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在第四十一回《贾宝玉品茶栊翠庵刘姥姥醉卧怡红院》中,王熙凤给刘姥姥讲这个茄鲞怎么做。贾母在喝酒之后,让王熙凤夹一点茄鲞喂刘姥姥,结果王熙凤夹了一些,刘姥姥吃了以后没吃出味道。后来再夹,她又没吃出来,然后就问这是什么,凤姐告诉她是茄子。刘姥姥就又夹了一块,尝着有点儿茄子味儿,就问凤姐说:“这怎么做的,我回去也做。”王熙凤就说:“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子,都切成钉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用炒的鸡爪子一拌,就是了。”
我一看,就说这是胡闹。为什么啊,这干果就是我们吃的瓜子儿啊,核桃仁儿等等,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鸡脯肉等配料与茄子的口感与硬度相差甚远。炸制食品,除非为了追求嫩白效果,一定要用植物油。用动物油炸出的食品颜色永远是淡白的,而且表皮不如植物油炸的那样焦脆。碎茄丁经鸡油一炸,时间长了萎缩,时间短则表皮不牢,经鸡汤长时间煨干,再用香油、糟油搅拌收汤,估计早已成茄泥了。茄子的特性如此,不熟不烂,不熟有形吃起来涩,熟了经不住反复翻炒,人口即化。凡是名菜,主料配料搭配分明,菜之上品讲究选料精、投料狠、火候准。
什么菜就得是什么味道。菜名基本决定了莱的主要内容,既谓之茄鲞,而茄子并未当家,倒变成了大杂烩中的一味辅料。从口感上讲,茄子像这种做法,人口之前基本上变成茄泥了,再加上干果,就像吃比较硬的东西外面包了糨糊一样。
其次,茄鲞一菜的命名蕴涵着调侃。只要不陷于“耳餐”的唯美想象当中,就上不了当,茄鲞按照词义应是茄干制品,可是书中用的偏偏是鲜嫩茄子丁。鲞本指干鱼、腊鱼,泛指成片的腌腊食品,而茄鲞既非腌制,又非干制,也非片形。以曹雪芹对语言文字运用的老道,断不会出此纰漏,一定是故意卖个破绽,就看你上不上当了。这个破绽就是名称与制法之间的冲突。
第三,本菜集中大量制作,分期食用,明显存在着食品保质问题。过去很少有反季节蔬菜,鲜嫩茄子上市在五六月份,天气已热,再用瓷罐封严保存,恐不能长久,况且不是一次吃完,而是随吃随取出一些与炒鸡瓜相拌。其中干果倒还罢了,香干与鸡脯肉无论如何也难保不坏。追溯先民传统饮食习惯,受保鲜保质技术的制约极大,只在冬季过年前夕才集中制作大量的熟食,比如老北京过年预备的豆酱、山鸡炒酱瓜丁、鸡鱼冻等,是大量制作,放人坛内,随吃随拿,长者可以吃一个正月。而其余三季,鲜见集中制作熟食。以冬季的饮食习惯,移植于初夏,在说得热闹之余,没有忘记留给读者破解迷雾的空间。
第四,中国的饮食之道,历来讲究一菜一味。茄鲞用料过于复杂,以至分不清什么是主料什么是配料,不符合中国人的美食追求与美食品尝习惯。
袁枚《随园食单》
讲:“一物有一物之味,不可混而同之。犹如圣人设教,因才乐育,不拘一律。所谓君子成人之美也。今见俗厨,动以鸡、鸭、猪、鹅,一汤同滚,遂令千手雷同,味同嚼蜡。吾恐鸡、猪、鹅、鸭有灵,必到枉死城中告状矣。善洽菜者,须多设锅、灶、盂、钵之类,使一物各献一性,一碗各成一味。嗜者舌本应接不暇,自觉心花顿开。”俞平伯先生就是看出了菜品本身的冲突,说这是给世人开的一个玩笑。
为什么说俞平伯先生高明呢?他只说这是给世人开的一个玩笑,没有多说,而我就他的意思,讲一下我的体会。
第一呢,二十多年没人发明。实际上这个菜的产生,因为曹雪芹是旗人,我的想法,就是根据旗人过年的时候用的一种炒豆酱而来的。旗人好多人现在过年都不吃饺子了,大家都知道过年吃饺子,但是,旗人正月初一的饺子是素馅的。这个好多人可能不大清楚。为什么吃素,取其素净,就是说,初一我吃一天素馅的饺子,能把一年的素都吃净,最后能达到一种素净,也就是平常之心、安定之心。
吃饺子之前,所有的旗人家庭都要做几样菜。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菜就是炒豆酱,还有一些其他的。这个是用瓜子儿和鸡肉炒出来的,炒好了放在一个盘子里端起来。
