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主体维度论:浙江党建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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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4)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绩显着,生态和环境良好。五是强服务,农民群众反映好。

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强化考核。省、市、县三级党委加强检查考核。2004年“七一”前夕,浙江省委专门召开了表彰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12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49个省先锋工程“五好”乡镇党委、100个省先锋工程“五好”村党组织、100个为民好书记和100名“双带”好党员。至2007年年中,先锋工程的创建目标,乡镇已完成77.8%,村已完成87.4%。

“先锋工程”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浙江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引领发展、服务群众、整合利益、组织协调和政治动员的作用,为浙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也为全国完善“三级联创”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在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特别提到要“深入实施‘先锋工程’,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培养造就一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队伍,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是当前浙江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抓手。

三、发挥企业党员主体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成为浙江在全国率先发展的主要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是浙江的一大特色,是浙江所有制结构优势、市场先发优势、区域特色产业优势的集中体现,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快的一个主要原因。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党的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在这一问题上,浙江省委审时度势,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和落实,各级党组织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使浙江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较高的起点上,不断前进,成为浙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大亮点,涌现了一大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典型企业,积累了丰富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实践经验。

(一)顺应党员主体需求,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双覆盖”

改革开放以后,在经济领域的最突出变化之一就是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被逐渐打破,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在经济领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就浙江来说,30年的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从最初的拾遗补缺,到三分天下,再到如今的无论从企业数量、生产总值当中所占比重、还是就业人数都占据绝对优势,这是一个跨越式的变化。与此相对应,要不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中开展党建工作,又如何开展党建工作,开始成为一个全新的课题。

非公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一个直接变化就是就业结构的变化,非公经济越来越成为国民就业的重要渠道,相伴的就是在非公企业中有了越来越多的党员。在浙江非公经济迅速发展的20世纪90年代,非公企业中的党员人数迅速增加。1993年至1998年五年间,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从6437名增加到了44490名,增加了5.8倍。但是,由于非公企业的体制背景,当时的绝大多数的非公企业都没有党组织,众多的非公企业党员处于党组织的空白点。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无法转接,政治需求无法传达。要满足这些党员的需求,就要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从执政党的角度来看,对于这些日益扩大的党建工作的空白点,也需要在理论上、组织上加以解决。党要找到自己的党员,也有义务将他们再组织起来。对于非公企业来说,也有让党员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以及改善企业发展的外部政治环境的需求。正是这三方面需求的不断成长,使非公企业党建越来越体现出了必然性。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浙江在这一问题上较早的破题,已经有了不少探索。改革初期,非公经济特征最明显的是“三资”企业,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非公经济党建主要针对“三资”企业。1986年5月,针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增多的新情况,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外合营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合资企业,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到年底,在60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建立党总支2个,党支部31个,党小组2个。当时的情况是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当中,因为有原来的组织基础,落实得较顺利,而外商独资企业则有一定难度。到了1994年6月,省委组织部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抓紧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开展党的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做了具体规定。到年底,30.5%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党组织,比上一年增加3.7个百分点。这一年,浙江的组织部门开始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问题进行大规模调研,总结积累经验,初步摸清了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现状。浙江省委总结推广了11个不同类型企业加强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台州市派出963名党的工作员帮助新建企业发展党员,并在各种新经济组织中新建了398个党支部。此后几年,浙江组织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调研、推进力度不断加大,思路也日益明确。

与广东、福建、江苏等沿海省份相比,外资在浙江发展中起的作用较小,主角是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相伴随的是专业市场的兴起。在市场党建方面,义乌市进行了较早的探索。1985年,开业三年的义乌小商品市场已经有5000个左右的商户,20000名左右的经营人员。他们大多原来是农民,其中有些人在农村时已经是党员。1985年,义乌小商品城党支部正式成立,这是全省也是全国第一个市场党支部。1987年,义乌小商品城实行了党员挂牌经营,发挥党员在市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场经济发祥地的温州则在私营企业党建方面先行一步。1987年,温州市在瑞安振中机械厂进行了私营企业建立党组织的探索,建立了浙江省第一个私营企业支部。进入90年代,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自身的发展中意识到党组织作用的重要。

1993年,经过南存辉同志的多次要求,成立了正泰集团党支部。1994年,在徐冠巨同志的主动要求下,传化集团党支部成立。1998年9月,成立了传化集团党委,这是浙江私营企业的第一个党委。3个月后,正泰集团党委正式成立,却已只能算作是温州第一了。

从总体上来说,80、90年代非公企业党建的探索,很大程度上还是在原来的党建框架内,把它当作是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来处理,还没有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当作是和农村党建、高校党建、机关党建相并列的一个党建领域。在组织工作观念中,非公党建也要排在国企党建之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战略地位和战略意义没有被充分的认识。浙江省的相关探索虽然提供了不少有启发性的思路,不过在总体上,仍体现了上述特征。

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需求,在这一时期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中占有重要位置,很多时候,组织部门只是顺势发力。

2000年,在浙江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发展历程中,应当占据重要的位置。在邓小平南方讲话后,浙江非公有制经济迎来了一轮迅速发展期。到2000年时,浙江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数已经达到11390个,创造的工业总产值达到4986.54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75.5%;私营经济总数为178771户,从业人员3004728人,总产值或营业额为5067.49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在浙江经济中已经取得完全的优势地位。而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经过此前的长期探索,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经过一些典型企业的实践,组织部门的调研探索,思路更加明确。大家已充分认识到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重要性和意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成为共识。

2000年1月,浙江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文件。提出了“三年两目标”的总要求,即3年内实现50人以上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达80%以上。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于2000年5月和2001年4月先后到浙江视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浙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此前后,温州不断接待中央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调研小组。浙江已经成为中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政策形成基地和试验田。2000年9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到2000年年底,全省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党员的企业已达81.6%;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70%的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其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占58.5%。2002年,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如期完成“三年两目标”,党组织组建数达到1.5万余家,100名职工以上企业93.5%建立了党组织,50名职工以上企业95.6%有党员。在覆盖面的目标初步达成之后,2003年召开了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印发《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的意见》,着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面广、量大、规模小、代谢快的实际,为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面,提高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2003年上半年,浙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覆盖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乡镇、街道以及行政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小区、科技园区、专业市场、行会(商会)、协会等单位党组织为基本覆盖单位,以实施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基本内容,努力把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在全省全面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覆盖网。实施组织覆盖,就是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组织,切实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重点是100名职工以上企业要建立党组织,50名职工以上企业要有党员。实施工作覆盖,就是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各覆盖单位要直接做好党建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能编入一个党组织并正常参加党的活动,确保党的工作都能覆盖到每一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