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若愚的文学四要素圆环图标中,归纳出中国六种文学理论,分属艺术生产过程的四个阶段。就逻辑结构而言,刘书分章可能有两种选择:一是按照理论流别分,每一章讲述一种理论,加上前面的《导论》和后面的《综合》,共有八章;二是按照艺术生产阶段划分,四个阶段各一章,加上首尾两章,共计六章。但是现在刘书分成七章,除了首尾两章,中分五章,六种文学理论,只有“决定理论”与“表现理论”合为一章。而这两种理论分属艺术流程的不同阶段,为何合为一章?令人不解。黄庆萱统计了刘书各章的页码,发现原来是“决定理论”只有四页的篇幅,不便单独立章,若合上“形上理论”(有四十七页),显得太长,只好往下与“表现理论”拼合成一章,凑成二十五页。
所谓“决定理论”,是指“文学是当代政治和社会现况不自觉与不可避免的反映或显示”,换言之,文学的内涵是由当时社会现实所决定的。这种观点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决定意识”的思想,在中国古代与这种观点类似的论述应当不少。然而刘若愚所引述的“决定理论”的材料,只有“季札观乐”、《礼记·乐记》“治世之音安以乐”、“《诗大序》”、“郑玄《诗谱序》”和“清初汪琬有关论述”等几条材料。引述如此之少,原因何在?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刘若愚对“决定理论”规定甚严,他说:“这种决定论的概念,正像形上概念和模仿概念,主要地集中在宇宙与作家之间的关系,或称艺术过程的第一阶段。可是它与形上概念不同的是,它将宇宙视同人类社会,而不是遍在的道;与模仿概念不同的是,它认定作家对宇宙的关系,是不自觉的显示而不是有意的模仿。”其实,既然论到“决定”,无论自觉与不自觉,皆在“被决定”之列,而与“模仿理论”无关(刘若愚四要素圆形理论架构图表,未给模仿理论留下位置,不知何以在此处又冒出了“模仿理论”)。另一方面可能的原因是,为刘若愚搜集整理材料的研究助理路易莎·李德(Louisa Mcdonald Read)未能找到足够的材料,因此造成了刘若愚的一个误解:“决定论的概念在中国文学批评中,没有详细的论述。”其实,仔细搜检中国文学批评历代文献,阐述“决定理论”的为数不少。黄庆萱举出了班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的“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说(黄氏以为“感于哀乐”是表现理论,“缘事而发”是决定理论。其实“感于哀乐”是被外界的哀乐之声所感召,而不是自己抒发哀乐之情,所以两者都是社会现实影响文学的决定理论)。白居易《与元九书》“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以及梅圣俞、朱熹等人的有关论述,并特别举出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所阐发的“时运交替,质文代变”、“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的观点,认为这也是标准的“决定论”,不知刘若愚为何视而不见。
在黄庆萱所举之外涉及决定理论的材料尚多,如刘禹锡有《唐故尚书礼部员外郎柳君集纪》,论道:“八音与政通,而文章与时高下。三代之文,至战国而病,涉秦汉复起;汉之文,至列国而病,唐兴复起。夫政庞而土裂,三光五岳之气分,大音不完。故必混一而后大振。”这个“文章与时高下”的理论影响甚大,后来的学者常常引用发挥,如欧阳修《新唐书·艺文志》:“历代盛衰,文章与时高下;然其变能百出,不可穷极,何其兴衰。”都穆《陆贾〈新语〉后记》:“昔人谓文章与时高下,质而不俚,必曰先秦、西汉,此书殆其一也。”郎瑛《七修类稿》:“尝言唐诗、晋字、汉文章,此特举其大略。究而言之,文章与时高下,后代自不及前。”凡此各家,皆认定社会政治的盛衰决定着文章的高下,自然可以补入“决定理论”。
综上所述,刘若愚关于“决定论的概念在中国文学批评中,没有详细的论述”的论断是不准确的,虽然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中国历代文学中有关“决定理论”的材料网罗齐备,但是仔细搜集,写成与其他理论并列的一章是完全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