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西方的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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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城市与民族 (丙)原始人、文化民族、费拉(4)

恰恰是这些经验的深度使得整个的民族无法一致地完全地成为一种文化民族。在原始人当中,任何一个人都有相同的集体义务感,可是一个文化民族的觉醒至意识到自己的程度一直是逐步发生的——在心灵最健全且用自己自经验中获得的力量让别人受它约束的特定阶级之中,觉醒最显著。任何一个文化民族在其历史上都是被少数人所代表的。在青春期开始时,其代表是贵族,当贵族第一次出现时,是民族之树上的美丽花朵,是民族特性接受命中注定风格的容器——民族特性是没有意识的,但在其宇宙脉息里,它能被更强烈地感到。在公元前2700年埃及的封建时代,也与公元前1200年时的印度及中国一样,“我们”便是武士阶级。荷马时代的英雄们便是丹奈人;诺曼男爵们便是英格兰。

几个世纪之后,圣西门——他确实是古法兰西的体现者——经常说,“全法兰西”会合于国王的等候室中;有一个时期,罗马与元老院实质上是同一回事。因为市镇的出现,市民成了民族的容受者,成了(因为智性的成长,我们能如此指望)民族意识的容受者,他们是从贵族那里得到这种民族意识的,并让它一直得到实现。用民族的名义生活、感知、行动并知道怎样去死的永远是一些特定的、分级细致的集团,可这些集团愈变愈大。18世纪时出现了西方的民族概念,它要求(有时还会有力地坚持)没有例外地受到每一个人的拥护;但我们知道,实际上,流亡贵族们也和雅各宾党人相同,他们相信自己便是民族,便是法兰西民族的代表。等于“全体”的文化民族是不存在的——这仅有在原始民族与费拉民族中才有可能,仅有在一种既没有深度又没有历史尊严的民族存在之中才有可能。如果一个民族是一个文化民族,而且履行一个文化民族的命运时,其中便有少数人用全体的名义代表并完成其历史。

古典民族,按照其静态的文化的欧几里得精神,全都是些能够想象出的体积最小的实体单位。民族并非希腊人或爱奥尼亚人,而是任何一个城市中的德谟(“人民”、“公民”之意),德谟是成年男子的联合,在法律上,并且在民族意义上,上限是英雄类型,下限则是奴隶。统一运动是早期所出现的一种神秘过程,也就是乡村居民放弃他的村落,集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市镇,它标志古典民族在具有自我意识之后将自己构成这类民族的时刻。我们还能够从荷马时代到伟大的拓殖时期发现这种形式的民族稳固地构成的方式。它正好符合古典的原始象征:也就是,任何一个民族就是一个实体,是可见、可检的,是一种“实体”,是对地理空间观念的明确的否定。

意大利的埃特鲁里亚人与“航海民族”中具有相同名称的人在体质上及在语言上是否相同,皮拉斯斋人或丹奈人的前荷马时期的单位与随后具有多里斯或希腊名称的人究竟有何关系,对古典历史并不重要。假如,公元前1100年左右有多里斯的及埃特鲁里亚的原始民族(这是可能的),但一个多里斯或一个埃特鲁里亚的文化民族不会存在。在托斯堪尼,也如在伯罗奔尼撒一样,那里只有城市国家,也就是民族点,它们在拓殖时期只能增多,却无法扩大。罗马的几次埃特鲁里亚战争总是对付一个或几个城市的,波斯人与迦太基人所面对的民族也是这样的。与18世纪时代一样谈什么“希腊人和罗马人”(我们现在还如此说)是十分错误的。我们理解的一个希腊“民族”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希腊人从来不知道有这样一种观念。“希腊人”这一称呼大概开始于公元前500年,这一称呼并不表示一个民族,而是用来表示古典文化人类的集合体,表示其各民族的总和,用来与“野蛮的”世界相区别。罗马人是一种真正的都市民族,仅能设想其帝国是由无数民族点组成的,是城社,其在法律方面与在其他方面一样,将帝国中的所有原始民族都变成城社。当这类的民族感情被消灭时,古典的历史就该结束了。

