牲生命;但作为国家领导人,他没有权利为维护个人的理想做出使整个国家和人民陷入生死存亡危险的决策。这正是林肯在联邦的生存和他本人的废奴理想出现矛盾时所坚持的原则。现实主义者相信,最崇高的集体道德是“审慎”(Prudence),不考虑政治后果就在国际上采取所谓维护道义原则的干涉行动,才是不道德的。政治家为了保证本国的生存,在必要时可以说谎、欺诈,甚至同魔鬼做交易,这样的马基雅维利主义没有什么不道德。摩根索说,现实主义同理想主义之争不是原则同权宜之计的矛盾,也不是道德与不道德的矛盾。理想主义提倡的是用抽象的、恒定的道义原则去指导行动;而现实主义要求政治家审时度势,慎重地估量政治现实与行动的后果。

因此,二者之争是与政治现实与行动的后果。因此,二者之争是与政治现实脱节的道德原则同立足于政治现实的道德原则之争。

基辛格本人也把“均衡”当成基本层面的道德目标来看待。他认为,均势体系确实不能实现很高的理想,甚至无法避免危机乃至战争,保护和平;但是如果它能得到适当的安排,则起码可以限制冲突的规模,使之趋于稳定缓和,不至于太残酷。

在“新现实主义”中论证均势的道德性意义比较有特色的是华尔兹。华尔兹并不支持许多小国的均衡,而主张“两极”或两个大国的均衡。但这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在为美国的大国地位寻找合法性理由。华尔兹是从他的国际政治理论中严肃地推出这一结论的;而且这一推论的规范性背景应当说是“低度道德”的。华尔兹的理论体系构造受到现代经济学的影响很大。现代经济学貌似为个体利益张目,实际上并不忽视自己的社会合法性证明。比如,它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看不见的手”:私人市场经济的道德合法性除了在于能够维护个体自由和收入之外,还在于它必然会最终导向公共福利。现代经济学的另一个关注点是“公共产品”的提供。一个自由市场的正常运作,并不能只靠“所有人一味谋私”的“绝对自由”和看不见的手,必须依靠法律、安全、国防、规则等等基本环境的存在。这些都是公共利益或公共产品(public goods)。问题是:谁提供公共产品?在国内政治学中,这是公共权力垄断者——国家——的本职工作。在国际领域的无政府结构中,也许常常只能依靠某种大国来勉强维系。华尔兹知道大国担当这种“国际法官”或“维和部队”的角色是吃力不讨好的。但是,国际交往与国内交往一样,不存在百分之百自由的“理想市场”。无论是在经济、内政还是在国际政治中,极端的平等是与不稳定相连的。如果没有一定的强权在即使半心半意地提供“公共产品”,小国与弱国的局面会更加悲惨(类似于霍布斯所认为的那样:即使服从利维坦,也比生活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像狼与狼一样的“永恒战争”中要好)。

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现实主义者都认可华尔兹的这一思路,他们会觉得华尔兹还是太“理想化”了。比如与华尔兹相比,尼布尔就对“公共权力”的道德性十分怀疑。他对于公共权力的异化可能特别敏感。在他的《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中,尼布尔反反复复地从许多角度论证集体权力容易陷入不道德。如果说国内公共权力就已经十分不可靠,那么独立主权的“国际警察”或“国际法官”就更不可靠。

因此也可以说尼布尔更为“悲观”一些。

第四节 美国政府的可能取舍

上面我们集中讨论了20世纪美国的几位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代表人物的一些主要策论及其所反映的两种价值立场:“前道德的”和“低度道德的”。如果说亨廷顿和米尔斯海默大致可以代表前一种价值立场的话,那么摩根索、尼布尔、基辛格和华尔兹大致代表了后一种价值立场。目前有些研究者也已经从不同角度注意到现实主义的不同策论和价值立场这一理论问题,其分类考虑与我们的分类有交叉类似的地方。比如,理查德·阿什利就区分了两种现实主义:一种是古典现实主义如修昔底德和摩根索,特点是“实践的”,即反思的、非决定论的、试图多少发挥能动性去改变现实的;另一种是新的结构现实主义,特点是“技术的”、决定论的、不关心向国家建议战略艺术的。基欧汉对现实主义的批评也可以视为是针对第二种现实主义的,他说:现实主义者被动地、无力地、宿命地接受现状,“虽然现实主义是正确的世界政治理论,但是没有一个严肃的思想家会满足这一点”。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的目的是考察现实主义理论家的价值立场;这与某个国家的民众和政府的“现实”立场并不能直接划等号。

