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蒋介石评传(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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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孤岛上的父与子(4)

从历史定位看,孙立人案的种种冤情,确如岳飞案。岳飞案的成立关键是凭“众证结案,而武穆竟无服辞云”。这就是说,全凭别人的旁证咬岳飞,并没有岳飞自己承认的证据,孙立人也是“无服辞”,真是古今同调;岳飞案的罪名是“措置别做擘划”,孙立人案的罪名是“明告叛乱计划”,也是古今同调;岳飞案中的罪名是“指斥乘舆”,孙立人案中的罪名是“辱骂元首”,也是古今同调。岳飞案中的元凶赵构杀岳飞以免直捣黄龙,迎回两宫;孙案的元凶蒋介石囚禁孙立人以免妨碍太子接班,更是古今同调。最妙的,岳飞本人并没“依军法施行”,而是以“诏狱特赐死”;孙立人本人也没“依军法施行”,而是“另案办理”,以手令特赐在家软禁,也是古今同调。岳飞手下的张宪、岳云等都“依军法施行”;孙立人手下的郭廷亮、江云锦等也都受军法审判,也是古今同调。所不同的是,岳飞案中有罪犯“送二千里外州军编管”;台湾太小了,只好送几百里外绿岛编管了。汪荣祖有诗为证:

暮年不复旧英姿,一死余哀感此时。

本意沙场争爱国,岂知衙内每徇私。

伤黄泣李枉囚雪(黄氏姐妹与李鸿),摧骨捶胸午夜悲(闻孙将军被囚禁后,中夜醒来捶胸悲鸣)。

难望赵秦平冤曲,如闻怒发冲冠词。

秉钺专征追马班,江南浴血气如山。

伤痕累累终无悔,禁网深深久困闲。

百战功高罕有失,扬威域外竟成患。

天人共鉴还清白,又烛东窗构桧奸。

我们不难发现,真正制造冤案的,不是别人,而是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原因是孙立人反对政工制度,与太子为难。世人骂秦桧而不骂宋高宗赵构,是错误的。——没有宋高宗的“旨意”和“苦心”,秦桧扳得倒岳飞吗?真正制造风波亭冤狱的,乃是“领袖”父子自己!可悲的是,岳飞案是多少年前的历史陈迹,可是孙立人案呢,却是活生生的现代版,并且还有增订版。蒋氏父子的心术,实在超过宋高宗之上多多。因为宋高宗晚年,在让位给儿子宋孝宗后一个月,就由儿子承旨下诏,把岳飞“追复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予录用”,表示对岳飞的抱歉。可是蒋氏父子呢?在他们有生之年,不但使孙立人一冤到底;甚至在他们死后,未亡人们也照本宣科,不肯平反。

蒋介石败退到台湾,似应痛定思痛,不再CC、不再黄埔了,国民党也要改造了。一时之间,文有吴国桢,武有孙立人,结果仍然是权宜之计。曾几何时,这一对文武,放逐的放逐,囚禁的囚禁,而蒋政权更加“私”了,私到儿子身上去了。吴国桢说老蒋“爱权甚于爱国,爱子甚于爱民”,可称一针见血之见。其实知蒋甚稔的司徒雷登,在回忆录里亦曾指出,对蒋而言,要区分他个人以及他本国的利益,并不容易(Staurt,Fifty Years in China,p.276),也就是说公私根本不分。蒋介石自称革命一生,到头来在小岛上建立小朝廷,传子接代,套一句殷海光的口头禅:“这教人从何说起呢?”

§§§第三节思想冰河文化沙漠

1959年,三位美国学者在台湾实地调查教育文化状况,写了一篇报告,直指台湾是“文化沙漠”(cultural desert)。台北的“学术权威”李济认为“旁观者清”,心有戚戚焉。他把这三位学者分析“文化沙漠”的成因,归纳为五条:

一、最初接收时,有些训练不够的人做了教授;二、大陆来的学人,精神颓唐不自振作,并且不少失去了读书兴趣的人以教书为临时职业;三、教育界五日京兆的心理,没有做任何长期打算;四、社会里、政治里流行的各种禁忌,因之思想的范围大大地受了限制;五、青年的学者不肯到大学来。(《文化沙漠》,《自由中国》第二十一卷第十期(1959),第302页)