我们的任务——也就是历史家的最沉重的任务之一——便是要一代又一代地去探寻“古典晚期”地中海东部古典民族的悄悄消失与一种新的民族精神,也就是枚斋精神的日益有力的输入。

一个枚斋类型的民族是由共同信仰者组成的团体,这群人全都知道救世的正确道路,精神上他们相互之间是被这种信仰的佥议原则所连结起来的。人们因为具有公民权而属于一个古典的民族,但因履行神圣的行动而属于一个枚斋的民族——这种行动便是犹太人的割礼,曼第安教徒或基督徒的特殊形式的洗礼。非信徒相对于枚斋民族就如异邦人相对于古典民族一样——不与他来往,不与他发生婚姻关系——这种民族隔离得非常严重,以至于在巴勒斯坦,一种犹太人的阿拉米方言与一种基督徒的阿拉米方言同时形成起来。

浮士德型的民族,虽然必然地与一种特定的信仰有关连,但并不与特定的忏悔有关;古典民族在类型上并不排斥对不同祀拜的关系;但枚斋民族仅包括这一枚斋教会的或那一枚斋教会的观念所具有的。在精神上,古典民族是与城市相连系的,西方民族是与景色相连系的,可阿拉伯民族既不知道有祖国,也不知道有国语。在外表上,其特殊世界仅在每个这类民族诞生时马上发展的特有的文字中表现出来。但正因为这样,一种枚斋民族情感的内在精神与潜伏力量——事实上是一种魔力——让我们这类浮士德式的、注意到了无家的观念的人将它看成了一种完全无法理解的与神秘的东西。这种暗中的、本身牢固的结合(比如在西方民族家庭中的犹太人的结合)便是“罗马法”(这是古典的称谓,实际上是阿拉米人创造的)中所称的“法人”(大约公元2世纪末)的概念,这个概念只是关于一个团体的枚斋式的看法。流亡后的犹太教远在所有人发现这个概念之前便是一种法人。

在这种演化以前的原始人主要是一些部落团体,它们当中有南阿拉伯的米内人,大约出现在公元前1000年的时候,其名称在公元前100年消失了;讲阿拉米语的迦勒底人也于公元前1000年前后作为氏族部落出现了,并于公元前659至539年统治了巴比伦世界;流亡之前的以色列人及居鲁士的波斯人也都是些部落团体。居民们已经强烈地感到这种形式,所以亚历山大时期之后在各地发展起来的僧侣们便接受了已经解体的或虚构的部落的名称。在犹太人与南阿拉伯的萨巴人之中,他们称为利未人;在米太人与波斯人之中,他们称为枚斋(参照一种已经消失的印度部落的名称);在新巴比伦宗教的教徒中,他们称为迦勒底人(也是仿照一种已解体的氏族部落的称谓)。但是,在此,也与在一切别的文化中一样,民族一致的力量彻底凌驾于原始人的古老的部落安排之上。正像罗马民众毫无问题地包含了许多起源极不相同的民族成分,法国人的民族包括了撒利克法兰克人、罗翅人与古克勒特土著一样,枚斋民族也不再将起源看成为一种区别的标志。当然,这个过程是十分漫长的。

对于马卡比时期的犹太人,甚至对于初期哈里发们的阿拉伯人,部落还是非常重要的;但对于这个世界中在精神上已经成熟了的各个文化民族,像《他勒目法典》时期的犹太人,它便不再有任何意义了。有信仰的人便是有民族的人——哪怕只是承认其他标准都是亵渎的。在早期基督教时期,阿狄阿俾尼的君主与其人民一起改信犹太教,而且他们事实上便都并入了犹太民族。相同的情形也对亚美尼亚的贵族适用,甚至也对高加索的部落适用(它们在那时肯定已经大规模地犹太化了),且在相反的方向适用于阿拉伯的比杜因人,伸展至极南方,另外还适用于远到乍得湖的非洲部落。

