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周书中,立天道,即立自然法则,清静无为,德化天地,确乃静观之自然景象。从静观上看,天地自然确实“无为而无不为”。天,气运变化,无所求,亦无所欲。要刮风则刮风,要下雨则下雨,要天晴则天晴,自然变化万千,人莫知其始终。作为在大地上生存的人,就是适应天,天道有常,则人道有常,显然,这是中国文化中最推崇的伟大智慧。大地亦如此,四时有常,天地变化则万物繁衍生息。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家之天道观,强调天,强调博,强调混沌,所以,天道自然与人心感应,仿佛极其自然,然而,天地自然变化之理,如果不从大处着眼,而是从小处着眼,那么,天地之道,是否依然可以用“无为”、“朴”、“道兼于天”等观点来看待?实际上,从小处看自然天地,处处皆有争竞,处处皆有欲望,万物皆以其力,以其欲,在争竞中求生存,在争竞中展示生命灿烂,只不过万物之生死,相对于天地之有常来说,显得实在有些微不足道。问题正在于:人道不同于天道,人道有其人之法则,无法完全效法自然法则,人道之法则是微观法则,或者说,是微观法则的放大。作为人的世界,人的法则构成人间世的巨大力量,虽然从广泛的时间空间观念上看,人间世之矛盾或人间世之人道,最终要归化到天道之中,从广袤的天地时空意义上看,人类或人道实在微不足凭。问题在于,人不是天,亦不是地,人毕竟是人,在人间世这有限的生存时空中,总想竞争,总想满足欲望,而且,欲望是人间世争竞的基本动力所在,那么,我们能以天道来统辖人道,或以天道来代替人道吗?
庄周所代表的道家天道观,并无错误,问题在于,是否应以天道辖人道,以天道消解人道,这是讨论庄周学说思想得失之关键。按照庄周的天道观,“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强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周还说:“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故帝王圣人休焉。休则虚,虚则实,实者伦矣。虚则静,静则动,动则得矣。静则无为,无为也,则任事责矣。无为则俞俞,俞俞者忧患不能处,年寿长矣。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万物之本也。明此以南乡,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以此退居而闲游江海,山林之士服;以此进为而抚世,则功大名显而天下一也。”(《天道》)从此可见,庄子对道的想象广大深邃,所以,建立正确的天道观,十分重要,一方面,它有助于我们认识自然,另一方面,则有助于指导人生。不过,从道家的天道观来看,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自然,而是通过笼统地或直观地感悟自然天地,然后,将之视为天地人生之法则。天地,果真是虚静无为吗?
天地,果真无意志吗?在不同文明中,有其不同看法。在西方文明中,天地自然之意志为神之意志,天地自然之道,为科学之对象世界,因此,天地自然之道,在西方文明中,一变为宗教神学之思想,二变为科学哲学之对象。但是,我们却急急忙忙将天道视作人道之根据,将天道视作人道之根本法则,既没有将之化为宗教信仰,也没有将之化为科学思想,只是将之转化为人道之本和虚静无为之源。因此,对庄周乃至老聃之天道人道思想保持必要的反省,殊为应该。
为何说道家或庄周急忙将天道化为人道呢?一方面,这从庄周书可见,即凡论天道皆为人道思想寻求根据;另一方面,从庄周书之论辩亦可见,即凡属人道与天道违,则为歧途。在庄周书中,将天道转化为人道之根据,可从《天下》中看出。“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不离于宗,谓之天人。不离于精,谓之神人。不离于真,谓之圣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以道为门,兆于变化,谓之圣人。”在这里,庄周学派所论之天人、神人、真人和圣人,皆合自然之道,可效法以正道,但是,不能由天道过渡到人道,或者,人道与天道相违,则不是正道。在此,庄周学派再次谈到了儒家。如何看待儒家及人道?应该承认,儒家亦有其天道观,即强调天尊地卑,万物有序,故儒家之人道效法于天道,就是要强调尊卑之理和仁化之理。强调尊卑,故天地有序,不争不斗;强调仁仁或亲亲,可以化解矛盾,使尊卑有序得以维持。由此可见,先秦诸子,各家皆有其天道与人道,问题在于,他们的天道观,其立足点上并不相同,这就是儒道之争或中国文化之争的关键所在。既然人道皆源于天道,那么,什么是天道,如何理解天道?天道观不同,则人道观不同,那么,天道观与人道观之争,或人道观之是非美恶应该如何评价呢?庄周学派的“天道即人道观”,从现实生活而言,缺乏现实性;这种人道观,是纯粹的自然观,也可以说只可供个人修身养性之用;对于个体生命之畅适与快乐,对于个体生命之无忧和超越,确实具有现实启迪性。问题在于:人道观必须立足于人类社会,适合于人类社会之人道观,则必须知人。比较而言,道家之人道观,则弊于知人。
在道家或庄周学派眼里,人皆非人,充满了机巧与机心,人已失去人性。
