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孙子兵法》的第八篇,文字篇幅在全书中虽然属最短小的一篇,但思想十分深邃,文辞隽永优美,富有深刻的哲理,对于人们从事任何社会活动都富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其中心命题,是阐述了在作战过程中如何根据特殊的情况,灵活变换战术以赢得战争的胜利,集中体现了孙子随机应变、灵活机动的作战指挥思想。孙子主张将帅应该根据五种不同的地理条件实施灵活的指挥,并明确提出以“五不”为中心内容的随机应变处置军事问题的基本原则。要求将帅必须做到全面、辩证地看问题,见利思害,见害思利,从而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孙子还深刻地阐述了有备无患的备战观点,指出不能寄希望于敌人“不来”、“不攻”,而应该立足于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具备坚强的实力。为了真正贯彻“九变”的灵活作战指导原则,孙子特别重视将帅队伍的建设,所以在本篇的结尾处,孙子语重心长地叮嘱身为将帅的人:要防止自己性格上“必死”、“必生”、“忿速”、“廉洁”、“爱民”五种缺陷,避免导致“覆军杀将”。
《九变篇》重要军事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有所不由”等“五不”措施为基本内容的作战原则
这是“九变”问题的主旨之所在。灵活机动,应变自如,这是军事活动所应遵循的根本原则,是战场上夺取主动权、杀敌制胜的重要保障。整部《孙子兵法》都贯穿着这一精神,而《九变篇》则集中阐述了这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方法。
孙子认为将帅应该根据五种不同的地理条件实施灵活的指挥,并明确提出以“五不”为内容的随机应变处置军事行动的具体要求,即“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强调只有精通各种机变的方法,方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才算是真正懂得和掌握了用兵之道。
应该指出的是,贯穿于整个“五不”原则的红线,乃是朴素辩证法的精神。它的实质含义,是要求战争指挥者透过现象看本质,综合比较,深入分析,权衡利弊,唯利是动。假如权衡后得出的结论有碍于实现战略目标,损害到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舍弃眼前的小利,不汲汲于一城一地的得失,暂时放过某些敌人,留待日后时机成熟后再去解决。如果国君的命令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利于军事行动的展开,那么就应该本着“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合于主”的态度,拒绝执行。这样做表面上似乎是违背了常理,否定了成规,实际上相反,乃是更好地遵循了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争取主动,夺取战争的胜利。因此应充分加以肯定。历史上夫差强争中原酿覆亡,马援误择险道致兵败,岑彭长驱入蜀击公孙,李渊不攻河东入关中,岳飞君命不受进中原,就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孙子“五不”为中心的机变思想作出了具有说服力的实战诠释,对今天的军事家来说,仍不无一定的启示意义。
2.见利思害、见害思利的辩证思维方法
稍早于孙子的大哲学家老子曾讲过这么一句充满辩证哲理的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所伏。”意思是事物之间具有普遍联系的特征,即使是在同一事物的内部,也存在着不同倾向相互对立、互为渗透的属性,利与害互为依存,互为转化,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
军事斗争的性质也没有例外。孙子作为清醒的朴素唯物论者,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在他眼里,胜利和失败仅仅是一线之隔,胜利中往往隐藏着危机,而失败里也常常包含着制胜的因素。因此他要求战争指导者要善于保持清醒的头脑,尽可能做到全面辩证地观察问题,正确地处理战争中的利害得失,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制胜于久远。
