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8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院采购的,医院需要哪种药品,消费者需要购买什么药品,医生的建议立竿见影。药品销售商为讨好医生,以在医院药品销售中占有一席之地,自然要争先让利给医院和医生。
如果缺乏对价格的硬性约束机制,恐怕医院更要漫天要价,消费者岂不更是叫苦连天?政府的价格管制体系不但要管制工资,还管制价格,即遵循“成本加合理收益价”的定价准则,提供指导价,为医院戴上一道紧箍咒。但是,由于“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等原因,药品指导价难免过高,失去了价格约束的意义。
看病不要钱,是梦还是现实?
几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梦:什么时候,看病不要钱了。
事实上,我们正一步步向这样的梦靠近。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经过5年发展,到2003年6月底,中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达到1.01亿,全国98%的地区启动医疗保险制度。到2007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57亿劳动者,占城镇从业人员的58%。
从2007年开始,国家还选择了若干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明确扩大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非从业城镇居民和学生儿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正式纳入新方案的保障范围。
不过,尽管医疗保障红红火火,它为人们所提供的也仅仅是最低保障。
2009年,“神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陕西小县城,因为“敢为天下先”实施全民医保,而大出风头。
2009年3月1日,神木县正式在县域内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凡是拥有神木籍户口的城乡居民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都可享受门诊医疗和住院报销等实惠。门诊实行医疗卡制度,每人每年可享受100元门诊补贴,门诊医疗卡剩余的资金还能结转使用和继承。
住院报销有起付线,乡镇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每人次200元,县级医院为每人次400元,县境外医院为每人次3000元。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患者付,以上的费用则由县财政付。
同时人工器官、器官移植等特殊检查费和治疗费、材料费也属报销范围,每人每年报销上限为30万元。特殊病报销还有特殊的报销比例,如重大疾病不能进食,需靠营养液维持生命的,报销使用营养药品费用的80%;疾病治疗过程中需要血液制品的,则报销血液制品费用的90%。
神木县委、县政府的大胆设想--在县域内推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就是完全把医疗服务作为免费产品提供给全民。这种特殊的医疗模式,只有在英国等高福利国家才会实施。神木县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把40万神木县人送入了医疗的天堂,谁不愿意被这样的馅饼砸到呢?
不过,神木县政府的做法也备受争议,人们担心会不会出现占座、医疗资源供给不足、财政供给难持续等问题。2010年3月,神木县委书记郭宝成称,“我们算一算账,花了1.5个亿,把老百姓看病的问题解决了,老百姓爆发出了生产的热情,这种生产的积极性,这种巨大的社会合力推动了神木的发展,说实话要算经济账的话,我们政府赚了一大笔钱。民生建设,如果搞得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去运行和推进,也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
神木县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看病不花钱了。一旦看病不花钱,医院令人咂舌的高收费、医生的红包等,统统与我们划清了界限,这是政府的事情,我们只管拿着单子报销就可。
但是,在人们眼中的“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是否在中国具有可复制性和可持续性?
中国的国情决定,我们不能照搬“英国模式”,只能实施基本保障。
其一,神木之所以敢打破传统的医疗模式,在于神木县巨大的经济发展成果。神木县煤炭资源丰富,借着资源丰富的东风,神木经济取得了跳跃式发展。2008年,神木县实现人均生产总值6.87万元,折合1万余美元,财政总收入达到71亿元,其综合实力为陕西省第一,全国第92。神木实施“全民免费医疗制度”,仅1年县财政就要补贴1.5亿元以上的资金。如果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这笔高额的补贴县政府根本承担不起,甚至会拖垮当地经济。
其二,虽然现在神木县的医疗保障仍在不折不扣地执行,但这并不是市场的自主选择,而是当地政府强势介入的结果。神木县人受益了,但总有人吃亏。拿县委书记郭宝成的说法就是,“公务员没吃亏,占了点小便宜,农民占了大便宜。谁吃亏了?唯一吃亏的是收红包的医生”。医生不但没有红包可以收了,工作强度和压力也大大增加了。
一旦医疗服务成为公共产品,人们往往会一哄而上争夺公共资源,甚至出现“占座”现象,这一方面导致公共资源供不应求,另一方面又浪费了公共资源。神木免费医疗的政策一公布,县级定点医院就人满为患,病床爆满,有些医院甚至在走廊里安排了病床。工作压力大,又没有红包可以收,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医院与医生有可能会出现懈怠情绪,医疗服务水平大大降低,甚至出现医疗事故。
“看病不要钱”,仍然是一个梦,一个在短期内甚至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能实现的梦。我们所希望的是,我们能离这个梦近一些,再近一些。
2009年4月7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推出,按照官方说法,这一《方案》具有里程碑意义。那么,新医改,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实惠?
