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新读
62983900000010

第10章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1](通“锤”)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1]揣:同“锤”。揣而锐之,意为通过捶打锻炼使其锋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整个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都是奋斗与竞争,终其一生而无止境。人们想方设法追求金钱、名誉、地位。那么在《老子》看来,人类的这种追求是不是一种“不道”的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应当认识到,“道”的价值观和运动规律在于推动一切历史和事物不断前进与发展,人类文明当然也在此列。而人类社会特有的对名利等世俗利益的追求也是促进和带动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手段和条件,因此也同样是“道”这一根本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道”既是规律,同时也是法则,有法即有“度”,所谓“物壮则老,是谓不道”。在《老子》看来,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名利以及其所带来的“成功”也都有一个“度”,在这个尺度的范畴之内即是“有道”,超越了这个尺度,则是“不道”。而名利也好,成功也罢,都应当是人在“无为”与“不争”这两个“道”的核心价值观作用下的社会实践产生的自然结果。反之,当人违背了这两个核心价值观、违背了历史和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开始为所欲为、不择手段地争名逐利,那么将被“道”所抛弃,结果必然是“不可长保、莫之能守”,最终便是“自遗其咎”。

《老子》虽然倡导“身退”,但却并非对“成功”持有消极退缩的态度,而是倡导先达到“功遂”这个前提,而后“身退”。在“道”的价值观和发展规律的范畴之内,可以适度追求“持”和“揣”,但不可过度“盈之”“锐之”,可以追求“金玉”但不可追求“满堂”,可以追求“富贵”而不可骄奢淫逸。如上文所说,成功的人必须意识到,自己的一切“成功”都是因其所作所为或主动或被动地顺应了“道”的发展规律和价值观,被历史的发展大势推到了这个位置,而不是因为成功之人本身如何高明与强大,可以孤立于历史和社会之外。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必然可以“功遂”,同样是因为这个道理,“有道之人”必然继续以“道”的价值观来要求自己,主动以谦虚谨慎的态度选择“身退”于“道”之后,继续追随“道”的发展规律,保持与时偕行、与“道”的发展规律偕行,正如后文所言“不敢为,天下先”。这种人生实践就可以称之为“知行合一”,最终即可达“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正如《老子》总结的:“夫唯弗居,是以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