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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再往后——没了 (2)

首先,它的发行计划不归你的中央财政部管理,会扰乱你的金融秩序。

其次这是严重侵犯你的国家主权。

第三是它在华获得巨额利润,你的肥水流进了外人田。

第四是它万一倒闭,你的存款户根本得不到赔偿。

第五是它在本地吸储之后再投资,就等于用你的人民财产,在你的土地上投资赢利,做的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你不是成了冤大头?

大清这条政治恐龙终于也有所察觉,在清朝垮台前两年,度支部(原来的户部)终于颁发了银钱管理章程,并通知了外务部,要在五年后全面禁废外商银行的纸币。

可惜这事最后是办不成了,大清的寿数到了。

与外商银行在华发行纸币的同时,清政府也第三次发行了纸币。

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起,大清国也有了本土的银行。中国自己的第一个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

这些本土银行也都发行了兑换券,也是按照地区发行,代表当地流通的金属货币。

大清的国家银行——户部银行(后改名大清银行),也发行了兑换券。这可以说是现代意义的国家纸币了,户部银行发行的兑换券过去传统的纸币是直形,大清银行则发行了新式的横形纸币,所代表的是银两和银元。新票子印刷得非常漂亮,有光绪皇帝的半身像,跟我们现在的纸币基本一样。

从中国通商银行和大清银行的章程看,他们的兑换券是可以随时兑现的,有可能是十足准备金。

这次发行的纸币,从准备工作来看,相当严谨,应该说是恐龙终于学聪明一点了。

到宣统二年(1910年),度支部又进一步规范纸币管理,决定提前收回各官银钱号发行的纸币,大清银行的纸币也不再分区域发行,而是发行了全国统一的兑换券。

截止到清政府倒台,大清银行总计发行了银两票543万多两,银元票1245万多两。

度支部还有好多科学的设想。不过都来不及实行了。大清的金融管理虽然在逐步现代化,但腐烂的政治框架却等不得了,轰地一下子就塌了。

——对现代化反应太迟钝,就是不行啊!

清末先后有三次金融海啸大清国五花八门的金融机构

逝者如斯,倏忽而已。岁月还真是过得太快,堪堪这部金融二十四史就快要到尾声了。

好,我们来看中国这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信用情况。

清朝一开国,就对民间借债作了清晰的规定,顺治皇帝亲自指示户部:今后借债只许收三分利,不能多收,不能息上加息。而且不许任何人借债给赴任官员,也不准外官借债给当地百姓。

最后提到的这两点,是历代官员腐败的导火索,皇帝心里也是明镜似的。

后来编辑的《大清例律》里,专门有“钱债”一篇,记载了大清关于放债的法律条文。其中特别提到,大清律禁止军官向士兵放债,也禁止平民向军人放债。

里面还特别提到了“印子钱”。

这是很厉害的一种债务。比方,我借给你70文,但是要按100文计息,每天要交给我4文。这样只要17天半,利息就和本金相等了。

你每天给我付息的时候,我在借款折子上盖个戳,这就是所谓“印子钱”。

这是敲骨吸髓的债,谁沾上了都不得了。在早些年,也是我们现代人控诉“旧社会”的依据之一。

法律虽严,但是难挡人的贪婪。清代八旗兵丁对民间放债的现象非常厉害。不光是印子钱,还有驴打滚,老百姓借了八旗兵丁二三十两银子,不到一年,就要还本付息二三百两。

这还是康熙盛世时候的事,当时就有人说,这是“无天无日,惨不可言”!

这么厉害的债,为什么老百姓还要借呢?

是被逼的。

因为赋税催得急。“完粮”是有期限的,官府一催命,老百姓就只好饮鸩止渴,到八旗兵丁那儿去借高利贷。借10两,一个月的利息就是23两,而且10两实际到手的只有8两。那2两是先期当做额外利息扣掉了。

康熙年间,在杭州的八旗兵丁勾结地皮恶棍放债,抢夺平民子女抵债,还曾引发过“群体事件”。

清末先后有三次金融海啸那时候河南地方的穷百姓抵押借债,没有值钱的抵押物,习惯上是将子女、童养媳抵押。有一班恶势力人家贪图小姑娘美色,在债务到期后不让债务人赎回人质。这也是“旧社会”的恶例之一。

在清朝,也有“京债”,就是赴任官员举债,到任后立刻偿还。

这也是高利贷。当时放京债的多为山西商人。他们借钱给新官,钱还没到人家手,先扣去三四成。往往新官刚刚到任,债主跟着也就到了,蹲在你身边催债。

新任官员只好拼命搜刮下属和百姓。搜刮不足,就动用“库藏”偿还(挪借公款),弊病甚大。

朝廷屡次下令禁止京债,乾隆是还允许赴任官员先向户部借债,而不要去借高利贷。

就因为放京债这事,还催生了一个新的金融机构——账局。

乾隆末年有人写了一本《晋游日记》,里面说:山西汾州、平阳两地的人,多以贸易为生,他们放京债可以获利10倍。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富人携带巨资进京,开设账局,有候选官员来借债,必先跟他讲好扣头。如果是九扣,就是名为借一千,实则只有九百。

根据任职地的远近,扣头不同,从九扣到四扣不等。甚至还有倒二八扣的,也就是名为一千,实则二百。

扣除之外,再计月利三分,三个月后如果没还,利息部分也要计利息。如此利滚利,借给官员几百两银子,用不了多久就能回收上万两利息——你的钱反正也是黑,所以我黑你没商量!

不过,账局只是官僚体系上的一个寄生物,不是商业社会的必然产物。下面我们还是来看清代比较正规的信用机构。

清代的信用机构非常复杂,越到清末头绪越多,让我们一个一个看过来。

当铺:清代多有小型的当铺,叫做“短押”或“小押”,是专门收穷人不值钱的物品的。随时典当随时赎回,一般百姓都觉十分方便。有什么破烂,可以拿去换银钱,也可以换米换酒,解一时之急。

俗话说,没钱怎么过年?所以那时候一到年关,穷人就成群结队涌向当铺,柜台伙计有应接不暇之势。《津门杂记》一书说:“大除夕,城乡当铺,一向不关门,纷纷一夜,竟有守候通宵者,至元旦日出,人数始稀。”

旧社会的穷人,难啊!

清代也有官营当铺,一种是内务府办的,一种是各地方机关办的。

内务府为什么要开当铺?主要是为了赚点钱用来赏赐兵丁的,大概是这方面的钱不好打入财政预算,用这个办法解决,还比较合理。

开私营当铺的,都是有钱或有权的,上至皇子、亲王,下至官僚、地主、商人。清朝官僚开当铺的尤其普遍,嘉庆年间查抄大奸臣和珅,他家里就开着4间当铺,有本银120万两。

当时的当铺也接受存款和办理货币兑换。一般官员都愿意把自己的银钱存到当铺生息,算是把当铺当成储蓄银行了。

因为当铺要交营业税,所以清政府也把当铺作为一大财源。光绪年间财政吃紧,李鸿章有一次奏称,说是按户部要求,直隶各州县当铺竟然预交了20年的税!

不过当铺一向也是官府的好帮手,咸丰年间朝廷搞通货膨胀,发行大钱和宝钞,怕老百姓不认,就指令当铺搭配使用,让当铺充当了推行大钱的工具。

银铺:银铺在清代非常发达,有官营和私营之分,它的主要业务就是成色鉴定和熔铸银器。

当时白银是主要货币,政府税收很大一部分是银子。因收上来的税银成色不一,就需要通过银铺来鉴定,还要由银铺统一熔铸成元宝,送交布政司储存。

所以银铺的业务一直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