孙子讲“杂于利害”,除了辩证看待利害之外,还有一层重要的意思,这就是怎样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利有大利,有小利,有眼前之利,有长远之利,这是根本与枝节、实质与表面的关系问题。作为一个有哲学头脑的成熟战争指挥者,不能见了利便热血贲张,直奔主题,而应该先分清它的主次本末,再作主张。总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只有设法加以避免,才算是取得了谈战略、论战法的进门资格。
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里讲的正是争取掌握长远之利、根本之利的问题。有的战争,从表面战果统计来衡量,算是打胜了,可是在胜利表象的背后,孕育着新的危机,留下了无穷的后患:“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师劳民疲,祸不旋踵。所以孙子“杂于利害”的观点启迪所有战争指挥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要统一起来。两者发生冲突时,必须以长远利益为归宿,枝节服从根本,短期服从长期,眼前服从长远,局部服从全局,战术服从战略。
春秋历史上晋楚争霸的鄢陵之战,就是在这方面具有极强说服力的例子,而晋国大臣范文子洞察入微,参悟长远战略利益与眼前战术得失之间的关系,更在中国军事学术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彩重墨的一笔。
众所周知,晋楚争霸是整个春秋历史的关键节目。而在晋楚争霸战争史上,城濮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又各具里程碑式的意义:城濮之战使得晋文公“取威定霸”,一跃而成为中原地区的霸主,“口含天宪”,号令诸侯,使楚国在很长时间里北进中原的势头受到遏制。而邲地之战的结果是楚庄王“一鸣惊人”,兵进中原,陈师周疆,问鼎之轻重,俨然取代晋国而为诸侯之伯。鄢陵之战则是晋、楚这两个“超级大国”争霸战的第三次,也是两国军队最后一次主力大会战。是役晋胜楚败的结局标志着楚国对中原的争夺从此走向颓势,晋国卷土重来,再一次对老对手楚国形成明显的优势,其霸业发展到了鼎盛的阶段。
按常理说,范文子作为晋国统治集团核心成员之一,应该对自己国家的大获全胜感到由衷的欢欣鼓舞才对。的确,把多年的劲敌楚国杀得大败亏输、溃不成军,使郑、宋等中小诸侯国纷纷叛楚附晋,改换门庭,实实在在是一件扬眉吐气、极有面子的事情!然而,实际上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范文子从一开始就反对晋国从事这场战争,而战争的高奏凯歌,也同样不能激起他的兴奋和快感。
早在进行鄢陵之战战略决策之时,范文子就明确表示不赞成己方向楚国开战。他的主要理由是,晋国的忧患在内部而不在外部:“我伪逃楚,可以纡忧……我若群臣辑睦以事君,多矣。”指出晋国现在之所以还能保持内部团结,上下齐心,就是因为有强敌楚国的存在,既然如此,那么还不如保留楚国这个外患来为晋国造福,“唯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盍释楚以为外惧乎!”反之,一旦打败了楚国,大家觉得去了外患就会高枕无忧,内部迟早会争权夺利闹分裂。所以,他一再主张避免和楚军进行正面交锋。应该说,他的这个认识与后来孟子“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见解相一致,也与晋国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态局面相符合。遗憾的是,晋国当时的执政者(领导核心)、中军主帅栾书却是战略目光短视而又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是的庸人,他只看到表面上对晋军有利的作战形势,认为同楚军打仗有胜出的把握,坚决主张早打,大打,一仗决出雌雄。战略意识同样平庸的晋厉公采纳了栾书的意见,于是大举兴师,与楚军在鄢陵地区摆开阵势,杀个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从表面上看,鄢陵一战如栾书之流所料是晋军打赢了。这当然使得晋国上下雀跃欢腾,载歌载舞,把酒庆祝,论功行赏。然而头脑异常冷静的范文子并不为这种胜利的表象所迷惑,仍然坚持自己的初衷,面对着晋军自鄢陵凯旋而归的热闹场面,他不但没有感到丝毫高兴,反而更加忧心忡忡、寝食不安,认为内乱就要爆发,大祸就要临头,甚至希望自己快点离开这个人世,以躲避这场劫难。他说:“君骄侈而克敌,是天益其疾也。难将作矣!爱我者唯祝我,使我速死,无及于难,范氏之福也。”
