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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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美国现实主义的现实起源(1)

美国宪政为什么会采取如此成熟的现实主义的原则?这不是来自某个人的偶然的突发奇想,而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

现实主义作为一种现实政治的理念,是如何萌发,如何后来在美国内政和外政中展开的?在本章中,我们试图对这些原因做一些发掘和整理。我们主要考察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美国当时在现实当中、从反英革命当中得出的教训;另一个是较为精神性的,是从美国的“国民性”或清教精神中看它是如何对于美国政治思想和实践中的现实主义取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历史中看,任何国家宪政的建立都是与国与国之间的复杂影响、互动、批评与超越等密切相关的。在本章中,我想从探索美国宪政的历史成因入手,分析一下美国开国者们为什么在借鉴与保留他们的殖民母国——英国的民主政体的基础上,又坚决摒弃了英国的议会至上的宪政体制;又怎样为了解决现实需要和克服英国宪政的缺点,而精心设计了一种独特的具有一系列的分权与制衡机制的民主共和政体;在美国特色的国会总统制联邦共和宪政设计中,美国开国者们是怎样来解决对政府授予权力与限制权力这个宪法难题的。

我的总的看法是:现实的斗争对于影响现实的宪政的设计发挥了相当的作用。

第一节 美国人为什么不采用英国的议会制政体?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设立政府;一旦政府破坏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去改变它或废除它。”

托马斯·杰弗逊在1776年的《独立宣言》中的这段传世名言,表达了18世纪70年代的美国人要扞卫自己的各种权利不受英国人侵犯的决心。当时已在北美洲大陆生活了150多年的以英格兰后裔为主的美洲移民,已成长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相当独立的“美国人”。

他们已不想再接受殖民母国——大英帝国——企图继续强加在他们头上的各种不平等移民政策。他们认为种种剥削性的殖民政策已在伤害、侵犯他们的“天赋人权”。他们已到了起来“改变与废除”强加在移民头上的英殖民政策,与英国割绝关系,争取美国人自己的自由与权利的时候了。在乔治·华盛顿的领导下,经过了6年浴血奋战,美国人终于取得了他们梦想的独立。

在一个新生国家经常面临的种种问题中,首当其冲的是要成立一个怎样的政府,来领导人民解决各种内忧外患问题;同时防止产生出新的土生土长的专制暴君,使独立革命走向它的反面。摆在美国开国元勋们面前最直接、最现成的可参照的国家政体的例子,就是他们大部分移民的殖民母国——英国——的议会君主制。

撇开英国国王这个虚位元首的象征性角色因素之外,英国的议会共和制在当时18世纪的种种国家政体中也属先进——选民从全国各选区选出议会成员;议会既是立法机关,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下议院几乎拥有全部宪法权力。议会中的多数党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简而言之,英国宪政是一种议会至上的政治制度,其理论基础是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的纯粹权力分立学说。

刚刚从英国的殖民压迫中解放出来的美国人,不仅在情感上、心理上对英国“压迫者”的一切抱有普遍的憎恶感,而且他们的受压迫的亲身经历,也使他们对英国议会至上宪政的种种弊端有着深切的感受与切肤之痛。这一切使他们在1787年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对英国宪政的种种弊端进行了激烈的抨击。

美国制宪代表们认为,虽然英国的宪政是建立在人民主权的民主选举基础上的,但是由于英国采用单一的选举方式,使选举结果受公众的情绪被煽动者操纵等偶然性因素影响的可能性较大;同时单一的选举方式使英国选民对影响国家政治的作为也十分有限。

而“一个多数一经选出,便要在近五年主政,除反对党和公共舆论外,并无自控机制。反对党也许是不起作用的,公共舆论也可能被必须在两个糟糕的选项之间做出抉择弄得无所适从。”因为在英国宪政的设置中,上议院对下议院的制约力十分有限;首相也不能否决议会的议案;英国法院同任何其他团体和个人一样,没有资格去推翻或废止议会立法的权利。这样,如果一个政党或一个多党联盟只要赢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它就赢得了对政府的控制;只要议会的多数保持团结,他们就可以推行多数党的纲领——至少到下一次选举,无论他们的纲领是什么。

