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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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历史发展(2)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起最后决定作用的是新闻传播从业者的内在信念。广为世界各国所采用的制定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范、建立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评议组织等措施,就其性质而言,均属外部的建设,即仅仅是对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外在的关系进行调整,以制约与规范新闻传播从业者的外在的表现行为,而未深入到新闻传播从业者内在的道德信念的层次。

于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内部建设也悄然出现,美国走在各国的前头。一是开展新闻传播评论运动,以形成一个有利于解决新闻传播职业道德问题的社会舆论环境,并进而影响或改变人们的内在道德信念。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时代》杂志自1923年3月创刊起即辟有一个名叫《报界》的小专栏,发表检讨报业活动的文章。40年代后,《纽约人》杂志也开始在显着地位为利布林辟了一个专栏,让他发表针砭报界流弊的文章。此外,《新闻周刊》、《星期六评论》等杂志也曾发表过评价新闻传播业的报道或文章。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新闻传播界内外赞成以各种方式对新闻传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张日益强烈。1961年,哥伦比亚新闻研究生院创办《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其发刊词宣称该刊的宗旨是:评价各种形式的新闻报道工作的表现,指出其缺点和力量所在,并协助确定或重新确定新闻报道工作的正直无私和认真负责的准则。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又有10多家旨在评论新闻传播的刊物在芝加哥、费城、休斯敦、圣路易斯、巴尔的摩等城市出版,形成了一个声势宏大的新闻传播评论运动。由于经费有限,这些刊物大多每月出版一次,甚至不定期出版,不支稿酬。

二是加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教育,以培养新闻传播从业者以及未来的新闻传播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高等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系科都开设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课程并将它们列为必修课程。由高等院校或基金会主办的、以新闻传播职业道德为主题的座谈会、学术讨论会也日益增多,研究重点开始转向潜在的新闻伦理意识方面,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

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国际化

随着新闻传播活动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国际新闻传播职业道德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要加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就必须开展国际性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以改善与加强各国间新闻传播活动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世界新闻传播的良好秩序。

国际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约的制定,是国际性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措施。早在1910年,国际期刊业联合会在布鲁塞尔宣告成立。保护期刊业的道德利益、确保公众与官方的信任,就是这一国际组织的宗旨之一。1916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威廉斯主持制定的《报人守则》为第一届世界报业大会所接受,成为第一个国际性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国际和平与秩序的恢复,签订国际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约的条件趋于成熟。1946年6月,国际新闻工作者协会通过章程,对新闻传播从业者提出了一系列职业道德要求,呼吁各国新闻传播界通过自由、正确和公正地报道公众舆论,来维护和平、发展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国际谅解。1948年4月,联合国新闻自由会议通过《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其中第二公约草案是由法国代表团提出的《国际新闻错误更正权公约》,提出了限制新闻自由的滥用、防止虚构的与歪曲的新闻传播。1950年11月4日,《欧洲人权公约》(又称《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其中包括有关国际新闻传播职业道德问题的规定,强调新闻言论自由的行使应带有责任和义务。

第一个由联合国大会颁发给各会员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参照执行的国际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公约是1954年颁行的《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公约》。这个公约由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草拟,将新闻自由与新闻道德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认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建设是新闻自由权利的有效保障。这一公约的具体规定有五条:①不歪曲或隐瞒事实,对公众忠实;②不挟私攻讦、诽谤、抄袭,不把谎言当事实,若有报道不确而损人名誉者,应立即更正;③不因为要满足读者好奇心而揭私人隐私;④报道一个国家的状况,若要达到公正的程度,须先对这个国家有充分的认识;⑤上述规定由各国新闻工作者遵守,不能成为各国政府干涉管制新闻的理由。这一《公约》在颁行后已作过5次讨论修订,以不断适应新的情况。196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4届会议通过并颁行《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强调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应着重创造一种友好与和平气氛的思想和价值,应避免任何敌意的痕迹,在提供资料和传播资料时,应力求保证资料的真实性。1954年间,国际新闻记者联合会也通过了一个国际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行为标准,即《国际新闻记者联合会记者行为原则宣言》,其主旨与上述《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公约》基本相同,但规定得更为具体。

但是,国际性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并不显着,国际性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约性文件在实际施行中并不理想。随着新闻传播活动的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国际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也不断深入发展。1992年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的建立,标志着世界各国在联手加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的创立自1983年起开始酝酿。1992年,第三届国际报业评议大会(又称“新德里大会”)在新德里召开,正式通过了《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章程》。《章程》详细规定了该组织的宗旨,组织原则和行动原则,其前言部分明确阐述了这一组织的核心思想:

言论自由是民主国度中不可侵犯的一项人权,媒体自由不仅指记者、编辑和新闻传播从业者的自由,也包括受众对公众事务的知晓权,媒体理应对公众负责,这是其内在的和天赋的义务;媒体评议会和国会民间冤情委员会是保持并促进媒体自由和责任的方式。根据《章程》的有关组织原则与规定,酝酿9年之久的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也正式宣告成立,首批会员单位有澳大利亚报业评议会、英国报业投诉评议会、斯里兰卡报业评议会、尼泊尔报业评议会和新西兰报业评议会。世界报业评议联合会除召开国际会议之外,还不定期组织地区会议。

当然,因各国文化传统的不同和意识形态的冲突,国际新闻传播评议联合组织在实现宣言的道路上仍有重重阻挠、道道障碍,有的签约国甚至为此而退出该组织。但这样的联合组织在制定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约、规范新闻传播市场、发扬新闻传播机构的自律精神和促进新闻评议机构的发展方面毕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值得世人注意。