形势的发展果真证实了范文子的战略远见。晋国的霸业达到辉煌顶点之时,也正是晋国衰落的命运萌芽之始。晋厉公取得鄢陵之战大捷后,认为已没有外患对自己构成威胁,于是就掉转矛头,集中精力对付国内的强卿大宗,“晋厉公侈,多外嬖,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诛杀“三郤”,剥夺栾氏、中行氏的权力。由于这些举措严重触犯了强卿大宗的既得利益,于是晋国内部各种矛盾迅速激化,政治动乱随之爆发,晋厉公的亲信胥童等人丧命刀下,厉公本人也最终走上人生不归路,呜呼哀哉!这场残酷血腥的内部动乱,使得晋国在鄢陵之战后所取得的相对战略优势很快化为乌有,也导致晋国的政局长期处于动荡不安之中。日后虽然也曾短暂出现过“晋悼公复霸”的历史场面,但毕竟是强弩之末,回光返照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后来齐、晋盟国关系破裂,晋公室一蹶不振,乃至最终导致“三家分晋”格局的形成,都可以从鄢陵之战看出端倪。由此可见,范文子有关鄢陵之战的认识,的确是极其宝贵的战略远见,所谓“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可惜的是,他的战略远见未能为战略决策者所重视,“有意栽花花不发”,枉费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否则,整个春秋战国的历史或许可以重写。
这里,范文子看到的是长远利益,其观察问题的角度是“杂于利害”;而晋厉公和中军帅栾书看到的是眼前利益,思维方式是单向、直观的,结果让暂时的表面的利益遮蒙了自己的理智,做出极其错误的战略抉择,损害了根本的战略利益。由此可见,脱离长远的利益去追求一时的成功,是多么的危险,是何等的愚蠢!
“杂于利害”,还要求战略决策者妥善处理道德与功利的关系,即做到义与利的高度统一。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是非常讨厌谈论功利的,“耻于言利”。孟子见梁惠王,第一句话便是“王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他的前辈孔老夫子也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宋朝那些理学家,像程颢、程颐、朱熹等辈,更进一步,开口闭口“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兵家是不信这一套鬼话的,不但不信,还要奚落、挖苦。他们把追求功利放在第一位,“兵以利动”,这当然是对的,不像儒家那样“迂远而阔于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义与利应该完全对立,水火不容,而是应该有机统一起来,见利思义,见义思利,这也是“杂于利害”的应有之义。否则打破了道德的最后底线,必然是为非作歹,百无禁忌,“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所有的掩饰都不要,所有的招牌都打碎,人欲横流,利令智昏,其实只会对赢得真正的利益造成障碍,到头来因小而失大,得不偿失。法家的沉沦就是典型。法家是最讲功利的,按他们的观点,人与人之间都是钩心斗角、彼此利用的势利关系,“君悬爵禄与臣市,臣鬻智力与君市”,可是以势利相交,必定是利尽而交随之中绝。然而恰恰是这种“算计之心”、“自为之心”的张扬,使得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极端紧张、冲突迭起,连法家内部也不得安生,师生反目,同门相残,韩非子被同窗好友李斯活活整死,便是证明。过于言“利”,结果不是别的,就是法家在后世学统不彰,声势消沉。可见“杂于利害”考虑问题,“利”与“义”就应该协调、统一,可以分出轩轾,区别主次,但不可以一笔抹杀其中的任何一个。像儒家那样做谦谦君子固然大可不必,但是“义”作为一种补充,一种价值观,也不可以彻底拒绝。
其实,即便是儒家,也不是不讲利,而是强调必须以仁义为统帅,利应服从于利,他们所反对的只是唯利是图,孔子说:“放于利多怨”,问题不是“利”,而出于“放”,过了度、超了限就不行。董仲舒讲:“修其理不急其功”,“功”是可以求的,关键是不要太热衷、太急切,即“不急”而已。由此可见,孙子的“杂于利害”观念与儒家思想方式是可以沟通的,优势互补是它们共同作用于中华文化发展的最佳选择。
