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刘钦与娴都成亲之际,西汉王朝就已处于衰败之时。当朝天子汉成帝是一位出名的荒淫之主。在他统治的二十六年间(公元前32年~公元前7年),政治混乱,灾害频繁,民怨沸腾。他不理朝政,整日里无所事事,旺盛的精力都用于对色欲的追逐。糜烂的宫闱生活,让他身边的宠妃得到了操纵天子的机会,能歌善舞的赵飞燕和她的妹妹上演了一幕幕后宫争宠的丑剧和惨剧。不仅如此,汉成帝还经常和他的男性相好、富平侯张放一起微服出游,在长安城中斗鸡走马,恣意玩乐,全无汉家天子的尊严,早把自己对江山社稷的责任忘得一干二净。他和张公子的同性恋,也成了当时京城中妇孺皆知的大丑闻。
君主治国无道,妖后祸乱宫中,加上皇太后王政君的长寿(王政君是汉元帝皇后,四世为天下母,享国六十余年),汉代的外戚之祸再一次突出。皇太后的四个兄弟王凤、王商、王音、王根和侄子王莽,先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王家子弟十人封侯,王氏集团迅速崛起,完全控制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他们随意地左右国家政治,为后世留下了无穷的祸害。
汉成帝最后纵欲而死,顺为没有子嗣,他的侄子、定陶王刘欣继承了皇位,是为汉哀帝。他即位改元的第一年,正是刘秀出生的这一年。
史称汉哀帝即位之初,颇事振作,他整顿吏治,抚恤灾民,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赢取四方吏民的好感;同时他还扶持傅氏家族和丁氏家族(傅太后、丁太后分别是汉哀帝的祖母和母亲),来压制不可一世的王氏集团,傅、丁家族中多人封侯,并出任大司马、公卿和二千石官。
然而好景不常,汉哀帝的所有努力,都在西汉社会不可遏制的大衰败中化为乌有,他的励精图治也只能是昙花一现。汉哀帝逐渐沉沦为一个昏庸的君主,他宠信奸佞,陷害忠良,诛杀大臣,宫廷丑闻远甚于汉成帝之时,他甚至还想把汉家江山让给与他相爱的美貌少年董贤。这一切都使帝国的政治更加黑暗,社会危机日益加剧,百姓的生活到了大臣鲍宣所说的“七亡七死”(不是逃亡就是死亡)的悲惨境地。
汉哀帝居位六年而死,也没有儿子。年仅9岁的中山王箕子被立为新天子,也就是汉平帝。
这时王氏集团东山再起,王莽再度出任大司马兼领尚书事。凭借他在朝野的良好声誉,王莽得到了官僚集团的普遍支持,他不仅担任太傅,称宰衡,封安汉公,还将自己14岁的女儿嫁给了年仅11岁的天子,各种政治荣誉也因此纷至沓来。
元始五年十二月,年仅14岁的汉平帝突然去世,他是成、哀二帝之后又一绝嗣之君。大权在握的王莽在皇室成员中挑选了年仅一岁的刘婴,立为太子,称为孺子,而他自己则居摄辅政。
如果王莽恰好就在此时身故或退隐,那么在后人的眼中,他就是汉代的周公旦,是道德的典范。然而他偏要当皇帝,当改革家,当复古的圣君,不惜以自己的生命和名誉作为赌注。
王莽出生于西汉元帝初元四年也即公元前45年。他的家庭,在当时是赫赫有名的“王氏五侯”之家,一家都是靠元帝的皇后王政君爬上了显赫地位。从公元前33年至前7年,王凤、王音、王商、王根、王莽,连续掌朝廷大权26年之久。王莽就是出身在这样显赫贵族的家庭。只不过,他的父亲王曼早死,因而史称其比起“乘时侈靡,以舆马声色佚游相高”的伯叔兄弟们,“独孤贫”,“勤身博学”、“折节恭俭”、“曲有礼意”,也就比他们略胜一筹。王莽又擅自矫饰,在伯父王凤病时,曾为之侍疾,“亲尝药,乱首垢面,不解衣带连月”,因此而获得掌大权的伯父的特别青睐,凤死时曾将他亲自托付给元后王政君和成帝。
在那以后,他又以同样手段获得叔父王商的赏识,再加上他得到了一些“当世名士”的交口赞誉,于汉成帝永始元年(公元前16年)终于同他的叔父们一样,被封为新都候。这一年王莽仅30岁。以后,王莽又以虚伪的欺骗和不择手段的政治手腕,一方面“收赡名士,交结将相卿大夫甚众”收买说客“为之谈说,虚誉隆洽”,另一方面又暗地收集政敌其姑表兄弟淳于长的隐私,使淳于长陷罪伏辜。
