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用暴力铲除广东的反对势力
黄埔军校的设立就是要建立革命武装,一切反对势力自然被视为不共戴天的“反革命”。在广东的“反革命”势力亦就首当其冲。黄埔师生的第一仗,就是所谓“平定商团”。……(编者略)
不到三个月,蒋介石率领他的东征之师自潮州回广州,平定“杨刘叛变”。……(编者略)所谓“叛变”,黄埔学生军能打败杨刘,据美国领事的观察,“功在苏俄军事顾问”。(美国国务院编辑Foreign Relations,1925,1;p.742)
美国领事的观察可从国民党原始文件中得到印证。1925年4月6日,以廖仲恺为主席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团第二团第九连连长桂永清,此次获敌衣物不报,违犯军律,罪有应得,唯念该连长作战以来……奋勇出众,不无足录,应免处死,着仍在连长任内,戴罪图功,予以自新之路。”(李敖藏会议录原件)谁要处死桂永清呢蒋介石也,“校长以该连长不能表率全连官兵,恐贻恶风,将其判处死刑”。(李敖藏原件附录)只因获得敌人衣物不报,就要判处死刑,引起黄埔学生李之龙、酆悌、冯毅、薛文藻、黄杰等六十六人以“快邮代电”,急致广州中央执行委员会廖党代表,要求“速电校长,变更成案,从宽处治”。此前团党代表俄顾问亦“请予从宽处治”,“未蒙邀准”,只因在孙中山丧期,没有立即执行枪决,终得中执会决议宽恕。(见李敖藏原件附录)此一事件可以证实,俄国顾问至少到团的一级。当时中国的军队,包括军阀在内,外国军事顾问到这一级的,可能是绝无仅有,难怪陈炯明要抗议外国军事介入中国内战也。此一事件也透露了蒋介石的性格,对中执会的特赦决议,心有未甘,复函说“特赦桂连长永清自当遵办,唯须处以无期徒刑”,于是1925年4月16日中执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上复议,决议:“应免桂永清死罪,令蒋校长酌量减等处分。”(李敖藏会议录原件)幸亏那时蒋介石的权力尚未至上,被中执会诸公纠正了过来,否则桂永清早以连长身份魂归离恨天矣!
同年5月7日,中执会应蒋介石之请,因教导团改称党军,校长名义不能指挥党军,遂“任命蒋中正为党军司令官”。约略同时,东江肃清后,在汕头组织政治局,特派“许崇智、蒋中正、邵元冲、周恩来及市党部代表一人”为五委员,“监督指挥潮、梅、陆海丰各县行政事宜,对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李敖藏第七十九次会议录原件)
1925年6月,党军克复广州,国民党中央党部任命蒋介石身兼广州市卫戍司令。他的军权虽更上层楼,但是在孙中山死后的新政权中,他仍在核心之外。6月15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召开全体大会。30日中执会第九十一次会议政治委员会临时提出推定汪精卫、胡汉民、张人杰、谭延闿、许崇智、廖仲恺等十人为国民政府委员,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见李敖藏会议录原件),并于7月1日将大元帅府正式改为委员制的国民政府。周德伟回忆说:
最可注意者,此时的蒋介石尚未为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推汪精卫为主席、许崇智为军事部长、胡汉民为外交部长、廖仲恺为财政部长。胡代帅被绌为外交部长,久不任官的汪精卫反为主席,汉民大愤,因辞职走俄,以后若干年汪、胡成为生死敌人,蒋介石则时而联汪制胡,时而联胡制汪。李著谓胡之走俄系以后之廖案嫌疑,其实非是,志此以待考订。(《余之一生与国民党点滴》未刊手写本,第95页)
胡汉民涉廖案之说,因误以胡为右派,其实当时胡、汪、蒋都是左派。三人成为右派是后来的事。胡到海参崴后,于赴莫斯科途中,一再写信给“季兄”(汪精卫),盛道俄国同志关心“中国革命事业”,感激“俄同志之招待亲切周至”,赞佩新俄之建设,“唯有欢喜赞叹而已”(见李敖藏胡汉民10月11日致汪精卫函抄本)。从胡于途中频频驰函看来,此时胡汪尚未成为“生死敌人”,不过胡以代理元帅不愿屈就部长,自有可能,借此游历新俄,以广视听。但是周德伟所说,蒋介石在胡汪之间制造矛盾,的确成为事实。