真正有成就的军事思想家,都是具有深刻的辩证法思想的,也就是说,在认识事物、驾驭战争时都能“杂于利害”。中国如此,外国也一样。譬如近代普鲁士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他在军事学术上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深深受到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自觉地将联系、辩证的思想方法运用于对战争现象的研究,从而科学地揭示了战争的运动规律及其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因。克劳塞维茨关于进攻与防御相互关系的阐发,最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特征。他这么讲:“如果两个概念真正构成了逻辑上的对立,也就是说其中的一个概念是另一个的补充,那么,实际上从一个概念就可以得出另一个概念来。”
这就是克劳塞维茨研究进攻与防御关系时所遵循的哲学思维。他不是把进攻与防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而是在进攻中看到了防御,在防御中看到了进攻。进攻与防御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转化,两者不是什么绝对的东西:“每一种防御手段都会引起一种进攻手段”,“一种进攻手段是随着一种防御手段的出现而自然出现的”。换句话说,防御“绝不是绝对的等待和抵御,因而多少带有一些进攻的因素”;同样,“进攻也不是单一的整体,而是不断同防御交错着的”。克劳塞维茨进而分析比较了进攻与防御这两种作战形式的优缺点,认为它们都是利弊共存:进攻是“较弱的形式,但具有积极的目的”;而防御则是“较强的形式,但具有消极的目的”。因而在战争中,“谁认为自己的力量相当强大,足以采取进攻这种较弱的作战形式,谁就可以追求较大的目的;谁要给自己提出较小的目的,谁就可以利用防御这种较强的作战形式的利益”。
显而易见,克劳塞维茨关于进攻与防御关系的辩证思维,其进攻与防御互为包容,互有利弊的观念,在精神实质上,与孙子“杂于利害”的理性认识有着相通一致的地方。这充分说明,古今中外的军事学说,只有形式或表述上的不同,而没有精神实质上的对立。
孙子“杂于利害”的主张,乃是一个带普遍性的指导原则,也是其“五不”为内涵的机变制胜理论的哲学基础。它的精义在于辩证对待利害关系,知于未萌,预作准备,顺利时能做到冷静沉着,找到差距,从而保持优势,防止意外;遭到挫折时能做到不丧失信心,正视现实,坚持不懈,从而摆脱被动,走向胜利。从这层意义上看,孙子“杂于利害”的思想,又是超越单纯军事领域的,而具有方法论的普遍意义。对于我们从事任何工作,都有着深刻的启示作用。
3.有备无患的战争准备思想
在本篇中,孙子还深刻地阐述了有备无患的备战思想,强调指出不能寄希望于敌人“不来”、“不攻”,而要立足于自己作好充分的准备,拥有强大的实力,震慑住敌人,使其不敢轻举妄动。孙子认为夺取战争的胜利,必须具备主客观条件,两者缺一不可。活用“九变”,机动灵活,属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范畴,它是制胜的重要途径,但是要使它真正发挥作用,还应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作后盾,而强大的实力则来自于认真的备战。从这个意义上说,“恃吾有以待也”、“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可谓是“九变”方法实施的必要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孙子有备无患的思想还具有更深刻的内涵,它揭示了国防建设的一般规律。“备者,国之重”,在阶级社会里,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历史上,总有少数战争狂人,出于满足称霸等私欲,乞灵于战争,穷兵黩武,将战争强加在人们的头上。乞求这些人发慈悲偃旗息鼓是幼稚而不现实的。正确的对策是,既反对战争,又不惧怕战争,以战止战,争取和平。
要做到“有以待”、“有所不可攻”,就必须修明政治,动员民众,发展经济,加强军队建设。这样广大民众才会积极投身于国防建设事业,国家才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支持反侵略战争,军队才能具有强大的战斗力粉碎敌对势力的进攻,这些都是确保国家安全的基本条件,也是孙子有备无患思想应有的逻辑意义。
