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下旬在寓所设立了审案局,10天内杀了5个人。由于社会风气的刻薄,世人又各自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我凭空捏造了许多谣言。恰好此时各处闹事,贫农会党又欲叛乱,对他们稍加宽仁,他们的气焰则更加嚣张,竟蔑视长官,肆无忌惮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城市里劫掠。对这些人不使用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则将会有更多和他们一样的人出现,将来就无从下手处置他们了。所以,我坚持对他们实行残酷镇压,以达到扭转一点社会颓风败俗的目的。并不是我这个书生爱开杀戒,完全是形势所迫,不这样做就不能够铲除强暴,安定懦弱的庶民百姓。我与您同时从政,夙愿是相同的。前一封信写好了,但尚未寄出,刚好又收到您的来信,就多谈一些。如果就以现在国家的军队,经过训练把他们变成素质良好而有用的兵勇,那是最好不过的办法。然而,他们的腐败习气已经过于严重,岂能重新改变他们的面貌,从本质上洗刷他们内在的污浊呢?岳飞若能复生,用半年的时间或许能把这支军队的武艺训练好;但若使孔子复生,花费3年的时间也改变不了他们的恶习。所以,以我之见,现有的士兵因陋习已根深蒂固,是无法训练成有战斗力的军队,而新招收的兵勇却可以练好以代替现有的武备。关于救荒的问题,是我这里和你那里的当务之急,但公款既难于四处颁用,而民间又无法征收捐税,虽有善良的人给予捐款,也只能补救极小部分。搜集军情本来应是当前的第一要紧大事,张制军在北去时曾和我约定,每天通一封信,现在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仅接到他的两封来信。关于长江下游的情况也写得不详细。本月初六我收到从江西来的一封信,获悉太平军于11日攻破九江,17日安徽失陷,25日占领安庆后东下。太平军离湘南越来越远,借此机会正可以稍作休息。
【心得】
曾国藩在这封书信中主张以重刑治理乱世,坚持严刑峻法。
的确,所谓治乱世用重典,矫枉必须过正。“矫枉过正”较早见于《越绝书》,作“矫枉过直”。《盐铁论》也有此语,作“挠枉者过直”。《汉书》始作“矫枉过正”,该书在《诸侯王表》前面的序言中说:“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而藩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可谓播枉过其正矣。”唐朝的学者颜师古注道:“桥,与矫同。枉,曲也;正曲曰矫。言矫秦孤立之败,而大封子弟,过于强盛,有失中也。”
据《后汉书·仲长统传》载:仲长统的论著《昌言·理乱篇》中,也出现过此语。仲长统,字公理,汉献帝时曾任“尚书郎”等官职,为人倜傥,直言无忌;他对当时衰乱的局势颇有不满,常常说古论今,表示愤慨。他的《昌言》,就是在这样的情绪下写成的,共34篇、10余万言。《理乱篇》中有这样几句:“夫乱世长而化世短,乱世则小人贵宠,君子困贱。逮王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险。上《后汉书》作者范晔,在《仲长统传》中评论说:“……若乃偏情矫用,则枉直必过。”在这一句下面,有注说:“孟子曰:‘矫枉过直。’矫,正也;枉,曲也;言‘正曲者过于直’,以喻为政者惩奢则太俭,患宽则伤猛,不能折衷也。”可见,早在战国时期的孟轲,就已经说过“矫枉过直”这样的话了。
《后汉书》在评论马武等所谓“中兴二十八将”的功绩和汉光武帝纠正前汉封赏功臣过重的缺点时也说:“故光武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这一句下面,又有注道:“矫,正也;违,失也;枉,曲也。孟子曰:“矫枉者过其正。”
但是,《后汉书》武英殿本(清朝乾隆年间的校印本),却在这个原注之下,加注道:“今本《孟子》无此语。”大概,早先的《孟子》中是有“矫枉过直”和“矫枉者过正”等语的,而后来以至现存的《孟子》,则已失传了有关的章句。因此,孟子最初说这句话的含义是不可考了,而后来的人则都把它用作“过火”、“过分”,比喻纠正某种缺点或偏差而做得过了头的意思。
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团体、部门,当某一不良风气或不良习惯出现时,作为领导者,要纠正这一个偏差,采用不偏不倚的中庸办法,常常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急切解决问题的领导者,常采用矫枉过正的方法。采用这个方法,如同要弄直一根弯了的竹竿或扁担,如果只是把弯了的竹竿或扁担压到正直或水平位置,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只有把弯了的竹竿或扁担压到与弯度相反的水平或垂直线之外,待弯了的竹竿或扁担慢慢弹回,才有可能使其达到“正”、“直”的标准。
二十一与储石友
【原文】
