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莹莹几乎是被文浚拖走强行塞进车里的。
一九九二年,香港,莹莹兼职了很多份工,从发传单的小妹到街边小食店洗碗工,辗转挪腾,休息日她便在旺角摆一个小小的卖花摊。
这是她做过最令人愉悦的工作,每一种花都有它独特的颜色、香味、花语,将不同的花朵加工、搭配过后似乎就有了不同的魅力。人们爱花,不仅因为它们鲜艳美丽,更重要的是融入人文的含意在其中,它们被赋予的意义。
花卉的颜色五彩缤纷,置身其中,总会让人心情也放松下来。
元旦的前一天,行人纷至沓来。
小情侣们穿得十分精神,开心地在莹莹这里选走一束花。
莹莹也开心,因为阿良说兰桂坊有大型跨年晚会,约她一起倒数跨年。
阿良的全名叫魏子良,是莹莹的初恋男友,为了这个约会,莹莹早早地收了摊,去他们常去的小食店打包了他最爱吃的咖喱鱼蛋。
她素白着一张脸,穿一条厚棉布裙子,孤身站在街口等啊等,终于等到了姗姗来迟的魏子良:“对不起,莹莹,我迟到了。”
“没事的,我也才到的。”莹莹善解人意地将鱼蛋藏到身后,冷掉的咖喱鱼蛋就不好吃了。
与此同时,魏子良的身后冒出一个头来:“还记得我吗?”
莹莹一愣:“芷君?”
杜芷君是魏子良的朋友,据说打小就相识了。
莹莹对她不算熟,只是一年前经由魏子良介绍,有过两面之缘。
这天,杜芷君新烫了头发,穿着打扮也和以往大不相同,乍一看变化很大,莹莹几乎无法辨认出来。
眼见她光鲜亮丽的模样,莹莹不自觉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旧的棉布裙子,是母亲秦淑雅亲手给她做的,有一些年头了,如今被衬得十分寒酸。
魏子良并未察觉莹莹的小心思,小声对她说:“我见芷君没事就喊她一起出来热闹热闹,你不介意的吧。”
莹莹连忙摇头,三人上了一个小坡,往兰桂坊的方向走去。
入夜之后的兰桂坊永远灯红酒绿,歌舞升平。
为了迎接节日,布置了巨大的舞台,电视台工作人员驾着偌大的机器在直播现场盛况,很多市民和外地游客挤在那里,等着倒数跨年,那盛景用万人空巷来形容也不为过。
莹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人,各种头发肤色的人,个个面带着喜庆,挤在高楼空隙之间陕长的街道上。
大抵也是因为人多,还有一些警员在现场维持秩序。
晚会进入新年倒计时的时候,好像越来越多的人涌了进来,夹在酒吧与餐馆之间短短的一条街道被挤得水泄不通。一时之间,欢呼声沸反盈天,从上俯瞰像是一场暴动。
节日永远给人放纵的理由,更何况是这种辞旧迎新的日子。
也不知谁先开始喷射彩带,有人带头用打火机点燃了报纸,有人喷洒酒和汽水,更疯狂的人索性把自己手里的酒瓶、包包抛向了空中。
一切好像忽然之间失去了控制——
被重物砸到了的人哀号、尖叫,有人愤怒地还击了起来,各种语言交织在一起。
伴随着倒计时结束的声音,有一个游人跌倒了,然后第二个,第三个……
仅有的理智尚存的人举起手来高呼,意图制住场面:“大家都不要再挤了,有人摔倒了。”
没有用,声音几乎瞬间就被巨大的人声压住和吞噬。
莹莹被拥挤的人流推搡着,一度差点跌倒,又被身前结实的人墙挡了回来。自己才一站稳脚,她就迫不及待地大喊:“阿良,芷君,这边人多,你们小心点儿。”
半天没有回声。
莹莹察觉到不对,猛地回过头,只见黑压压一片人头攒动,没有一个人是魏子良和杜芷君,显然,他俩不知何时已经被人群冲散了。
莹莹顿时慌了:“阿良,阿良……”
她喊着男友的名字,声音被掩盖在满世界狂欢和混乱得仿佛末日的尖叫声里。
她在人群里跌跌撞撞地寻找着男友,终于看见了那道熟悉的身影,这一刻,她忘记了杜芷君,忘记了所有,哪里又还顾得上什么狂欢,一把拉住他的手奋不顾身地往外冲。
本来是她牵着他开始跑的,可男人腿长个子高,在跑步中很占优势,很快就跑在了前头。
那样多的人,那样喧闹混乱的场景,她不觉害怕,因为那只结实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握住了她,一路上都用他有力的手臂挡开人流,保护着她,避免她被人撞倒。
两个人几乎用尽全力才冲出人海。
可是下一秒,莹莹气喘吁吁地望着眼前这个的人,傻眼了,他穿着与魏子良相近的衣服,同样个高,近看甚至比魏子良更加挺拔修长一些——
可他不是魏子良,是她在混乱里认错了人。
这个与她在数万多人里紧紧牵着双手逃亡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02
太丢人了。
诧异很快被尴尬和没有找到男友的失望取代,莹莹心里突突地响起了鼓点,手像被灼烧到一般,慌乱地放开那个人,一张小脸写满真诚和歉意:“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酒吧里传出音乐声,迷离的灯光揉进无边的黑夜中,他们身后的喧嚣嘈杂如潮水一般,涨到至高处,尚未退去,节日的气氛最大程度地笼罩着香港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