这样,于公元前八年,终于爬上了大司马大将军的高位,继承他几个伯叔,执掌了汉朝廷的大权。不料天有不测风云,王莽此次执政仅一年多,成帝即病死,继位的汉哀帝,对王氏专权十分不满,于是哀帝“封拜”他的后家丁氏、傅氏,以“夺王氏权”。
公元前4年,王莽被贬官回到南阳新都,一直到哀帝死(公元前1年),才又在元后王政君的支持下恢复了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新立的小皇帝平帝年方9岁,于是形成“太后(王政君)临朝称制,委政于莽”的格局。此年元后已是71岁高龄,所以实际大权已完全掌在王莽手中。从公元前一年至公元九年的十年间,王莽由大司马而“安汉公”而“宰衡”而“假皇帝”以至最后登上皇位,改国号为新,做上真皇帝。在这一过程中,王莽做了充分的政治表演,使出了浑身解数,其手段之卑劣,做法之残酷,可以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比如,王莽当权后,对政敌丁、傅两家进行报复,除将丁、傅两家全部赶回原籍外,还动用了十余万人把丁、傅两后的尸体从棺中挖出,平了陵墓。王莽为了防止平帝母家卫氏争权,还在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兴起大狱,不仅诛杀了卫氏全家,而且连自己的亲生儿子王宇也因同情卫氏而株连被杀。这次大狱,其他诛死者还有王莽的叔父辈红阳候王立,平阿侯王仁,姑母敬武公主等,共达数百人;不肯阿附于王莽的大臣鲍宣(司隶校尉)和何武前将车,也同时被杀。
当然,王莽为了登上皇帝宝座,为了拉拢人心,也还做了些姿态。如他婉言拒绝平帝因娶其女而赐给他的新野田地二万五千六百顷,并将皇帝同时赐给他的两万万钱,仅接受四千万,而将这四千万钱中的三千三百万完全赠送给别人,另又将一千万钱分给他的九族贫者。他的拒收新野田地的行为,竟受到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中小地主的拥护,《汉书》记载,当时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书”表示钦佩的,竟达四十八万人之多。
在拉拢士大夫方面,王莽也做了些姿态,他大规模地扩充太学,“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又“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经过一番苦心经营,“附顺者拔擢,忤恨者诛灭’,王莽的心腹集团终于形成了,“王舜、王邑为腹心,甄丰、甄邯主击断,平晏领机事,刘歆典文章,孙建为爪牙,丰子寻、歆予菜、涿都崔发、南阳陈崇皆以才能幸于莽”。
此时他的羽翼已成,于是在公元九年正式称帝。王莽在登上皇帝宝座后,面对长期以来积累而成的民怨鼎沸的社会现状,为显示新朝政权是承天受命、顺应民心的合法政权,他本人是能解民于困顿之中的真命天子,于是便发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托古改制活动。
王莽改制是我国历史上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对这次改制的性质和评价,历来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有一点学术界意见是一致的,即王莽的“改制”激化了当时的各种社会矛盾,也是导致赤眉、绿林起义的直接原因。
