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行为放浪之外,曹雪芹还有一番见地,就是重女轻男。用《红楼梦》中的话来说就是:“女儿是水做的,男儿是须眉浊物。”据考,他的这种想法很可能接受于晚明时期的进步思想。在清代,凡是内务府人家的女儿,并不能自己早早婚嫁的,必须等待够了年龄,定期由专员监管,派经验丰足的老年妇女按照皇家规定的标准来挑选“秀女”。如果被皇帝看中,便可以留下做皇帝的侍妾,然后逐级封位。如果生下皇子,地位身份就十分不同了。因此,内务府旗家的姑娘,地位是极尊贵的,一家人都不敢错待了她,凡事都让她三分,嫂子们更是甘居“下位”。因此,身在内务府的曹雪芹一向对女子非常之尊重,然则世俗社会却偏对女子不公,这又令他恻然。有红学家认为,曹雪芹的家族中真有一个姐姐进入到宫中做了王妃,否则省亲一章不会写得那么真实感人。
曹雪芹很早就认为,女子一样也可以论文作诗,干一番事业。在《红楼梦》中贾探春、王熙凤、薛宝钗、林黛玉,皆是绝顶聪明能干的女子。之所以有这样的见解,并不是曹雪芹杜撰,而是他生活周围确实也有这样的女子。只是在男尊女卑的礼教宗法社会里,女子的才德被屈抑了。在他为女子叫屈的时候,就已经立志要写一写女子才华,为她们的世界著书立说。在他的《红楼梦》中,他写出了对男女的特别看法,说道:“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他将男子(包括他自己)称为“须眉浊物”。又如,“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两个宝号还要尊荣无对的呢!(男子们的)这等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说得。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他能体察出女儿的心灵境界是一种“幽微灵秀地”,而其处境则是“无可奈何天”。
《水浒传》是曹雪芹很早就看过的明代小说,这部小说给他的印象十分深刻,里面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的故事,他认识到,如果剥掉了政治身份的外皮,就都是古人对于人才的赞美和咏叹,包括惋惜与悲愤。又如《三国演义》里写群雄争斗的文武将相,不都是为了写人吗?他们的光彩和命运,感动着这无数的人。为什么不能写一本专门关于女子的著作呢。这个念头,自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再也忘不掉了。女子最在乎的是什么,不过一个“情”字,但她们飘落的命运令人难以理解,也无法排遣这恨事。于是,雪芹认真想了一个主题:“千红一哭,万艳齐悲。”他决定在立书著作中大旨谈情,此时的想法似乎比从前更成熟了些。试想,如果《红楼梦》只是为了写一对少男少女的“爱情悲剧”,女的气愤而死,男的“看破”了人世的一切,出家做和尚去了。仅仅是这样的小说,《红楼梦》也就很难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勇敢地提出他自己的贵女贱男的理论。借警幻仙姑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度,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推断、推许)之为’意淫。意淫二字,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吾不忍君独为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小说中,曹雪芹正是借宝玉以“这段痴情”,处处去体贴女儿的处境与心境,深寄其同情、怜惜、感叹、赞美、亲近的情怀。而“意淫”一词,堪称石破天惊之新谈奇论,这是一般人所难理解的人物的“怪僻邪谬”。雪芹自己以“警幻仙姑”之口,来评他自己的这种言行,说成是“千古第一淫人”!说的不外乎就是一个“情”字。然而,这却使他被世俗之人认为是“色鬼淫魔”之下流子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