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门忠烈——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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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元载之死

元载,子公辅,凤翔岐山(今陕西凤翔县)人。其妻是河西节度使王忠嗣的女儿。天宝初,因熟读庄子、老子、列子、文子之学,而考上进士,后任新平尉,肃宗时,因与掌权宦官李辅国之妻同族而受到重用,管理漕运,代宗时,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即宰相),后又授与天下元帅行军司马。因先后助代宗杀了李辅国以及后来的鱼朝恩两个掌权宦官而更加受到皇帝信任。

鱼朝恩固然可恨,但他死后,元载专权,就更是不可控制。此人得势的时候,长安城几乎都装不下这个无限膨胀的大人物。因为他自负除恶之功,谁也不在他的眼中,“志气骄溢,每众中大言,自谓有文武才略,古今莫及,弄权舞智,政以贿成,僭侈无度。”凡求官者,无不贿赂其子弟和他的主书,才得以如愿。“又以政事委群吏,士之求进者,不结其子弟及主书卓英倩等,无由自达。”主书相当于秘书,凡与首长沆瀣一气的秘书,狼狈为奸起来,则更是贻患一方了。

元载纵容其老婆,其子弟,聚财敛货,卖官鬻爵,凡江淮方面的地方要职,以及京师行政机构的重要官员,必安排他的党羽。满朝文武,慑于他的引用亲信,排斥异己,皆帖服求安,俯首听命。于是,代宗对这前门驱虎、后门进狼的局面,既懊悔、又害怕,既寝食不安、又无计可施,看着他尾大不掉,任其为非作歹下去。

据史说,这个元载,家本寒微。但越是贫苦出身的官员,一旦获得权力,其贪赃枉法的可能性越大。“膏腴别业,轸域相望”,“名姝异乐,内廷不及”,就冲他家中藏有赃物胡椒八百石,钟乳五百两,就略可知其奢糜腐败的程度了。

元载更有一种癖好,热衷于大兴土木,建房盖屋。他所建的屋宅,竟占了长安城里的大宁、安仁两里,其规模之大,难以想像。他倒台后,这两座宅舍,足够分配给数百户有品级的官员居住使用,便知道连结数条街的大宅子,是怎样的巍巍然了。他在东都洛阳建造的一座园林式的私宅,没收充公之后,竟能改作成一座皇家花园,不难想像原来该是何等的堂皇奢华了。

元载,是公元6世纪的一台开足马力的贪污机器,能与他相比拟的,也就是公元15世纪的严嵩,公元18世纪的和,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跺脚,整个朝廷都会颤动的大人物。

有一个小故事,颇足以说明他是何等的嚣张了。一位来自宣州的昔日旧友,跑到长安来向他求官,元载随便写了封信,支应走了。半路上,这位走他门子的朋友,偷偷打开了那封信,想看看这位权相,到底写了些什么。结果,“书无一言,唯署名而已”。老友失望之至,以为彻底没戏了。这时,已到达幽州。本着试一试的心情,向地方政府通报,告诉他持有一封元相的介绍信。节度史,也就是地方最高长官,一听部下汇报,是元相的什么关系户,连忙派员隆重接待,安排在高级宾馆住下。然后,“留宴数日,辞去,赠绢千匹”。这个人只是亮了一下信封,地方官如接圣旨,产生这么大的震动,由此可知元载的威权,是多么了不起。

凡贪官,尤其手握重权的大贪,必有狼狈为奸的同党呼应;必有为非作歹的亲属参与,从古到今,这是一个腥鱼招猫、臭肉惹蝇的自然规律。那时候,“元载专权,同平章事王缙附之,二人俱贪。载妻王氏及子伯和,仲武,缙弟,妹,争纳贿赂”,形成一个垄断朝政、买官卖官、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的政治集团。一般来讲,君子与君子同声共气,小人和小人臭味相投。元载炙手可热,朝野中的坏人自然像蝇逐腐肉地集到他周围。

李豫眼看着自己被元载架空,成为孤家寡人一个。要不是左金吾大将军吴凑是他舅舅,他连一个可以说话商量的亲信,都没有。“大历十二年三月庚辰,上御延英殿,命左金吾大将军吴凑收载、缙于政事堂,又收仲武、及卓英倩等系狱。命吏部尚书刘晏与御史大夫李涵同鞫之。问端皆出禁中,仍遣中使诘以阴事,载、缙皆伏罪。”所以,这次审讯,实际上是这位皇帝在幕后操纵,因为贵为帝王的他,有时也得受这个贪官的气。

元载作恶多端近十年,终于到了恶贯满盈的一天。

“是日,先杖杀左卫将军董秀于禁中”,同时,“下诏赐载自尽,妻及子并赐死,发其祖、父冢,断棺弃尸,毁私庙主及大宁、安仁里二第,以赐百官署舍,披东都第助治禁苑”。

当时,在长安判了死刑的囚犯,要押解到近郊的万年县执行。大家拥到街上,欢呼这个气焰嚣张的巨贪,落得这个下场。虽说是“赐载自尽”,也不能让他死在首善之区。即使自尽,也得到万年县的监牢里,由狱吏和刽子手行刑。在中国,只有处置贪官污吏,该杀的杀,该关的关,绝不会引起任何异议,而且会拍手称快,大得人心。

坐在押囚的槛车里的元载,这时才真正看到老百姓眼光里的切齿痛恨。元载贪污集团的覆灭,史书称:“及死,行路无嗟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