在当时,王莽为获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从当时社会最为关注但又最为棘手的土地和奴婢问题开始着手,宣布实行所谓的“王田”、“私属”制。这是新莽改制中最主要也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其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国田地均归国家所有,不得买卖,称作“王田”。
二、凡一家有八个男丁者,可有田一井,即九百亩。
三、原有田地超过规定亩数,即一家男丁不够八人而田超过九百亩者,将超过部分分给宗族或乡邻无田而应受田者。
四、无田之家,应按有关规定从政府受田。
五、奴婢不得买卖,改称为“私属”。
六、凡攻击井田制度,煽动他人破坏法令者流放至边境。
在西汉后期土地的兼并非常严重,大批农民沦为奴隶,民众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哀帝朝以大司马师丹为代表的一批官僚,就提出一个“限田限奴”的建议,以用来缓和社会矛盾,却未能实行。王莽的“王田”、“私属”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可视为当年师丹建议的延伸和扩展。
然而,由于大地主和中小地主联合抵制,此制无法进一步推广,并引起“自诸卿大夫至于庶民”的广泛反对。这是因为:首先,以土地买卖为杠杆的土地私有制,自战国后期以来一直是社会经济运动的主旋律,至秦汉时期已经深入人心不可动摇,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基本适应,绝不是任何个人的一纸空文能够取消得了的。
其次,农民既是土地私有制的受益者,也是土地兼并的受害者;他们受土地买卖天公地道时代观念的束缚,从来也没有正式向土地私有制发出挑战;农民自身对土地的渴望,集中反映在其自身对土地的拥有上,而不是要取消土地私有制。
第三,王莽的土地改革关键在于保证政府的土地税征收,用来维持帝国庞大的财政开支,从来也没有真正顾及农民的利益。所以新莽的王田措施不仅无法扭转历史,反而招来地主们的不满与反抗,而且希望落空的农民的怨怼很自然地把王莽逼入两面夹攻的绝境。
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当中郎区博进谏痛陈利害后,王莽只好无可奈何地宣布:“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就这样,王莽改制的重头戏“王田”、“私属”制正式宣告破产。除土地、奴婢方面的改革外,币制改革是王莽托古改制的另一重要领域。早在新朝建立之前,王莽为打击货币持有者,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便曾搞过币制改革。居摄二年(公元7年),他以“凋钱有子母相权”为理由,下令新增“一直(值)五千”的“错刀”、“一直(值)五百”的“契刀”和“一直五十”的“大钱”等三种钱,让与西汉原有的五铢钱一块儿在市场上流通。
由于新发行的货币质量低劣,远不足所定之值,而政府又用这种劣质钱兑取百姓手中的五铢钱,从中渔利,结果不但使流通秩序混乱,而且造成了民众对新货币的不信任。人们拒绝使用新货币,王莽就用严刑酷法强制推行,以致出现令“民人涕泣于道”的情景。
当新朝建立后,在以往币制改革造成混乱的严峻事实面前,王莽不但丝毫没有醒悟,反而突发奇想,硬是要给经济现象赋予一种想当然的政治内涵,企图通过改变币制,抹去汉朝刘氏天下留在人们脑海中的印记。“到”字,由卯、金、刀三部分构成,这与货币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然而这些在王莽的眼里,却具有了特殊的意义。他认为,金、刀就是当时流通的五铢钱、大钱、契刀、错刀等货币的代称,如果大家不再使用它们,不就等于抹去了人们头脑中汉朝刘家的印记吗?