从新成立国民政府的权力分配可知,蒋介石仍与党政无涉,即就军事而言,亦仍在军事部长许崇智之下。1925年为统一军事于7月3日中执会决议:“派汪兆铭、胡汉民、伍朝枢、廖仲恺、朱培德、谭延闿、许崇智、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李敖藏会议录原件)蒋介石名列最后,汪精卫兼军委主席。蒋之策略是先联汪制许,于是许成为蒋之立即“斗争”对象。自汪于孙死后南归,蒋即刻意承欢,尊之为大哥,自称小弟,十分热络,汪亦乐得有蒋之助,信以为此老弟的崇敬为真。蒋遂以整顿军队为名,将军权集中到以汪为主席、蒋为委员的军事委员会。许崇智虽也是委员之一,无论权势均大大地被分割了。
军事委员会成立一个多月之后,8月20日的早晨,廖仲恺突然被刺身亡。凶手陈顺当场被抓,幕后嫌犯则为胡毅生(胡汉民之弟)、朱卓文、林直勉、林树巍等人,皆属右派分子。国民党右派谋害廖仲恺的政治动机十分明朗,而廖案的最大得益者,却是当时被称为“左派将军”的蒋介石。国民党中央于廖案发生后的三人“全权应付时局”小组,即由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组成。许因有部下涉案被捕,十分被动,而蒋介石以左派的姿态,又身兼广州卫戍司令,在汪之允许下,最为积极。邵元冲在8月25日的日记便提到“现由介石分逮多人,将兴大狱”(第188页)。然而表面上的雷厉风行,捉拿凶犯,实际上则是雷大雨小。蒋以卫戍司令,于案发当日即全市戒严,特由何应钦的第一军第一师在市区警戒,并派兵把守市区制高点,居然所有嫌犯,除林直勉一人外,全部逃往香港,而林又因“查无实据”,被驱逐了事。以蒋当日姿态之左,无人会怀疑到他,但事实上却是左倾其表、右倾其实,他不喜欢廖仲恺早见之于就任黄埔校长之前。他若果真涉案刺廖,则由他缉凶,岂非犹同陈其美去追缉刺陶凶犯蒋即使未直接或间接涉案,包庇之情状,已无法遮掩。更值得注意的是,蒋所考虑的不是什么左倾右倾的思想问题,而是权力的考量,所以他着重的不是嫌犯胡毅生,而是嫌犯的堂兄胡汉民。陈璧君在《自白书》中提到,廖死消息传出,“全市哗然,谓杀廖君者,必为胡汉民,工人集队,学生亦由黄埔来,请愿捕胡,全市震动”。陈璧君打电话找蒋介石,“蒋接电话曰:事很糟,君可先将胡君送东山我家,再商办法,我说你们不可太儿戏,蒋曰否否”,但当胡汉民一家到蒋宅,“蒋未几又来电话说,我家仍不妥,游行者亦将来东山,请即偕我家中卫兵,由君亲送胡至军校我住宅,必妥当”。其实蒋在幕后一手操纵,因此邵元冲特别驰书给蒋,“劝其慎重处事”。(《邵元冲日记》,第191页)
事实上,蒋介石并没有保护胡汉民。他把胡汉民押解到长洲要塞看管起来,且于9月22日,以“出使苏俄”为名,将胡驱逐出广东。这件事很容易说成是汪精卫想要搞掉胡汉民,然汪是国府主席,位已在胡之上,更何况胡出走后途中不时写信给汪。要搞掉胡的意愿,汪实不如蒋,而蒋显然是散布汪要搞掉胡谣言之人。证据是邵元冲在戴季陶家里听到来自广东的消息,有这样的一段记录:
适芦隐从粤归,为言此次之大狱,实系精卫欲掊去展堂,故罗织种种罪名而成之,以便自代,其阴贼险狠,振古所希。季陶痛人心之狡刻,为之大恸,同座相对,俱为欷歔。(《邵元冲日记》,第193页)
芦隐姓刘,时为黄埔政治部副主任,他所带来的消息,若非出自蒋介石,尚有谁人试看刺廖一案,廖死、胡去,汪精卫亦因逐胡而名誉受损,唯有蒋介石独获全胜,利益独占,权位亦随之上升。
廖案又为倒许提供了机会。许崇智一直是压在蒋介石上面的军头,蒋久欲取而代之,许对其旧日上司陈炯明仍有和好共存之意,更遭蒋之忌,乃借许部下有涉廖案之嫌,对许扩大侦查,既指责其纵容部下,具有叛国阴谋,更进而散布其把持财政、私吞公款之罪,以资罗织。然后密令军校备战,广州戒严,乘机监视许宅与缴粤军第三师之械,并于1925年9月19日驰书许崇智,恶言谴责,迫其下野,甚至骗许,夺其兵柄,只是代管三月,俟“师出长江”后,不仅将部队“还归”,而且要恢复许之令名。函长,只录一段:
