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污染现状
随着农村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农村经济面貌发生巨大改善的同时,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要素——土地却正在遭受严重的污染,土地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耕地、城市土地、矿区土地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土地污染源呈多样化的特点,不仅土地污染的面积和类型在增加,污染物种类和含量也在增加。据不完全调查,全国受污染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全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6。据估算,我国每年遭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土地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二、土地污染特点
土地污染不像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那样易于察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潜伏性和滞后性,从遭到污染到产生“恶果”需要相当长的过程才能反映出来;同时还有累积性,超过它的承载容量以后就突然一下子爆发了,恢复代价很大,甚至无法恢复。例如,1955年至1970年间,日本富山市神通川流域出现“痛痛病”公害事件,当地居民长期食用被镉污染的大米,到1979年,这一公害事件先后导致80多人死亡。又如,20世纪70年代沈阳铁西张士灌区发生镉污染事件,导致土地和稻米中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人畜不能食用,土地不能再作为耕地,只能改作他用。再如,20世纪80年代株洲东郊污灌,铅为当地土地背景值的15倍;长江三角洲部分地区的土地区域性污染,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的污染恶果已初步显现。
三、土地污染加剧的直接原因
(一)农村经济的粗放型增长加重土地负担
随着农业自身的快速发展,耕地资源的相对不足,迫使人们采取一些不合理的方法开采资源、种植庄稼,如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这种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导致土地污染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超过4000万吨,平均每公顷施用量达300公斤以上,远远超出发达国家每公顷225公斤的安全上限。化肥的过量使用导致重金属、硝态氮在土地中累积,土地板结,肥力下降。据统计,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6。此外,我国每年农药使用量达146万吨以上,使7%的土地遭受杀虫剂的污染。而我国农膜使用面积已突破亿亩,年残留量高达35万吨。大部分农膜不易分解,不但破坏了土地结构,阻碍了作物根系对水的吸收和生长发育,降低了土地肥力,造成地下水难以下渗,而且残膜在分解过程中会析出铅、锡、酞酸脂类化合物等有毒物质,造成新的土地环境污染。
不仅如此,乡镇企业快速发展也对农村土地造成了严重污染。我国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非常广泛,几乎涉及污染较重的各大行业,且由于乡镇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资金不足,污染处理设施不健全,加之许多乡镇企业的管理人员因缺乏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盲目布点、乱占耕地、滥垦乱采,对土地破坏严重,加剧了土地质量的退化。
(二)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急剧蔓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各地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各类工业企业纷纷落户城郊,城市污染大户外迁农村,使农村土地受到相当大程度的破坏。据统计,2005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达243.1亿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达1654.7万吨,这些工业废水、废物中的很大一部分被排放到了城郊和农村地区,造成了严重的土地污染。据估计,我国已有1.5亿亩农田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三废”污染。
四、化解对策与建议
(一)以更严密的契约界定土地产权(使用权),确保“污染者付费”制度的实施
近年来,在被占用土地上工农业污染引起的恶性事件逐年增加,污染日益加剧,影响了土地的再利用。而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立法规定,企业不再使用某块地时,要检测它是否符合生态安全标准。如不符合,企业需要将其恢复。这个恢复的成本很高,一个面积为10公顷的厂房用地如被污染,可能需要上亿美元的投入来恢复。
为保障“污染者付费”原则的落实,可建立污染环境评价(审计)体系,即对以前的用途和其现期及远期的环境影响做详细的建档和评价(审计),确定污染及其程度,测算需要清理的费用和其他环境负债。经清理或治理之后再公平定价,使供求双方顺利进行交易。并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使用者收取污染保证金,要求污染责任人承担污染的治理责任。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可在征用前,首先对待征土地给出一个定量化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到退还时,通过对待退还土地的环境质量评价(审计),比较其使用前后的环境质量参数,确定在使用期内企业对土地的污染程度,再根据有关法规清算污染处理费。
可见,建立土地污染环境评价(审计)体系,对使用者收取污染保证金,可以契约方式界定较清晰的产权,从根本上防止市场失灵的发生和污染的进一步加剧。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涵盖经济增长和环境质量各方面指标的综合考察体系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为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不惜牺牲环境质量,尽管实现了显着的GDP增长,却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埋下了环境破坏的恶果。这种只顾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综合利益的弊病,正在成为威胁我国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隐患,必须予以根除。应打破各级政府部门片面的“GDP情结”,改变以经济增长为主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建立起包括经济增长、环境质量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和规划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