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生存,因为我创造。生命的第一个运动是创造。一个新生的男孩刚从母亲子宫里冒出来时,就立刻洒下几滴精液。一切都是种籽;身体和心灵均如此。每一种健全的思想是一颗植物种籽的包壳,传播着输送生命的花粉。造物主不是一个劳作了六天而在安息日上休憩的有组织的工人。安息日就是主日,是造物主那伟大的创造日。造物主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日子。如果他停止创造,即使是一刹那,他也会死去。因为“空虚”时刻张着两颚等着他……颚骨,吞下吧,别做声!巨大的播种者散布着种籽,仿佛流泻的阳光;而每一颗洒下来的渺小种籽就像另一个太阳。倾泻吧,未来的收获,无论肉体或精神的!精神或肉体,反正都是同样的生命之源泉。
“我的不朽的女儿,刘克屈拉和曼蒂尼亚……”我产生我的思想和行动,作为我身体的果实……永远把血肉赋予文字……这是我的葡萄汁,正如收获葡萄的工人在大桶中用脚踩出的一样。
因此,我一直创造着……
人是能思想的苇草
——[法国]帕斯卡
人的伟大源于思想,
人的尊严源于思想。
人的伟大源于思想。
人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犹如一根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于死地了。但是,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所以,思想是我们全部的尊严。正是如此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而不是因为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而要求自己提高。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才是道德的原则。
能思想的苇草——人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的思想的规定。换一句话来说,就是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犹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宇宙却被我囊括了。
人既不是天使,又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
人的尊严源于思想。
因此,思想由于它的本性,就是一种可惊叹的、无与伦比的东西。它一定得具有出奇的缺点才能为人所蔑视,然而它又确实具有,所以与其他事相比,这是最荒唐可笑的了。思想由于它的本性是何等的伟大啊!思想又由于它的缺点是何等的卑贱啊!
然而,这种思想又是什么呢?它是何等的愚蠢啊!
人能够认识自己的可悲,所以人是伟大的。一棵树并不认识自己的可悲,所以它不能与人比。
因此,认识自己的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我们之所以为可悲却是伟大的。
这一切的可悲的本身,就证明了人的伟大。它是一位伟大君主的可悲,是一个失了地位的国王的可悲。
没有感觉,我们就不会可悲,一栋破房子就不会可悲,只有人才会可悲。
人的伟大——我们对于人的灵魂具有一种如此伟大的观念,以致我们不能忍受它受人蔑视,或不受别的灵魂尊敬,而这种尊敬,恰好给予人以全部的幸福。
很显然,人的伟大是那样地显而易见,甚至于从他的可悲里也可以得出这一点来。因为在动物身上是天性的东西,我们人则称之为可悲,由此我们便可以认识到,人的天性既然有类似于动物的天性,那么人就是从一种为他自己一度所固有的更美好的天性里面堕落下来的。
若不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的可悲,有谁会由于自己不是国王就觉得自己不幸呢?人们会觉得保罗·哀米利乌斯不再任执政官就不幸了吗?正相反,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已经担任过了执政官乃是幸福的,因为他的情况就是不得永远担任执政官。然而,因为柏修斯的情况是永远要做国王的,所以人们觉得柏修斯不再做国王却是如此之不幸,以至于人们对他居然能活下去感到惊异。谁会由于自己只有一张嘴而觉得自己不幸呢?谁又会由于自己只有一只眼睛而不觉得自己不幸呢?谁又会由于自己没有三只眼睛而感到难过的呢?我们也许都不曾听说过,可是,若连一只眼睛都没有,那就怎么也无法慰藉了。
在已经证明了人的卑贱和伟大之后,现在就让人尊重自己的价值吧。让他热爱自己吧,因为在他身上有一种足以美好的天性;可是让他不要因此也爱自己身上的卑贱吧。让他鄙视自己吧,因为这种能力是空虚的;可是让他不要因此也鄙视这种天赋的能力,让他恨自己吧,让他爱自己吧,他的身上有着认识真理和可以幸福的能力;然而无论是永恒的真理,还是满意的真理,他却根本就没有获得过。
因此,我要引导人渴望寻找真理,并且只要他能发现真理,就准备摆脱感情而追随真理,既然他知道自己的知识是彻底地为感情所蒙蔽,我要让他恨自身中的欲念,因为欲念本身就限定了他。这样一来,欲念就不至于使他盲目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且在他做出选择之后不至于妨碍他。
热爱生命
——[法国]蒙田
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
生活乐趣的大小与我们生活的关心程度成正比。
对于某些词语,我常常赋予特殊的含义。就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对我来说无疑是在“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度”,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
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时光”的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的习气。在这些人眼中,生命的利用仿佛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不外乎在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至于我,我却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自然恩赐予我们生命,所以我们的生命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
“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生之艰辛或苦恼所致,而是由于我清楚地知道,人本来就是要死的。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对死不感到苦恼。
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生活乐趣的大小与我们生活的关心程度成正比。关心生活比别人多一倍,所以我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论命运
——[法国]伏尔泰
我们将永远拥有激情和偏见,
因为受偏见和激情支配的是我们的命运。
《荷马史诗》是所有流传下来的西方书籍中最古老的史诗。正是在《荷马史诗》中我们发现了不敬神的古代风俗、世俗的英雄和以人的形象出现的世俗的诸神。在这部史诗里,我们发现了哲学的开端和命运的概念,因为命运是诸神的主人,诗里的诸神是世界的主人。
当高尚的赫克托耳坚持要和高尚的阿基里斯战斗,并且为增加活力绕城去长跑三圈;当荷马把追逐赫克托耳、步履轻捷的阿基里斯比作一个在睡觉的人时(达西埃夫人对这段描写的艺术和深刻含义心醉神迷地欣赏);朱庇特想拯救赫克托耳,便请教了命运,他在天平上称了赫克托耳和阿基里斯的命运,他发现这个特洛伊人注定要被这个希腊人杀掉,他无法抵抗。从那时起,赫克托耳的保护神阿波罗就被迫抛弃了他。
荷马的诗歌里确实含有大量截然相反的思想,这在古代是允许的,可他是第一个描写了命运这个概念的人。因此,这个概念在他的时代必定是非常流行的。
然而,犹太人一直到七百年后才由他们中的法利赛人接受了命运的概念,因为这些法利赛人是第一批识字的犹太人,他们自己也刚刚出现不久。在亚历山大,他们把斯多葛派的部分教义和古代犹太人的思想混合了起来。圣哲罗姆甚至断言他们的教派不比公元早多少时候。
哲学家们不需要用《荷马史诗》和法利赛人来使自己相信:所有事件都是由不可改变的规律制约的,是客观规律决定的,不管事物如何发展,最后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