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波斯宗教成了一个超过种族与语言的困难问题。学者们曾将宗教与种族及语言联系起来,好像这种联系是不言自明的,所以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要涉及印度。可是这些陆地北欧海盗的宗教并非与吠陀有联系而是与吠陀等同的,波伽兹科易原文中密多罗—婆楼那及因陀罗天—那沙多阿诸神成双的情形说明了这一点。从这种在巴比伦世界中保持精神的宗教中出现了琐罗亚斯德,他出身于民族的下层,是一个革新家。大家知道,他并非波斯人。其创造(我希望我能说明)是将吠陀宗教变成阿拉米的世界冥想的形式,这其中已经有了枚斋信仰的模糊开始。
提婆,古印度信仰的神,变成了闪米特人的魔鬼及阿拉伯人的神怪。在这种农民的宗教中,耶和华与别西卜的关系恰好和阿胡拉玛兹达(众光明神之首)与阿利曼(众黑暗神之首)的关系是一样的,这种农民宗教主要是阿拉米人的,因而其基础是一种伦理二元的世界感情。爱德华·迈尔曾经正确地确定了印度人同伊朗人之间世界观的差别,但是因其错误的前提,他没有能够认识它的起源。琐罗亚斯德是以色列先知的一位旅伴,他们与他一样同时也改变了民族的旧的(摩西—迦南的)信仰。有意义的是,末世论是波斯和犹太宗教所共有的,《阿维斯塔经》原来(在帕提亚时期即公元前247—公元前224年)是用阿拉米文写的,后来才译成培利维文。
可在帕提亚时期,在波斯人与犹太人中已经产生了一种深刻的本质变化,它让部落性的结合不再成为民族的标记,而让正教信仰成为民族的标记。一个犹太人假如信仰玛兹达教义便变为一个波斯人;一个波斯人假如变为基督徒便属于聂斯托利“民族”。北美索不达米亚——阿拉伯文化的故乡——的非常稠密的人口,按民族一词的意义而言,一部分是属于犹太民族的,一部分是属于波斯民族的,这种意义完全与种族没有关系,与语言的关系也非常少。甚至在耶稣诞生之前,“异教徒”这个词既指非犹太人,同时也指非波斯人。
这个民族是萨珊帝国时代的“波斯民族”,而且与这一事实有联系的是,我们看到,培利维文与希伯来文一起消失了,阿拉米文成了两个团体的祖国语言。假如按雅利安人与闪米特人说,铁尔埃尔阿玛尔那通讯时代的波斯人是雅利安人,但非“民族”;大流士时代,他们是一个民族,但无种族;萨珊时代,他们是一种信徒的团体,但起源于闪米特族。并没有一个由雅利安族分支出来的原始波斯“民族”,也没有所说的波斯人的通史,至于那三份仅因某种语言关系而放在一起的特殊历史甚至连一个共同的历史舞台也不存在。
最后,这种情况便为民族的形态学奠定了基础。其本质能够直接被看到,在民族的历史长河中,我们也发现了一种内在的秩序。民族既不是语言的单位,也不是政治的单位,也不是动物学上的单位,而是精神上的单位。这便马上导致了文化前、文化中、文化后的民族之间的进一步的区分。这是一件在所有时代中深刻地被感到了的事实,便是,文化民族与它种民族相比具有更显明的特征。我愿意将其祖先称为原始民族。这便是那些流浪的混血的团体,其形成与解体并没有确定的规律,直到最后,在对一种还没有诞生的文化的预感中(比如在前荷马、前基督教及日耳曼的时期中),它们一层一层地越来越具有确定的类型,它们将一种居民中的人类物质汇成一些群体,虽然人类的特性一直仅有微小的变化或并未发生什么变化。这种重叠局面开始于辛布里人与条顿人,经过马科曼人与哥特人,直到法兰克人、伦巴第人及萨克逊人。原始民族的例子有塞琉西时代的犹太人与波斯人、“航海民族”、米尼斯时代的埃及的诺姆。一种文化之后的民族——最著名的例子有后罗马时代的埃及人——我能够将它称为费拉民族。
公元10世纪,浮士德型的心灵突然觉醒了,而且表现成若干种样式。在它们当中,与建筑和装饰一起产生了“民族”的一种具有明显特征的形式。在加洛林帝国的民族样式——萨克逊人、士瓦本人、法兰克人、西哥特人、伦巴第人——中,突然产生了德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在这之前,历史研究(有意识地及审慎地,或非如此)将这些文化民族全都看做是某种存在的东西,看作主要的东西,而将文化本身看成是次要的,看成是民族的产物。因而,历史的创造单位仅是印度人、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等等。因希腊文化是希腊人的产物,希腊人一定早就这样存在了;因而,他们必定是外来的移民。所有别的关于创造者与创造物的观念好像是无法想象的。
因而,我将下列一件事看作一种具有决定性的发现,便是这里所提出的事实导致了相反的结论。能够绝对肯定的是:伟大的文化是起源于性灵的最深基础之上的原始实体;在一种文化的影响下诸民族的内在形式与整个表现是一致的,是文化的产物而非其创造者。这些抓住与塑造人类的样式,与各种艺术及思想方式相同,具有风格及风格历史。雅典民族是一种象征,不亚于多里斯庙宇,英国人也不亚于现代的物理学。有阿波罗型的、枚斋型的、浮士德型的民族。阿拉伯文化并非“阿拉伯人”所创造的——事实恰恰相反;由于枚斋文化始于耶稣时代,阿拉伯民族代表了像它那类文化的民族最后的伟大创造,一个团体通过伊斯兰教结合起来了,就像此前犹太人的与波斯人的团体通过其宗教结合起来一样。世界历史是各伟大文化的历史,民族仅是这些文化中的人们用来履行其宿命的象征形式与容器。