其实,这五条之中,第四条是“纲”,其他都是“目”。“各种禁忌”,乃是政治高压的产物;在政治高压下,思想不仅受到限制,根本受到禁锢,以至于形成冰河状态。思想应该愈活泼、愈有问题愈好,因为活泼的思想才能产生创造文化的智能,有问题的思想才能使文化进步与繁荣。然而在蒋氏父子的高压下,思想有问题是可以被枪毙的,有几个人敢惹“思想”,当然导致思想的冰河,而文化沙漠正是思想冰河之果。

蒋介石搬运了许多宝贝到台湾,除了国库黄金、故宫国宝等之外,还有完整的国民党特务。军统、中统之名虽已消失,但其实体更为集中,由蒋经国一手掌管党政特务机构,所统率的特务人员一开始就有五万余名。蒋家的特务到了台湾之后,地小权大,更由于“戒严令”的配合,布下天罗地网,其得心应手为大陆时代所未有。何况作为特务头子的蒋经国,更远非大陆时代的戴笠可比。蒋介石与戴笠只不过是主仆关系,而与经国有父子关系,岂可同日而语?于是特务势力在太子的管辖与指挥下,笼罩全岛。至于1950年7月公布的“中国国民党改造方案”,名为“改造”,实系“集权”,把权力更加集中到蒋氏父子手中。至国民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2年10月召开时,“改造”完成,除蒋介石当然连任总裁外,蒋经国已跻身中央委员,名次仅在陈诚之下。

蒋氏父子初到台湾时,惊魂未定,草木皆兵。为了他们的“安定”,杀戮尤惨。政工干部学校出身的江南(刘宜良)在所著《蒋经国传》中,有颇为具体的透露,如谓:

位于台北植物园附近的马场町,取代过去南京雨花台的地位。据执教东京立教大学的戴国辉说:“我当时在南海路的建国中学念书,有天我看到一辆卡车,载着七八位犯人,双手背绑,口用白衣扎着,大概怕他们声张,一忽儿,传来枪声。我心里想,他们做了革命的烈士了。”翻开1950年前半年的《中央日报》,“匪谍××等数犯,昨日枪决伏法”的标题,一周出现好几次。以“匪嫌”名义,送往青岛东路军人监狱、台东绿岛,或用麻袋捆扎,未经司法程序,丢到海里喂鱼的,不计其数。台北的一位化学工程师陈天民,江苏靖江人,因为出言不慎,告诉投奔他的乡亲们说:“台湾都快解放了,你们还来这里干什么?”经人检举,判刑十五年。陈当然不是“匪谍”,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的指控,充其量,不过是对国民党的统治前途失去信心而已。诺贝尔奖金得主李政道的母亲张明璋女士,和儿子李崇道(后来曾担任中兴大学校长),因在淡水家中,留宿一位广西大学时候的同窗,卒以“掩护匪谍”罪,锒铛入狱。(第183页)

此一“恐怖世界”即为蒋经国指挥下特务们的“杰作”。在“恐怖世界”里,朝野诚惶诚恐,以蒋氏父子的马首是瞻。特务势力是蒋介石在台湾的权力基础,是蒋经国继承权力的阶梯。

在此一背景下,任何左倾思想固然十恶不赦,格杀勿论,连温和的自由主义与民主思想,在蒋氏父子控制下的台湾也绝无容身的空间,其荦荦之大者,就是发生于1960年的“雷案”。“雷案”的主角雷震字儆寰,原是老国民党员,大陆撤退来台后,与一些拥蒋的自由派分子如胡适、毛子水等办了一份以“自由中国”为名的半月刊。胡适在赴美的船上还替这份杂志写了发刊词,并由胡适担任发行人,后由雷震继任。“自由中国”这一名称是很好的宣传,以别于大陆上的共产中国,许多人便把台湾称作“自由中国”,其实蒋介石的台湾既不“自由”亦不“中国”!更具讽刺性的是,蒋介石终于把《自由中国》扼杀了,判了雷震十年徒刑。

《自由中国》的宗旨,原是要“支持并督促政府走向进步,逐步改革,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蒋介石在嘴巴上绝对不会反对“自由民主”,但骨子里关切的是巩固权力以及替儿子接班铺路,而这种“关切”往往与自由民主不搭调。《自由中国》的一个主要笔杆子殷海光(原名殷福生),原来也是国民党员,后来成为罗素的信徒,大唱英美自由主义思想,自然与封建独裁的现实相扞格,逐步增强对现实的批评,涉及政治、经济、教育各个层面。1954年,《自由中国》批评到蒋经国的“青年救国团”控制青年学生,蒋介石“勃然大怒”之下,于同年12月28日,亲自开除了雷震的党籍(见《雷震回忆录》,第360页),雷震被迫成为党外人士。