4.重视将帅个人的性格修养,防止“覆军杀将”悲剧的发生
在孙子的心目中,将帅是国家的辅木、军队的主宰,他的才能、品德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战争的胜负。同样的道理,能否实施随机应变、灵活机动的作战指挥,也依赖于将帅个人的主观条件。基于这样的认识,孙子强调,为了真正贯彻“九变”的灵活作战指导原则,必须高度重视将帅队伍的建设。为此,他在本篇结尾处语重心长地叮嘱那些身为将帅的人,要注意努力克服自己性格上“必死”、“必生”、“忿速”、“廉洁”、“爱民”五种缺陷,以避免“覆军杀将”这一类悲剧的发生。
孙子的这番论述,是他关于“九变”原则实施的条件保障,也是他朴素军事辩证法思想的集中体现。众所周知,春秋时期朴素辩证法思想的重要属性之一,是事物转化观点上“节”与“度”概念的提出。当时一些著名思想家,如孔子、老子等人已对事物转化的临界点——“度”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认为要保持事物的稳定性,既不可不及,又不能太过,“过犹不及”。孙子“将有五危”论述就是这种社会思潮理性精神在军事领域的反映。其实勇于牺牲,善于保全,同仇敌忾,廉洁自律,爱民善卒等等,本来都是将帅应具有的优良品德,然而一旦过了度,也就是说假如发展到“必”这一程度的话,那么性质也就起了转化,走向反面,而成为“覆军杀将”的诱因了。“杂于利害”,归根结底,像以“节”控“势”的情况一样,也是一个把握“度”的问题,它是用兵打仗上的“中庸之道”,提倡的是掌控事物变化的临界点,既不要做过头,也不要做不到,顺境之中不忘乎所以,逆境之中不灰心丧气。用兵讲求变化,变化越多越好,越神鬼莫测越高明巧妙。所以要“九变”,“不拘常法,临事适变,从宜而行之之谓也”。然而,这种灵活机动、随机应变、屈伸自如不是毫无规律、杂乱无章、随心所欲的“变化多端”,而是有分寸感,有大局观,恰到好处的“权宜机变”。看上去眼花瞭乱,应接不暇,实质上丝丝入扣、斐然成章。所以它才是中国古典哲学中最佳的境界:极高明而道中庸。事实正是如此,不高明就没有辉煌灿烂的兵学文化,不中庸则不可能使这种兵学文化长期稳定而守恒。《孙子兵法》仅仅凭有“杂以利害”这一条原则,也就足以垂万古而不朽了!
由此可见,因敌变化、辩证分析正是本篇主旨所在。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1],合军聚众,圮地无舍[2],衢地交合[3],绝地无留[4],围地则谋[5],死地则战[6]。有所不由[7],军有所不击[8],城有所不攻[9],地有所不争[10],君命有所不受[11]。故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知用兵矣[12]。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13]。治兵不知九变之术[14],虽知五利[15],不能得人之用矣[16]。
“注释”
[1]将受命于君:谓将帅从君主那里接受出征作战的命令。受命,接受命令,《左传·闵公二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
[2]圮地无舍:圮,毁坏、倒塌之意,《说文》:“圮,毁也。”《尔雅·释诂》:“圮,败也。”圮地,指难于通行的地区。《九地篇》曰:“行山林、险阻、沮泽,凡难行之道者,为圮地。”舍,止,此处指宿营。梅尧臣注:“山林、险阻、沮泽之地,不可舍止,无所依也。”
[3]衢地交合:衢地,指四通八达之地。《说文》:“四达谓之衢。”《九地篇》:“四达者,衢地也。”交合,指结交邻国以为后援。张预注:“四通之地,旁有邻国,先往结之,以为交援。”
[4]绝地无留:绝地,指交通困难,又无水草粮食,部队难以生存之地。李筌注:“地无泉井、畜牧、采樵之处。”此句意谓遇上绝地,不要停留。
[5]围地则谋:围地,指四面险阻、进退困难、易被包围之地。《九地篇》云:“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迂,彼寡可以击吾之众者,为围地。”谋,曹操注曰:“发奇谋也。”即设奇计以摆脱困境。
[6]死地则战:死地,指走投无路的绝地,非力战难以求生。《九地篇》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为死地。”又曰:“无所往者,死地也。”