饺子是白菜铺底后放在最底层,上面放五香豆腐糕、胡萝卜丝儿等等时令的鲜菜和豆制品,都切成小细丁,放在上面一根一根地码好了。吃的时候加些香油,然后某些人家里,比如说味精产生之后,放一点味精、酱油、盐,吃多少拌多少,拌完以后马上就包,包完以后一下锅就吃。这个饺子在旗人家里,至少吃正月初一一天。现在的人呢,比如你谈北京的文化、民俗,知道这个的人少,以为是弄几斤大肉,这一年都没吃到肉了,要好好吃些肉下去,其实不然。
“秦可卿是废太子私生女”的假想
第三个例子,也是和《红楼梦》有关系。
这几年有位作家热衷起《红楼梦》里贾珍与秦可卿的关系问题。众所周知,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特殊关系是红学家的研究结果,《红楼梦》本身并没有明写两者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只不过在字里行间闪烁其词,不由得让人怀疑猜测。《红楼梦》的抄本流行远早于程高本,但是近代红学研究看到抄本要比程高本晚许多。在见到脂评抄本之前,人们虽然怀疑贾珍与秦可卿翁媳之间存在不正常关系,却不能证实,只是根据小说情节叙述推断猜测而已。自从脂砚斋评阅本陆续出现后,脂砚斋的评语才为学者的推断提供了证据,方知第十三回回目应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解决了龙禁尉与宁国府之间对应的不工整问题,概因龙禁尉是官名,宁国府是地名。
乾隆甲戌(1754年)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后面总批言:“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露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曹雪芹奉命修改了之后,假如没有看过脂批本子,就不可能完全证实红学家的推测。
中国人讲究从蛛丝马迹中求证出新的东西已成习惯,求证来求证去就求得越来越离奇。不再尊重作者本来的创作宗旨与创作意图,不再尊重作者与诠释者之间的时空距离,不再尊重两者之间文化背景与价值标准的差异,只是一味地把时空距离带来的解释空间,任由个人意趣演绎。这似乎不像是在进行红学研究,倒像是从《红楼梦》中引出一个枝杈,重新创作的故事新编。不可否认,文学体验这类纯属个人认知体验而无逻辑最终判定是非的特性,支撑起类似自由创意驰骋空间。
这位作家在谈论贾珍与秦可卿的关系时,认为贾珍是位奇男子,他与秦可卿之间的关系缘于政治冒险与仗义救孤。竟把秦可卿与康熙朝废太子允扔扯到一起,求证得出秦可卿的真实身份是允扔的私生女。正是这一特殊身份,被贾珍视为奇货可居的政治赌注,冒着杀头的危险,把秦可卿接到家中,作为一种政治投资,押在废太子可能东山再起上。将小说与清史人物一一对号入座,乃是红学研究发轫之初的索引派的发明,现在只不过从清初史事往后稍移,变成康熙雍正朝的宫廷斗争。似乎人们很难从影射之学的情结中彻底解脱出来,愿意用政治斗争解释所遇到的各种性质的人间困惑,虽然世间绝大部分人并不从政也无政界经历,却对政治权术津津乐道,把《红楼梦》视为政治小说由来已久,曾经风靡一时。作为读者怎样看待一部小说的立意,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不存在应该怎样理解的问题,尽可按照个人心思浮想联翩,想象创造自行其乐,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然而,企图把个人的理解外化于世,就不是这样简单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的同时,也要尊重历史,尊重作者的本意。所谓本意就是曹雪芹留下的文字,在文字之间发明实证,而不能求诸其心。因为历史已丧失由作者出面证实的机会,所以对于任何一部历史小说的演绎,哪怕荒唐无稽,也仅能存疑而已。求诸其心的可能性是无限的。
