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钱与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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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钱与人生礼仪(1)

1.初生:洗儿钱

唐代诗人王建的《宫词一百首》中的第七十一首说到“洗儿钱”:“日高殿里有香烟,万岁声长动九天。妃子院中初降诞,内人争乞洗儿钱。”这首诗的作者,《全唐诗》一题王建,一题花蕊夫人徐氏。

《资治通鉴》卷二一六说到杨贵妃和唐玄宗为安禄山“洗儿”的故事:“禄山生日,上及贵妃赐衣服、宝器、酒馔甚厚。后三日,召禄山入禁中,贵妃以锦绣为大襁褓裹禄山,使宫人以彩舆舁之。上闻后宫欢笑,问其故,左右以贵妃三日洗禄儿对。上自往观之,喜赐贵妃洗儿金银钱,复厚赐禄山,尽欢而罢。”

中国古代民间风习,婴儿出生后三日或满月时,亲朋会集庆贺,为婴儿洗身。这一礼俗仪程通常称为“洗儿会”。也有满三月行“洗儿”礼的。《金史·卢玑传》:“二年,元妃李氏生皇子。满三月。章宗以玑老而康强,命以所策杖为洗儿礼物。”

宋人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卷五《育儿》中写道:“至满月则生色及绷绣钱,贵富家金银犀玉为之,并果子。大展洗儿会,亲宾盛集。煎香汤于盆中,下果子彩钱葱蒜等。用数丈彩绕之,名曰‘围盆’。以钗子搅水,谓之‘搅盆’。观者各撒钱于水中,谓之‘添盆’。盆中枣子直立者,妇人争取食之,以为生男之征。浴儿毕落胎发。遍谢坐客。”这一仪式,竟然前后四次涉及钱:①绷绣钱,贵富家金银犀玉为之。②煎香汤于盆中,下果子彩钱……③观者各撒钱于水中,谓之“添盆”。④遍谢坐客。最后一项虽然字面没有出现钱,但是“遍谢坐客”的谢,是用钱表示的。所以才有“妃子院中初降诞,内人争乞洗儿钱”的情形。宋人吴自牧《梦粱录》卷二也说:“大展洗儿会,亲朋俱集,煎香汤于银盆内,下洗儿果彩钱等。”“亲宾亦以金钱银钗撒于盆中,谓之‘添盆’。”

而通常以为洗儿钱是亲朋赐赠给婴儿的钱。明人沈鲸《双珠记·避兵失侣》写道:“(安禄山)出入禁中,拜贵妃为母,赐洗儿钱。”清人吴骞《扶风传信录》写道:“可觐请令生往一回,且以朱提三星寄绿婴为洗儿钱。”洗儿钱又简称“洗钱”。《西游补》第一回可以看到这样的话:“造化小儿,宜弗有怒。胡为乎洗钱未赐,飞凫舄而浴西渊?”

欧阳修《洗儿歌》写道:“月晕五色如虹霓,深山猛虎夜生儿。虎儿可爱光陆离,开眼已有百步威。诗翁虽老神骨秀,想见娇婴目与眉。木星之精为紫气,照山生玉水生犀。此翁不比他儿翁,三十年名天下知。材高位下众所惜,天与此儿聊慰之。翁家洗儿众人喜,不惜金钱散闾里。宛陵他日见高门,车马煌煌谁氏子。”从“翁家洗儿众人喜,不惜金钱散闾里”诗句看,这是“闾里”“众人”共同参与的活动。“闾里”,一作“邻里”。

出生第三天的洗儿,又称做“洗三”。《醒世姻缘传》第二一回写道:“看孩子‘洗三’的亲眷们,也有银子的,也有铜钱的,厚薄不等,都着在盆里,叫是‘添盆’。”添盆的说法,继承了《东京梦华录》所见“观者各撒钱于水中,谓之‘添盆’”习俗。

民国十一年《杭州府志》说,“至满月则外家以彩画钱或金银钱、杂果及送彩段、珠翠、卤角儿等。其家大展‘洗儿会’,亲朋俱集。煎香汤于银盆,内下洗儿果、彩钱等,仍用色彩绕盆,谓之‘围盆红’。尊长以金银钗搅水,谓之‘添盆’。盆内有栗子、枣儿,少年妇争取食之,以为生男之征。”其形式,依然保留古俗风格。不过,这里所谓“添盆”,实是《东京梦华录》的“搅盆”。

