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Markedness)是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Lyons,1977:305)由布拉格学派音位学家特鲁别茨柯依(N。S。Trubetzkoy)、雅柯布逊(R。Jakobson)首创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标记理论的提出对音位学的研究以及整个语言界都具有重大意义。语言的各个层次都存在标记现象,标记理论现已广泛运用于语音、语法、语义、语用、心理语言学以及应用语言学等诸语言学科的研究之中。
1958年,特鲁别茨柯依在其《音位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honology)一书中提出标记与无标记的分布对立。在音系层面,/t/、/k/等清辅音为无标记,/d/、/g/等浊辅音为有标记。之后,雅柯布逊进一步把强调对立关系的标记理论引入语法和词汇领域,用来描写语法和语义现象。在语法层面,boy是无标记的,boys是有标记的;在语义上,dog是无标记形式,可指公狗,也可不论性别指一切狗,而bitch则是有标记形式,只能指母狗,不能指公狗。
英国语义学家莱昂斯是这样给形式标记下定义的:“标记的概念是建立在某个形式成分的有或无的基础上的,具有这种形式成分的词条被认为是有标记的,而与之相对立的无标记词条则不具有这种形式成分。”(John Lyons,1977:306)根据标记理论,不仅有形式上的标记,也有意义上的标记。标记理论以对立为基础,在对立的两项中,“有标记”和“无标记”这一对概念在语言分析的全部层次上都起作用,只是在不同的语言中表现不尽相同。英语中的有标记项成为学习英语的难点。
一。标记特征
海曼(L。M。Hyman)在《音位学的理论与分析》(Phonology:Theory and Analysis)中指出:标记的概念可以从四个方面下定义,包括中和性、分布性(Distribution)、附加性(Addition)和规则性(Regularity)。莱昂斯发现在语义层次,标记还具有另外两个特征,极向性(Polarity)和名词化中和(Nominalized Neutrality)。
1.中和性指在某些特定的语境中,一对语言成分之间的对立消失。在语义层次中,中和性表现为无预设。例如:
(1)How old is the man?(中和)
(2)How young is the man?(不中和,带预设)
在例句中old为无标记项,young为有标记项,old与young之间的对立在例(1)中得到了中和,问句中的old并不是指“年龄大、年长”的意思,而是中性的,问句相当于What is the age of the man?英语中一般不用例(2)来询问年龄,即便使用也要受到语境的制约而有很强的预设性(Presupposition),预设The man is young。同样地,带有标记计量的形容的句子How shallow is the strait?和How low is the temperature?被句子How deep is the strait?和How high is the temperature?中和并替代,因而很少在地道英语中出现。
2.分布性指由于中和作用导致一对语言对立中的无标记项比对应的有标记项语境分布更广。从以下例句可以看出部分有标记的计量形容词和客观形容词的语境分布受到制约。
(3)The film is two hours short。
(4)She is five years young。
(5)The mountain is 50 meters low。
(6)This room is twice as small as that one。
3.附加性以是否存在附加外形标志来判定有无标记。在一对语言对立中,有外部形态标志的成分为有标记,无外部形态标志的成分为无标记。如:unhappy有外部形态标志,为有标记,而happy缺少外部形态标志,为无标记,但这一特征在语义层次上并不具有普遍性,如impartial为无标记,而partial为有标记。然而在语法层次上,这一属性带有普遍性,如student为无标记项,而students为有标记项;work为无标记项,而working、worked是有标记项。可见,语法上的有无标记对立主要表现在形式上,是显性的;而语义上的有无标记主要表现在词语搭配以及意义的选择限制方面,是隐性的,因而容易被人忽视,成为学习地道英语的难点。
4.极向性指无标记项通常具有正极化倾向,而有标记项则具有负极化倾向。在语义层次这个特征表现为无标记项在语义上具有褒义或肯定性(Positiveness),有标记项则具有贬义或否定性(Negativeness)。在有外形标记的反义词中,绝大部分有标记反义词是通过在无标记词的首尾加否定词缀构成。因此,有标记词通常具有贬义或否定性。如:happy/unhappy, honest/dishonest, useful/useless。当然,也有少数几个词如impartial、invaluable等例外。
5.规则性指有标记形容词名词化后一般比无标记形容词在词形上有规则。例如:无标记形容词big—size, deep—depth, far—distance, fast—speed, heavy—weight, high—height, long—length,而与之对应的有标记形容词small—smallness, shallow—shallowness, near—nearness, slow—slowness, short—shortness。诚然,以上情况也有例外,无标记形容词名词化后有时侯也有规则,如:clever—cleverness, fair—fairness, good—goodness, tall—tallness, useful—usefulness等;而有标记形容词名词化后却无规则,例如:cruel—cruelty, dangerous—danger stupid—stupidity, passive—passivity等。
6.名词化中和指无标记形容词名词化后语义得到中和,而有标记形容词却不中和。例如:
(7)What is the length of the river?