男人微蹙着眉,一言未发。
莹莹心里过意不去,可眼下她没有太多时间解释了,道完一声歉,便像头豹子一般往回冲。
文浚眼明手快,将她细小的胳膊往回捞住:“你去哪?”
声音是低沉有力的。
“我男朋友还在里面,我要去找他。”也许是因为刚刚的奔跑,也许是因为焦急,她的气息不稳,鼻尖在这冬日的香港沁出了一层薄薄的细汗。
夜色那么浓,将她姣好的面容掩饰得有几分朦胧。
“里面混乱一片,这时候进去找人,怕是找死还差不多。”
他说的没错,现场一片混乱,就连霓虹都仿佛是幻影,男人的声音却一丝不乱,反而有种清冷的嘲讽。
与此同时,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跌倒的人似乎是遭遇了人流踩踏,受了伤,已经被隔离了起来。
可是他的话和这一切并没有把莹莹的理智唤醒,她像个宿醉之人:“你放开我。”
这句话几乎是咬着牙从喉间发出来的,她的声音本如珠玉相撞般清脆,此刻却带了沙,似有些哽咽。
文浚不是一个耐心好的人,这会已经怫然不悦,她要送死,他何必多管闲事,可是思及刚刚她和他一起经历的生死混乱,就这么由着她犯傻多半要出事……
她越是挣扎,他越是不放。
未料想,这个毫不领情的女人忽然低下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咬得那样用力。
他吃痛地闷哼:“你属狗的吗?”
手一松,莹莹便不要命似的往前奔去。
很快,她就在警卫那里被拦住了。
她双手合十,低声哀求道:“叔叔,放我进去吧,求求你了,我和我男朋友走散了,我得去找他的。”
若是平常,警卫哪抵得过柔柔弱弱又异常漂亮的女孩这般求情,可是里面已经有了人员伤亡,特殊时候,绝不可能再放任何一个人以身犯险。
见那女孩固执地死死纠缠,警卫也很为难,末了手几乎放到了腰间的电棒上。
“别找了,亲爱的我没事的。”一个高大的身影笼罩下来,长臂一张一揽便圈住了她的肩,将她的头使劲往怀里按的那只手上有一个血红的牙印——刚刚为了逃脱,她咬的时候用了力,此刻沁出的血珠正往外滚。
男人面上带了丝笑,对警卫说:“不好意思,女朋友担心我出事,给你们添麻烦了。”
说完那个该死的男人竟在她挣扎之际,当着警卫,用嘴封上了她的唇,将她那句“他不是……”封在了唇间。
警卫摇了摇头,青春真好。
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开端,兰桂坊高楼林立,城市的夜空璀璨耀眼,巨大的彩色气球飘在空中,有烟火,有歌声,有喧哗,有眼泪,有呐喊,有宣泄,有挣扎,有哭泣,有新生,也有死亡……
一天之间,阅尽世间百态。
一个错误,拉开一生故事。
03
莹莹发誓,她生平从未见过这么专横的人,被丢进车里的那一刻,几乎是下意识地反手去开车门。
可没有用,车门和车窗无一例外地被锁得死紧,显然对方对她的一举一动,早有预料和设防。
而罪魁祸首面色平静地看着她。
车内光线并不明朗,可是就在刚刚,莹莹借着灯光隐约从伦廓中看出这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只是,这个人与她无冤无仇,甚至可以说素昧平生,为什么非要阻挠自己。
不能乱了阵脚,莹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语气放平缓了一些。她试图说服他:“先生,我刚刚认错了人,我已经道过歉,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所以还请麻烦你放我下车。”
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好心,文浚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让他冷峻的面孔有一丝危险迷乱的气息:“如果我说不呢。”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能因为今天天气好,不想看人自寻死路。”这人理直气壮,吐出这句,不由分说地发动了车子。
“你……要带我去哪?”莹莹蒙了,“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讲道理,如果阿良出了什么事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文浚听若未闻,直接把她当成了空气。
车子拐了急弯,一脚油门开进了医院,他把她扔到医生面前,语气嘲讽又刻薄:“看看她脑子是不是有病?”
