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3年2月12日在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马玉娥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人大常委会五年任期内的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稳步发展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加强的五年。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监督为手段,以调查研究为方法,以审议、视察、检查、评议为方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抓重点,议大事,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法律的实施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法律监督抓重点,工作监督抓大事,把监督工作的基本点放在严格依法办事上,把着重点放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执行上,把落脚点放在推进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上,抓住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监督工作的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第一,开好常委会议,审议重大事项。五年来,常委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共举行了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71项次,作出决议和决定12项,依法任免干部121名。为了开好常委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常委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确定会议内容、审议方式、督查办理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坚持选好议题。在议题的选择上,本着“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的原则,每次会议审议2~3个议题。根据每年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县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准议题,注重议题的时效性、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常委会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发出会议议题通知,既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又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有准备地出席会议。并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组织调查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为常委会议审议议题提供第一手材料,为开好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三是提高会中审议。为了提高审议质量,把听取工作汇报和听取调查报告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讲真话,讲实话,既肯定成绩,又查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促使“一府两院”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
第二,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常委会坚持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业法、水土保持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药品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等2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为了增强执法监督的实效,常委会积极探索和不断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一是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结合我县的实际,每年年初都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的重点、时间、方法、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计划,每次检查都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乡镇和部门、单位,采取听执法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确定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意做到有选择、有侧重,既检查整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更侧重检查某些条款或某些规定的执行情况。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检查,了解和掌握了执法中的一些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推动了法律法规的实施。三是注重检查实效。常委会把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一府两院”工作汇报结合起来,将执法检查报告纳入常委会会议的审议程序,从而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实效,提高了审议质量。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第三,把握大局和重点,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一是加强对我县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常委会始终把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每年第三季度及时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针对计划、预算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和意见,作出相关决议,为每年计划任务的完成和财政预算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根据每年人代会确定的工作重点,按照工作进程的阶段性、季节性,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视察和审议,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支持和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从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出发,坚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以及法、检两院关于审判、检察工作的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公正司法。同时,常委会还加强了对具体司法案件的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申诉、控告案件,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和妥善处理。还通过听取法院公开审判、抽查个别案卷等方式,推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支持“两院”公正司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四是推行述职评议,加强干部监督。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制定了《彭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述职评议的暂行办法》,从2001年起,先后听取了4名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和2名“两院”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整改的要求。通过述职评议这种监督形式,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更好地履行职务。
(二)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常委会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和中心意识,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坚持把人大工作与全县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摆正位置,选好角度,找准开展人大工作与促进经济建设的结合点,积极主动地参与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深入调查研究,为决策服好务。按照全县总体工作的部署,围绕主要工作的落实,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献计献策。五年来,先后就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生态农业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草)、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利用、“两杏”开发、城镇建设等重大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专题讨论,撰写调查报告,为县委决策和常委会审议工作提供了依据。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指导。常委会始终坚持从全县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出发,主动配合县委、政府共同指导经济建设工作。常委会领导坚持参加全县重大经济建设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从宏观上指导经济建设工作,并在实践中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县委、政府组织的重点项目观摩、阶段性工作检查和年终考核等重点工作;坚持参加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参与“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在参与中监督。
深入联系乡镇,督促指导工作。常委会领导同志坚持经常性地深入各自联系的乡镇,结合“三讲”教育、“千名干部下乡宣传活动”、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开展,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了解情况,为群众出点子、选路子、求发展、谋利益,帮助乡村完善经济发展思路,制定增收计划,选择致富项目,积极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重点工作的完成。
(三)抓联络,促服务,全面推进代表工作
做好代表联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工作。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服务,重视代表作用的发挥。
加强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坚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直接听取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坚持走访代表和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注意了解人大代表的工作、生产和生活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并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及时传达给代表,为代表行使职务提供服务;坚持有计划地组织视察活动,每年都组织我县部分区、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听取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
加强议案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把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作为督促国家机关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主要内容来抓,对代表在五届人大历次会议上提出的共39件议案和273件建议、意见,都逐件研究、整理,及时转交政府办理。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加强了督办工作,主管领导每年都参加政府召开的代表议案“交办协调会”,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表议案,实行重点督办。每年7~8月,常委会主管领导带领人大和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到承办单位和办理现场,进行跟踪督办,加强监督和检查。每年人代会之前,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使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加强信访工作,畅通民主渠道。常委会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重要途径,建立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信访接待制度和重要来信来访主管领导批办制度,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2件次,其中来信67件,来访215人次。常委会对来信来访都十分重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都逐件进行了处理。
加强工作指导,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常委会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轮流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审议各项议题时,注意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领导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全面调研指导,互相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提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了人大工作思路。坚持培训乡镇人大干部,两次举办人大主席培训班,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推进了全县乡镇人大工作。
(四)重部署,勤指导,认真搞好换届选举