秦可卿悬念可谓是世俗政治投机心理的外化,在没有搞清时代的价值观念与文化背景的情况下,全凭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来的。既然把小说当成政治历史看待,而且已经将小说人物与历史人物对号入座,就必须深入研究一番清朝政治史、宫廷史、政治制度和宗室王公制度。小说离不开时代的制度文化环境,现实中人的生活离不开制度的约束。
秦可卿悬念的基础全部建筑在这样一种先人为主的观念上:1.废太子一定有私生女遗留在民间;2.皇子、五公犯下政治重罪,一定株连家属乃至满门抄斩;3.废太子获罪拘禁后,一定子孙连坐,必然导致家庭离散。私生女是允初唯一没有被牵连的亲人,将成为他的唯一后代。如此凸显保护的风险价值与特殊的政治意义;4.私生女始终存在回归宗室的可能性,特别是有朝一日,废太子东山再起,将会风光无限;5.太子私生女的特殊身份构成风险投资的价值焦点,一定成为政治冒险者关注的对象,高官显爵拥有保护宗室罪犯的能力。其实问题的重点,并不在于后续情节的展开,而在于对上述基础的论证,最需要在历史与小说之间构建互证通道。
以皇太子允扔而论,他在康熙朝两度立废,康熙十四年十二月立为太子,四十七年九月被废,四十八年三月复立,五十一年十月再废。第二次废黜后,禁锢咸安宫,过着软禁生活直到康熙皇帝逝世。世宗即位,雍正元年,诏于昌平郑家庄修盖房屋,驻剖兵丁,将允扔移往其地继续软禁,雍正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去世,享年五十一岁,追赠理密亲王,“密”是谥号,《清谥法考》讲“追补前过谓之密”。可见这一盖棺论定的评价,仍然充满着对废太子的批判。
废太子一生娶了十五位女人,嫡妃一人,侧妃五人,庶妃两人,妾媵七人,生育子女众多。在男性为主的时代,无论福祸,家庭安危都需要男性直接面对,男安则女必安,自不待言,男危则女未必随其危。因此,抛开女儿不谈,只要把允扔诸子的真实生活情况略加介绍,疑问便迎刃而解。允扔一生共养育了十二个儿子,在软禁期间家庭也未像猜测的那样分崩离析,其中至少有七位出生在第一次被废之后。最小的一位出生于雍正二年九月,三个月后,允扔离开人世。允扔获罪以后并没有妨碍他的子女过正常的宗室生活,只不过政治待遇降低,而不是丧失宗室身份乃至有生命危险。
假如他没有被废黜,顺利接替康熙,成为清入关的第三代皇帝,那么所有子女,只要长大成人,男的至少要封成奉恩镇国公,大部分要成为亲王、郡王;女的则要封成固伦公主或和硕公主。不错,允扔的一生是个政治悲剧,然而这一悲剧并没有惨到子孙离散,彻底丧失作为皇子延续本支的基本权利。如果允扔没有儿子或被满门抄斩,或许他可能存在的私生女,在民间需要藏匿,需要有人保护,可以成为政治投机的奇货。
事实上,允扔所有的儿子,成年的都按照相关的宗室封爵制度,给予了相应爵位或官职。二子弘皙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封理郡王,雍正六年晋理亲王,先住北新桥王大人胡同,后住郑家庄。三子弘晋康熙五十六年卒,照辅国公品级殡葬。其子永墩时年六岁,乾隆元年封辅国公,住德胜门内兴化寺街(今兴华胡同)。六子弘噍雍正六年封辅国公,住德胜门内蒋家房(今新街口东街)。七子弘眺雍正十二年封辅国公,住西四南大街丰盛胡同。九子弘皤乾隆元年封三等侍卫,住址不详。十子弘酌乾隆元年封辅国公,四年袭理郡王,住王大人胡同。十二子弘皖乾隆三年封辅国公,住崇文门内喜鹊胡同。允扔这几个儿子皆分府独立生活,比起一般亲、‘郡王之子的待遇也不逊色。
其他五子,长子、四子、五子、八子皆夭折,最小的生存五天,最大的十一岁,未曾赐名,十一子弘爵存活十四岁,未达到封爵年龄,却已有两个儿子。宗室封爵制度的年龄规定:皇子十五岁,王公诸子二十岁,始由宗人府提名,上报给皇上最终决定,奉旨停封者,五年之后,再行提请。在操作过程中,常有变通,往往出现一再推迟的现象。
清代宗室生育政策向来鼓励多妻多育,对于王公别室所居的妾媵所生的子女,只要纳妾时登记,生育子女及时申报,一律给予承认。不过,严禁在民间买女为妾,制度规定:“亲王至奉恩辅国公有私买民女为妾者,革爵。”纳妾只能在本人管辖的包衣庄头之家的范围内挑选。由本旗参领、佐领稽查。所纳之妾生有子女,必须立即将母家姓氏钤用关防图记,三日之内呈报宗人府备案,逾期将永远丧失作为皇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