莹莹瞪了他一眼,在医院亮白的日光灯下,才真正看清他,这个人眉眼漆黑,神情矜贵,经历了这场混乱,依然人模人样,衣冠楚楚。
虽然说,人不应该分三六九等,但眼前这个人怎么看也不像和自己同一阶层的人。
医生也是个年轻男人,和文浚是熟人,他看了看莹莹,目光却落在文浚的手上,暧昧地说:“敢情我们文总文少爷大半夜把我Call来医院,就因为手被女人咬了?”
文浚给了他一记眼刀:“少废话,她脚受伤了,检查完她脑子后也顺便给看看。”
莹莹心里一惊,他怎么知道她的脚受伤了?当时扭到的时候她一心只想往人群里冲,连自己都顾不上痛。
欧阳医生让她卷起裤脚。
莹莹将脚抬起来一看,果然脚踝扭伤,高高地鼓起了一个包。
那是非常难熬的一夜,在医院里折腾一番后,已是凌晨三点。
莹莹一瘸一拐地走在路边,这条路与兰桂坊全然不同,马路寂静无声,别说是车,这个时候几乎连个人影都没有,唯有路灯没精打采地亮着。
她心里发起愁来,这可怎么回去。
身后响起了一阵车声,文浚将车开到她面前,落下车窗,声音淡淡:“上车吧,女壮士。”
“不用了,”她一字一顿地说,“我自己可以走。”
一方面,她是真的不想再麻烦他,另一方面“女壮士”三个字刺激了她。
“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做不自量力的事?”他用火柴划了一根烟,火光亮起时,照着他格外幽深的一双眼睛,像一弯湖,他的脸部线条几乎可以用优美形容,火光熄灭后烟头便剩下腥红的一点,在夜色里忽明忽暗,格外妖娆。
“但是这与你无关吧。”不管怎么样,气势不能输。
“我说最后一遍,上车。”烟抽到了一半,他的耐心好像已经消失殆尽,几乎用了命令的口吻。
也许是被他骇人的气势吓住,莹莹最后还是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一路无话,到了学校。
莹莹来不及回自己宿舍,而是先去了男生宿舍,可是魏子良没有回来。
母亲总说,莹莹遗传了她的点死心眼,认准了的事,便会一条路走到黑。
莹莹一直在宿舍门口苦等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宿舍楼下值班的大爷早上看到她将自己抱成小小一团,缩在门口,说:“同学,这大清早的,你忤这干吗呢?”
莹莹脚上本来就有伤,蹲久了又麻又痛,可是,身上的痛都抵不过对阿良的担心。
这一夜,文浚也没有睡好,他抬起右手,眼睛定格在上面,嘴角扬起一抹微不可见的弧度。
这只手被一块素色手绢缠了一圈,绑了一个结。
两个小时前,在医院处理完柳莹莹的脚踝之后,欧阳说给要给他的手也做个简单的消毒包扎一下,当时,他扫了柳莹莹一眼:“我看要打几针狂犬疫苗?”