单纯分权的没有制衡机制的英国议会至上宪政,使英国政治所冒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议会可以重塑英国宪法,可以延长自己的任期,可以颁布溯及既往的立法,可以确认非法行为为合法,可以决定个别人的案件,可以干涉契约并授权强征财产,可以授予政府独裁的权力,可以引进法西斯主义,而完全不受法律限制。”“在危急时期,没有人能够保证大选将产生什么样的平民院以及由此产生什么样的政府,正如人们不能保证在这样的时代,核能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一样。”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英国的把控制与责任都集中于立法机构的宪政体制能够正常运行,并且具有优越于纯粹封建君主制的民主政体所具有的种种优点。但是,人们不能把国家的安危寄托在不出现各种危急情况这种不现实的基础上。一旦出现超常情况,英国的缺乏制衡机制的宪政体制就会把整个英国的政治命运维系在议会当权者们的品德、能力、见识这些弹性因素上。这时候,它的正常运行就要具备这样一个先决条件——当权者必须德才兼备,而这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极大的冒险性。如果国家危急时正好出现的是温斯顿·丘吉尔这样的明智的领袖人物,那英国的宪政体制仍然能较好地发挥作用;但是如果危难时让希特勒之类阴险政客上了台,那么英国人民的政治命运将不堪设想。

而且即使在正常情况下,由于缺乏制衡机制,没有约束的英国议会也自然成了派性、极权、收买、私利等政治弊病的温床。美国费城制宪代表古费尼尔·莫里斯指出:由于英国立法权与行政权没有分开,行政执行者是由立法机构选举的,那么,“某些党派领袖会总是觊觎执行者的位置,会搅乱他的行政,会与立法机构串通起来,直到成功地取代执行者。”而议会中的私利性的党派斗争,使各种政治腐败现象不断出理:贪位恋栈的衰老议员有机会利用党派势力挡住年富力强议员的政治发展道路;派性斗争干脆把许多有能力、有经验的政治家挡在议会的大门之外,而使整个内阁的素质相应降低了。

英国议会中的各种党派间的私利争斗,不仅影响英国本土的政治生活,其余毒还扩散到它当时各个殖民地,美国人对此是深有感触的:“美国人痛恨英国议会中的权势与收买,美国人将议会和殖民地之间的许多冲突都归咎于此。”

由于刚从英殖民统治中挣脱出来的美国人对英国宪政的种种弊病了解全面、感受深切;所以,他们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坚决摒弃了英国的议会至上宪政模式,而决心设计出一部美国人自己的宪法,创立一种美国人自己的宪政体制。

第二节 美国联邦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尽管新独立的美国人爱国热情高涨,准备在北美大陆上绘制他们全新的政治蓝图,然而,创造一个新世界并非易事。摆在开国者而前的是种种现实的困境与理论的难题。

在各州内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冲突日益尖锐。马萨诸塞州西部的农民用武力打开监狱、释放债务人的“谢司起义”,把这一冲突推向极致。乔治·华盛顿看到:“十三个主权体互相勾心斗角,而且全都把劲使在联邦政府首脑身上,不久就会招致整体的毁灭”。而打败英军并不意味着外国威胁的消失,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包围着这个内部分裂、又没有强大中央政府的新生国家。国内调控商业和税收等经济问题也亟待解决。各种现实问题与需要使美国人意识到:必须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中央政府来解决种种内忧外患。因此,尽快给中央政府授权以便使整个国家的各种职能运转起来的联邦宪法的建议被提到了议事日程的前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呼吁:“制定条文,使联邦政府的宪法可以用来处理联邦内的各种危急情况。”然而,刚从英国议会制中央集权政府的统治下挣脱出来的美国人,对建立另一个可能侵犯公民的各种“天赋人权”的强大中央政府心有顾虑:强大的中央政府会不会产生出土生土长的暴君,来对他们施行暴政,用重税压迫他们,并把他们强行拖入战争?而且已经习惯于某种程度上独立、自治的各州也不想放弃作为主权体的各种权利。

因此,詹姆斯·麦迪逊指出,美国人制定一部分配、安排国家权力的联邦宪法时所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

