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提要:
“德隆系”曾经占用银行贷款和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共计超过1000亿元,它的商业模式却是不赚钱的。如果不赚钱的德隆模式能存续,“抬会”与传销同样能够,因为它们共同建立在后续资金流入无穷大的假定之上。德隆在操纵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股票价格上共累计获利高达98亿元,这些钱的去向无账可查。先套取社会财富藏好,罪行暴露后再拿钱出来拯救承担责任的首领,德隆案显示,中国社会的利益博弈已进入不择手段的新阶段。
迄今为止,A股市场的一大奇观是,违规、违法、犯罪,只有首犯被追究责任,而从犯一般毫发未损。于是,一批“两高一低(高智商、高学历、低道德)”的人汇集在市场中,争当从犯并制造首犯。“从犯现象”是股市败德行为高发的重要推手。
A股市场文化的一大支流是小农文化。小农文化追求“吹糠见米”的短期利益,在股市的表现是每到一波行情中后段,散户被逼空发疯,入市争先恐后,新发基金份额供不应求。90%的散户热衷内幕信息,游资主力利用股民对内幕信息的渴求,到二、三线城市放风造谣,从而拉高出货,这十分常见。
小农文化发挥到极致会对“封神演义”信以为真。赵本山等东北人编出的《刘老根》讲一个城里富婆拿钱给一帮农民创业的故事,最后富婆董事长变小股东,农民反倒当起控股股东了。这相当于股票市场上,庄家在拉升过程中停下来,等散户同老婆打完架吸筹上车后再继续拉,纯属顶着太阳公开意淫!搏击股市,既不能对小农文化嗤之以鼻,也不能彻底合流,只有与之若即若离,保持合理的张力,才能处于有利的博弈位置。
公募基金是浮在水面上的最大合法机构,同时是市场主体中的“弱势群体”。基金戴着紧箍咒,基金投资并非自由搏击手,只有有限自主权。当政府认为市场需要挤泡沫时,基金行为被“窗口指导”。熊市趋势一旦确立,基金不被追捧,其信心崩溃之快、之深超过散户。这个行业的一大特点是从业者太年轻、太幼稚、太教条。基金有所作为多数是在行情中段。大盘处于底部时,基金手中无钱,大盘到高位时,它们得看管理层脸色行事。
造“系”的德隆为什么灰飞烟灭
袁幼鸣:我想给你讲讲已经进入股票市场历史垃圾箱的一些着名人物与事件,你有兴趣吗?
文玮玮:有兴趣。不管主观上是否有意识,散户是市场主力的追随者和猎取对象。了解一个阶段的着名人物的做法很有意义。
你说中国资本市场消灭了太多枭雄,名噪一时的“德隆系”一定算其中之一。
我很想了解德隆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灰飞烟灭的。
袁幼鸣:“德隆系”的“三架马车”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曾经是涨幅惊人、特立独行的着名庄股。
一些吹鼓手在“德隆系”崩盘、掌门人唐万新被刑拘前夕,仍有组织地造势,称唐氏兄弟为“善庄”。聪明一点的吹鼓手则以“傻庄”冠之,摆出一副持平而论的腔调。
这些都是出卖良心的说辞。
称唐氏兄弟为“傻庄”理由是,他们可以在“三架马车”上出货,不维持它们的股价。
这种说法违背常识,因为明庄坐到最后,绝大部分筹码拿在庄家自己手中,除非找到接盘者换庄,否则是出不了货的。
而且,“三架马车”是德隆系的门面。德隆系在银行的贷款加上通过旗下6家金融机构变相吸收公共存款共计超过1000亿元,如果他们主动在“三架马车”上出货,股价一现跳水,公私两方面债主盈门,无异主动把头伸进绞索。
所以,德隆只能拼老命撑到资金链断裂,无力维持“三架马车”股价那天。
在这之前,知道德隆内幕、看牌赌博的老鼠仓出逃把仓位交给了德隆。
也就是说,德隆最后用尽手段骗取的社会公众资金为老鼠仓买了单。
“三架马车”在2004年4月崩盘,拉开了“德隆系”覆灭大幕。
“德隆系”土崩标志着一批资本市场枭雄的造“系”游戏玩到了尽头。在一定意义上,可谓一个时代的终结。
所谓“系”,狭义上讲,指一家民营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多家上市公司。
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新世纪前几年是造“系”的黄金时期。
民营控股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或司法渠道获得一些烂公司的非流通股从而控制它们,这一期间,民营控股公司入主破烂券商或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比较方便。
这两个方面平台的取得为枭雄造“系”打开了空间。
主流经济学家对以德隆为代表的骗局酿成负有责任。那几年,正是主流经济学家话语权如日中天时段,他们在一个不承认彼岸世界的社会,罔顾人性之恶,以最浅表最简约的博弈论假设为依据,头脑简单地一味鼓吹企业与企业家的正面作用,客观上为枭雄造系创造了舆论环境。
德隆是造系一族老大,为造“系”贡献了“金融与产业相互支撑、互为犄角”
总诀。
你可以说,这没有什么不对啊,李嘉诚也是这样做的啊!