莹莹显然也听出他在拐弯抹角骂她,她敢怒不敢言地把钱包里的钱都拿出来摆在桌上,文浚自然不知道这是她这一天卖花全部的收入,只听到她对欧阳医生说:“今晚麻烦医生了,这是我和他的医药费。我……先走了。”
然后便一瘸一拐又逃也似的离开了。
欧阳拿起桌上面值不大但整整齐齐的一沓钱,在手上拍了拍,心中不无感慨,文浚带来的女人竟然会主动付医药费,还真是头一遭见。敢情她还不知道文总是个什么身份吗?
她人一走,文浚也拒绝了包扎,只说小伤不碍事,就跟了出去。
香港各方势力盘根错节,这个时间段一个女孩子走在街道上,自是不会安全到哪去。
文浚开车将她送回了学校,有趣的是她之前一直拒绝上他的车,可是车子停下后,她却没有迫不及待地下车,反而向他握方向盘的手微微俯过身,说:“麻烦把手抬一抬。”
她的身上有淡淡的花香,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却像受了蛊惑一般,鬼使神差地抬起手。
确切地说,他想知道她要做什么。
“别动。”她不知从哪变出一方手帕,小心翼翼地在他的手上包了一圈,然后轻轻地打了一个结。
马路上开过一辆摩托车,按说平时这个时间路上是不会有车的。有一瞬,刺眼的摩托车灯透过玻璃将他们车内照亮。
她微微低着头,垂着眼睑无比认真地帮他包扎着那个被她咬出来的伤口,她的头发微微有些凌乱,额前有两缕黑发滑落下来,将她本就白皙精致的脸修饰得更小了,仿佛还没有他一只巴掌大。
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
她的面容那样温良,眼神也是柔和的,与那个牵着他在混乱里疯狂奔跑的她,以及那个拼了命也要去寻找男友的她完全判若两人。
他手背上的血迹已经凝固,被她细细包在手帕内,而他的眼神,也有一瞬就那么凝固了。
“包好了,这几天不要碰水,不然会留下印子。”她缓缓地抬起头,说话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来,“伤好了后,手绢丢了就行。”
见他没应声,她打开车门,风灌进来,将他吹得清醒了一些,她的声音在和着风声响起:“谢谢你送我回来,以后我们互不相欠。”
此刻,文浚坐在家里豪华的卧室沙发上,咀嚼着这几个字——互不相欠。
一双漆黑的眸子,愈发深邃。
然后,他左手指尖一扬,扯掉了手上的手帕。
这是一方浅蓝色的手帕,上面绣着她的名字——柳莹莹。
他简单地叠成一个方形,整整齐齐地放好,去洗手间冲干净手上的血迹。
04
家世显赫根深叶茂的文家在半山和浅水湾都有房子,祖宅位于九龙塘,主楼是三层楼独栋的老别墅。爷爷是香港赫赫有名的人物,有格局也懂享乐,年轻时干出的都是让人口口相传的大事,买这里的时候,连着这附近中意的地皮都一块买了,不到五十岁就退休在家享受生活。
房子修建的时候用的便是当时顶级的材料,爷爷过世前,给后辈留了话——文家在,这座宅子便在。
文浚的房间在主宅二楼,这天他起来格外早,家里的帮佣还在忙着准备早茶,见了他,说:“二少爷早,今天想吃什么?”
说这话的人叫小秋,她和细细一起在文家做帮佣有些年头了。
“父亲起了吗?”
“起了,老爷最近天天早起跑步,可勤了。”小秋指了指院子里的林荫大道。
文浚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过去,走了一会儿,果然在成荫的绿树下找到父亲的身影,男人穿着一身运动服,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场。
文浚小跑着跟上去,喊了一声父亲。
男人没有停下脚步,他的步伐沉稳,气息不乱:“无名湖边那块地怎么样了?”
