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班结束后,众人照例要去附近的红牛酒吧(Red Bull )。那里也供应意大利风格的食物,甚至外卖比萨饼。我们坐在户外,一杯啤酒下肚,大家敞开心扉,话题早已超出学术范畴。有的事先约好家眷,因此有推婴儿车的母亲出没。而如果要为同事做红娘,那也是理想的见面场所,神不知鬼不觉相亲完毕,不会有任何尴尬。回到杭州后,我也曾在课后带学生去酒吧,不过暂时限于青年教师的交叉学习班。
普拉斯故居
剑桥 2008年夏
红牛酒吧位于巴顿路11 号,地域上属于纽纳姆(Newnham ),后者是一所女子学院。有一次,我想起在此学院学习过的那位著名的美国自白派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便向红牛酒吧的老板西蒙打听,他告诉我,普拉斯当年初到剑桥的学生宿舍就在街对面的4号。
那是一座白色的两层楼房,紧挨着纽纳姆学院的草场,今天仍住着该学院的十来位女生。门前是细石铺成的土路,停着几辆汽车和自行车,我向一位在厨房忙碌的女生打听,她告诉我普拉斯的卧室就是楼上那扇敞开窗户的房间,可惜那会儿主人不在,我无法参观。
1955年秋天,已经从麻省史密斯学院毕业的普拉斯获得富布莱特奖学金来到剑桥深造,那一年她23岁。次年2月,她在一次聚会上遇到了年长两岁的英国学生特德·休斯,两人旋即坠入情网。据她的日记记载,当天夜里他们在一起喝酒跳舞,亲吻时普拉斯将休斯的脸颊咬破,流了血。当年他们结了婚,后来生下一双儿女。
1962年,这对20世纪诗歌史上最著名的金童玉女分道扬镳,次年,普拉斯在伦敦家中打开煤气罐自杀。
普拉斯的诗歌是以描写精神错乱和死亡著称的,“死是一门艺术/我要使之分外精彩”。就像中国诗人海子一样,自杀前普拉斯鲜为人知,死后声名远扬。
普拉斯和休斯结婚后,两人搬到红牛酒吧南面的埃尔蒂斯利路(Eltisley)55号。就是这幢两层排屋,现在的主人把门漆成黄色,邻居是红色。白色的窗户,门口空地上栽着各种植物和花卉,但仍有裸露的泥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年,之后移居到了美国。
草莓节的游行
英国 2008年初夏
6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是剑桥传统的草莓节。此前一个星期是考试周,因此也算是一种放纵了。说起剑桥的大学生活,可谓轻松惬意,3年本科、1年研究生,每年只上5个月的学。也就是说,15个月就可以得到学士学位,而再读5个月就是硕士了。当然,入学要经过非常严格的面试,而通过剑桥的学位考试也并不容易。
草莓节有其深刻的文化背景,那就是20世纪60年代始于美国的嬉皮文化。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和传统信仰的缺失,那时年轻人的迷惘与不断增加的社会责任感产生了激烈的碰撞。在摇滚乐的催化下,年轻人摇摆在这对矛盾之间,逐渐融合,最终形成了那个年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现象——完全自发而纯粹精神性的嬉皮运动。
那天我骑着车,沿着林荫小道,穿过剑河上的顶楼桥,看到到访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的游人特别多。就在露天集市的拐角处,我遇到了草莓节的游行队伍,前面两个学生举着横幅,后面跟着腰鼓队和舞蹈队,许多小孩混迹其中。参加游行的人全都精心打扮,身着奇装异服,头戴假发,有几个男生还踩着高跷,看起来比姚明还高。
