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刘若愚:融合中西诗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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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分:唐代社会背景及李商隐生平

(一)历史背景

第一部分共安排了四章内容,第一章为《历史背景》。在这一章里,主要介绍了三个问题,即“朝廷和宦官”、“政治宗派”和“地方军阀”,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宦官擅权”、“朋党之争”和“藩镇割据”。所谓“知人论世”,这是全面了解李商隐和解读其诗歌的基础。在对唐王朝进行一番简要的勾勒后,此章以李商隐一生为起止和线索,对上述问题作了一个介绍。用刘若愚自己的话说,对其中任何一个问题的讨论都可以是一部著作,在此他只能给出一些大致的描述,因此关系到李商隐生平和仕途的事件的深层次细节问题,他将在后面提供出来,也就是在诗歌翻译的生平简介或者是特殊的诗篇的注释里体现。

先说“朝廷和宦官”(宦官擅权),这里主要叙述了李商隐所经历的六位皇帝的故事,揭示了实际上由宦官控制皇室,操纵皇位传递的一系列宫廷政变。第一个是宪宗皇帝,刘若愚认为客观地说宪宗是有责任心的,因为他在大臣们的协助下试着去平息过去几次叛乱,包括除去主要反臣吴元济。但是他委以宦官太多的政治和军事权力,并且沉溺于长生不老,遂于四十二岁时死于服用不老药丸。刘若愚觉得这只是宫廷的说法,实际上他有可能死于宦官的谋杀。在一群宦官的支持下,宪宗的三皇子穆宗继位了。这些宦官杀死了宪宗的二皇子和曾经支持过他的人。刘若愚说这就是在王位的传递过程中由宦官操纵系列谋杀的开始。

刘若愚认为穆宗是一位典型的“昏君”,他醉心于奢华,在宴会、歌舞、划船比赛、打猎、马球等活动中沉迷。其子敬宗皇位的继承得力于宦官的支持,并效法他父亲的奢侈寻欢作乐,最后也在一次饮酒和马球游戏之后死于宦官的谋杀。杀死敬宗的宦官企图立宪宗的六子(武王)为皇帝,但是另一群宦官及其支持者击败对手,成功地宣立穆宗的二子为帝,即文宗皇帝。虽然文宗把自己对皇位的继承过多地归功于宦官,但他还是希望除去他们,并成功地杀了几个位高权重的宦官,包括那些被认为应该为820年宪宗的死负责的宦官。但是,公元835年一次原计划除去残余宦官的宫廷政变,遭到反扑,报以十一位高官及其亲随被屠杀。这就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甘露之变”,彻底地证明了宦官相互倾轧的残酷。此后,文宗皇帝走向了不如意的人生。大约四年之后他也就离世了,时年三十二岁。

文宗死后,武宗继位。武宗主要是因为迫害佛教而为人所知。他毁坏了成千上万的佛寺,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强迫大约两万六千名和尚和尼姑还俗。另一方面,他又相信流行的道教和长生不老,结果三十二岁时也就驾崩了。继武宗之后宦官扶持的新皇帝是宣宗。他年轻时显得有些迟钝和不擅言语,但也许是故意的。在三十七岁加冕皇位时,他就显得相当的乖巧。但是就算以他的乖巧和他对大臣的威慑力,也不能除去宦官。宣宗仍然是一位依靠服药希望长生不老的皇帝,结果四十九岁时离开人世。