《自由中国》在蒋氏父子特务势力的阴影下,生存多年,主要利用了蒋介石为了讨好美国而打出的“民主”招牌,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以“言论自由”之矛攻“党化教育”之盾、以“自由经济”之矛攻“金融管制”之盾、以“多党民主”之矛攻“一党专政”之盾。1956年10月是蒋介石的七十大寿,《自由中国》又利用了蒋氏“婉谢祝寿”、“均盼海内外同胞直率抒陈所见”的声明,出刊了《祝寿专号》,对蒋介石个人提出直率而又剀切的建议和批评。专号的社论更明确地劝蒋“不要违宪连任总统”,并要求党部退出军队,使军队“国家化”。(见第十五卷第九期)

面对这些挑战,蒋经国直接控制的“国防部总政战部”发动了“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运作,《自由中国》的台柱胡适尤成为“攻击”的大目标。……(编者略)胡适在围剿声中,感到回台湾比留在国外更重要,遂于1957年年底答应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参阅《胡适致赵元任函》,1957年7月28日)院长一职是由蒋介石圈选的,蒋任命胡为台湾最高学术机关的首长,未尝没有以“高官厚爵”笼络之意,使胡多少有所顾忌,最后胡适果然未能以“去就”争“自由”。

《自由中国》的命运也未因胡适于1958年4月回台长住后得到改善。特务们反而由“围剿”进而迫害,而胡适竟要《自由中国》的执笔者多“容忍”,引起殷海光的不满。雷震则在胡适回台以及美国舆论的鼓励下,更向民主的方向迈进,进而要想组织反对党了。至此,蒋介石不再顾民主的招牌,撕破脸皮,命特务制造匪谍案把雷震抓了起来。雷被捕后,胡适不肯主持组党,其他的人在齐世英的影响下主张“稳健”,新党遂胎死腹中。蒋介石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

“雷案”发生时候,胡适正在美国,曾公开支持雷震。他回台湾后,蒋介石故意冷落他,农复会主任委员蒋梦麟比他晚回来,却先见到蒋,而胡适却得在“不谈雷案”的约定下,才见到蒋。蒋平常与胡适见面,通常是两人密谈式的,这次却是秘书长、秘书、副官全在的官式谈法,显然是有象征意味、表示有距离了。但是见了面,胡适仍然忍不住要谈雷案,很诚恳地想说明雷案如何在国外产生“很不好的反响”,胡适在1960年11月18日的日记中说:

总统说:我对雷震能十分容忍,如果他的背后没有匪谍,我绝不会办他。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反共救国的政府,雷震背后有匪谍,政府不能不办他。我也晓得这案子会在国外发生不利的反响,但一个国家有它的自由、有它的自主权,我们不能不照法律办。这是他在9月14日对美国西岸报人的谈话,今日重说一遍。

这最后二十五个字,写得极见内功!不愠不火,但把蒋对他的态度,画龙点睛了。为了“雷案”,他显然被蒋介石“见外”了!不过,胡适在蒋面前一再“盼望此案能够司法审判”,未免书呆!军法或司法审判,在国民党内定判决结果下,又有何不同?又有什么好争的啊?胡适对蒋介石苦口婆心,而蒋介石居然说:“胡先生同我向来是感情很好的。但是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儆寰,不相信我们政府。”胡适听后,激动了起来,说是话说重了,在这天日记中,犹情见乎辞。胡适“愿意用我道义力量来支持蒋介石先生的政府”始终不渝。他早于1948年12月,蒋政权危急时,力求美国支持蒋作战,且在美国人面前流了泪(见司徒雷登函载Rea&Brewer ed.The Forgotten Ambassador,p.292),有点像秦廷之哭。如此拥蒋使他根本没有多少旋转余地,却有无限伤感。他对国民党和党外,都有雾里看花的一派天真。中国政治中像他这种有地位的清客,最后是及身而绝了。最可怜的是,以他最后的苦口婆心,竟连一雷三毛都不能救,他的悲哀,也就可想而知。“雷案”发生后,胡适应该以不回台湾为抗议、以辞“中央研究院院长”之职为抗议,这样多少会给蒋介石一些压力。但是胡适回来仍做他的“院长”,甚至不便去探雷震的监,终于在蒋介石的权威下妥协了。胡适写文章喜欢宣传黄以周“实事求是,莫做调人”的立场,但他自己,却始终未能免于“调人”之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