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知道,必须找到一条新的贸易路线,直接前往印度、中国和香料群岛等地,直接与当地人进行香料,丝绸等商品交易。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欧洲的商品对于中国、印度而言毫无吸引力,导致欧洲人只好用大量的金银来换取香料和丝绸。长期的入不敷出,导致欧洲人对于获取金、银、宝石或者直接获取香料等资源显得十分感兴趣。由此,远东那些传说中的富庶之地,便成了欧洲人猎取与互相争夺的目标。
不过,要从海上抵达香料群岛,欧洲人自己心里并没有底。毕竟在多年以来,太平洋西岸和大西洋东岸很少有过直接的交往。他们对彼此的认识也大多是通过陆上的丝绸之路相互了解。这样漫长的距离,加上通行这段道路所需要的时间,也在东西方之间造成了许多误会。当时,虽然欧洲人已经知道了印度与中国的存在,但是真正到过那里的却很少。13世纪末,马可·波罗与他的游记在欧洲掀起了对东方向往的狂潮。马可·波罗笔下的中国、东亚甚至整个亚洲,无疑是一个拥有空前繁荣的文化、遍地黄金、香料发达而强盛的区域。但实际上,其中的许多夸张成分,欧洲人自己并不知道。到15世纪末期,以哥伦布等人为代表的冒险家,率先踏上茫茫航程,为了诱人的财富梦想,义无反顾地向神秘的东方进发。
怀着这个梦想,意大利人哥伦布于1492年8月出发了。深受《马可·波罗游记》影响的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找到传说中的印度和中国,因为他相信那里遍地都是香料与黄金。出发时,他带着西班牙国王给印度君主和中国皇帝的国书,率领 3艘百十来吨的帆船,一路向西寻找“出产香料的印度群岛”。经过70个昼夜的艰苦航行,他终于发现了陆地。尽管后来的事实证明,哥伦布找到的所谓 “印度”,其实是一块新大陆,即美洲,但这一发现仍极大鼓舞了他的同行们。
1497年7月,葡萄牙人瓦斯科·达·伽马(Vasco da Gama)率领船队里斯本出发,开始了他们开辟印度航线的最后冲刺。船队先绕过佛得角群岛,然后向西往大西洋航行,等待顺风的来临。3个月后,船队返回非洲海岸,在离好望角不到200公里的地方,达·伽马用5个月的时间考察了非洲的南端,并且与当地的霍都屯部落居民进行了贸易,然后烧掉储备船,加速前进。在好望角,达·伽马越过葡萄牙航海家迪亚士(Bartholmeu Dias)立下的守护神标志,进入了欧洲人从未到过的海洋。在这片变化莫测的海域中,他一口气行进了1500公里。直到他看见东非的索法拉港和莫桑比克,他才真正意识到船队已经绕过了非洲之角进入印度洋。在肯尼亚海岸的商业重镇马林迪,达·伽马遇到了一位友好的苏丹,后者为他派了一位著名的航海家伊本·马吉德。在这位经验丰富的航海家的帮助下,达·伽马只用了1个多月就走完了4000公里的行程,穿越了印度洋。1498年5月中旬,葡萄牙人终于在卡利卡特港登陆,这也是第一支抵达印度的欧洲商船队。1499年9月,达·伽马返回里斯本。虽然出发的170人中只有54人生还,但船队所带回的货物价值竟相当于整个远征队费用的60倍!于是葡萄牙沸腾了,整个欧洲目瞪口呆,各国的君主们则只能眼红地注视着葡萄牙国王。曼努艾尔国王在给予达·伽马崇高荣誉的同时,还不忘并自封为“西洋之王、非洲之王、几内亚之主,埃塞俄比亚、阿拉比亚、波斯和印度的征服者、航海和贸易之主”。至此,威尼斯人对地中海香料贸易数百年的垄断终于被打破了,而香料贸易的中心也随之转移到了葡萄牙的里斯本。与此同时,眼看如此大的一块肥肉竟被葡萄牙这样一个弹丸之国吃到了嘴里,西欧的邻居们也纷纷眼红了。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香料贸易战便相继而来。
知识链接:航海家迪亚士
迪亚士(Bartholmeu Dias,约1450-1500年),葡萄牙著名航海家,于1488年最早探险至非洲最南端好望角的莫塞尔湾,为后来另一位葡萄牙航海探险家瓦斯科·达·伽马开辟通往印度的新航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大国崛起的“钥匙”
