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它的开始好像是一声呐喊。恐怖和防御的模糊交织突然间变成了灵性的纯粹觉醒,这种灵性完全像植物一样,在本土繁殖而茂盛,并以凝视静观看到并了解到光的世界的深处。只要内省作为一种生动的感觉而存在,这种变化就会被觉察出来而且被当作内心的重生而受到欢迎。在这片刻时光——既不会早一点,也不会(至少具有相同的强度)晚一点——它像一道巨大光芒通过当时上选的精神,将所有的恐惧化解为四处洋溢的爱,并且使不可见的世界陡然出现于形而上学的光辉之中。
在这里,所有文化体现出它的原始象征。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特定的一种爱——我们可任意地称之为天上的或形而上的——这一文化可以根据这种爱来沉思、理解、并在自身之中纳入神性,但这种爱对于其他一切文化来说却是无法接近而又毫无意义的。无论这个世界是像耶稣和他同伴所认为的是位于一个穹窿式的光明洞天之下的东西,还是像乔尔丹诺·布鲁诺所感觉的是在星罗棋布的太空中几乎化为乌有的一小点;不管是像奥菲斯派将他们实体的神归于他们自身,还是像柏罗提那一样将翱翔于神游之中的精神与上帝的精神合为一体,抑或是像圣伯纳在他的“神秘结合”中变成一个具有无限的神性效力的人——心灵的深刻而巨大驱动力总是被特殊文化的原始象征所支配,而不是被其他东西所支配。
在伟大金字塔建筑者的朝代之后,在埃及第五王朝时期(公元前2680—2540年),对通过自己的卡(古埃及人认为,人的躯体死后其他部分犹存,这部分被称为“芭”,即灵和“卡”,即偶体,与认同形同貌),寄居于在位君王身上的霍拉斯鹰头神的祭拜消失了。古老的地方祭拜,甚至在赫摩波里斯的深奥的拜托特神的宗教也都退出舞台。当时出现了拉神的太阳教。每个国王在他的王宫西边靠近其寝庙的地方都建起一座拉神的神殿,寝庙是注定从诞生走向停棺室的生命的象征,神殿则是庄严永恒的自然的象征。时间和空间,存在和觉醒存在,命运和神圣的因果关系被面对面地安排在这个伟大的孪生创造之中,这是在世界任何其他建筑物中所无法见到的。一条隐蔽的道路通向两者;通向拉神(古埃及人所信奉的太阳神)的那段装饰着很多浮雕,描绘着太阳神驾临植物和动物世界的威势以及春夏秋冬的变化。在雄伟的高台上,既没有神像,也没有庙宇,中间只装饰着一座大理石的祭坛,在这个高出地面的露台上,每当拂晓时,法老在暗处前行,向这位在东方升起的大神致敬。
这种早期的灵性往往出现在没有市镇的乡村,出现在村庄、茅舍、圣堂、静寂的修道院和隐士的住所。在这里形成了高度觉醒的团体、灵智上的选民团体,它在灵性上被整个的世界分割并且跟英雄和骑士的伟大存在潮流相隔离。两个原始的等级,教士和贵族——教士代表着堂里的沉思和堡垒前的功业、苦行生活,贵族代表着抒情诗歌、神游和高贵门第的习俗——从这一点开始了它们特殊的历史。尽管哈里发同时也是信徒在尘世间的统治者,尽管法老在两处圣地献祭,尽管日耳曼国王在教堂的地下修建他的家族陵墓,但是任何事物也不能消除在这两个社会阶级的对比中所反映出来的时间与空间的极为深刻的对立。宗教的历史和政治的历史、真理的历史和事实的历史,彼此对立,无法调和。它们的对立从教堂和堡垒之中开始,在不断成长的市镇中繁殖,并表现为智慧与具体事务的对抗,而在历史范围的最后阶段中,以理智和权力的角斗而结束。
但这两种运动都出现在人类的高层。处于其下的农民始终是没有历史的,既不懂政治,也不明教理。在早期市镇里,从祈圣团体的少壮派宗教中发展出经院哲学和神秘主义;宗教改革、哲学和世俗学问在街道和广场上日益增长的喧嚣中发展起来;启蒙思潮和无宗教运动在晚期大城市的瓦砾废墟中发展起来。身处其外的农民的信念仍然是“永恒的”,而且始终一成不变。埃及农民对这个拉神一无所知。他听说过这个名称,但当宗教历史上的重大一章在城市里从他头上越过时,他仍然继续崇拜古老的提尼斯时期的兽神,直到它们在第二十六王朝及其费拉宗教建立时重新获得优势为止。意大利农民在奥古斯都时代所祈祷的,跟他早在荷马以前以及今天所做的完全相同。重要宗教的名称和教理的兴衰交替,曾经从市镇穿插进来并曾改变其谈话的声音——然而其谈话的意思却始终没有改变过。法国农民仍然生活在墨洛温时代。弗蕾阿女神或圣母玛利亚,督伊德教徒或多米尼加会众,罗马或日内瓦——任何东西都没有触及其信念的核心部分。