本届常委会在任期内共进行了两次乡镇人大和一次县级人大的换届选举,这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具体实践。常委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政权建设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了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区、市党(工)委、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先后于1998年、2001年和2002年向县委提出关于乡镇和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专题报告,并筹备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依法核定分配了县、乡人大代表名额,批准成立了选举工作机构,全面安排部署了换届选举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为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选民中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及自治区实施选举法细则等法律法规,把法律交给选民,用法律武装选民,激发广大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参选意识,为换届选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加强检查指导,严格依法办事。在县委的领导下,每次选举工作全面展开之后,常委会领导和选举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乡镇和选区,调查研究,巡回检查,精心指导,坚持选民登记条件,坚持三个法定时间,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坚持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办法,注意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按期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五)抓学习,严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常委会从抓理论学习入手,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坚持理论学习,加强思想建设。常委会把坚持理论学习,加强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每年都制订学习计划,以“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为重点,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七一”等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学习人大制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法律意识,激发了做好人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人大班子成为一个团结、廉洁、勤政的集体。
坚持调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不断研究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组织干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先后撰写调查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59篇。通过调查研究,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准确度和实效性,也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
坚持宗旨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常委会从干部的思想实际出发,通过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和“三讲”教育、“三个代表”学习、“学查改”、“干部作风整顿”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爱岗敬业教育,树立公仆意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用纪律约束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公务员年终考评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道德、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修正错误,廉洁从政,扎实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坚持规范议事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从制度建设着手,进一步健全了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学习制度,制定了主任会议制度和述职评议暂行办法,修改完善了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和机关各委室工作、岗位职责等,使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既有成绩,也有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乡镇、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是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客观地评价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觉到还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大制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研究的不深不透,许多问题还在探索过程之中,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监督的方式方法运用的不活,力度不大,效果不够明显;受经费、地域条件的制约,代表联络工作做得不到位,与代表的联系不够紧密,服务工作做得不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作用的较好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还不健全,自身建设还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这些需要在今后工作实践中得到加强。
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本届以来,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工作,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摸索并积累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总结这些做法和经验,对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县级人大,只有坚持和依靠县委领导,才能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的大局,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才能显示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因此,始终要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要树立县委领导的核心意识,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决定;在工作上,要努力把县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并积极动员全县人民贯彻落实,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在程序上,要坚持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争取县委的领导和支持;在干部任免上,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确保县委意图的实现。
(二)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完成各项法定任务。这既是一种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把监督和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真正做到参与而不干预,支持而不代替,在思想上互相理解,工作上相互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必须努力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人大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肩负着健全法制,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职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实施。
(四)必须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的发展,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目的。人大常委会只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才能有所作为,较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全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为县委决策服务;要积极指导经济建设工作,通过行使决定权,讨论和决定经济建设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主动配合县委、政府检查、指导、督促经济建设工作,推动经济的顺利发展;要加强对经济建设工作的监督,通过各种监督形式,监督和支持政府认真实施经济法律法规,落实人大决议、决定,确保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经济任务和指标的完成。
(五)必须与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密切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只有建立在代表的基础上,才能较好地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过组织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促进常委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通过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检查、评议,发挥代表在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通过组织代表学习人大制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印发有关学习资料,通报有关情况,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尊重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六)必须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要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理论,学习人大制度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常委会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更新观念,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人大工作的新进展;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履行职责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职权行使的规范化,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坚持群众路线,弘扬正气,廉洁奉公,增强公仆意识,树立人大权威和良好的形象。
三、对今后人大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努力做好人大工作对加快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都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建设小康奋斗目标,按照县五次党代会确定的20字建县方针和“6531”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监督,服务中心,善断大事,力求实效,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一)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强化监督职能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常委会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通过审议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评议、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检查等途径,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纠正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组织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活动,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确保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指标的落实。要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通过述职评议等监督形式,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滥用职权,导致腐败和失误。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服从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是人大常委会的中心任务。常委会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坚持把人大工作与全县经济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人大工作。要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参与全县经济建设活动,共同指导、检查、督促经济建设工作。要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要加强对经济建设工作的审议、视察和检查,促进全县各项经济任务的完成。要加大对经济执法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利,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会要把联系代表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要按照便于组织和便于活动的原则,组建代表小组,建立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学习人大制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人大代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阶段性的主要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充分发挥代表在决策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采取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议,召开代表座谈会,个别走访,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印发有关资料、通报有关情况,办理代表议案等形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把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在代表工作的基础上。要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使代表执行职务真正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牢固树立创新观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新形势、新任务,对新一届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一届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人大制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基本知识,全面理解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人大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树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和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为我们绘制了一幅美好壮丽的蓝图,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相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一定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不辜负全县人民的重托,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我县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