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就是对事情的叙述。其中技巧,主要在于节奏的控制。换言之事件的叙述不只在乎那个结果,还得力于过程的把握。强调叙事,就是于事件的进程中多有讲究,并尽可能地避免平铺直叙。从手法上说,有悬念、抑扬、误会、意外、突变及逆转等。比如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主人公苏比想了各种办法,要进监狱过冬,但均未达成愿望。而当他受了教堂音乐的感化,想改邪归正时却被警察逮住了。讽刺之义,真是不言而喻。此种安排,逆转之前是一个层次,逆转之后则为另一个层次。前面的层次多是先蓄势或铺垫,后面的层次则留有余味。
叙事讲究的是事件本身的波澜起伏。对应于文体,叙事也可谓小说的擅长。体现于情节的设置上,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有的还有序幕及尾声。比如鲁迅的小说《祝福》中,由于采用倒叙写法,即先写结局,这样的情节安排有悬念的作用,可以引起对人物命运的关注。再回到开端,写祥林嫂初到鲁镇,情节的发展是祥林嫂改嫁,高潮则是再到鲁镇以致沦为乞丐。叙事的讲究除了情节的设置,还有角度的选择等。小说《祝福》是从“我”的角度来写的,既同情祥林嫂的遭遇,又流露出一种无奈。小说结尾呼应开头,又写到祝福景象。“我在朦胧中,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连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预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笔调中充满反讽意味,大可表明“我”虽不迷信,却又无力改变现实,因而显得懒散。至于舒适,则不无一种缓解。再如鲁迅的《孔乙己》中,是从酒店小伙计的角度来写,既写出孔乙己的迂腐,又不失天真。比如偷书,偏说窃书不算偷,强为辩解。又如喝酒从不拖欠,显得品行比别的酒客好。再如分茴香豆给小孩吃,却说什么多乎哉不多也。这些琐事都很有表现作用,显出孔乙己不失质朴,却又不能安于小事过活。至于人物的最后出场,则是坐在一个蒲包上,显得极为落寞,从而活画出一个深受科举毒害的读书人形象。
小说的发展中,又有淡化情节之说。故事还是有的,但大都提供一个框架。以故事为框架,可包容较多的细节或场景。此种小说是散文化的,叙事上可弹性一些,起一种线索上的作用。比如鲁迅的《社戏》,作者先讲都市戏园里人声嘈杂,让人不耐烦,来反衬出乡间空阔地带演出的社戏另有意味,尤其是连带着儿时的记忆。于是作者便写小时候在外祖家看社戏的事,颇有铺垫。一群小伙伴想去赵庄看戏,先是没有船,有了船又没大人来划,然后是小伙伴自己撑了去。作者便以不无抒情的笔调描绘了月下的景致。“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对小孩来说,这既是看戏,也是贪玩。于是回来的时候,便又去拔罗汉豆来煮。而第二天六一公公送来大碗的豆,却没有昨夜的好吃,自然此后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小说中所写的对社戏的回味,饱含着对童趣的眷恋。
至于散文中的叙事,仍要从个人的观感及经历出发。诚如余光中在《不老的缪斯》中所说:“这样的散文又叫做叙事文,短则记述个人的所经所历,所见所闻,或是某一特殊事件之来龙去脉,路转峰回,长则追溯自己的或朋友的生平,成为传记的一章一节,或是一个时代特具的面貌,成为历史的注脚,也就是所谓的回忆录之类。叙事文所需要的是记忆力和观察力,如能再具备一点反省力和想象力,当能赋文章以洞见和波澜,而跳出流水账的平铺直叙。组织力(或称条理)也许不太重要,因为事情的发展原有时序可循,不过有时为求波澜生动,光影分明,不免倒叙、插叙,或是举重遗轻,仍然需要剪裁一番的。”此种叙事基于生活经验,有别于小说的虚构,但行文中仍需一番剪裁的。相比起小说来,散文的叙事大都仍可片段地呈现,包括各种细节及场景在内。散文的叙事,总体上虽不如小说那样曲折起伏,却显得更为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