刘若愚指出,这些理论上的绝对统治者,几乎无一不把他们的皇位继承权交给了宦官们,其中的两位皇帝还死于宦官之手。他还考查了一些相继的皇帝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展示了缘于一夫多妻和被宦官的权力与残酷加剧的皇位继承的紊乱问题。宦官如何拥有如此的权力,刘认为主要是他们控制了宫廷军队,是肃宗皇帝首先开了将宦官作为军队观察使或者军队监察使的头儿。在后来皇帝的纵容之下,宦官们不仅控制了宫廷的军队,而且把他们的权力延伸到地方军队。而为什么皇帝会委以宦官权力,刘探讨了几个原因:首先,一个皇帝或许会认为宦官不会热衷于皇位,比一个高级官吏更值得信任。其次,唐朝开国之时,皇室家族和高级官吏普遍来源于同一社会阶层(中国北方的贵族阶级,几个世纪以来曾经作为北方王朝下的统治阶级),武后掌权后,因为她不属于这个阶层,便开始引进一些新生力量进入朝廷机构,一个在皇帝和出身低微的高级官吏之间的鸿沟就出现了,宦官也就趁机利用皇帝对朝廷官员的不信任窃取权力。再次,官员作为儒家学者,通常以向皇帝进谏为己任,而宦官们大都没受过什么教育,倾向于鼓励皇帝沉溺于声色之乐。同时,刘若愚也提及了一些反对宦官的事例,比如说在李商隐诗里所提到的刘贲反对宦官的故事。

关于“政治宗派”(朋党之争),刘若愚也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他说“李党”和“牛党”,并不是现代意义上有组织的政党,而是由拥戴个人而组成的不稳定的联盟,两党之间的竞争始于个人的不和。同时,刘若愚引用了陈寅恪教授的观点,认为两党之间的斗争不但缘于个人的恩怨,而且还由于不同的社会背景。李党代表的是北方传统的士族地主,而牛党代表的是通过科举进身的新兴人群。前者倡导的是古典的儒家学术并强调仪式上的严格遵守;后者推崇文学天赋于学术之上,而且过着更随意的生活。刘进而指出:“也许两党代表的是不同的生活态度而不是不同的社会阶级。李党是常规习俗的保守者和坚持者,而牛党则体现出自由的人性亮色。”当然,刘若愚并没有忽略两党政治主张上的区别。他认为,总的来说,李党可以叫作“战争派”,牛党可以叫作“和平派”。

如何评价两党之间的纷争,刘若愚说要形成一个对两党完全公正的判断是一个难题,因为现有材料的历史记载会由于作者对两党利益的偏见而不是很可靠,甚至是现代的史学家也难免于一定的偏见。只能说两党都致力于相互的控告和以牙还牙,尽管作为个人来讲牛和李都是有原则的人,而且两党之间的分歧肯定不利于朝廷的利益。两党都时而和宦官联盟,因此也鼓励了宦官滥用权力而无意识地削弱了他们自己所属圈子的实力。

在介绍“地方藩镇”(藩镇割据)的时候,刘若愚先谈到了一些唐代在地方上的户籍和军事管理的结构。他认为地方军事长官权力的膨胀始于高宗统治期间(实际上是武后控制朝政)。原因是民兵制度废止不用,为专门雇佣的士兵取代。随着雇佣兵的固定,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开始膨胀。顺宗统治年间,军事长官的权力变得更加强大。晚唐时期,一些地方行政官员实际上是独立的军阀,他们只是名义上效忠皇室,有些时候会公开违抗中央政府。而且,他们经常互相激战、互相算计,给普通人民带来了无数的苦难。朝廷也试着用高级的官位去平抚他们,或是用武力使其臣服。前面一种情况,朝廷只是面子上承认一张委任状;后面一种情况,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但是就算是成功的时候,朝廷也不得不在财政上吃紧一些。尤其糟糕的是,朝廷的军队有时表现得比强盗好不了多少,而且经常是不容易分清谁是造反者和谁是皇家军队。一个盗贼可能一夜之间变成朝廷高官,如果他接受了朝廷的招安;而一个忠诚的将领也许会因反对中央政府而被定为盗贼。整个情况有点像中华民国的早年(1912—1927),当然也会有例外存在。当一个在朝廷已有利益的政府要员被派往地方,他也许会自然地保持忠诚。但是通常情况下一位军事将领对朝廷来讲更多的是一种威胁而不是支持。最后,一位军事将领——朱全忠,篡夺了皇位。

刘若愚指出,和上面勾勒的不幸的政治状况相反的是,伴随这个社会的是高度发达的文化。要意识到政治动荡和文化发达之间并没有矛盾,只要思考一下伊丽莎白一世的英格兰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就知道了。唐代社会的两个方面都在李商隐的诗里有所反映。

