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了绩效评价系统的设计和运行之后,本节将就我国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状况进行回顾和分析。
一、我国企业绩效评价方法的演进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成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上百废待兴,面临着新旧制度和文化的转换。我国的经济理论从新中国成立以前学习西方国家的理论与方法转向学习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务。如“一五”时期,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此形成了一套与计划管理相适应的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这一体系重视企业的经济核算和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内容上强调以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和利润管理为核心。整个绩效评价基本围绕着资金、成本和利润展开。具体来说,固定资金方面主要考核固定资产产值率,流动资金方面主要考核定额流动资产周转率,同时也计算和分析全部流动资金周转率;成本方面主要考核可比产品成本率和全部商品的实际总成本比计划总成本的降低率;利润方面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和利润率,其中利润率一般计算销售成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和资金利润率。
这一时期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特征是,与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相适应,体现计划经济的要求,尽管当时的绩效评价涉及一些技术指标如质量、等级品等,但总体上当时的绩效评价属于财务绩效评价。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的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伴随着企业管理体制的变革,我国企业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历过以下几次变革:
第一次变革是1982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制定的“企业16项主要经济效益指数”。这16项指数分别是总产值增长率、产品产量完成情况、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较低率、产品优质品率、万元产值消耗能源的降低率、产品销售收入和增长率、实现利润和增长率、产值利税率和增长率、销售收入利润率和增长率、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和加速率、产成品资金占用额和降低率、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增长率、职员重伤死亡人员和降低率。
之后,1991年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要将经济工作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上来,防止片面追求产值和速度而忽视经济效益的现象,同时提出在工业企业的考核上要淡化产值指标,强化效益指标。适应这一要求,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办和国家统计局于1992年提出了考核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的6项指标,它们分别是产品销售率、资金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净资产率(后改为增加值率)。
尽管国家强调企业应重视经济效益,但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绩效评价指标依然存在,绩效评价指标往往是为适应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需要而设置的。
第二次变革时期以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逐步科学化和规范化为特征。首先是在1993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财务通则》,设计了一套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一体系规定,企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8项指标组成,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企业财务通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朝着科学化方向的发展,所涉及的绩效评价体系首次从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获利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其次,适应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财政部于1995年制定和颁布了《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这套体系由以下10项指标组成: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
同时,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对1992年提出的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6项指标调整为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销售率7项指标。
采用类似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的还有中国诚信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推出的业绩评价财务指标体系。1996年来,中国诚信公司与《中国证券报》合作,每年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其评价的方法为综合指数法,选取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总额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和全部资本化比率等6项。各上市公司的最后得分是在各单项指标考核评分的基础上,乘以每项指标的权数,然后相加得到总评分。
第三次变革以1999年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人事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布实施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其操作细则为标志。该评价体系通过8项基本指标、16项修正指标和8项评议指标三个层次对企业的资本效益状况、资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等四项内容进行评价,初步形成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志着我国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实现了体系化。
2002年2月,财政部又会同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和国家计委等五部委联合颁布了《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使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与1999年修订前相比,修订后的评价指标体系有三大变化:(1)评价指标权数变化,突出发展能力。发展能力权数由18增加到24;(2)修订指标数量与内容变化,更加科学合理。修订后,指标由原来的32项减少为28项。其中财务效益状况指标增加了1项“盈余现金保障倍数”,资产营运状况指标由原来的4项减少为3项,偿债能力状况指标由原来的5项减少为2项。变化最大的是发展能力状况指标,旧指标4项去掉3项,同时增加2项新指标——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技术投入比率;(3)评议指标内容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修订前后的评议指标仍为8个,“领导班子基本素质”变为“经营者基本素质”、“企业经营发展策略”变为“经营发展战略”、“长期发展能力预测”变为“发展创新能力”及“行业或区域影响力”变为“综合社会贡献”等。
2006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所属166家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对财务绩效实行定量评价,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对管理绩效实行专家评议的定性评价方式,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的确立与执行、经营决策、发展创新、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方面。
二、《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
现行的《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是由财政部于2002年在修订过去实施的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基础上颁布的。几年来,这一体系得到了广泛运用,对于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的绩效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病,特别是从价值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的话,该体系还存在着值得完善的地方。
(一)评价指标及其各指标权数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方面内容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评议指标三个层次共28项指标构成。