[7]有所不由:言有的道路不要通过。汉简《四变》此句下有释文为:“徐(途)之所不由者,曰浅入则前事不信,深入则后利不接。动则不利,立则囚,如此者,弗由也。”贾林注:“途且不利,虽近不从。”甚是。即“途”,道路。由,从、通过。《论语·雍也》:“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8]军有所不击:指有的敌军不宜攻击。汉简《四变》此句下释文曰:“军之所不击者,曰两军交和而舍,计吾力足以破其军,獾其将。远计之,有奇势巧权于它……如此者,军唯(虽)可击,弗击也。”
[9]城有所不攻:意为有的城邑不应攻取。汉简《四变》此句释文曰:“城之所不攻者,曰计吾力足以拔之,拔之而不及利于前,得之而后弗能守,若力之,城必不取。及于前,利得而城自降,利不得而不为害于后。若此者,城唯(虽)可攻,弗攻也。”张预注:“拔之而不能守,委之而不为患,则不须攻也。又若深沟高垒,卒不能下,亦不可攻。”
[10]地有所不争:意为有些地方可以不去争夺。汉简《四变》释文曰:“地之所不争者,曰山谷水无能生者……如此者,弗争也。”张预注:“得之不便于战,失之无害于己,则不须争也。又若辽远之地,虽得之,终非己有,亦不可争。”
[11]君命有所不受:意谓君主之命令有的可以不接受。君命不受之前提,即汉简《四变》所谓“君令有反此四变(指上述‘有所不由’等四种情况)者,则弗行也。”曹操注曰:“苟便于事,不拘于君命也。”
[12]故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知用兵矣:通,通晓、精通。《周易·系辞》:“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此句意为将帅如果能通晓九种地形的利弊及其处置,就懂得如何用兵作战的奥妙了。
[13]将不通于九变之利者,虽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意谓将帅如果不通晓九变的利弊,即使了解地形,也不能从中获得帮助。梅尧臣注:“知地不知变,安得地之利!”
[14]治兵不知九变之术:术,手段、方法。《孟子·告子下》曰:“教亦多术矣。”九变之术,指九变的利弊得失及其处置方法。
[15]五利:指“有所不由”至“君命有所不受”等五事之利。
[16]不能得人之用矣:指不能够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王皙注:“虽知五地之利,不通其变,如胶柱鼓瑟耳。”
是故智者之虑[1],必杂于利害[2]。杂于利而务可信也[3],杂于害而患可解也[4]。
“注释”
[1]智者之虑:聪明的将帅思考问题。虑,思虑、思考。《古文尚书·太甲》:“弗虑胡获,弗为胡成。”
[2]必杂于利害:必须充分考虑和兼顾到有利与弊害两个方面。曹操注:“在利思害,在害思利。”杂,《说文·衣部》:“杂,五彩相合。从衣集声。”引申为掺杂、混合。《国语·郑语》:“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韦昭注:“杂,合也。”后又引申为兼顾。
[3]杂于利而务可信也:意谓如果考虑到事情有利的一面,则可实现战略目标。王皙注:“曲尽其利,则可胜矣。”务,任务、事务。《广韵·遇韵》:“务,事务也。”又,《周易·系辞》:“夫《易》开物成务。”此处指“争胜于天下”的大事。信,通“伸”,舒展、伸张。《周易·系辞》:“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4]杂于害而患可解也:意谓在有利情况下考虑到不利的因素,祸患便可顺利消除。解,化解、消除。《荀子·臣道》:“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
是故屈诸侯者以害[1],役诸侯者以业[2],趋诸侯者以利[3]。
“注释”
[1]屈诸侯者以害:指用敌国所厌恶的事情去伤害它从而使它屈服。屈,屈服、屈从,此处作动词用,制服之意。《诗·鲁颂·泮水》:“顺彼长道,屈此群丑。”诸侯,此处指敌方、敌国。
[2]役诸侯者以业:指用危险的事情去烦劳敌国使它疲于奔命。梅尧臣注:“挠之以事则劳。”役,使、驱使的意思。《荀子·正名》:“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业,曹操注:“业,事也。”此处特指危险的事情,与《诗经·商颂·长发》中“有震且业”之“业”义近。
[3]趋诸侯者以利:指用小利引诱调动敌人,使之奔走无暇。张预注:“动之以小利,使之必趋。”又一说,以利打动敌人使之归附追随自己。趋,奔赴、奔走,此处用作使动。
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1];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2]。