(二)生平梗概

第二章是李商隐的生平简介。刘若愚说,李商隐的生年是有争议的,有很多种说法,其中最有可能的是812年或813年。他个人偏向于接受813年,在接下来对其生平的描述中他将在假定其生年为这一年的基础上提及年份。

在李商隐登科以前,刘若愚主要介绍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年少时随其叔父学习儒家经典和后来受知于令狐楚的事。李商隐十六岁时以其文学天赋引起了当时天平军(今山东省)节度使令狐楚的注意,他任命李商隐为其观察员。令狐楚在用骈文写作辞藻华丽的公文方面本身就是一个专家,使李商隐在这方面大为受益。二是提到833年李商隐进京赴试落选和关于唐代科举制度及官吏的铨选制度的一些常识问题。在对唐代科举制度和官吏的铨选的关键细节进行较为清楚的描述后,他指出,唐代的考试,和所有的考试一样,并不总是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能力,而且,虽然其中的偏袒偶尔会暴露和被惩罚,但依然很普遍;举子也经常将他们的作品上呈给高级官员希望能以此影响主考官。三是提到李商隐835年第二次科举失败后学仙玉阳东的事情。这对李商隐的诗风有一定的影响。

李商隐837年进士登科,刘若愚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令狐楚儿子令狐绹的影响。以后刘若愚主要提到了以下一些事情。一是李商隐入了泾原(在今甘肃境内)节度使王茂元之幕并和王茂元女儿成亲的事。这场婚姻被一些学者视为李商隐一生中很关键的一件事情,一些人,包括新旧《唐书》的编者认为令狐楚的儿子令狐绹怨恨这场婚姻,而且还认为李商隐后来仕途上没有成功是因为令狐绹拒绝援引李商隐。刘若愚则认为这种观点有问题。首先,李商隐不足以被任何一党视为一个成员,对于令狐楚的资助他欠的只是个人的感激而不是政治上的效忠;他和王茂元女儿的成亲也没有必要让他自己成为李党的一员。其次,李商隐因穷困而需要一份工作去维持他母亲及三位幼小的弟弟和妹妹的生计,既然令狐楚已去世而他的儿子又正在服丧期间,令狐绹也就很难去责怪李商隐寻求其他的资助,而且数年之后当年轻的令狐绹身为重臣后他也帮助李商隐获得了一介官职。至于和一个有影响的家庭结亲也不会被责怪的,因为一个人通过有力的婚姻谋求自己的利益是相当普遍的,而且刚通过科举考试的进士们也正为富有的或贵族家庭视为合适人选。简而言之,虽然李商隐是出于晋升的目的和王的女儿成亲,但这并不等于政治上的叛变,而且,从他后来悼念亡妻的诗篇也可判断,他好像对王氏怀有真挚的感情。因此,我们不必把这场婚姻视为政治婚姻。

二是他“宏辞”科考试失败后继续留在了他岳父的幕府里,直到839年被授予皇家图书馆的校书员,很快又转为弘农(在今河南境内)尉的事。这对他来讲一定是个巨大的失望,因为不仅新职官阶低(正九品上),而且其职责更是了无趣味。失去了在皇家图书馆的图书工作,他不得不协助地方官处理犯罪事件和收赋税。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李商隐的行踪不是很清楚。从他代两位弘农附近的官员起草的文书判断,他可能一直呆在弘农,直到842年他再一次加入其岳父王茂元的幕府,似乎比较合理。

三是提到了“甘露之变”和刘稹的叛乱及其这以后一段时间里李商隐的行踪。比如说回郑州葬母和重葬一些以前去世的亲人;李到洛阳后遇见“柳枝”并与之坠如爱河还为之做诗的故事;李和白居易相互钦佩的故事。

李商隐的晚年,刘若愚认为是广游各地,一方面是由于政治上的调遣,另一方面也纯粹是命运不济。在描述李商隐颠沛流离的生活时,刘若愚还提到李商隐在其妻去世后接近佛教的事,并说李商隐在经历了一生的挫折与失望后,在佛教里找到了一些安慰。