在庄周看来,儒家之人道观,可以看做是:“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然慈仁,谓之君子。”“天下大乱,贤理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偏,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断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阐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天下》)在庄周看来,“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觉,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乌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子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马蹄》)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庄周言明了天道与人道之关系,并指明天道高于人道,乃人道之本。“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膺位;仁贤不肖袭情,必分其能,必由其名。从此事上,以此离下,以此治物,以此修身,知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天道》),显然,庄周过分强调天道的地位,带有特别的神秘性。
这就是庄周学派的天道人道同一观。对于儒家而言,天道则是尊卑有序,故君子爱仁,君子友仁,天下和平。应该说,儒家拼命夸大人道,将人道齐于天道。如果说,道家之天道人道观是天道人道同一观或天道决定人道观,那么,儒家之天道人道观,则是人道彰明天道观或人道趋同于天道观。这在《论语》、《圣子》和《大学》、《中庸》中皆有涉及,儒家重仁义礼智,也重自然比德,故儒家之人道立法,在于求礼,求仁,求义。儒家到底在追求什么?从实际出发,他们追求基于尊卑有序的社会秩序之维护。
这个秩序之维护,在于礼义。儒家之人道观,其致命缺陷在于:平等观之丢失。人有长幼,世有君臣,位有尊卑,一切皆在于维护这些秩序。长幼、君臣、尊卑之间肯定有矛盾,矛盾之克服,只能通过礼义,那么,这种以道德所维护的秩序牢固吗?由于平等观念之未建立,维护正义之法律缺失,结果,只有礼乐崩坏,仁义尽失。儒家的人道观所维护的只是虚假的人道观,与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观相悖离,这正是以道救儒之偏的积极价值所在。由于道家和儒家在人道观方面,都无法真正保证人的平等、自由与尊严,因而,儒道之人道观皆有缺失。儒道人道观,乃中国文化之必然产物,它之形成与发展,与民族之智慧和理想息息相关。不过,从现代意义上说,儒家和道家之人道观,都不能适应于现代人的要求。如果从人道观对人的解放程度上说,道家的人道观显然优于儒家的人道观,而且,道家的人道观也是明显针对儒家之人道观而创立。儒家之人道观,维护了不公平的法律秩序,对良心和仁义的强调,往往又使得不平等之社会秩序合法化或道义化,结果,沉沦于儒家的人道观中,大众之生命自由与生命价值受到更多限制。道家之人道观,显然,是对儒家之人道观的解放,其价值立场,就是要否定儒家之人道理想观。应该说,道家之人道观,否定了儒家的人道观,触及了儒家人道观之致命缺陷,但道家之人道观并未真正建立基于正义、理想的人道观,他们是从人道观中逃离,退回到了纯粹天道观之中。
在评价道家天道人道观时,如果从美学价值入手,还是富有生命启示意义的,因为超越于人类现实生活之上的伟大人生与美德伦理,就是与天地齐平,原天地之大美,让人的生命焕发出无穷的自由光芒。所以,道家之天道人道观,极富美学意义,因为审美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解放人,体察天地自然之大美。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家之价值观,就是原天地之大美的自由价值观、超越世俗人生之伟大自由价值观。就价值论美学的立场而言,西方天道与人道相分的价值观,既发挥了自然之大美,又发挥了人生之大美,而中国文化中的天道人道和谐价值观,则使天道观带有人伦道德的色彩,又使人道观具有天道观的神秘色彩。因此,就天道与人道的关系而言,天道与人道相分,更有利于建立真正的天道自然观与人道价值观,相反,天道与人道相合,则使人道观具有了神秘主义色彩。从美学意义上说,两种天道人道观皆有意义,但从指向人道自由正义这一目的而言,接纳西方文明中的天道人道相分观,是对儒家天道人道相合观的有效克服。中国价值论美学的现代构建,应该重视原始道家的思想传统,这是古典中国思想与现代思想的伟大对话原则。在古典价值与现代价值之间,在人文价值与科技文明的冲突中,人们在寻找新的价值论美学原则时,完全可以从原始道家思想中得到启发。道家价值观,显示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价值,也突出了艺术的自由想象与生命逍遥的意义。道家审美价值观,对于回返自然,并在自然生命的体验中领悟生命的意义,的确,富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