毫无疑问,草莓节在形式上继承了嬉皮文化的传统。但在技术时代的今天,年轻人早早面临就业、前途的压力,已无暇思考社会、政治和人生。因此,在我看来,嬉皮士们只是徒有躯壳而已。当然,可以借机获得一些快乐,商人也因此增加一些利润。我在广场买了一盒草莓,并没有随游行队伍去城南的大草坪,那里成千上万的人搭帐篷、铺垫子,像欢度狂欢节一样庆祝。
牡蛎的味道
伦敦 2008年初夏6月上旬的一天,对剑桥来说是个难得晴好的日子。我和苏格兰诗人彼得一道,搭乘英格兰作家凯斯顿的便车,前往伦敦桥参加一场诗歌朗诵会,同行的还有剑桥大学英文系学生伊万。下午3点,我们在大图书馆门口集合出发,一路沿着低于地平线的高速公路行驶(噪音和辐射都降到了最低点),听着动感十足的音乐。
不到一小时,我们便进入了伦敦市区,遇到小小的堵塞,还算顺利找到了目的地。停好车后,我们来到一家牡蛎餐馆。24英镑一盆,相当于330元人民币,小盆价格减半。我们要了两小盆,蘸着白醋和芥末,就着啤酒或黑啤吃。每盆12只,自然每人6只了。牡蛎放在冰碴上,用手取到碟子上,再用叉子挑着吃。在中国仅是一道小菜,在英国便是一顿大餐了,幸好有免费的面包和奶酪。
对于赶路的诗人们来说,这没什么,但我环顾四周,看到一对约会中的男女也吃得津津有味,不禁有些哑然了。盆里的冰块都化了,他们应该聊了有两个钟头了。我突然想到,是否吮吸的动作和声音与接吻相似,容易产生亲近感呢?仔细观察,这一对年纪差得不小,一瓶白葡萄酒浸泡在冰桶里,表情颇有几分腼腆和羞涩,像是初次见面。
早在公元前,欧洲人便开始养殖牡蛎了,最著名的要数英国的科尔切斯特牡蛎和法国的马杜讷牡蛎。可是,吃牡蛎最疯狂的是19世纪的纽约,流经该城的哈得孙河盛产牡蛎且味道鲜美,人们不论贫富贵贱都享用。随便走进一家餐馆,都能听见吮吸牡蛎的声音。后来,随着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纽约人才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嗜好。
西班牙海鲜饭
伦敦 2008年初夏
吃完了牡蛎,我们漫步往伦敦桥方向,不一会儿就到了著名的巴腊鲜货市场(Borough Market )。这是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市场,据说从前市场设在桥上,后来为了安全起见,改在泰晤士河两侧的引桥下面。Borough的本意是享有特权的区或城镇,这里大概有自由市场之意。我看见一大堆人围在桥下,中间冒着一团烟雾。踮脚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口直径两三米的大平底锅,下面正烧着柴火呢。
打听以后才知道,原来是西班牙海滨城市瓦伦西亚的大厨师在现场制作海鲜饭。Paella一词在西班牙语里的本意是“煎锅”,它使用的主要原料不只是海鲜,甚至要有鸡肉和兔肉才地道。此外,还要加入蔬菜、大米、番红花和橄榄油。据说这道菜最初是摩尔人占领西班牙期间王宫贵族宴席上的剩菜,由仆人重新炒过之后带回家食用。
照片上许多大人小孩围着大锅,正闻着肉香呢。几位白衣高帽的厨师轮流上阵,有的添加木块燃料,有的用两米多长的木勺搅拌,加入新的原料。显而易见,他们没有放辣椒,否则的话非把游人呛跑不可。尽管如此,观众与厨师没有交流,因为很少有英国人会说西班牙语,而会讲英语的西班牙厨师就更少了。
旁边空地上搭起的帐篷底下,放着十来张饭桌,已经有不少顾客在那里就座了。仔细观察,那些围在锅四周的帆布栅栏上写满了标语和网站域名,全是瓦伦西亚旅游部门的,原来他们在这里设摊的目的是为了宣传自己的城市,吸引更多的游客。我们看着嘴馋,遗憾的是,因为要赶去参加诗歌朗诵会,没时间品尝了。