最后,刘若愚认为,李商隐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性格骄傲的、相当重情的、有点冲动的但对生活很严肃的人。他有强烈的正义感,他对国家的当时情况和自己失去的东西感到深深的愤慨。以当时的标准来看,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他没有获得高官厚禄,这是当时读书人唯一可能的选择。按西方现代的标准,李商隐的命运也很难说是好的,因为一个才华横溢、雄心勃勃的人却花了多年时间像仆人一样为政客和军阀写官样文书。但他仕途上的失败多少因其文学上的名声有所补偿,虽然当时的人更多佩服的是他以骈文写成的文书和信件而不是他的诗歌。

(三)前人观点

第三章是《关于李诗的阐释》。刘若愚认为,如果说李商隐不是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中国诗人,也是其中之一。李诗的晦涩引起后人各种不同的阐释。其中,刘若愚主要介绍了三个重要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以冯浩和张采田为主,认为许多李商隐晦涩的诗里暗中提及了他的资助者或者至少是表面上的资助者,尤其是令狐楚的儿子令狐绹。他们都倾向于把李诗中晦涩的诗篇解释为个人的有着某种特殊象征意义包括他和令狐绹的关系的讽喻诗。在他们看来,李商隐的一生都为其政治热望和因失去令狐家族支持(缘于他和王氏的成婚)的懊悔所支配,而且他很多有名的诗都是这些情感的不断反复。

第二种观点以苏雪林为主,认为李商隐晦涩的诗篇暗示着对某一个道姑和某些宫廷女子的暗恋。另外一个看起来属于这派的一个学者是朱稧,虽然他没有提到苏雪林,但是他对许多诗的结论与苏相似。

第三种观点以顾翊群和孙甄陶为代表,他们主张李商隐的晦涩诗主要是讽刺朝廷和党争,李商隐的诗包括涉及道姑的都不是自传式的爱情诗而是关于皇室子弟入道的讽刺诗;李诗中的其他晦涩诗也自然是政治诗,影射着皇室后宫、佞臣和宦官。同时,他们认为李诗中不可否认的爱情诗是为其妻子而作。

刘若愚认为根据李商隐的生平和中国文学史,上述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没有一种能使人完全信服。第一种观点认为李诗暗中和令狐绹有关联在少数情况中或许是真的,但很难说全部都是如此。他们渴望在最不可能的地方找到令狐绹的阴影,依靠的是一种牵强的解释,如果抛开他们在学术过程中大量的辛勤工作不说,他们是在使李诗变得更加难懂而不是明白。第二种观点说李商隐的朦胧诗是爱情诗更适合现代的读者,但我们在追随此观点之前应该停下来多想想。其一,虽然李商隐很多的诗无疑是关于爱情的,但我们很难说这和自传式的有多远。毕竟,爱情诗并不一定要以个人经验为基础。其二,苏雪林对李商隐爱情故事的重构更多的是靠对于李诗文本的阅读而不是独立的外部证据,而且已经为顾翊群和其他一些学者质疑。事实上,我们只能说李商隐的一些诗是关于宫廷女子和道姑,但不能证明哪一首是为哪一个女子。第三种观点称李商隐的朦胧诗大多是政治讽刺诗也显得有些夸张。李商隐是写了些政治诗谴责宦官和政客,一些关于道士和女观的诗篇也有可能是影射皇室子弟,但如果就说李商隐没有私下的爱情故事而把他的诗都当作政治讽喻或写给其妻子的诗也走得太远了。