然而即使在市镇中,一个阶层在历史上同另一阶层相比较也是踟蹰不前的。在乡村的原始宗教上面,还有另外一种通俗的宗教,那是市镇的下层群众和乡村的贫苦人民的宗教。一种文化上升得越高——例如中王国、婆罗门教、前苏格拉底派、前孔子派、巴罗克等时期的文化,那种把自己时代的终极真理当作现实的而不是单纯当作名称和声音加以保持的人的范围就变得越狭隘。与苏格拉底、奥古斯丁和巴斯噶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有多少能够理解他们呢?在宗教中就跟在其他方面一样,人类的金字塔越往上越尖,等到文化终结时,它也就完结了——在此以后,就一点一点地崩溃下去。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在埃及和巴比伦,两种伟大的宗教开始了它们的发展历程。在埃及古王国末年的“改革”时期,太阳神教作为教士和有教养者的宗教稳固地建立起来。所有别的男女神祗——农民和贫苦人民仍然按照它们往日的意义继续崇拜它们——这时只是唯一的拉神的化身或仆人。甚至在赫摩波里斯的特殊宗教连同它的宇宙论,也适应了这个庞大体系,而且某一次神学方面的协商甚至还把孟斐斯的普塔神作为一个抽象的创世的基本要素而使之与教理协调一致。与查士丁尼和查理五世时期的情况完全相同,城市精神仍确保着它对于土地心灵的优势;青春时代的创造力已经走向终结;教理基本上已经完备,而在此以后根据理性方法的处理却给这个结构带来了比它所能获得的改进还要多的损失。哲学从此开始了。就教理方面而言,中王国和巴罗克时期同样是无足轻重的。
自从公元前1500年以来,三种新的宗教历史开始了——首先是旁遮普的吠陀的宗教历史,其次是黄河的早期中国的宗教历史、最后是爱琴海北部的古典的宗教历史。尽管古典文化时期人们的世界图景和他作为单个实体的主要象征十分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然而我们就连推测这个伟大的早期古典宗教的细节也是困难的。对于这个空白,我们只能责怪荷马的诗,这些诗与其说是帮助我们不如说是阻碍我们对它的了解。作为这一文化的特殊理想,关于神性的新概念是指光明之中的人形实体,是作为人神之间的起中介保佑作用的英雄——不管怎样,在伊里亚特诗中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这种实体可以因阿波罗而转化为光明,也可因狄奥尼苏斯而分散成风,但在任何情况之下它都是存在的基本形式。作为扩展了的理想的实体,作为这些单个实体总和的宇宙,作为扩展自身的“存在”与“唯一”的作为光的世界秩序的“逻戈斯”——所有这一切都在祭司等人面前出现,它们清晰可见并且带有一种充沛新宗教的力量。
不过荷马史诗纯粹是贵族的。在两个世界中——贵族的世界和教士的世界,禁忌的世界和图腾的世界,英雄的世界和神圣的世界——只有一个在这里生存着。它不但不了解另外的一个,而且事实上还轻视那一个。在荷马诗集中正像在古冰岛诗集中一样,对于一个不朽的人来说,通晓贵族的习俗和法典是最大的荣耀。古典的巴罗克时期的思想家们,从色诺芬(古希腊哲学家,爱利亚学派的思想先驱)到柏拉图,认为这一幕幕神的生活是轻浮而琐碎的,他们十分正确;他们所感到的,跟最近以来西方神学和哲学对于日耳曼英雄故事,甚至对于斯特拉斯堡的高特夫里特(13世纪德国诗人)、沃尔夫拉姆(约1165—1220年,德国诗人,著名史诗《帕西伐尔》是他的代表作)和瓦尔杜尔所抱的见解完全一样。如果说荷马史诗并没有像所收集的英雄诗歌那样散佚的话,那只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古典教士制度而已,它所产生的结果是:当古典城市兴起时,知识被骑士文学而不是被宗教文学所支配。这个宗教本来的教义为了与荷马对抗,曾将其自身和(可能)更为古老的奥菲斯的名字联系起来,但它始终没有被写成文字。
