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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钱与岁时民俗(3)

13.除夜挂钱

明嘉靖刻本《尉氏县志》:“除夕,换门神、桃符,并挂长纸钱于门首。”康熙三十七年《永康县志》写道:“(除夜)凿五彩纸为钱,曳长之挂于中堂之两楹。……越岁三日,取其钱焚之,曰‘烧年纸’。”又如乾隆七年《武清县志》:除夕,“门粘纸钱”。乾隆六十年《石首县志》:“(除夕)贴五采门神与桃符,并挂纸钱于门壁。”嘉庆十五年《沅江县志》:“除夕,剪纸挂门,名为‘贴门钱’。”嘉庆二十四年《浏阳县志》:“除夕,门户皆贴春联、门神、彩钱。”道光四年《凤凰厅志》:“(除夕)挂纸钱于门,镌‘福’、‘禄’、‘寿’、‘喜’等字,统曰‘喜钱’。”同治五年《崇阳县志》:“除夕,贴门神,上悬五色钱纸。”同治五年《长阳县志》:“除日,……门楣贴梅红花钱,凡壁铺皆贴金钱、楮钱,谓之‘喜钱’。”同治六年《钟祥县志》:“除夕,柏枝插户,挂五色纸钱,换桃符,贴门神。”同治十三年《湘乡县志》:“(除夕先日)门户皆以春联、门神、彩钱及‘宜春’、‘福’、‘寿’等字贴之。”光绪五年《通州志》:除夕,“或贴纸钱,或贴门神,士大夫家则挂桃符”。光绪十八年《新续渭南县志》:“除夕,易门神、桃符、春联,悬长钱。”光绪二十一年《虞城县志》:“除夕日,易门神、桃符、春联,悬长钱纸。”光绪三十四年《甘肃新通志》引《镇番县志》:“岁除日,挂黄钱,易门神,贴春联,以迎春禧。”

门钱,通常都称“黄钱”,然而也有称做“红钱”的。如民国十三年《花县志》:“除夕,换门神,更新联,贴红钱。”也有定义这种钱为“利市钱”的。如光绪元年《曲江县志》写道:“除夕馈年,换新春联,贴门神、利市钱。”同治十三年《韶州府志》则称:“除夕,悬门神,更桃符,贴红黄利市钱。”所谓“利市钱”及“红黄利市钱”的时兴,表现出祈求商市赢利的心理十分迫切。

挂钱并不限于门上。乾隆二十八年《东湖县志》写道:“家中器具均用纸钱帖挂,曰‘散岁’。”同治六年《鹤峰州志续修》说到“(除日)家中器具用纸钱贴挂”的风习。光绪二十年《沔阳州志》也说:“家中器物均散挂钱纸,曰‘散钱’。”

同治五年《枝江县志》:“(除夕)以松柏枝插户楣,挂楮钱于门,曰‘封门钱’。自是,外户不启,举室燃灯,略无暗处。”同治八年《江夏县志》也记载,除夕礼俗中,有“镂楮为钱,遍粘户牖,曰‘封门’的内容”。又说,“自是,外户不启,满室燃灯,通宵不灭,灭即不祥,谓是夕为疫神布灾时也。”可见纸钱有抵御疫神的作用。民国四年《汉口小志》也写道:“(除日)红纸镂花贴于楣上,率以五张为准,名‘封门钱’,至正月十八始去之。”是形式相近的礼俗。

清人顾禄《清嘉录》卷一二“灯挂挂锭”条说,苏州风俗,岁末有“灯挂挂锭”的形式,“厨下灯檠,乡人削竹成之,俗名‘灯挂’”。“‘挂锭’,锡纸糊成,间以彩牌方段,玲珑一串。先期买之,除夕接灶,悬于灶神龛之两角,为来年获利之兆。俗有‘一事无成,先买挂锭’之谑。周宗泰《姑苏竹枝词》云:‘残年生计斗喧嘈,挂锭金银贯竹梢。一事无成求利市,腰缠十万意嚣嚣。’”