在那个时代,要想发财就得先下手为强。当达·伽马第一次到达印度的时候,很快就发现,当时的葡萄牙乃至欧洲根本就生产不出东方感兴趣的东西。据说一件在葡萄牙能卖300里尔的欧洲衬衫,在印度只值30里尔。有关这一点,印度人说得更明确。在达·伽马离开印度时,卡利卡特国王曾请他转交一封给葡萄牙国王的信,信中说:“我国盛产肉桂、生姜、胡椒和宝石。我请求您用来交换这些东西的是黄金、白银、珊瑚和鲜红的布。”为了控制海上交通线,进而垄断香料贸易,葡萄牙人通过武力实现了这一梦想。那一段时间,葡萄牙人的船队到达印度后,卸下装载的欧洲货物,然后装上本国商行预先收购好的香料。据说:最初装船时每51公斤胡椒的价格为3个克鲁扎多,到达里斯本以后价值就达到17个克鲁扎多,而由贸易公司批发出售的价格达到了33个克鲁扎多。在鼎盛时期,葡萄牙每年的香料进口达到200万公斤,确实一度为这个小国家带来了滚滚财源。
葡萄牙的第一个竞争对手是他们的邻居西班牙。由于在开辟新航路方面几乎并驾齐驱,这两个国家都采用了多种手段来干涉相互间的香料贸易,最终甚至惊动了罗马教皇,后者专门为他们划分了势力范围。紧接着,刚刚崛起的英国也来凑热闹。特别是在1588年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后,伦敦一度成为世界香料贸易的中心。最后,当年号称“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又千方百计掌控香料贸易,成功建立起一个世界性的商业帝国。
当时,为了保住嘴里的肥肉,西班牙和葡萄牙自然不会轻易给荷兰这个小弟弟让路。因此,他们千方百计保守有关香料贸易的秘密,有时甚至不惜诉诸武力。1504年,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颁布法令,严禁地图中包含有关刚果航线的任何说明,凡是泄露这类情报的早期地图均被销毁或篡改。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葡萄牙人的航海秘密资料还是泄露出去了。1595年,由霍特曼率领的第一支荷兰船队经好望角到印度,第二年到达印尼爪哇岛的万丹,1597年返回荷兰,虽然原先去的航行人员289人中只有89人返回,然而荷兰人仍获得巨大的利润。1598年,荷兰又派八艘船前往印尼,由范尼克率领的第二支远征队中的四艘船采购四船胡椒回国,净得400%的利润,另外四艘船到摩鹿加群岛,并于班达岛、安汶岛设商馆,然后运回大批豆蔻、丁香,也获得高额利润。受此鼓舞,于是荷兰人纷纷组织许多小公司,涌入东方海域,仅1598年中远航东方的船队不少于5队,有22艘商船。荷兰人到东方一开始就胜过葡萄牙人。因为荷兰人有他们的三桅帆船,能减少运输费用,还有优于葡萄牙人的物美价廉的工业品。1602年,经议会批准,在爪哇岛的万丹,荷兰各种私营贸易公司合并为一家大的垄断公司一一荷兰东印度公司,集资6520000荷兰盾。
荷兰议会组建东印度公司就是为了在进行香料贸易中集中力量,因此东印度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香料。1632年7艘船从印度归来,成本总计200万荷兰盾,而销售收入为1000万荷兰盾。1661年香料船队耗费成本200万荷兰盾,销售收入大约是400多万荷兰盾。利润最高时,在印度以每磅30分收购的香料,在荷兰市场上可以以4盾的价格出售,利润率为1200%!17世纪东印度公司殖民地每年的香料平均产量是:肉豆蔻30万磅;肉豆蔻干皮10万磅;丁香30万磅。从上述利润率即可算出,公司从香料贸易中所获利润是何等丰厚!为了监督香料的生产和出口,以便保持香料的垄断价格,攫取超额利润,荷兰“东印度公司”只许在安汶岛种植丁香,在班达岛种植豆蔻,其他岛屿上的丁香树和豆蔻树一律砍光。为此,荷兰殖民当局每年派遣船队四处巡游,砍伐那些当地人民不顾禁令种植的丁香树和豆蔻树。后来荷兰又控制了万丹等地胡椒的种植。在那些种植香料的地区,农民必须按照荷兰“东印度公司”规定的极低价格,把香料卖给公司的货栈。到17世纪中期,荷兰在航海业和世界贸易方面达到极盛时期,取代西班牙成为世界商业霸主。
对于今天的人而言,历史往往就这样不可思议。小小的胡椒竟能令整个世界为之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