1.基本指标。基本指标是评价企业效绩的核心指标,由反映四部分评价内容的8项计量指标构成,用以形成企业效绩评价的初步结论。
(1)财务效益状况: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2)资产营运状况:
总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3)偿债能力状况: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4)发展能力状况:
销售(营业)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2.修正指标。修正指标用以对基本指标形成的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的初步评价结果进行修正,以产生较为全面、准确的企业效绩基本评价结果,具体由12项计量指标构成。
(1)财务效益状况:
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2)资产营运状况:
存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3)偿债能力状况: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4)发展能力状况:
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
=[(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1/3-1]×100%
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三年前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3-1]×100%
技术投入比率
=(当年技术转让费支出与研发投入/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3.评议指标。评议指标是用于对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评价形成的评价结果进行定性分析验证,以进一步修正定量评价结果,使企业效绩评价结论更加全面、准确。评议指标主要由以下8项非计量指标构成。
(1)经营者基本素质。主要考查企业经营者的知识结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水平、廉洁自律、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服务满意度)。主要考查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含量、性能质量、竞争优势等;或者客户对商品及服务的满意程度。
(3)基础管理水平。主要考查企业管理模式、制度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4)发展创新能力。主要考察企业在新产品研制、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5)经营发展战略。主要考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新项目储备、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情况。
(6)在岗员工素质。主要考查企业员工的基本文化与技能水平、组织纪律性、爱岗敬业与团队精神等情况。
(7)技术装备更新水平(服务硬环境)。主要考查企业的技术装备情况、设备利用情况等;或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环境、设施等硬件水平情况。
(8)综合社会贡献。主要考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维护商业信誉、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评议指标各指标的权数。
评价实行百分制,指标权数采取专家意见法-特尔菲法确定。其中:计量指标权重为80%,非计量指标(评议指标)权重为20%,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计算方便,三层次指标权数均先分别按百分制设定,然后按权重还原。
(二)对《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的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及评议指标三大类,其中绝大部分为财务评价指标,但同时首次把企业的整体素质、内部控制、公众形象、未来潜力四个方面的非财务指标纳入绩效评价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企业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对督促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知识信息时代,竞争、风险等因素对企业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在这一背景下,如果仅局限于这些指标的计量与评价,就不能全面评价经营者绩效,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不能有重点地进行绩效评价。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更侧重监管和反映,其实施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效绩评价行为,完善企业效绩评价方法,确保企业效绩评价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该细则被用来满足企业所有利益关系人的评价:(1)母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等有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评价;(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状况评价;(3)投资者对拟投资企业的投资回报和股票价格评价;(4)企业自身对企业社会效益进行测评;(5)各级政府注重本届政府的政绩和企业的社会贡献评价。
理论上来讲,不同的利益关系人评价企业绩效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在知识经济新形势下,股东更关心高层经营者能否给企业带来长远的发展动力和竞争优势。旨在满足企业所有利益关系人评价要求的《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显然无法反映不同利益关系人的侧重点。
2.无法分析绩效驱动因素。国外有研究表明,在评价企业单位的绩效时一般主要强调财务指标,而在评价经营者绩效时则多强调非财务指标。假如企业今年的利润率提高了,但究竟是由于企业市场占有率扩大,还是整个市场规模扩大,或是成本控制得力,这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全面分析才能确定利润率的上升是否与经营者良好管理相关。
另外,从价值管理的角度来说,绩效评价不仅应反映企业创造了多少价值,更重要的是要能够为今后的价值增值提供帮助。绩效评价应指出企业价值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今后应重点改善哪些价值驱动因素。尽管《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的评价体系中同时包含了定量和定性的评价指标,但是这些指标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怎样的因果联系,《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3.容易产生经营者操纵行为。《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20个定量指标和8个定性指标构成,在综合评价得分中,定量指标权重占80%,定性指标只占20%。这意味着在对企业和其经营者的绩效进行评价时,主要是建立在财务指标之上。而财务指标容易受到人为的操纵,一些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容易被表面的数据给掩饰。而且大多数财务指标具有滞后性,不能全面反映当前经营者的行为是创造或破坏了企业价值。
另一方面,过去我国国有企业的考核评价,主要是以企业的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准,或者是以建立在基数基础之上的计划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参照。实践证明,这种方法难以形成公正合理的考核评价结论,因为这样的基数对比方法常常导致所有者(考核评价方)与经营者(被考核评价方)对基数进行讨价还价,或者经营者(被考核评价方)为给自己在考核评价留有余地而故意压低基数,从而使国家利益受损。
4.只侧重对经营者内部某一方面经营状况考核。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的飞速传递,使企业的运营环境发生了复杂变化,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来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在这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里,企业经营的成功最终取决于经营者在变动的环境中能否实现企业最终的战略目标,以及企业从战略角度出发对环境适应、应变和应用能力。为了增强这些能力,经营者往往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与外部环境相关的战略管理上,而目前操作细则在进行评价时,则只注重对短期经营成果或企业内部某一方面经营状况的考核,忽略了对经营管理者战略绩效的评价。如评价体系中对企业在长期竞争中获得战略优势、环境与经济协调、高层管理给企业带来的无形价值(经营者带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面临变化的应变能力)等方面都没给予考核,这当然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5.以固定权重评价经营者绩效而缺乏灵活性
《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中采用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指标,多层次、多因素、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指标体系,这对全面把握企业的绩效无疑是有益的。但不足的是,各个指标之间采用了固定权重的形式,忽略了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处于不同竞争地位、实施不同战略等现实存在的差异,导致在运用这些指标对经营者绩效评价时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合理评价企业的经营者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