清代诗人蒋士铨《京师乐府词十六首》中《花钱》一首,描绘了京师里巷生活的画面:“郇公云五色,飞傍孔方家。舞共青幡出,飘同彩燕斜。门楣增气象,蓬荜借光华。难买东风性,终防等落花。”“五色”“门楣”等诗句,对于“除夕挂钱”民俗理解,提供了形象的资料。

咸丰二年《淮安府志》还写道:“除夕,……上挂斓门钱(五色楮为之)。”又说:“封桥井(挂纸钱封之)。”除夕使用“纸钱”“封桥井”,是特别值得注意的节令民俗。

14.压岁钱

范寅《越谚》写道:“拜岁,即贺新年也,亲朋往还,设筵燕欢,男妇雇工各给赏。”清人潘荣皗《帝京岁时纪胜》中《十二月·岁暮杂务》也说,除夕,“阖家团拜,更尽分岁,散黄钱金银锞锭”。娄子匡编《新年风俗志》也说到越中民间新年儿童拜岁礼俗:“这是辈分较小的向着生存着的辈分较大的年长的人拜新的礼节。幼者要跪下叩头三响,长者只须俯首揽臂道好,不过客气一点的长辈,他就跟着跪下,还要送红纸小包的拜钱几角或几元,叫小辈去自买玩具或食物。”这种所谓“拜钱”,通常一般称为“压岁钱”。

压岁钱,是中国民间普遍盛行的礼俗现象。《谈征·事部》“压岁钱”条写道:“除夕有此事,未知所始。陈其年《岁寒词小序》有云:‘且充压岁之钱,姑贮辞年之酒。’”清人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压岁钱”条写道:“以彩绳穿钱,编作龙形,置于床脚,谓之‘压岁钱’。尊长之赐小儿者,亦谓之‘压岁钱’。”民国十一年《杭州府志》引《江乡节物诗题注》说:“儿童度岁,长者与以钱,贯用红绳,置之卧所,曰‘压岁钱’。”所谓“以彩绳穿钱,编作龙形”和“贯用红绳”,以及“置于床脚”和“置之卧所”的细节,都值得注意。

周作人《儿童杂事诗》卷一《甲之二·新年二》中,专门说到压岁钱:“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大街玩具商量买,先买金鱼三脚蟾。”作者自注:“大钱方整者名曰‘板方’。金鱼等皆用火漆所制,一枚钱值三四文。”关于儿童以长辈所给的压岁钱“去自买玩具或食物”的情形,周作人在《自己的园地·耍货》中也有回忆文字:“倘若这是正月的前三天,再往东走去,可以在轩亭口至大善寺的路上发见一两摊做火漆货的。我还记得,青蛙六文,金鱼八文,三脚蟾十二文,果品大约是四文均一罢,至于摸鱼的老渔翁,白须赤背,则要二十四文,要占去我普通所有压岁钱四分之一,不敢轻易问鼎了。”关于所谓“板方一百压枕边”,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分岁》中又写道:“压岁钱大概即是对于小辈辞岁的酬劳,但并不普遍,给的只是祖父和父母,最大数目不过是板方大钱一百文而已。”这样说来,玩具摊上价值“要二十四文”的“白须赤背”的“摸鱼的老渔翁”的模型,确实要占去“普通所有压岁钱四分之一”,自然“不敢轻易问鼎了”。

知堂诗“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似乎是说儿童于“昨夜”收到压岁钱后,自己珍藏于枕边。不过,好像也有长辈直接将压岁钱置于儿童枕边的情形。如蔡云《吴蟎百咏》之九自注:“除夜将睡,以钱置小儿女枕边,名‘压岁钱’。”鲁迅在《阿长与〈山海经〉》中,也说到“枕边”压岁钱的收与用的具体关系:“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由此看来,压岁钱是除夕得到,但要“放在枕边”“过一宵”,方可以随意使用的。