学者并没有必要毫无保留地接受任何国家的现实的立场,比如物理学科学并没有规定必须支持某一个确定国家的军备,否则就成了“X国物理学”。理论与实践之间可以存在一定的距离。从这个角度说,现实主义重要理论家的价值立场,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严肃的、认真的、学术性的。然而,虽然学者并不是直接的什么政策的“贩子”或执行者,但是理论与现实最终会发生千丝万缕的关联——尤其是“现实主义”这样的理论。那么,美国国家实践者有可能会采纳或借用什么样的理论、尤其是哪一种现实主义理论作为自己的意识形态?这虽然是另一个问题,但显然也是与本文的主旨相关的、很有意义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不能展开论述,只能做一些初步的分析和推测。

美国曾经把抵御、遏制共产主义集团的扩张威胁当成动员号召令。冷战之后这一理由日渐失去效力。基辛格曾说:美国在冷战中可谓不战而胜,如此的胜利却使她不得不面对萧伯纳笔下的两难:

“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失去梦想,一是梦想实现。”下一步提供其国家行动的新的动员号召的理由是什么?有几种可供作为意识形态选择的理论,比如理想主义学派的“扩张民主以达成世界和平”(其根据是“民主国家不战论”),传统的社会进化论,“文明冲突不可避免论”,以及我们所讨论的两种价值取向的现实主义思想等等。但是,我们认为,米尔斯海默的“进攻型现实主义”可能会成为美国政府感到比较合意的新意识形态。米尔斯海默本人,正如我们前面讲的,是个严肃的学者。虽然他像休谟一样不怕把结论推到逻辑终点从而出言令人咋舌,但是他并没有那种鼓动“强者霸权”式的洋洋自得,而且对于美国全球称霸的可能性表示怀疑(由于他对于陆军的决定性意义和巨大水体的障碍的认识,他认为地区霸权是大国唯一能期望获得的权力目标)。但是,他的新“结构现实主义”有几点可以被美国政府潜在地借用:第一,他继承华尔兹的结构主义观点,认为国家追求权力不是出于“贪婪”,而是出于环境:无政府的国际环境逼使各国不得不为了安全而最大化自己的权力。老现实主义(摩根索和尼布尔)把国家包括美国的动机写得不堪(贪欲和权力欲),这当然不利于动员群众。美国人民可是一个很“理想主义”的人民,政府总不能在外交报告中说:既然大家都恶,我们美国也一起拔刀上!哈斯批判过简单化的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原则的长处在于它强调了对美国巨大利益现存的和潜在的威胁;但是,仅仅维持秩序是不够的。这不能吸引美国公众和国会更广泛地支持美国的对外政策。“不满意现实政治并以自己的军事实力和例外论而自豪的人们也不会支持狭隘的现实主义”。

但是我们认为哈斯的看法不一定正确。新现实主义以中性的“安全”作为基本的价值支点,认为国家是为了安全而不得不最大化权力,这在当代似乎在美国国内有利于动员群众,在国外可以为自己的霸权取向辩护。长期以来,并非所有的美国人都对充当单极“领导性国家”、为世界提供秩序具有那么大的积极性,因为为此要付出相当的代价。美国由于得天独厚的条件,实际上一直不能像其他国家的人们那么强烈地感受到国际无政府的“结构”威胁。然而在“9.11”之后,“安全”确实成为美国所必须面临的一个真实问题。美国人民深切感受到其重要性。所以,此时以“国家安全”立论的国际政治理论,确实能让人真正认同。再者,结构现实主义认为“结构”决定着结构中各个单位的品性。换句话说,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无论是民主还是独裁,为了自己的安全,都会追求权力最大化,都构成了对美国的威胁。所以即使不存在政治意识形态敌人了,任何其他大国的成长也都会威胁美国的安全,都将为美国的各种“先发制人”的外交行动提供正当性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