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不可思议的财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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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兜售赎罪券:教皇也玩空手道(1)

前些日子,由于娈童案等一系列丑闻,罗马教廷遭到了全世界的非议,最终教皇也不得不公开道歉。其实在历史上,自公元3世纪确立在欧洲的特殊地位以来,罗马教会也曾多次上演不光彩的闹剧,例如十字军东征、宗教裁判所等,都严重损害了天主教的威望。而更不可思议的是,曾经有那么一段时期,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就好像一个做买卖的公司一样,公然销售上帝的恩惠。只要你拿钱购买所谓的“赎罪券”,你和你的亲人,无论活着的还是死去的,哪怕有再大的罪恶,也会变得心安理得。当然,这些金钱也将教皇和主教、神父们养得满嘴流油。

不可思议指数:★★★★☆

1.基督教也有“香火钱”

在中世纪时,身为基督教最高首脑的罗马教皇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就连欧洲大大小小的王侯都得向他俯首称臣。按照基督教的教义,神职人员原本是应该虔心向主,安心苦修,生活上更应该简单再简单。不过随着时代的推移,这些在信徒眼中享有特殊地位的人逐渐腐化了、堕落了。他们再也不关心什么灵魂的救赎了,反而对身外之物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为了追求财富,上帝的教诲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了。至于神职人员中的最高领袖——教皇,所需要的花费自然更大。而一旦正常渠道来的收入不够,他就会想别的方法来挣钱。到中世纪后期,教皇的敛财活动可谓五花八门。光税收方面,就包括:对全体基督教徒征收的什一税;教皇国的赋税;经教皇任命或批准的主教和修道院长付出的“献礼”钱;每个接受教皇训令的人交纳的手续费;各主教按规定每隔一段时间来教廷参观时交的晋见费;每个当上大主教的人交的任命费等。13世纪,也就是十字军东征期间,教皇英诺森三世(Pope Innocent III)为支持远征又征收了一些新税。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那个教会最腐败的年代,所有的神职都可以出卖,而卖价通常是该教职10年的总收入。所以只要你能出得起价钱,教皇才不管你的品德和才学呢。为了增加这笔收入,历任教皇都不断增加圣职数量。1471年以前,教廷出售650个职位,后来竟增加到3000多个职位。仅通过这一项业务,教皇每年都能收获一笔巨额收入。1294~1303年间在位的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 Pope)突发奇想,提出个所谓的“赎罪法”,规定信徒只要按教廷指定的一年内到罗马朝圣,给教会各种圣礼和仪式交纳相当款项,则各种罪均将被赦免;如果因老弱病残无法亲自前往,只要交纳相当于去罗马所需之费用,也能获得同样的功效。这一招儿还真灵。1300年,当卜尼法斯八世举行首次“圣年”活动时,据说朝圣者奉献的钱财堆积如土丘,两个工作人员只好用耙子来收集。这个始料未及的收获,为以后的许多教皇所效法。

在教会的历史上,擅长敛财的教皇可谓层出不穷。例如约翰二十二世就是一位聚敛高手,据保守估计,他在位18年间,前后竟搜刮了450万金币的财富。另一位教皇克雷门六世(Clement VI)在位11年,也搜刮了近200万金币,而他手下二十几名红衣主教每年剥削收入的总和也接近这个数目,远远超过当时欧洲世俗君主的剥削收入。有了如此巨额的财富,教皇们的日子可就滋润多了。据记载,教皇克雷门五世(Clement V)举行的一次宴会就花费了1.5万金币,而约翰二十二世( Pope John XXII)每年仅衣装费便花去1.25万金币。要知道,当时教廷雇用的普通工人每年的工资仅有为20个金币。

即便如此,由于花费越来越大,教皇仍感觉到入不敷出。情急之下,他们想到了最后一招儿:通过教会拥有的精神特权来敛财,而其方式就是出售赎罪券。

说起来,基督教贩卖赎罪券,是中世纪欧洲特有的现象。赎罪券( indulgence)一词来自拉丁文,原意是“仁慈”或“宽免”,后被引申为免除赋税或债务。根据基督教的教义,人生而有罪,而作为耶稣基督门徒的继承人,教士具有赦罪的权力。后来随着野心的膨胀,罗马教廷又宣称,耶稣以及后来殉教的圣徒的血,用以赎免人类的罪孽绰绰有余,积累下来形成“圣公善库”,可以由圣彼得的接班人——也就是罗马教皇代表的天主教会来执掌,代表上帝来救赎特定人物的罪孽,开启从炼狱到天堂的大门。曾经有一度,为了表彰那些为宗教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教会曾慷慨地运用过这种特权,赦免他们乃至他们祖先,让那些灵魂顺利升入天堂。

不过午餐不能总是免费,这么宝贵的资源如果继续浪费下去,岂不让上帝也生气。既然如此,看到商机无限的教皇索性宣布,凡是不能前往罗马朝圣的人,都可以支付相应的费用来获得救赎,并发行代表已经朝圣的文书,而这种文书就被称为“赎罪券”。

2.教皇发行的彩票

1313年,为了在短期内聚敛钱财,教皇克雷门五世第一次公开发行赎罪券。在尝到甜头后,教皇和他的手下们大喜过望,就如同发现了聚宝盆一样兴奋。此后,每当手头发紧的时候,教皇就发行赎罪券。刚开始时,可能觉得打着上帝的幌子赚钱还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教廷决定每100年发行一次赎罪券。但没过多久,由于经济上的压力,到了1400年,教皇又决定改为每50年发行一次赎罪券。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到了1450年,又决定每25年发行一次。1501年,教皇又“慷慨”地宣布将于1506年发行赎罪券。可能是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到了1506年后,几乎每年都发行赎罪券,甚至可以随时用钱买得到。在经营这项买卖的过程中,许多教皇还显示出了他们非凡的商业天才。例如著名的约翰二十二世,甚至列了一张价格表,对各种罪行的赎免明码标价。为了增加销量,教廷还打出了诱人的广告,声称任何人只要买了赎罪券,哪怕你杀人如麻、十恶不赦,由于上帝的仁慈,生前的所有罪孽都可一笔勾销,死后可荣升天堂。

15世纪英国伟大的作家乔叟(Geoffrey Chaucer,约1343~1400),就在其名著《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中对赎罪券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书中写道,有一位去坎特伯雷大教堂(Canterbury Cathedral)朝圣的“赦罪僧”,他本人是修道士,但却打扮奇形怪状,丝毫不像出家人的样子;他行囊里“装满了才从罗马带回的赎罪券”,自称“我这个口袋中的圣物和赎罪券,是教皇亲手交给我的”,他带着这些宝贝,“在乡间碰到穷牧师,就施展起他的伎俩,一日之间,他所搜集的钱币,可以超过那穷牧师两个月的所得”。更过分的是,这名赦罪僧在开讲他的故事之前,竟大言不惭地宣扬自己的骗术,还介绍自己平时欺骗敛财的伎俩,吹嘘自己携带的“宝物”可以医治百病,以及痛斥信徒的贪吝罪恶,逼迫他们拿出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