第二节 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初步实践

一、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历史来源与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汲取了人类新闻传播文化遗产的精华,并结合自己的新闻工作实践创建起来的一种全新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理念与规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传播伦理思想,是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思想来源与理论基础。

报业工作是马克思走上社会后的第一个职业,也是他一生中所从事过的唯一的正式职业。马克思和他的战友恩格斯,在他们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一起创办、主编过4种报刊,协助创办、参与主编过5种报刊,指导编辑方针的报刊达10余种。在长期的新闻传播实践活动中,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十分重视新闻传播从业者的职业道德问题,阐述了他们对职业道德问题的基本观点,尖锐地批评了当时许多报刊与报人的不道德行为,同时还以他们在新闻传播实践活动中的高尚品行,为新闻传播从业者树立了一个光辉的职业道德典范。

马克思认为,宣传真理、坚持真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毫不动摇、决不屈服,这是一个新闻传播从业者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职业品质。马克思把那些在恶势力和金钱面前摇摆不定、以至无原则地妥协的报刊撰稿人斥之为“最无气节、最软弱、最糊涂的作家”,是一个“可怜的两栖动物和两重人格的人”。他把迎合反动势力写文章看作是在做“政治投机生意”,而这样的人是“出卖灵魂的报人”,是丧失了“道德品格”的人。他批评那些自认为是革命的却不敢公开宣传真理,而只是在“偶然写写剧评之类的东西里”偷偷说几句新原理的报刊撰稿人是“不道德的”。他尖锐地指出,资产阶级的报刊“在自己的字典里从来没有美德一词”,他们为资产阶级效劳只不过是“奴隶劳动”。马克思对那些在政治上见风使舵、在宣传上左右逢源的报刊厌恶透顶,他认为这样的报刊“既没有自己的理性,又没有自己的观点,也没有自己的良心”,而它们之所以这样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就在于它们自愿接受“黄金的链条和官方的链条”。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办报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乃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马克思指出,人民的报刊和无产阶级新闻传播从业者应当“生活在人民当中,它真诚地和人民共患难、同甘苦、齐爱憎”,“真正的好的人民报刊,即和谐地融合了人民精神的一切真正要素的人民报刊才能形成”。恩格斯曾指出,读者“有权要求我们向他们提供的东西都是认真工作的成果”。

关于新闻真实性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极为重视,对此也作过相当多的论述。马克思在《(莱比锡总汇报)的查封》一文中就报刊如何忠实地报道客观事实问题明确指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陈述事实”,因为“报刊的本质总是真实的纯洁的”。马克思指出:“究竟什么样的报刊(好的或是坏的)才是真正的报刊?谁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谁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呢?谁在表达社会舆论,谁在歪曲社会舆论呢?”马克思提出的办报原则是:“把我们的全部叙述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更加注意维护这一办报原则,并且把它作为无产阶级报刊的一条基本原则确定下来。当《莱茵报》因真实地报道了事实而遭受到当局的迫害时,恩格斯在审判案的法庭上义正词严地阐述了报纸坚持真实性原则的坚定立场:“如果禁止报刊报道它所目睹的事情,如果报刊在每一个有分量的问题上都要等待法庭的判决,如果报刊不管事实是否真实,首先得问一问每个官员——从大臣到宪兵——他们的荣誉或他们的尊严是否会由于所引用的事实而受到损伤,如果要把报刊置于两者择一的地位:或是歪曲事件,或是完全避而不谈——那么,诸位先生,出版自由就完结了。如果你们想这样做,那你们就宣判我们有罪吧!”由于《新莱茵报》始终坚持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即使在强权和威逼面前也决不说假话,所以在广大读者心目中,它所提供的报道被认为是最可靠的,许多工人报刊和民主派报刊都转载它的文章,甚至连反动派的报刊也常常引用《新莱茵报》所提供的材料。《新莱茵报》以自己的实践树立了坚持真实性原则、恪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规范的榜样。

马克思恩格斯还把坚持新闻的思想性看作是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认为报刊是“促进人民的文化和智育发展的强大杠杆”。因此,他们尤其反对在报刊上刊登不健康的、耸人听闻的东西。

英国《泰晤士报》刊登过一篇题为《自杀成风》的文章,讲了许多在公开执行死刑后一些人由于精神受到刺激而出现的自杀的事例。马克思批评该报宣扬“野蛮理论”、“血腥逻辑”,“简直是公开歌颂刽子手”。

对于那些专门刊载激发人劣根性东西的报纸,马克思更是嗤之以鼻。

他曾经愤慨地批评英国《每日电讯》道:“伦敦所有的厕所都通过一些鹅毛笔把它所有的生活脏物都排泄到一个纸制的藏污纳垢的大中心——《每日电讯》里,它把伦敦的生活脏物变成报上的文章……在纸制的藏污纳垢的大中心的大门上,用黑颜色写着:此处随意便溺!……它能够就某一强奸案写一篇三栏篇幅的社论。为了给一篇龌龊的文章腾地方,它可以不顾一切地删去最重要的报道。”

列宁一生没有脱离过报刊工作,自1900年至1917年先后主持或参加编辑、撰稿的报刊达40多种,其中有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享有崇高地位的《火星报》、《无产者报》、《新生活报》和《真理报》等。

1921年,列宁在填写莫斯科市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成员履历表时,称自己是“新闻工作者”。列宁对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伟大贡献,是他在领导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统治、建立社会主义政权的斗争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传播伦理思想,确立了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