于是乎在始建国元年、二年(公元9年、10年),王莽又两次改革币制,颁行“宝货五品”,把货币分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是指金。银、铜、龟、贝五种不同的币材;六名是六类货币的名称,即黄金、银货、龟币、贝币、布、泉;二十八品为二十八种货币的交换比值。如此混乱的币制,同时在市场运作,连王莽自己也搞不清楚该怎么折算。因此,时过不久,王莽就不得不宣布取消龟、贝、布之类的货币,只准流行“小钱直(值)一”和“大直五十”两种。
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又进行第四次货币改革,重申金、银、龟、贝币可用(价值有所增减),废除大小钱,以重五铢值一钱的货币和重二十五铢值二十五钱的货币两种并行。
王莽多次的币制改革,使社会经济陷入极度的混乱之中,“农商失业,食货俱废”。对于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他始料所不及的。属于经济方面的改革措施还有“五均赊贷”和“六莞”。王莽为了控制国家的经济运行秩序,采纳国师公刘歆的建议,于始建国二年下诏,声称根据《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的记载,以及《周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的原则,特推行这一改革措施。五均为平抑物价,其内容主要是:
一、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城、成都等“五都”,设五均官。具体做法是,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
二、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南西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
三、工商各业,按其经营向市中申报。钱府“顺时气而取之”,即按时向他们征税。
四、各地五均官在每季度的“中月”即第二个月,评定出各种货物的标准价格,称作“市平”。物价高于“市平”,政府就把所控制的物资平价出售,以平抑物价;物价低于“市平”,则听任自由交易。人们如有卖不出的五谷布帛等物,司市可按法定价收买之。
六莞指由国家管理的六种经营事业,具体是:国家专卖盐、铁、酒,政府铸钱,官家管理山泽,再加五均赊贷。
在这之前,汉武帝时期曾经实行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政策,用来强化国家对经济运行秩序的控制。王莽搞的五均赊贷及六莞,和当年汉武帝的举措颇有某种相类似的地方。这种看起来确乎是造福于民众的措施,可是由于本身的空想性与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失当特别是用人不当,反而变成了大商人、富豪掠夺财富的新手段,结果到头来吃亏的还是人民大众。所以,当王莽垮台的前一年,即地皇三年(公元22年),便不得不下令废除了这些政策。
王莽还在经济改革的同时,还进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在政治改革之中,最重要的是对官爵制度的变革。
由于王莽是学礼出身,所以他言必称三代,事必据《周礼》。他总以此企图给臣民以唐虞再世的新印象,于是又煞费苦心地以《周礼》为蓝本,来改革典章制度。他在西汉典制的基础之上,根据“五德”、符命和杜撰出来的古史系统,采用一改变二增减的办法,即改变原西汉的大批官名和秩禄之号,同时增减许多宫职,从而建立起新莽的官爵体系。
王莽初即位时,曾依照哀章所伪造的符命,封拜辅臣十一人,即“四辆”、“三公”、“四将”,合称十一公,形成最初的政府班底,以后又发展为所谓的“新室十四公”。此外,王莽又封黄帝、少吴、颛顼、帝喾、尧、舜、夏、商、周及皋陶、伊尹、周公、孔子之后为公、侯。还根据典籍,改定秩禄之号:三公、卿、大夫和士。大夫又分上、中、下;士则有元士、命士、中士、下士、庶士。如此共计十种。
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王莽在长安南郊的明堂信誓旦旦地宣布,要依周制对诸侯授茅土裂地分封。可事实上,他连分封的图册都没有准备好,根本无法实授国邑。于是被封的两千多人,只得暂住京城,每月每人给几千钱花销。在物价飞涨的长安,几千钱根本不够用,害得这批受封者“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新莽对于汉官制的交易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增加新官职,如在中央政府中增设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五威司命等官;地方则设州牧副、部监副等。其二是改易汉官名,如将中央官大司农先改为羲和再改为纳言,把大理(即廷尉)改为作士,改中尉为军正等;地方官太守改称大尹,又名卒正或连卒,县令、长则改叫宰等等。
此外王莽还对州郡县的名称和区划,首都、宫殿以及城门名称,都作了比较大的变动,如改长安为常安,长乐宫为常乐宫等等。不仅如此,他还对匈奴及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名称和官号、玺印也进行更变,如把匈奴单于改称“降奴服于”之类。这一轻率的带有侮辱性的举动,终招致双方兵戎相见。
王莽的托古改制,可以说没有一项是成功的。他煞费苦心设计的改革措施,换来的却是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的纷乱如麻。
王莽改制为什么失败呢?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王莽的一套所谓“改制”,基本上是违背历史潮流的空想,在实际上是行不通的。
王莽改制失败的第二个原因,是他的一些经济改革,往往是随心所欲的,经常变换,朝令夕改,常常使人无所适从。同时用人不当,使政局更加混乱。
王莽改制失败的第三个原因,是王莽为人阴险,为达到自己夺权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陷害和排挤与己不利的人,甚至原来最为亲信的属下和亲生骨肉,也难逃其魔掌。这使得他越来越丧尽人心,成为十足的孤家寡人,这些做法,都导致了王莽政权一步步走向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