当然,刘若愚并没有就此否定三类观点合理的地方,他说三种观点的拥护者并没有顽固地恪守某一观点,偶尔也有变通,但各自的倾向性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都以自己对李商隐性格的猜测来解读李诗难免有失偏颇。那些按官方史家的观点认为李商隐是一个政治机会主义者的人不难相信他那些激烈的和写个人的诗是对其政治抱负遇到挫折后的表达。把李商隐看作中国的唐璜的人就很容易把李商隐的很多诗看作是爱情诗(至少是表面上的)。而那些认为李商隐为一个正直向上的儒家学者或一个封建社会的反叛者则在李诗的每个字里看到他隐隐提到现实的政治事件或是其社会意识的表达。刘若愚也并不认为三种观点对李商隐的认识都是错误的,相反各自都有些道理,但是只强调其性格的某一面就犯错了。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李自然有他自己的情感,从他的诗作所提供的证据表明他并未花他一生的时间去惋惜他的失败和在政治上的失意,而是为生命中更美好的事物留下了一些空间,比如说美酒、女人、音乐。同时,他的诗歌也证明爱情之外他还对很多东西感兴趣。上述三种观点还有一个应该批评的地方就是都倾向于在李商隐的诗里去发现他的意图。诗人的外部情感或动机没有必要等同于诗歌的艺术意向,前者促使诗人创作,后者是形成诗歌的指导原则。作为一个批评者,我们关心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

有些人认为他们在并不理解李商隐诗含义的情况下就能欣赏李诗的美。刘若愚认为诗歌由字词组成,而字词都有含义,适当的理解只会加强而不是削弱对诗歌的欣赏。此外,把李商隐当作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者并不合适,就像把他当作一个一生追求爱情的浪漫主义者一样。

最后刘若愚还介绍了自己研究李诗的方法。首先,就其朦胧诗而言,在并不一定机械地追究李诗是为某人或在某种场合的情况下,是可能理解其意思的。其次,他相信一首诗同时可有几层意思,因此他宁愿去理解李诗的象征意义而不是其讽刺意义。前者为对同一首诗不同的理解留下了一些空间,而后者包括对一首诗所涉及的具体的人或事的种种因素的鉴别。再次,与其把每一首诗当作自传式的表白,不如使之戏剧化。

刘若愚也指出,并不是所有李商隐的诗都是晦涩的,其中一些就明白地提到他的朋友、亲戚、历史的或现实的事情。这些诗不能以对朦胧诗的方法去理解它们,而只能是根据诗人的生平和时代来理解。但应该记住,虽然诗人的生平和历史方面的资料在帮助我们理解诗作方面时是有价值的,但是不能作为批评判断的基础。简而言之,他并不是有意去怀疑前人对李诗的评论,而是希望能全方位地理解诗歌的含义从而客观地去检验批评它们,尽可能地避免曲解或者是有失偏颇的判断。

(四)翻译问题

第四章是翻译的问题。罗伯特·弗兰斯(Robert Frost)有句名言,说诗歌将在翻译中消失。如果理解为没有哪一种诗歌的翻译可以成为原诗完美的再现,甚至即使是一个成功的翻译,也将与原诗有所不同,这是对的。但是如果理解为他视“poetry”为一种神秘的实体或物质的概念而不同于事实上的“poem”,这又是不对的。“Poetry”是“poem”的简单的总称,每一首“po-em”以其自己声调、意义、意向的多重结构成为一种唯一的语言结构,当读者去跟随或回应语言结构的发展时,他就对诗进行了再创造。

刘若愚认为,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每一个译者都面临着“直译”与“意译”之间永远的进退维谷。绝对忠实原文的翻译不仅不受欢迎,而且有时也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过度的自由也是一个问题。翻译汉语诗歌成英语,尤其是李商隐的诗,将会在关于单字、意向、暗示、句法、韵律等每一个环节面临这样的问题。甚至所有的译者都会在理论上同意应该在过度地死守文字和自由发挥之间寻求一种居中之道,在实践中可能没有哪两个译者会在每一个给定的居中之道上保持精确的一致,而且每一个译者都不得不自己来决定取舍。