李嘉诚,包括内地郭广昌等少数成功者,与失败枭雄的根本区别在于,他们把产业一头看得较重,把实业经营得较好。金融一头的“资本运作”有支点,且是量力而行的。
德隆也高调塑造自己擅长实业的社会形象,但它在三五年间于全国范围内横扫数十个行业,事实证明,它的实业投资收益无法支持融资成本,是一种癫狂。
金融一头,不管唐万新主观上是否也想过刹车,但德隆模式一旦开头,便患上了无法遏制的资金饥渴症,其唯一能做的就是圈钱、圈钱、再圈钱!
德隆的手法包括多多益善地占有银行信贷,多多益善地高息借贷地下金融资金,无所不用其极地占用“系”内上市公司现金、质押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连环互保借款,无所不用其极地指使旗下“金融平台”挪用客户资产、违规进行国债回购等。
只要一见到钱影子,怪兽德隆就要猛扑上去,千方百计占有。
简言之,在“金融与产业相互支撑、互为犄角”纲领展开后,德隆是入不敷出的,且在玩挖肉补疮游戏。它由盘根错节的“资金链”支持着,脆弱得像一根苇草。
的确,最终导致德隆覆灭的是来自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银行业监管部门下令商业银行不再向德隆提供新贷款。
一些吹鼓手抓住这一点不放,称唐万新壮志未酬身先亡,“可惜他的产业整合理论受制国内现实”。
事实上,德隆作为一个法人机构要避免破产,唯一的可能是有人高价购买它的产业投资,并且这种可能还建立在它的那些被债主申请诉讼保全的项目能拿回的基础上。
枭雄们圈钱的响亮口号之一是做大民族产业。私底下,德隆是做过将产业项目出售给跨国公司的努力,但没有收效。
我认为,如果这方面有什么意向、草案达成,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也是会干涉的。
文玮玮:德隆这场戏最后是如何收场的?
袁幼鸣: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2004年5月,唐万新成功出逃海外,为其与政府博弈赢得了空间,回国投案时,在首都机场受到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迎接”。
中国没有控辩交易制度,但德隆案中“交易”迹象显着。
2006年1月1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隆大案,检方未以重罪金融诈骗罪起诉唐万新等7人,而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资金三项罪名起诉。
起诉书记载,“德隆系”控制的6家金融机构从2001年6月5日到2004年8月31日,共变相吸收公共存款450.02亿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172.18亿元。
这仅是德隆留给社会的部分账单!
我曾说过,如果不赚钱的德隆模式能存续,“抬会”与传销同样能够,因为它们共同建立在后继资金注入无穷大的假定之上。
当时,围绕德隆问题,“高人”指点迹象明显,为德隆及唐万新评功叫好的舆论此起彼伏。其中一条是“唐万新没有把一分钱放入口袋”。
这是蓄意混淆视听、误导舆论。
德隆玩完了,唐万新最后被判入狱8年,唐氏家族及“德隆系”骨干却发了横财。
德隆套取社会资金后一直用高额回扣“激励”组织内部成员。德隆土崩后,“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人有一大批。
更明显的事实是,武汉检方起诉书称,德隆在操纵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股票价格上累计获利高达98亿元,这些钱的去向无账可查。
另案受审的“德隆系”骨干王宏称,炒股易于控制利润的再分配、用个人名义炒股不易被发现交易资金的流向,无论是操作还是获利分配都很快等。
唐万新受审前,国内主要门户网站竟然挂出专题标题“拯救唐万新”。见此情景我大吃一惊,怀疑存在一个有组织、有策划、有步骤的行动计划,网站编辑毛手毛脚把它的“总纲”挂了出来。
先套取社会财富藏好,罪行暴露后再拿钱出来拯救承担责任的首领。观察德隆案大戏,我认定中国社会的利益博弈已进入不择手段的新阶段,在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意义上,已不容一丝麻痹大意。
“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庄家与股市“从犯现象”
文玮玮:我回忆起来了,到后期,德隆通过信托产品直接诈骗老百姓,甚至酿成过群体性事件。
德隆案显露出人性的恶。无论是洛克菲勒还是索罗斯,最终都是要面对他们的上帝的。
德隆掌门人与同路人没有这个约束。这或许是中国资本市场败德行为高发的原因之一。
袁幼鸣:你说得很好。
中国资本市场诸多现象有制度成因,也有文化原因。看待资本市场的问题切忌简单化,相反,资本市场集中释放人性,倒是我们观察民族文化特殊性的场所。
马克思·韦伯阐述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中国没有新教伦理资源,传统文化的“仁义礼智信”能为资本主义契约提供资源吗?传统文化已经丢失,就算实现了现代转换,单一的内在超越能支撑资本主义关系吗?