那么,什么样的宪法设计能使联邦宪法做到既能授予政府以解决各种问题所需要的权力,又能限制政府权力以防滥用权力导致的专制暴政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制宪代表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严肃的工作,他们运用了他们的理论积累和实践经验,通过一系列的斗争与妥协,最后推出了独树一帜的美国人自己的宪政设计——美国联邦宪法:通过联邦共和制、国会总统制、司法至上原则等一系列的权力全新组合的设计,用美国人的方式来解决对政府既授权又限权的宪政难题。

第三节 美国特色宪政——分权与制衡制

那么,美国是如何保障自己不变成一个专制的国家的呢?依靠宪法。美国人对他们的联邦宪法充满了自豪感与满足感。“美国宪法现已存续二百年之久,整个美国正在庆祝宪法的长寿。对于美国人民,宪法是他们的圣经,是他们引以为骄傲的祖国的象征,是他们美好生活的清晰表述,是他们自由的宪章。同时,它也是一份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扬与其他意识形态相比值得自豪的美国人的主张。”下面,让我们展开看一下,美国联邦宪法在其形成过程中与当时的英国宪政是怎样互动的:它既汲取了英国的尊重法律、遵守契约等良好的政治传统,保留了英国宪政的民主制基础,同时又努力克服英国议会至上制的种种缺点。我们也将看到,美国人在制宪过程中吸收了以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当时先进的法国政治哲学,并且结合了美国人自己在独立前后的各种宪政经验。在融会、综合了这一切因素的基础上,美国人设计出了纵横两个大方向的一系列的以分权与制衡为特色的民主宪政,来解决对政府的授权与限权这个历来的宪法难题;在努力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能解决各种内忧外患的中央政府的同时,又为美国人珍惜的自由、平等等“天赋人权”设立了种种宪法保障。

1.联邦共和制——纵向分权与制衡

制衡是美国宪政的现实主义特点。但是为什么大家会想到启用制衡,又是如何感到这么做有合法性、正当性的呢?换句话说,政治领导人为什么愿意甘受制衡,而不实行绝对君权制度?

在给一个新生国家政府形式定下最基本的基调时,所有费城制宪代表一致选择了共和制政体。“虽然有少数代表可能私下赞成有限君主制,但所有代表都支持共和制政体,这是认真考虑过的唯一政府形式。的确,这也是能为全国接受的唯一政府形式。”这不仅是因为时代发展到18世纪美国人开制宪会议时,整个世界对共和思想已不再陌生,共和对人们来说已是“一个平常的原则”;也不仅仅因为制宪代表们都是洛克、孟德斯鸠等民主政治学说的信徒;最主要的是由于美洲移民们在100多年的殖民过程中,民众已经形成了独特的民主、自治的经验与习惯。

17世纪开始,以英格兰人为主的大量欧洲移民,在各种动机的推动下,从欧洲迁移到肥沃而荒芜的美洲大陆,来寻求他们的新生活。一方面,为在陌生而辽阔的美洲大地上求生存,移民们抛弃了旧的封建习惯,发挥了母国中平等、爱自由、遵从公益性法律等良好政治传统的一面。“‘五月花’号还未靠岸,船上的清教徒就制定了公约来保护宗教自由和使公正与平等的法律成为可能”。“当等级制度仍在祖国将居民强行分为不同阶级的时候,殖民地却出现了社会的各个部分日益均质化的新景象”。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对美洲移民的这段历史有过精确的描述:“当时,每个地方,甚至每个教区,都分别由一些彼此陌生或因不同目的而相聚在一起的人所割据,因此,美国的英裔移民一开始就形成许许多多不属于任何共同中心管辖的小社区,而且每个小社区都自行管理自己的事务,……国土的自然条件,英国各殖民地的建立方式,初期移民的生活习惯——这一切结合起来,就使乡镇自由和地方自由得到了惊人的发展。”“英国移民们不仅把乡镇自由当作必要的东西,而且当作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继承下来。”人们不仅在长期实行民主管理的乡镇自治经历和习惯中获得了自治的各种知识与经验,更重要的是:“在这里,民主制度逐渐深入到人们的习俗、思想和生活方式,并反映在社会生活的一切细节和法律方面。”自由、平等等民主意识已经深入到移民们的灵魂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