刘若愚讨论了一些在李商隐诗歌翻译中的问题,并解释了自己是如何去试着解决这些问题的。首先从单个的字来讲,我们不可能在汉语与英语间找到一个轻易的对等关系,哪怕是文学意义上的,因为汉语词汇所指物也许在英文里无法找到一个对应物。换句话说,一个汉语词汇所指的东西在英美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也就没有对应的英语词汇。直译只能是最后的选择,如果用得太多,就会影响翻译的目标。另一种方法就是逐字翻译汉语里的名称。这只适用于那些具有明显意义但不能用作一个词汇的汉语名称,比如说“梧桐”,仅仅是一种树的名字而没有其他的含义。当有一个合适的对等的英文词汇存在时,就最好使用对应的英语词汇,而不是逐字地翻译或者是翻译汉语的字面意义。有的汉语词汇有多种意旨,因此在不同的环境里就需要不同的翻译。当然,一个词汇的含义不只限于其所指物,还包括其暗示和由此联想的东西。一个汉语词汇表面上的英语对应词汇可能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暗指。一个和汉语词汇有着同样所指物的英语词汇,或许就没有相关的联想意义,或有一个并不受欢迎的一个联想事物。总的来说,刘若愚认为,当在与汉语有着同样所指物而缺乏相同的联想物和有着相似的联想物而所指物却不同的英语词汇之间做选择时,应该选择前者。

上面关于意旨、暗示和联想方面的讨论同样也适合由字面所引发的意象上。人们普遍意识到意象是诗歌的关键(有人称之为灵魂),也是在翻译过程中希望全面保留的。然而,译者不得不注意在尝试提高原作时增加新的意象或使死的意象复活的危险。暗示方面也会在翻译中引起一些问题,因为在中国诗歌里这是一种常见的手法,而且形成了李商隐诗歌的精华。对此,刘若愚强调了两点:一是如果在诗歌里合适地运用暗示手法,不仅可以替代普通的名词或者是抽象的称谓,还会在诗歌的总体含义和效果上增加点什么。一般来讲,所有的暗示都应该保留,除开那些陈腐得成为一种没有任何特别意义的惯用表达的暗示(如把情人庸俗地比作鞋子之类)。二是一旦意识到暗示的诗意效果,就要尽可能地对其完全解释。因为读者如果知道暗示的人或事,就可能对诗里的意义理解得更为彻底,对其回应也更为明确。

接下来,刘若愚谈到了汉语和英语由于语法上的差异而造成的翻译问题。首先,汉语在数、性别上缺乏变化,使得译者在译成英语时无所适从;其次,在古代汉语中词类的活用有很大的灵活性,同一个词可用作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而相比较下英语有较大的固定性,这需要在翻译时作一些必要的解释,因此也会减弱原作的简洁性与具体性;最后,汉语的动词主语和连接词的频繁省略,使得在汉语里的理所当然放在英语里就引起了问题。刘若愚认为译者应该补出省略部分,不然读者就会漫天寻找哪是主语而分散字里行间的意味对其的冲击力。即使省略掉所有的主语和连接词并不会造成晦涩而成为一种专门英语,也会在原作的风格上给人造成错误的印象,认为古汉语类似于简洁的电报。因此,刘若愚不主张在翻译里固守汉语的语法——省略所有的主语和连接词,不管数与性别方面的变化,因为其结果当然是成为一种混合英语,这不仅在美学上不尽如人意,而且会难以理解或成为一种误导。

刘若愚还讨论了翻译中的另一个难点——声律问题。他认为,汉语的平仄无法在英语中再现,这是一个无须多言的事实。就押韵而言,他曾主张在英译中体现出来并付诸实践,但不幸的是遭到了批评。他也意识到了在不损害诗歌意义基础上用韵的不可能性,也就不再坚持在翻译中同样用韵。但是,中国古体诗最重要的两大特征也就在翻译中不复存在了。在翻译中,刘若愚坚持突出原作中的重音,他认为这样可能离原作更近一些。

简而言之,刘若愚认为应该尽量地去使翻译的声律去接近原作,而不是完全不顾原作的形式在翻译时任意运用随意的英语或者是自由诗的格式。

另外,刘若愚还提到了双声、叠韵、象声、重字、反复等他认为译者应该留心的方面,但是这些因素都应该服从于表意方面的需要。最后,刘若愚指出,译者应该具有双语和两种文化的背景,对一种语言的敏锐和细微差别的敏感性要和对另一种语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