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再以“德隆系”和曾经存在的庄家支撑系统为例,给你讲讲A股市场特有的“从犯现象”。
迄今为止,A股市场的一大奇观是,违规、违法、犯罪,只有首犯被追究责任,而从犯一般毫发未损。于是,一批“两高一低(高智商、高学历、低道德)”的人汇集在市场中,争当从犯并制造首犯。
唐万新自然是首犯,一度颇为风光,连其喜欢穿布鞋也为人津津乐道,颇像小朝廷内称孤道寡者。
德隆一度人才济济,但跟随唐氏的人基于自身利益,合力推动公司向被动的金融控股企业方向发展。
在德隆,上项目意味着发现项目并负责运作的人的利益,项目成为维持人气的载体。唐万新被推着走,这是德隆产业投资过滥的原因之一。
德隆内部派性严重,以利益为纽带分为几近公开的两派。
一个项目最后是否通过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非主要依靠对项目质量的论证,而是一场人事角力。
如此企业文化搞出一批烂项目并不令人奇怪。
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A股市场曾任由一种庄家“支撑体系”胡作非为,直至2003年方因大势不支持而式微。
庄家“支撑体系”以证券公司营业部为核心环节和运作载体,是一种由策划组织者、资金供应者、资金掮客、操盘手组成的高度市场化组织形式。
证券营业部向庄家介绍资金来源,为庄家与资金供应者提供格式化“融资协议书”,并为融资协议提供“监管”服务,向庄家们提供或者出售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一条龙服务中甚至包括为庄家们毁灭坐庄证据。
庄家“支撑体系”可以为一个前理发员或水电工“堆花”出几十亿坐庄资金。
庄家一时为人追捧,但也由他们承担抛头露面的首犯责任。
作为德隆“三架马车”崩盘的历史先声,2003年是庄股成批垮台的一年。
4月,世纪中天爆仓,股价由21元以上一路跌停至6元左右。
5月15日开始,正虹科技连开9个跌停板。
6月,“农凯系”出事,“百科系”操纵股市案也爆发,庄家蒸发。
9月,昌九生化由每股16元跌至6元左右。
11月,啤酒花由每股16元“自由落体”至4元;当月,桂林旅游再演高台跳水。
庄家是A股市场的一种“市场需求”,一场“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另类表演。
多数庄家下场是悲剧性的,要么人间蒸发,要么被逮受审。
但是,“支撑体系”的结局却和庄家迥然不同,整个“支撑体系”利益均沾,有资格建老鼠仓者更是赚得钵满盆满,更不用受到惩处。
2002年庭审更早东窗事发的庄家“吕梁案”,牵涉到提供坐庄支持的证券营业部125个。令人啧啧称奇的是,竟然无一营业部人员被惩戒。
如此宽松的环境自然鼓励“两高一低”人群争当从犯。
在我看来,A股市场的“从犯现象”还将存在很长时间,只不过是形式有所变异。“从犯现象”是股市败德行为高发的重要推手。
中国现代司法制度借鉴大陆法系,施行成文法,中国文化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惩治资本市场欺诈方面,发达市场实践表明,重视体现法的精神、更具创造性的判例法更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古已有之的暴力犯罪处罚严厉,比如明晃晃抢劫,但对比较复杂的智力型犯罪则显得较为放纵,除非这种犯罪直接指向国库和银行。
中国人认定“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哪怕是过失杀人,苦主亲属也会喋喋不休,但在美国,除非一级谋杀、连环杀人,资本市场大骗子罪名成立的刑期远高于杀人犯。
如果按照美国标准逮捕A股市场罪犯,估计国内某些行业将无法正常开门营业。
流氓文化与小农文化是A股市场文化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