“注释”
[1]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意为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来,而要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梅尧臣注:“所恃者,有备也。”恃,依赖、倚仗的意思。《庄子·列御寇》:“河上有家贫,恃纬萧而食者。”有以待,指已做好充分的准备。
[2]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意谓不可寄希望于敌人不来进攻,而要依靠自己具备强大实力,使得敌人不敢贸然发起进攻。
故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1];必生,可虏也[2];忿速,可侮也[3];廉洁,可辱也[4];爱民,可烦也[5]。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6],必以五危[7],不可不察也。
“注释”
[1]必死,可杀也:指将帅如果轻生决死,固执硬拼,就会有被杀的危险。曹操注:“勇而无虑,必欲死斗,不可曲挠,可以奇伏中之。”必,固执、坚持的意思,与《论语·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中的“必”字义同。
[2]必生,可虏也:谓将帅如果一味贪生怕死,临阵畏怯,就有被俘虏的危险。张预注:“临阵畏怯,必欲生返,当鼓噪乘之,可以虏也。”
[3]忿速,可侮也:言将帅如果急躁易怒,遇敌轻进,就有中敌人轻侮之计的危险。忿,愤怒、愤懑。《古文尚书·君陈》:“尔无忿疾于顽。”速,快捷、迅速,这里指急躁、偏激。
[4]廉洁,可辱也:意为将帅如果过于洁身清廉,自矜名节,就有受辱的危险。曹操注:“廉洁之人,可污辱致之也。”
[5]爱民,可烦也:意谓将帅如果溺于“爱民”(即古人常说的“妇人之仁”),而不知从全局把握问题,就容易为敌所乘,有被烦劳的危险。张预注:“民虽可爱,当审利害。若无微不救,无远不援,则出其所必趋,使烦而困也。”烦,相烦、烦劳。《左传·僖公三十年》:“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
[6]覆军杀将:言使军队覆灭、将帅被杀。覆,覆灭、倾覆。《左传·隐公十一年》:“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覆、杀,此处均为使动用法。
[7]必以五危:必,一定、肯定。《诗·邶风·旌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以,由、因的意思。五危,即上述“必死”、“必生”等五事。
“译文”
孙子说:大凡用兵的法则是,将帅接受国君的命令,征集民众组织军队,出征时在“圮地”上不可驻扎,在“衢地”上应结交邻国,在“绝地”上不要停留,遇上“围地”要巧设奇谋,陷入“死地”要殊死战斗。有的道路不要通行,有的敌军不要攻打,有的城邑不要攻取,有的地方不要争夺,国君有的命令不必执行。所以将帅如果能够精通各种机变的利弊,就是懂得用兵了。将帅如果不能精通各种机变的利弊,那么,即使了解地形,也不能得到地形之利。指挥军队而不知道各种机变的方法,那么即便知道“五利”,也是不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的。
所以,聪明的将帅考虑问题,必须充分兼顾到利与害两个方面。在不利情况下要看到有利的条件,大事便可顺利进行;在顺利情况下要看到不利的因素,祸患就能预先排除。
要用各国诸侯最厌恶的事情去伤害它,迫使它屈服;要用各国诸侯感到危险的事情去困扰它,迫使它听从我们的驱使;要用小利去引诱各国诸侯,迫使它被动奔走。
用兵的原则是,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来,而要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进攻,而要依靠自己拥有使敌人无法进攻的力量。
将帅有五种致命的弱点,只知道死拼蛮干,就可能被诱杀;只顾贪生活命,就可能被俘虏;急躁易怒,就可能中敌人轻侮的奸计;一味廉洁好名,就可能陷入敌人污辱的圈套;不分主次“爱民”,就可能导致烦劳而不得安宁。以上五点,都是将帅的过错,也是用兵的灾难。使军队遭到覆灭,将帅被敌擒杀,都一定是由这五种危险引起的,这不可不予以高度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