“我去实地考察了,是块好地。”文浚回道。
父子俩跑了两圈,吃过早茶后,负责起居的细细手里拿着一个衣架走过来,衣架上挂着熨烫好的洁白的衬衫:“二少爷,这件衣服袖口……”
“细细,有事改日再说。”文浚站起来往外走去。他是个讲究的人,衣服永远熨得笔挺,这方面一直由着细细他们打理,没出过什么岔子,他也从不过问这些。
司机已经将车开到了门口。
管事的张妈数落了细细两句:“细细,什么事慌慌张张的,跟你说过多少遍,小事情不要去烦少爷们。”
“张妈,我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二少爷这个衬衫袖口的扣子掉了一颗。”细细在这个家这么多年,自是知道少爷们的衣服,小到一粒扣子可能都是国外的大设计师订制的,她就算把全部工钱拿出来也赔不起的,她委屈地说,“但真的不是我弄掉的。”
“先放着吧。找机会我和他说一说。”张妈到底是老道些。
没有等到魏子良的莹莹,在食堂小小的黑白电视上看到兰桂坊的新闻,才得知这场狂欢酿成的惊人惨剧,听到死亡人数多达二十一人时,她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汗毛都要立起来了,电视上公布了伤亡的人数和名单,所幸没有魏子良的名字,她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可是,她高兴得太早了。
就在下一秒,一个熟悉的名字映入她的眼帘:杜芷君。
莹莹和杜芷君虽然算不上很好的朋友,但毕竟她是魏子良的小青梅,而且他们共同经历过可怕的一夜,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去医院探望她的。
莹莹找了很多家医院,才找到杜芷君住院的地方,她提着果篮愣愣地站在病房门口,不知应该先迈哪只脚——她竟在这里看到了那个她疯狂地寻找和等待了整个晚上的人——魏子良。
莹莹感到鼻子一酸,她担心他,疯狂地寻找他,从昨晚到现在饭都不曾得进一粒,而他呢,他握着别的女生的手,眉目温和如画,满脸微笑宠溺。
莹莹身体遏制不住地发抖,手中的果篮陡然掉落在地上。
“莹莹,你来了。”穿着病号服的杜芷君闻声朝门口看了过来。
魏子良也回头看到她,他似乎张口想喊她的名字,却没有发出声音。
他们静默地对峙了一分钟,那一分钟,莹莹脑海中闪过很多自己与他相处的画面,她刚来香港不会讲粤语,魏子良耐心地教她发音,他们寻找父亲,遇到了骗子,是魏子良帮了她们,还有……那次溺水,四面八方的水,无穷无尽地灌进耳朵鼻子,水压让耳膜传来的轰隆隆的声音,脚下却像踩着虚无,人开始脱力,越是奋力扑腾和挣扎身体越失重,是他拔开水流,用有力的手臂拉住她,抱着她上了岸。
……
可是那些画面都在这个瞬间成为碎片,她忽然明白了一切,他对她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善良。
也仅仅是善良。
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爱她,是她一厢情愿地以为他为她做的一切是爱。
而今他用眼神和行动在她面前承认了他的心。
莹莹弯腰将散落一地的水果一个一个捡起来,她心里痛得要命,也恨得要命,她多想拎着果篮朝他的头抡过去。
但她连那么做的理由和资格都没有,只是沉默而僵硬地把果篮放在他们面前的柜子上,然后转过身,默默地离开了。
一直走到医院对面的马路上,她的步子才渐渐踉跄,拼命伪装起来的平静终于沉沉地塌了,就仿佛那种溺水的感觉又汹涌而来,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单薄的肩膀瞬间垮了下去,双脚也像失去了站立的力气,颓然地蹲了下去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呜咽起来,眼泪越来越多,最后终于放声大哭。
这医院里每天都上演着生离死别,眼泪是最廉价,最没用的东西了吧。
就这样,她哭了很久,久到有一辆车开到了她面前都没有察觉。
05
茶色的车窗缓缓降下,从车里走出来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他微微俯身递给她一张纸巾:“你好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莹莹神情恍惚地抬起头,心里觉得奇怪,她并不认识他。
“我是一名星探,今天专程来医院观察哭泣的人,观察了很久,就属你哭得最好看。你愿意跟我去试镜吗?”他拿出一张名片,用两个手指头夹着,放到她的手上。
“星探”这个词莹莹只在报纸和杂志上看过,她所处的那个年代的香港,娱乐业高速发展,巨星辈出,张国荣、周润发、张曼玉,钟楚红……这些名字好像突然之间就成了大街小巷家喻户晓的存在。
莹莹也在杂志上看到某某巨星因为逛街时被星探发掘,从此走上了星光大道的新闻!