弟移驻衡城,公私平顺。每念天下大局,不堪再有失坏。意欲练勇六千,概求吾党忠义朴诚之士统领,而一归江岷樵调度,以为澄清海宇之具,而纾君父宵肝之忧。昨阁下禀来,即令魏崇德归湘,补招一百,合成一营,茶陵安仁之事,经塔副将一战成功。其善后事宜,搜捕余匪:妥抚难民,请阁下与周守备妥为办理。诸勇在外,须约束严明,秋毫无犯,至要,至要。待安仁一案办理完毕之后,即与周守备,带勇同来衡城,商议一切。在外无事,每日仍须认真训练。将来到衡,恐为日不多即须东征,不得多加操练之功也。
【注释】
储石友:名玫躬,字石友,咸丰四年进攻宁乡时兵败被杀。
宵肝:古代用以形容帝王勤于政事。
塔副将:即塔齐布,字智宁,满州镶黄旗人,清军参将,屠杀太平军的刽子手。【译文】
弟自从移防衡州以来,公事私事都很顺心。每当思虑到天下的大局时,我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国家的领土丧失了。我的意思是要训练湘勇6000人,一律选拔绅士中有忠肝义胆、诚实正直的人去奉领,统一归江忠源指挥,作为扫除天下叛贼的工具,以解除皇上为国家安宁日夜操劳的忧虑。昨天收到阁下的来信,便立即命令魏崇德回湘乡,补招100名乡勇,编为一个营。茶陵安仁的事情,经过塔齐布副将军指挥,一战取得成功。有关善后事宜,如搜捕残余的土匪、安抚群众百姓,请您和周守备妥善地办理。军队在外,要严加约束,做到纪律严明、秋毫无犯,这是最重要的。等安仁一案办好之后,您立即和周守备共同把军队带到衡州来,以便商议一切有关事宜。在外无事时,每天仍然需要抓紧时间认真训练军队。将来到衡州,恐怕没有多少日子就要东征,那就没有更多的时间、工夫来训练军队了。
【心得】
曾国藩在这封书信中,强调军队必须纪律严明、与民秋毫无犯,坚持从严治军的谋略思想。
秋毫无犯,原文见于《史记》。据《史记·项羽本纪》载:“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曰:‘吴口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史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后汉书·岑彭传》亦云:“持军整齐,秋毫无犯。”这些都强调:治理军队,必须严明纪律。所谓秋毫无犯,就是形容军队纪律严明,对百姓无一丝一毫的侵犯。纪律是军队的生命,无纪律的军队无异于一群乌合之众,在军事活动过程中,只有维护民众的利益,才能赢得民众的支持,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是人民的子弟兵,是为了维护人民利益的,因而部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建军初期制定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建国以后,随着军队的正规化建设进程,军队的各种条令条例日臻完善,从根本上保证了军队具有铁的纪律,因而得到了人民高度的信赖,广泛的拥护和支持,攻必克、战必胜,所向披靡。
在元末起义军中,朱元璋的军队纪律最为严明。朱元璋认为,只有“惠爱加于民,法度行于军”,才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和支持,也才能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在攻破和州后,朱元璋被郭子兴任命为和州总兵官,他上任后发现官府、军队中有掳掠民女的现象,当即召集将领道:“掳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第二天,他把和州城中的男子和所掳掠的妇女叫到州府前,让他们相认,如果是夫妇的,可以离去。朱元璋采取的这个措施使人民“家室得完,人民大悦”,为其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史记·淮阴侯列传》载:秦朝末年,项羽听说刘邦夺取了关中,并派兵守关,以拒绝其他诸侯军,非常恼怒,准备攻打刘邦。项羽的季父项伯与刘邦的谋士张良是故交,于是项伯连夜把这一危急情况告诉了张良。刘邦对项伯说,他的军队进入关中,军纪严明,“秋毫无所害”,“除秦苛法,与秦民约法三章耳”,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接项羽的到来,故不必担忧。
后周世宗柴荣派兵三次兵征南唐,颁发诏书,晓谕王师所至,秋毫无犯,望百姓切勿惊逃。由于军纪严明,终将南唐军队打败。北宋赵匡胤西取后蜀,攻打四川,临行前,他诫谕诸将说:吾欲得者,仅蜀地也。军营所至,不得焚荡庐舍,殴掠吏民,盗发丘坟,剪伐桑柘。违者定以军法从事。大军纪律严明,所向披靡,平定了后蜀。
公元69年,罗马皇帝奥托与维提里乌斯进行内战。奥托的军队出征时,滥杀无辜,所经之地大肆焚烧、蹂躏和抢劫。起初,奥托军队所到之处,田地里到处都有人在耕作,家家户户的门也都敞开着,田庄的主人们带着妻子儿女赶来欢迎军队,但人民没想到的是,遭到的却是战争的惨祸。奥托的军队一路骚扰民众,为他日后的统治种下了祸根,尽失民心,几个月以后,奥托即为他人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