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状元全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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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曾鹤龄

曾鹤龄,江西泰和人,字延年,一字延之,号松波,一号叟。生于明洪武十六年(1383),卒于明正统六年(1441)。明成祖永乐十九年(1421)辛丑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至侍讲学士。

曾鹤龄少具异秉,尤精《书经》。与兄同领乡荐,兄中进士,他主动放弃应考机会,在家侍养双亲,直到近四十岁方进京会试,其孝悌之名闻于远近。

会试途中,曾鹤龄与浙江数举子同舟。这些举子皆年少狂生,见鹤龄独坐简默,便举书中疑义问之,鹤龄乃逊谢不知,众举子窃笑道:“夫夫也,偶然与荐耳。”遂以“曾偶然”呼之。待至考毕发榜,浙江举子皆落第,鹤龄独居榜首,时年39岁。曾状元乃寄诗一首:“捧领乡书谒九天,偶然趁得浙江船,世间固有偶然事,不意偶然又偶然。”

正统三年(1438)曾鹤龄预修实录成,进侍讲学士。在任顺天府乡试主考时,初试之夕,试院起火,部分试卷被烧。有司惧怕,不敢请旨另试,欲清场屋以终后两试。鹤龄毅然坚持“必更试,然后百病涤,至公著,不然,虽无所私,亦招怨谤。朝廷何惜一日之费以成此盛举哉”。有司具二说以进,英宗下诏“更试”,众皆慑服。

曾鹤龄供职翰林20年,文章之美,中外称之。正统六年病逝任上,享年五十九岁。著有《松坡集》《叟集》。

邢宽,直隶无为州(今安徽无为县)人,字用夫(一作用大)。生年不详,卒于明代宗景泰五年(1454)。明成祖永乐二十二年(1424)甲辰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至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兼署南京国子监事。

邢宽家境殷实,祖父、父亲皆为地方官吏,常怜悯囚犯,为之宽刑,甚得乡里好评。其父有子,为弘扬祖德,即取名邢宽。

邢宽自幼颖敏,力学不辍。明成祖永乐二十二年廷试,初拟孙曰恭为一甲第一,成祖觉得“曰恭”二字竖行写在一起像“暴”字,心中不悦,因他一向倡言为政应克己宽仁,岂容“暴”字。遂将孙曰。恭的名字划掉,又于别卷中见有“邢宽”二字甚喜,便道:“孙暴不如刑宽”,遂定邢宽第一。成祖还特意用殊笔亲书邢宽之名于榜首,当时咸以为宠遇。

邢宽取状元后,授修撰,预修《仁宗实录》《宣宗实录》,升翰林院侍讲。正统四年(1439)为会试同考官。邢宽素患足疾,请回乡,老母尚健。他注意体察民情,曾上疏反映民间疾苦,得到嘉许。正统十一年(1446)复召还京,重任前职,次年主顺天府乡试。景泰三年升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兼署南京国子监事。

邢宽为官30年,官位不显而处心夷坦,处事宽容,与人结交始终不渝。景泰五年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