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
小美是一家美容时尚杂志的资深编辑,工作之余,她十分喜欢去各大高档商场欣赏琳琅满目的化妆品。有一次,当她穿着裙子走在商场光可照人的地板上时,听到咔嚓的快门声音。她看到一个男人正拿着照相机对着她照相,并且当她停在一处欣赏化妆品的时候,这个男人依旧在照相,并且对着她裙子下面的地板照相。这使她感到很不自在,于是走上前去要求这个男人停止拍照。没想到他不但不听小美的警告,反而说照相是他的权利,而且他也并没有给她照相。小美于是要求他让她查看他的照相存储,这个男人说她没有权利。于是小美叫来商场安全保卫人员,并打电话报了警。在派出所,经警察的查验,该男子的照相机里存有大量小美的照片,而且很多张是她裙下风光的不堪照片。派出所对该男子做出行政罚款和拘留决定,并在小美的监督下删除了相机中她的照片。
【司法判决拟要】
该男子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和200元的罚款。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在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社会,人们的侵权行为不再是隐蔽进行,现在都公开化了,这也使侵权行为更加泛滥。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公民肖像权和隐私的侵权案件。这里已构成民事赔偿案件的侵权事实,小美当然有权利起诉并得到赔偿。但是这也会产生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民事法律中对于此类的侵权行为的规范并不是很明确,而且打起官司来赔偿也是很低的。所以这就造成了此类侵权行为的泛滥,因为法律的制裁对有这种有侵权需求的人而言根本构不成震慑。在法律没有改革之前,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自救。
总结陈词:隐私权关乎公民自身信息的保护,而且保护的内容多是权利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个人信息。鉴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的受害对象大多是女性的社会事实,法律更应当有所区别。权利人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无论是在私人空间,还是在公共场所,时刻做好对自己隐私的保护,才是防止掉进侵权行为圈套的最好预防方法。面对侵权行为的侵害,权利人应当大胆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侵权人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