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一门忠烈——颜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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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颜真卿与张旭

张旭,唐代书法家。生于唐上元三年(675年),卒于玄宗天宝九年(750年),初仕为常熟尉,后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其母陆氏为初唐书家陆柬之的侄女,即虞世南的外孙女。陆氏世代以书传业,有称于史。张旭为人洒脱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与李白、贺知章相友善,杜甫将他三人列入“饮中八仙”。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张旭性格豪放,嗜好饮酒,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然后回到桌前,提笔落墨,一挥而就。有人说他粗鲁,给他取了个张癫的雅号。其实他很细心,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都能启发写字。偶有所获,即熔冶于自己的书法中。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支字,都视若珍品,世袭真藏。那时候,张旭有个邻居,家境贫困,听说张旭性情慷慨,就写信给张旭,希望得到他的资助。张旭非常同情邻人,便在信中说道:您只要说这信是张旭写的,要价可上百金。邻人将信照着他的话上街售卖,果然不到半日就被争购一空。邻人高兴地回到家,并向张旭致万分的感谢。

张旭的书法,始化于张芝、二王一路,以草书成就最高。史称“草圣”。他自己以继承“二王”传统为自豪,字字有法,另一方面又效法张芝草书之艺,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来,其状惊世骇俗。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之意;在河南邺县时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并因此而得草书之神。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他把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旁若无人,如醉如痴,如癫如狂。唐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赞之:“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这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对艺术的执着的真实写照。难怪后人论及唐人书法,对欧、虞、褚、颜、柳、素等均有褒贬,唯对张旭无不赞叹不已,这是艺术史上绝无仅有的。他被后人尊称为“草圣”。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说:“张旭是中国书书法史上一个极重要的人物。他创造的狂草向自由表现方向发展的一个极限,若更自由,文字将不可辨读,书法也就成了抽象点泼的绘画了。”

张旭有楷书《郎官石柱记》传世,是最为可靠的张旭真迹,原石久佚,传世仅王世贞旧藏“宋拓孤本”。

张旭书法功力深厚,并以精能之至的笔法和豪放不羁的性情,开创了狂草书风格的典范。张旭以独特的狂草书体,在名贵的“五色笺”上,纵情挥写了南北朝时期两位文豪谢灵运与庾信的古诗共四首。作品落笔力顶千钧,倾势而下,行笔婉转自如,有急有缓地荡漾在舒畅的韵律中。他的字奔放豪逸,笔画连绵不断,有着飞檐走壁之险。草书之美其实就在于信手即来,一气呵成,给人以痛快淋漓之感。传说张旭每当灵感到来,就把宣纸铺在地上,用长发作毛笔,直书狂草,犹如醉酒当歌,是那样的洒脱自在。在他的狂草书作品中,精到的笔法对书法形式和点线运动节律的控制力表现出了高度的艺术境界。这是以气魄和灵性创造了草书艺术的完美韵致。收藏这幅作品的是辽宁博物馆。

张旭《古诗四帖》(局部)

据野史记载,张旭深得草书笔法,后传给了崔邈、颜真卿。张旭说:“开始时,我听说公主与挑夫争着走路而悟得草书笔法的意境。后来观公孙大娘舞剑而悟得草书笔法的神韵。”张旭每次饮酒醉时就草书,挥笔大叫。将头浸入墨汁中用头书写,世上人称他为“张颠”酒醒后看见自己用头写的字,认为它神异而不可重新得到。后人评论书法名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四人,或许有不同的意见,至于论到张旭,都没有异议。

又据传,张旭脱去短衣官任苏州常熟尉。上任后十多天,来一位老人递上状纸告状。张旭在状纸上批示判去。过不几天,这位老人又来了。张旭大怒责备老人说:“你竟敢用闲事来屡次骚扰公堂?”老人说:“我实际上不是到你这理论事情来的。我是看到你批示状纸的字写得奇妙珍贵,想把它放在箧笥里珍藏起来呀!”张旭听后感到惊异,问老人为什么这样喜爱书法?老人回答说:“先父受过文化教育,还有著作遗留在世。”张旭让他取来一看,方信老人的父亲确实是擅长书法的人。从此,张旭书法倍加长进,越发精妙,堪称一时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