泡吧的绅士
伦敦 2008年初夏
伦敦是一座世界名城,旧地重游,自有一种亲切感。加上这次是搭车进城,又有不一样的感觉。上回注意到电话亭里的色情明信片,这回我留意了伦敦出租车上的涂鸦,五花八门的广告和漫画,配上搞笑或有意味的文字。比如,一辆画有韩国航空公司标志的车上写着:“从出发到抵达,有人比我更了解自己。”
令人不解的是,每辆出租车屁股上都写着两组数字和字母,比如有一辆是黄底上写着LD07WTK和白底17780 ,前者是车牌号,后者是出租车的编号,这样做未免也太烦琐了。万一乘客遇到意外,也不知记哪种车牌号,弄不好会混淆了。不过,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街上的长队,排队的人几乎每个都西装革履的,不由得我摇下车窗抓拍了几张。
仔细辨认,他们都是泡吧一族,手里举着啤酒呢。原来,伦敦人喜欢下班后到酒吧喝上一杯,以疏解一天的紧张,正如中国的公务员上班后要泡茶一样。可以想象,此时酒吧里面已经人满为患,连人行道上也站满了顾客。他们和熟人或陌生人聊天、交流信息,一杯清凉的啤酒下肚,即使有肝火,回家之前也消掉了。
追根溯源,酒吧的前身是那些在历史上始终与贸易、旅行相联系的酒馆。古代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规定,出售假酒的酒馆主人要处以极刑,可见当时的酒馆业已十分兴盛。而就我所知,现代酒吧发轫于英国,专指那些供应酒精饮料并只许顾客在店内饮用的店铺,人们聚集于该处进行娱乐和社交活动。无论如何,酒吧业的兴盛与否和当时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最美的女诗人
伦敦 2008年初夏
诗歌朗诵会的地点是在皮市酒吧(Leather Exchange), 顾名思义,这周围原来是伦敦的皮革市场,其鼎盛时期是在19世纪中叶,也就是狄更斯在世的时候。我们到达皮市酒吧时,才傍晚7点多,太阳依旧高悬着,发起人蒂姆在门口迎接。蒂姆约三十来岁,个头小巧,相比之下,他画画的女友人高马大,尤其作为一位日本女子。
我这才知道,今天的朗诵会是为了送别一位客居英国多年的加拿大女诗人,她患上了白血病,即将返回故国,因此有可能是诀别了。蒂姆拿出一张小纸片,让我们三人把名字写上(伊万是听众)。原来朗诵会的顺序不设定,每次蒂姆从提包里随机取出一张纸片。皮市酒吧有两层,与中国的某些酒吧、书店一样,楼上是用来搞沙龙的。
7点半,朗诵会便正式开始了,不到40平方米的房间居然挤进了100多人。观众来自英国各地,和我们同时抵达的就有两对儿,有布赖顿的美国人丹尼尔,他带来的是出生在哥本哈根的夫人。还有剑桥学生卢克,他是自己搭火车来的,女伴来自牛津。这四个人除了卢克写诗以外,其余都是诗歌爱好者。
朗诵会分3个时段,半小时一场,中间休息也是半小时,大家下楼添酒闲聊。虽然我认识几位英国诗人,多数时间却和成都诗人胡冬在说话。轮到我时,我用英文朗诵了《关于鱼的诗》。令我惊讶的是,朗诵女主角美艳照人,当她最后出场时,全场掌声雷动。当晚,我谢绝了胡冬的挽留,和伊万、卢克搭乘末班火车返回剑桥。我不会忘记,他俩一路翻阅新购诗集的兴奋表情,那是只有青春年代才有的。
船上的毕业歌
英国 2008年初夏
6月是毕业的季节,作为英国的最高学府,剑桥毕业生最浪漫的一幕并非学位授予仪式,而是剑河上的船歌(singing on the river )。可是,只有位于剑河之滨的7所学院才有,而三一学院的船歌因其人才辈出而广受瞩目。放歌前两天,我的老朋友、三一学院院士、菲尔兹奖得主阿兰·贝克教授给我发来了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