在幼儿的人生阶段,往往不得不经历种种生活险境,民间礼俗于是有以“钱”为护佑的方式。据民国二十年《天津志略》记述,天津地方近世民俗中依然保留的有关小儿“买路钱”的风习,也可以为我们认识有关的文化现象提供某种有益的启示:“儿初出行,经过桥、庙,必撒钱,曰‘买路钱’。谓虽有鬼,得钱不得祟也。”不过,天津民俗资料中更注重小儿安全的出发点,更值得我们考察有关问题时参考。

2.周岁:外家送彩钱金银钱

乾隆二十年《直隶通州志》关于礼仪民俗的内容中,在“生育”题下写道:“子生一岁曰‘蒣’。外家以彩钱或金银钱、杂果及珠翠、囟角儿食物送其家。”

3.婚礼一:抛喜钱·开门钱

民国三十三年《同官县志》说婚礼形式,“新妇入轿,鸣锣起行,一人在前压黄表绺,曰‘压钱马’”。新妇出轿入门,“又一人向新妇撒以谷草节、黄表纸(谓如有祟拦路,贪拾钱不顾也)”。而娶再醮之妇,又有另外的礼仪,“再醮妇上马前,先与前夫烧纸,然后上马撒钱(名‘分灵钱’),哭泣而去。到男家时,再婚男于门首与亡妇烧纸,然后拜堂”。这里说到的“撒钱”的形式特别引人注目。

也有将这一礼俗称做“抛喜钱”的。民国二十三年《淮阳乡村风土记》说到当地“抛喜钱风俗”:“此俗举行时期,亦在新娘未从下轿以前。其办法,由主家事前预备制钱若干与草混之,届时仍由主家拿它从院中向墙外抛撒,使看客争拾喜钱以博欢心。意谓看客不但为赏目而来,且为贺喜助兴而来,此时抛撒喜钱,以示欢迎来宾的意思罢了。”

婚礼还有另外的与“钱”有关的民俗,即“开门钱”。光绪三年《鄞县志》说,迎亲事,“女家闭门,使者以钱馈门者,乃启,谓之‘开门钱’”。光绪二十八年《宁海县志》:“彩舆至女家,女家闭门,以钱馈门者,乃启门,谓之‘开门包’。”民国十三年《定海县志》:“彩舆至女家,女家闭门,使者以钱馈门者三,乃启,谓之‘开门钱’。”民国二十四年《首都志》在“婚礼”条下写道:“陋者索开门钱。《白下琐言》:娶之日,女之兄弟必向男家争索钱财,名为‘开门钱’。往往有较量锱铢,故为留难者。两家至戚,尚斤斤于此耶!此最陋习。《金陵杂志》:大‘开门’者,舅子之靴帽也;小‘开门’者,彩轿至女宅所索之开门钱也。”

4.婚礼二:撒帐钱

一些厌胜钱的钱文与新婚礼俗有关,如“鸳鸯”,“团圆”,“宜子”,“二姓之合”,“夫妇偕老”,“同心永远”,“早生贵子”,“花生不老”,“喜喜喜喜”,“天仙送子”,“夫妇齐眉,儿孙绕膝”,“夫妻和合,万事吉祥”,“夫妻和谐,松柏常青”,“夫妻偕老,子贵孙荣”,“夫妻偕老,琴瑟永调”,“夫妻百忍,千年长寿”,“百年偕老,福如东海”,“寿福多男,太平安乐”,“孝顺父母,五代富贵”等。有的钱币学专家认为,这些是所谓“撒帐钱”①。

①余榴梁等:《中国花钱》,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7月版,第5页。

据洪遵《泉志》,唐景龙年间,“中宗出降睿宗女荆山公主,特铸此钱,用以撒帐。敕近臣及修文馆学士拾钱。其银钱则散贮绢中,金钱每十文即系一彩绦,学士皆作却扇。”其钱文为“长命守富贵”。

《太平广记》卷三三七引《广异记》记述韦璜故事,韦璜为潞城县令周混妻,死后对家人说幽冥之事,云“太山府君嫁女,知我能妆梳,所以见召”,说到“府君家撒帐钱甚大,四十鬼不能举一枚,我亦致之”,于是,“因空中落钱,钱大如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