(8)The height of the chair is only 1. 2 meters。
(9)The pupil complained about the comfort of the chair。
相应的有标记形容词名词化后不中和,因此,shortness, lowness, discomfort不能用于以上例句中。
二。标记理论与认知心理
标记理论揭示了人们从一般到特殊、简单到复杂、低级到高级的认知心理过程。美国语言学家、认知语言学的代表人物朗盖克(R。Langacker)认为整个标记理论是建立在人类用于区分外界事物,构建心理模型时所采用的一般认知机制基础上的。沈家煊(1997)也提到人类知觉的一个特点是:对越是熟悉的事物越能感知其内部的差异,越容易分出类别。因此,对事物的熟悉程度跟事物的多样性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而对于事物的熟悉程度还与事物结构的复杂性成反比关系。这两种认知上的相关在语言中就反映在标记现象上。认知上“一般的”、“简单的”的突出事物,在语言中往往成了无标记的,而认知上“特殊的”不突出的事物在语言中往往是有标记的。无标记性与语言中的普遍规律相一致,而有标记性则是与语言中的普遍规律和原则相对立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无标记性等同于“规则的”、“一般的”和“具有普遍性的”,而有标记性等同于“不规则的”、“不平常的”和“例外的”。王宗炎(1988:225)也指出,无标记的语言成分比有标记的语言成分“更基本,更自然,更常见”,有标记的成分则是“比较特殊、比较罕见”的。
然而,有标记性与语言现象的复杂性紧密相连。有标记性倾向于结构更复杂,分布频率更低;无标记性倾向于结构更简单,分布频率更高。无标记与有标记之间表现出一种程度上的强与弱,频率上的高与低和数量上的多与寡的关系。用一个恰当的比喻,无标记性相当于计算机缺省执行的程序,有标记项相当于计算机在需要特殊提示时执行的程序。这样一来,无标记项被人脑处理的速度快于有标记项。事实也恰恰如此,很多心理语言学反面的研究都表明,有标记项比无标记项在认知上更为复杂,处理起来速度更慢。
三。标记理论与英语学习
语言在各个层面上都是无标记项占主要地位,有标记项占次要地位。然而,语言中的有标记项正好体现该语言的特性,也是学好该语言的关键。比如在英语的短语结构中,“修饰词 中心词”的词序是规则的一般情况,是无标记的,如将修饰词与中心词的顺序倒过来,则不合常规,但英语中有此例外。例如:attorneygeneral, court martial, time immemorial, president elect, notary public等,这样的“中心词 修饰词”的词序是有标记的,其标记性表现为富有文学色彩和古朴风味(Radford,1988:40),虽不符合规则,却是英语中地道的表述方式。
因此,在英语学习中应有意识地区分无标记项和有标记项,先接触无标记项,再学习相对的有标记项,并学会在对立中区别又联系。比如和否定句相比,相应的肯定句是无标记的,因为否定句比肯定句结构复杂,在理解时需要较长的时间处理。在学习英语的否定句、肯定句时,只能从无标记的肯定句着手,进而学习有标记的否定句,并且注意既区别又联系。同样,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也是先学无标记的主动句,然后才学会有标记的被动句。不管怎样,英语学习只有从无标记过渡到有标记,英语学习才能由简到繁,从易到难,从低级到高级,实现英语学习的逐步升级,从而最终掌握地道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