在墨西哥文化与中国文化中,在印度文化与埃及文化中,都各有——不管我们的科学知道与否——一群风格一样的伟大民族,它们出现在青春时期开始时,形成国家,推动历史,而且在其演化的整个过程中带着其基本形式朝着目标前进。在很大程度上,它们相互之间是不同的——无法想象有一种比雅典人和斯巴达人之间、德国人和法国人之间、秦和楚之间的更尖锐的对比——所有军事史都表明,民族仇恨是引出各种历史性决定的最伟大的途径。但当一个不属于这种文化的民族一旦在历史之中出现时,一种精神关系的压倒所有的感情便会到处弥漫,对野蛮人——意指精神上不属于这种文化的人——的概念在埃及居留地的民族中、在中国的战国时代中及在古典世界中便会是同样的一清二楚。形式的力量非常大,所以它掌握并改造着邻近它的民族,请看罗马时代的迦太基人和它的半古典的风格,及从凯瑟林大帝到大彼得沙皇统治的崩溃时止表现出一种西方风格的民族的俄罗斯人吧。
我们将合乎其文化风格的民族称为文化民族,这个词本身将它们与其之前和之后的形式区别开了。不只一种强烈的“我们”感造就了所有主要结合中的最有意义的内在一致性;并且在文化民族下面还有一种观念。这种集体的存在之流与宿命、时间和历史具有一种十分深刻的关系,在每个实例中这种关系都不一样,它也决定人类物质与种族、语言、土地、国家及宗教的关系。古代中国民族的风格与古典民族的风格不一样,因而其历史风格也不一样。
原始民族与费拉民族所经验的生活仅是动物学上的浮沉往返,仅是一种无计划的偶发事件,无目标,也无及时的有节拍的行进,其中经常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变化,但最后全都缺乏意义。唯一的历史性民族,即其生存便是世界历史的民族是文化民族。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们应将它彻底弄清楚。东哥特人遭受一种伟大的命运,因而在精神上他们是无历史的。其战斗与居留地是不必要的,所以是陪衬性的;其结局是无意义的。公元前1500年住在迈锡尼与泰麟兹周围的并非一个民族,而住在米诺斯的克里特的却已经不再是一个民族了。
企图将一个罗马民族进一步引上历史道路的最后一个统治者是提庇留,他要设法为历史将它恢复过来。玛尔摩斯·奥利略所要保卫的仅是一种罗马的居民——那仅是一个意外变化的领域,而不再是一个历史的领域。到底有多少米太、亚该亚或匈奴民族的自由的前代,到底其祖先与其后代生活在怎样的社会群体中,这是不能确定的,是无规律的。但是,一个民族的生命期限是确定的,因而其历史走向完成所采取的步伐与节奏也是确定的。从周朝开始到秦始皇的统治,从特洛伊传说所依据的事件到奥古斯都,从提尼斯时期(约公元前3100—前2686年)到第十八王朝,世代的数目大致是一样的,文化的“晚”期,从梭伦到亚历山大,从路德到拿破仑,最多不过十个世代左右。
在这个时限内真正的文化民族的命运及一般世界的历史的命运得到完成。罗马人、阿拉伯人、普鲁士人都是晚出的民族。法比乌斯家族与朱尼乌斯家族在康奈战役时有多少代已经作为罗马人而时隐时现呢?
而且,文化民族是真正建设城市的民族。它们在城堡中崛起,随着城市而在其的世界意识上日趋成熟直至臻于顶点,可在世界城市中,它们解体了。任何一个具有特性的城市形成都具有文化民族的特性。乡村完全是种族的东西,还没具有这种特性;而大城市却已不再具有这种特性了。这种要素非常富有特征地让文化民族的公共生活具有色调,以致其最细微的表现都让它被辨认出来,但我们不管如何也是不会将——我们非常难想象——其力量、自立与孤独夸张得过分的。假如两种文化心灵之间的帷幔是无法被穿透的,假如没有一个西方人能指望完全了解印度人或中国人,那么,在充分发展的民族之间的情形也是如此,甚至更是如此。民族相互之间的了解也如人与人之间的了解一样是非常少的。任何一方面只能按自己创造出的关于对方的图景去理解对方,对事物具有极其敏锐的眼力的个人是非常少的。
面对着埃及人,任何古典的民族必然感到他们自己是一个整体的亲属,但他们彼此之间,却是从未相互了解的。还有什么比雅典精神与斯巴达精神之间的对比更尖锐的呢?德国人、法国人与英国人的哲学思考方式不但在培根、笛卡儿与莱布尼兹身上表现得很清楚,而且在经院哲学时期已经是如此;甚至今天在现代物理学与化学中,科学方法、实验与假设的选择与类型、其相互关系以及其在研究的过程与目的方面的相对重要性上,在任何一个民族中都是显然不同的。德国人与法国人的宗教虔信,英国人与西班牙人的社会伦理及德国人与英国人的生活习惯是如此的不同,因而,从一个普通人看来,因此也是从他的社会舆论看来,任何一个外国民族的内心便成了一种深藏的秘密,成了不断的与孕育重要结果的错误的根源。在罗马帝国,人们一般地开始相互了解,但是这完全是由于在古典的城市里没什么值得了解的了。因为有了彼此的了解,这一特定的人类便不再生活在民族中,事实上便不再是历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