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初,一篇名为《月入万元“最高”税负多少》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开来,众网友纷纷在后面跟帖表达自己的看法。
在这篇文章中,网友晒出了一张令人发指的个人账单:“月收入1万,要交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800元,如果你拿出6200全部消费,需要为你消费的商品埋单17%增值税+28%各种杂税=2800元,所以,一个月赚1万的人,你相当于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
当然,这是一种将痛苦推向极致的算法,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有各种办法合理避税,而且在这方面,一个财务分析师的办法,可能还不如他买猪肉的舅舅更多一些。
然而,能避多少税是一码事,实际上的税要交多少则是另外一码事。根据2011年的《福布斯》杂志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居该榜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
此榜一出,国内一片哗然,普通民众纷纷表示赞同,而一部分学者和官员则表示了不同的观点。一场有关税负轻重的论战就此拉开。
在这里,许多人混淆了一个容易被搞混的概念。
从整体上讲,中国并不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但是从税收结构上来说,中国的普通民众所承受的税负压力却是最重的。
这里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即是国内绝大多数的个人所得税来自于工薪阶层,而在新加坡等国家,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贡献了93%的所得税。这正说明了,由于税收结构不能体现公平性,本应该承担较重税负的中国富人并没有足额负担,却让工薪阶层来充当个税主力。
另一方面,中国的民众感觉税负重,与国内税收支出的公开程度、纳税人税款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关系相当大。在各级政府“三公经费”居高不下、财政预算缺乏公开透明度等情况下,以官员和精英阶层的身份大谈税负较轻,只能招致公众的高度反感。
这正是中国在个人所得税领域中所面临的状况。事实上,在实际的立法环节,这种争论也同样存在。
在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消息一出,自然又引发热烈讨论,无论是在微博这样的新兴媒体,还是在传统的纸媒上,要求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2011年6月3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个税起征点从“几成定局”的3000元实现了大翻盘,最后定格在3500元,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庶民的胜利,更是社会公众与政府艰难博弈的结果。而这种“出人意料”的胜利,也彰显出民众的自决意识逐渐在苏醒,能够利用现有的条件,能在表决的关键时刻,对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人大产生影响。
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大部分普通中产阶层,在辛辛苦苦地积攒起来一笔财富之后,由于投资渠道狭窄,又缺少必要的社会安全保障,因此大部分现金被储蓄在银行里。这样一来,每当通货膨胀加剧时,这笔存在银行里的财富立即缩水,相应的,在房贷、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则会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水涨船高。
正因为如此,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无论我们需要缴纳多少税,无论我们的实际收入有多少,都处在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以结构性减税政策来抵消这种影响,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减轻生活压力的理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