呜呼!吾兄内阻革命事业之进行,外联林、刘、杨、熊叛逆,以为歼除革命根本之计,各军为疑,所部为二,空谈革命,口是心非,信用已失,名誉扫地……今不唯吾军不平,气愤填膺,即兄之所部,亦欲食兄之肉以为快……此则吾兄行为反乎革命之常轨,弟所痛心疾首者也!……
如兄不以不才为不忠,且能反躬以自省,深知既往之非,不感宵小之言,毅然独断,保全名节,则兄不如暂离粤境,期以三月,师出长江,还归坐镇,恢复令名,既朗于公,更浃于私。如蒙赞同,当可为兄准备一切,安全登舰,则兄之所部,弟当负责维持,不负兄之初意。否则兄部激变,制止无方,地方纷扰,人民杌陧,是兄不能辞其咎也。(《陆军军官学校校史》第五册第七篇,第33页)
同日,蒋已将许之亲信广东财政厅长李基鸿、军需局长关道职等人,以侵吞公款、接济反革命军队之罪逮捕。当许崇智于20日清晨2时,收到蒋的谴责函时,已形同软禁的笼中鸟。就在同一天,“中央政治委员会”决议,准军事部长兼粤军总司令许崇智卸职。当天晚上,蒋介石就派旅长陈铭枢监送许氏登轮赴沪。
许崇智到了上海,向朋友言及此事,犹愤愤不平,连邵元冲都感到“殊可惊诧”,在9月25日的日记中记道:
汝为(许崇智)出示介石致彼之掊击函件,历数其用人不当、财政不清、挠师出发等罪名,促其从速离粤。同时有精卫一函,亦表示赞同介石之主张,而促汝为速行者;又汝为复渠之函稿,对所攻击各点有所解释,而介石再复一函,仍不变初旨,而促其速行,故汝为遂行。其(蒋)态度突兀至是,殊可惊诧。汝为并言:介石有时或受人挑拨,盛气难回,然精卫不为之谅解,而反投井下石,殊非对友朋之道,言时慨然!(《邵元冲日记》,第198页)
此一“掊击函件”,不见于任何一种蒋介石集,有意隐其恶声,是显而易见的,只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竟录之于黄埔校史,被李敖发现。许崇智被人整到如此地步,还误将“处心积虑”想作“受人挑拨”。不过,若非汪支持蒋,计必不能得逞。汪并无驱许的必要,只是听从了蒋的要求,汪的确以国府主席及军委主席之尊,于9月18日授蒋以广州卫戍司令身份,“全权处置粤局”,不啻给予倒许的合法性。益知汪当时为蒋之殷勤所迷,以蒋为可以“倾谈”与“亲爱”的老弟,不惜左袒其作为。从事后看,汪显然被蒋利用了。
驱许未久,又来了熊克武及其川军。熊字锦帆,早年参加革命,民国十三年国民党改组,以军人身份被选为中央委员,可知受孙中山知遇之深。孙准备北伐,熊即率师自贵州欲经湖南入粤,然为赵恒惕所阻。当熊于1925年9月24日抵达广州,孙已逝世半年,但仍受到国民政府要员热烈欢迎。孰料广州卫戍司令蒋介石突于10月3日,将熊及川军将领余际唐、喻培棣、刘棱、熊晓岩、王子骞、吴庶咸等拘留,并送往黄埔,后来囚禁于虎门炮台。10月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百一十一次会议,提出“熊克武私通敌人、危害政府”案,决议将熊“先解除本会执行委员职务,听候本会审判”。(李敖藏会议录原件)
所谓“私通敌人”,指与陈炯明勾结,所谓“人证俱获”,指有陈炯明手下张织万的供词,以及陈炯明给熊克武的亲笔信云云。但关了两年之后,蒋介石兵力抵达上海,致电李济深释放熊克武等人,说是由于“共产党人诬毁所致”。然而“人证俱获”的昭然罪状,却毫无共党诬毁的痕迹。至少熊本人不以共党诬毁为然,所以后来投了共,以民革中央副主席终。反而蒋介石诬毁老同志的政治动机,倒是十分昭然。熊是具有中央委员头衔的实力派军人,无论党、政、军以及革命背景,都在蒋之上,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蒋好不容易把许崇智请走,岂肯让熊克武再来插一脚所以熊等一行,席未暇暖,蒋介石就迫不及待采取行动,诬毁熊等将领,导致已达粤北的川军北撤受损,再因失去领导而全军溃亡,削弱革命军的实力,在所不惜。蒋之得逞,再一次显示国府主席汪精卫犹未察蒋介石的野心,受其怂恿,任其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