显然,在这里,对这类种族差异甚至具有一种共同的民族的感情证明。有人说甚至现在犹太人在自己人当中一眼就能区别各种差别很大的种族,而且在东欧的犹太人居住区中,人们可以清楚地辨识各种“部落”(依照“旧约”的意义)。但是,这所有都不构成民族的差别。根据丰·艾尔克特,西欧的犹太人类型遍布于各种非犹太人的高加索民族当中,而依照威森堡,则这种犹太型南阿拉伯的在长头型犹太人中并不出现,在那里,萨巴人的墓刻显示出一种几乎能够认为是罗马人或日耳曼人的人类类型,这种类型是这类犹太人的祖先,他们至少在耶稣诞生时便已因传道者的努力而改了宗。

但是这种部落性的原始人变为波斯人、犹太人、曼第安教徒、基督教徒等枚斋民族的情形必定曾经相当普遍地并且大规模地出现过。我已经看到了一件具有决定性的事实,便是,早在公元开始以前,波斯人无非代表一个宗教团体,当然,因为信奉了玛兹达教,其人数便无限地增多了。巴比伦宗教在那时消亡了——即其信徒一部分成了犹太人,一部分成了波斯人——但从中产生了一种新的宗教,精神上异于犹太的与波斯的宗教,是一种占星的宗教,它具有迦勒底人的名称,其信徒构成了一个真正说阿拉米语的民族。从这种迦勒底—犹太—波斯民族的阿拉米居民中率先产生了巴比伦的《他勒目法典》、灵界知识与摩尼的宗教,然后在伊斯兰时期出现了苏菲派与什叶派。

此外,正像从以得撒所发现的,古典世界的居民,也是以枚斋型民族的身份而出现的。在东方的成语中,“希腊人”的意思是指一切信仰调和祀拜的、由古典晚期信仰的佥议原则联系在一起的所有人的集合体。希腊化的城市民族在图景中消失了,这种图景表明只是一个信徒们的也就是“秘仪的崇拜者们”的团体,他们在希力奥斯、朱匹忒、密司拉、至高无上的上帝的名目下崇拜一种雅威或阿拉。在东方,希腊主义是一个确切的宗教概念,在这方面,这个概念是与当时的事实本身十分相符的。城邦的感情差不多不存在了,枚斋民族一个是不需要家,也不需要具有起源的团体。甚至造成土耳其斯坦与印度河流域的改宗者的塞琉西帝国的希腊化文化,其内在形式也是与波斯人和流亡后的犹太教相关连。

后来,阿拉米人坡菲力,柏罗提那的门徒,企图把这种希腊主义按基督徒与波斯人的式样组成一种祀拜教会,朱理安皇帝将其提高成国教——这已超越了宗教性质的范围,而且主要地是一件民族性的行动。在一个犹太人奉祀索尔或阿波罗时,他由此便成了希腊人了。例如阿摩尼阿斯·萨加(死于242年)、柏罗提那的老师可能也是阿利振的老师,便是“由基督徒变成希腊人”的;与此类似,坡菲力是天生的马勒古,并且(与“罗马的”法学家阿尔匹安同样)是推罗的腓尼基人。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看到,法学家与国家官吏使用拉丁名字,而哲学家却使用希腊名字——从现代的与宗教的研究工作中的语言学精神来看,依古典城市民族的意义将这些人看成罗马人与希腊人,从历史上看就非常合理的了!但是,伟大的亚历山大里亚人中有多少人只是枚斋意义上的希腊人呢?从出生的角度看,柏罗提那与带奥蕃塔斯(约246—330年,希腊数学家,以研究代数著名)难道就不可能是犹太人或迦勒底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