它们存在下来,始终没有发生改变。谁能知道隐藏在卡尔卡斯和忒瑞西阿斯形象背后的是什么并且有多少呢?在这种文化兴起的时候,必然会像其他文化一样,产生一场剧烈的变化——一场从爱琴海远及埃特鲁里亚的剧变——但是《伊里亚特》显示出来的与这种剧变有关的迹象却少之又少,就像《尼伯龙根之歌》与《罗兰之歌》很少表现夫罗立斯的乔基姆、方济格和十字军的灵性和神秘性,或塞拉诺的托马斯的“世界末日”圣歌里面那种十三世纪式的求爱中很能博得人们欢笑的内心热忱。这里必定有伟大的人物给新的世界观赋予一种神秘的形而上学的形式,但是我们对于他们,却一无所知,并且只是因为它的快乐、光明,才使安逸和舒适变成骑士大厅里的歌曲。“特洛伊战争”是一场复仇的战争,还是一次十字军运动呢?海伦意味着什么呢?甚至连耶路撒冷的陷落也曾同时被人用世俗的观点和宗教的观点考察过。
在荷马的贵族诗歌中,作为祭司神祗的狄奥尼苏斯和狄米特并不受人尊敬。然而这种最初时期的观念在赫西俄德这位爱斯克拉的牧人和受到本族信仰鼓舞的热心追求者的身上,甚至比起在鞋匠雅各·波希米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信仰热忱并不纯正多少。这可以说是第二种困难。最初时期的宗教同样也是某一阶级的所有物,对于大多数人说来既不易接近,也不易了解;最初的哥特时期的神秘主义也是局限在一些选民的小圈子里,再加上拉丁文及其在概念与文辞方面的困难而与世隔绝,贵族和农民对于它的存在都没有什么清晰的观念。所以,对于古典的地方信仰具有重要意义的地下发掘,在早期古典宗教方面所能告诉我们的,与一个乡村教堂所能叙述的关于阿伯拉尔或旁那温图拉的事迹相比较同样是寥寥无几的。
但不管怎样,埃斯库罗斯和品得都受到过巨大的祭司传统的影响,在他们以前有毕达哥拉斯派信徒,他们把对狄米特的崇拜作为他们的中心(从而指明了探索那一神话的核心点),再早一些是公元前七世纪,厄琉息斯地方祭祀狄米特的秘密仪式和奥菲斯派的改革;最后则有斐勒赛第兹和厄匹门尼第的残篇断简,尽管他们在实际很古老的神学方面不是最初的但却是最后的教义学者。有关不敬神是一种会殃及子孙的罪恶的观念,还有“希布列斯”的(也是阿波罗派的)教义同样为赫西俄德和索伦所熟悉。但是,作为荷马生活概念的奥菲斯派的反对者,柏拉图在他的《菲多篇》里,建立起关于地狱和灵魂审判的最古老的学说。我们都知道奥菲斯派令人吃惊的公式:它用秘密仪式的否定来回答竞技会上的肯定。
可以肯定这个公式最迟不晚于公元前1100年,作为醒觉意识反对存在的抚议而产生的公式,即肉体即坟墓——那个壮观的古典肉体竟是一座坟墓!在这里,人们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教养、有力量、能运动的东西;他认清了自己,并且对他所认清的东西感到惊惧。于是古典的苦行开始了,它凭借着最严格的礼仪和赎罪,甚至凭借着甘心情愿的自杀,以寻求摆脱这个欧几里得式的实体存在。假如认为苏格拉底以前的人士之所以反对荷马是起源于启蒙的观点,那就是对他们的一种完全错误的解释。他们只是作为苦行者才这样做的。这些笛卡儿和莱布尼兹的“同时代人”是受古老而伟大的奥菲斯派的严格传统的教育成长起来的,这种传统在与修道院相似的冥想学派(是一些古老而著名的圣地)里被虔诚地保持着,这与哥特时代的经院哲学被珍藏在巴罗克时代纯智识的大学里面完全相同。以恩珀多克勒斯的自我牺牲为出发点,这个系统一直向前导引出罗马斯多噶派的自杀,并且往后可以一直追溯到“奥菲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