“压岁钱”作为普遍的民俗,在各地都有文化遗存。上海反映民俗现象的竹枝词中可以看到有关压岁钱的文字。如映雪老人《除夕竹枝词》:“孩子相争压岁钱,红头绳结挂胸前。嘱他莫作顽皮事,明年须知大一年。”《红楼梦》中,“压岁钱”是写做“押岁钱”的。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然后散了押岁钱并荷包金银锞等物。”又可见“押岁锞子”:“……正值丫头捧了一茶盘押岁锞子进来。”直到近世,依然有将“压岁”写作“押岁”的。瞿秋白《赤都心史》三七就说到除夕长者送小儿童的礼物——“中国的‘押岁盘’”。

唐代诗人徐夤的诗作《病中春日即事寄主人尚书二首》中,有“腊内送将三折股,岁阴分与五铢钱”句,其中所谓岁阴分钱事,我们现在还不明确是否与“压岁钱”民俗现象的原始形态有一定关系。

关于压岁钱,地方志中也有许多资料可以反映这种民俗的普及。例如,乾隆二十八年《东湖县志》:“(除夕)以银钱系小

儿之身,曰‘压岁’。”嘉庆二年《宜兴县旧志》:除夕,“赐小儿钱,曰‘压岁钱’。”嘉庆十六年《西安县志》:“(除夕)尊长选大钱数十枚分赐孙子,曰‘压岁’。”道光二十三年《武进阳湖县合志》也说,除夕“赐小儿钱,曰‘压岁钱’”。咸丰二年《淮安府志》:“(除夕)家长分钱于卑幼,曰‘压岁’。”同治五年《宜都县志》:“(除夕)以红绳系钱赐小儿,曰‘压岁’。”同治四年《房县志》:“(除夕)小儿则以朱绳穿大钱挂胸襟,谓之‘压岁钱’。”同治六年《鹤峰州志续修》:除日夜深,“以钱系小儿身,曰‘压岁钱’。”同治七年《武陵县志》:“至除日,……家长又以钱贶子弟,谓之‘压岁’。”同治八年《续修永定县志》:“(除日)年少者行辞年礼,给‘压岁钱’。”同治十三年《黔阳县志》:“三十日为除夕,……家长分钱与家人,谓之‘压岁’。”光绪二年《零陵县志》:“(除夕)用红绳编钱挂于小儿女衣带上,谓之‘压岁钱’。”

压岁钱的称谓或有不同,例如“岁钱”、“代岁钱”、“带岁钱”、“岁岁钱”、“拽魂钱”、“守岁钱”、“分岁钱”、“百岁钱”、“拜节钱”、“新岁钱”、“新年钱”、“压岁盘”、“迓岁钱”、“谒岁钱”、“恹岁钱”、“押岁钱”等。

而“压岁钱”、“迓岁钱”、“谒岁钱”、“恹岁钱”、“押岁钱”,其音相近,而哪一种定名最接近本义,还可以讨论。

钱沃臣有《压岁钱诗》:“嫂具珍籮姑设筵,饭储宿岁为新年。老人分岁浑无事,手数孙曾压岁钱。”自注:“俗以五色线穿青钱排结花样,赍儿童压胜,曰‘压岁钱’。”以“压胜”释“压岁钱”的“压”字,也有可能是接近原意的。

对于所谓“压岁”的真实涵义的理解,有的地方民俗可以参考。如民国四年《汉口小志》记载正月礼俗:“元日、二日皆停止贸易,不扫地,不取火,不打水,蔬菜皆先熟以备用,谓之‘压岁’。至三日早膳后焚香送神,始渐开贸、打水,并将盆盎余水泼之。妇孺各佩银洋、台票,亦谓之‘压岁’。”同一志书在有关“除日”礼俗的内容中还说道:“日暮,饲诸家畜,皆令饱。满注水于瓮,备三日用。不泼残水,多设盆盎以盛之。三日不扫地。箱箧厨柜皆各封锁紧固。”意义应当也大略相同。新年停业、停作、停炊,是各地共同的情形,然而明确称此为“压岁”,却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