来港之后,偶尔听人和秦淑雅开玩笑:“你们家莹莹长得这么漂亮,将来要选上了港姐,没准还能嫁个富豪成为阔太,你就跟着享福了。”
秦淑雅总是苦笑着摇头:“选什么港姐,我只希望她以后找份稳定工作,和一个好男人本本分分地过日子。”
“说得也对,别看那些明星富豪,家财万贯,生活混乱着呢。”
“……”
也许每个女孩心里都保有一方天真,用来做梦,魏子良也问过她,莹莹你的梦想是什么?
如果换作从前,莹莹一定会脱口说出自己的梦“我想成为一名舞蹈家。”,可是那时……
莹莹想了想,回道:“我希望能和喜欢的人白头到老,如果有闲钱,就开一家属于自己的花店,不用很大,足以养家就行。”
她以为自己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他,眼前人是心上人。
然而,魏子良终究不是她的良人,这段感情的终结如同一场夏日冰雹,兜头而来,砸在她的心上,她毫无防备,只能落荒而逃。
是狼狈的吧,可此刻,已经顾不上体面了。
一九九三年的莹莹还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小姑娘,心里也多少带了一些和魏子良赌气的成分——想要证明给他看,让他知道自己会变得更耀眼更瞩目,那样或许,他就会后悔没有选择她。
又想,如果真的当上了明星,那么是不是就有更多机会露面,有更多找到父亲的可能了。
莹莹用力抹了一把眼泪,站起来,上了墨镜男的车。
心中不是不忐忑的,好在试镜还算顺利,对方只让她对着摄像机做了几个表情,完后给了她一份合同。
合同是用A4纸打印出来的,有近十页,笔画繁多的繁体字。
可能是因为流了太多眼泪的原因,莹莹这会儿只觉眼睛又涩又痛。
她这个人其实单纯的很,没来香港的时候,家里有过几年好光景,秦淑雅做生意忙不过来,她也经常在自家店里帮着卖卖衣服,客人们爱跟她讨价还价,她是个容易心软的人,别人三句两句,她就作出让步了,但有些客人,刁钻得很,你让了步,他还总觉得自己吃了大亏,每当这个时候,莹莹就不跟她们争论了,直接翻出进货单给人看。
秦淑雅的合伙人是个精明能干的人,她总说:“莹莹,你这样做生意不行的。”
莹莹每次都一脸受教,但就是不改。
后来秦淑雅就不再让她接触生意上的事了,让她专心跳舞。
她这样的人怎么会懂合同里面的弯弯道道,看完一页就异常吃力了,心里也乱,后面匆匆扫了一遍,就抓过墨镜男递过来的笔,在上边签了字。
墨镜男满意地点了点头,让她好好回去休息,说养足精神才能拍广告。
莹莹揣着合同,不知缘何,心里已经没有了来时的沉重。
她走出那幢灰蓝色的广告大楼,风在空气中流动,她的黑发被风吹起来盖住了视线,又吹开。
楼下有一棵巨大的圣诞树,上面挂了红色的袜子和小礼物,莹莹走到树下,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挂在上面的礼物盒子。
可能上天终究会给每个身处绝境的人派发礼物吧,让她不至于心死。
莹莹回头望了一眼,心想这就是她工作的地方了吗?
这样想着,往回走的脚步就轻盈了起来,几乎是毫无意识地,她的脚就踩出了简单舞步。
可是,只有那么极短的一刹那,她倏地顿住,然后全身变得僵直。不,她答应过母亲,也答应过自己,不再跳舞了。
如果舞蹈不能谋生,他们家已经没有钱再供养她的爱好。
她摇了摇头,快步向前走去。
她并不知道,这楼上的某扇玻璃后面,有两双眼睛,正看着她。
“她这是干吗啊?开心成这样?还真是只小白兔。”摘下了墨镜的男人露出了一双锐利的小眼睛,他将一份文件递给文浚,毕恭毕敬地说,“文先生,这是我们与柳莹莹的合同。”
文浚的目光片刻也没有从楼下那个身影上移开,直到对方消失在视线的拐角,他才缓缓开口:“是她吗?”
像是自言自语一般。
“她家住哪里?”
小眼睛一时没反应过来,看了看手中合同上填写的住址,回道:“九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