一、医疗服务覆盖范围增强
《方案》指出,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这意味着除了城镇职工外,以往被医疗保障边缘化的农民、在异地打工的农民工、学生、下岗工人等,将在3年内享受医保。
二、保障水平提高
《方案》指出,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另外,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逐步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三、部分医疗服务由政府埋单
《方案》指出,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这意味着将逐渐改变以往“政府做主,医院自养”的运作模式,或许能改变医院为获取利润,导致医疗服务价格偏高的状况。
四、公共卫生经费增加,群众得病机会减少
《方案》提出,近3年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2009年开始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主要用于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健康危机管理中,防患于未然才是王道。对于某些疾病,如果不能提早预防,一经拖延,也有可能发展为严重的恶性疾病。美国管理学者戴维·奥斯本就曾说过,“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提供公共卫生经费,可以有效动员社会资源,提交预防疾病的积极性,让人们少得病、不得大病、晚得病。
五、人们有望用上低价药
《方案》指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
六、“看病难”问题也有所缓解
《方案》提出,3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2009年,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3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再高,也会遭遇天花板。13亿人,如果有病就往大医院跑,也难怪大医院天天人满为患。而那些可以解决感冒、腹泻等小病的社区医院、农村医院则被打入冷宫,冷冷清清。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冰火两重天。
根据新医改方案制度设计,居民如果患病,将首先被安排去基层卫生机构就诊,进行初步筛查和治疗,如果病情较严重,再向大医院转诊,即采取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范围的增大以及投入力度的增强,将会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有效缓解人们“大病小病都涌入大医院”的堵车现象。
看得到的医改未来?
看病,对于富人或许不算什么;对于收入较低的人,或许就只能“小病拖着,大病等死”,或者砸锅卖铁了。一场大病,就可能把一个不富裕的家庭拖到贫困线上。看得起病,看得上病,既是一个人基本的生存需求,也是一个国家的民生必答题。
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即使是举全国之力勾勒的蓝图,在向理想高亢迈进的途中,总有一些看似不经意实则必然冒出的不和谐插曲,有意无意地消耗着我们的信心指数。2009年4月,新医改出台。仅仅一年后,在湖南就冒出了医药丑闻--药品高达1300%的利润。私以为,要彻底改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可尝试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保证新医改方案坚定不移扎根现实土壤。
如果新医改方案能够在现实中得到切实贯彻,那么,人们就能从医改中获得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更多的人被纳入医保范围,人们“看得起病”;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人们“预防得上病”;有更多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成立,人们“看得上病”。
然而,政策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当各项政策欢欢喜喜从中央的文件一层层向现实的土壤渗透时,现实的反应并不能与政策达到分秒不差的吻合,可能会出现偏离,甚至南辕北辙。
所以,政策的执行力直接决定着政策到底是哗众取宠的噱头,还是真刀实枪的作为。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保证各项政策有序落实,以免惠民的政策打了水漂。
其二,掌握好公立医院公益性与利益性的度。
新医改方案提出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药品加成收入被强行砍掉,似乎可以解决医生漫天要价的问题,患者药品负担有所降低。
但是,政府的财政补贴并不多,难以满足医院的支出,谁来补偿这个缺口?
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收入为例,医疗收入占53%,药品收入为40%,财政补助收入只有5%,其他收入占2%。如果少了药品收入这个大户,医院的财政收入会出现大缺口。
如果财政补贴不放松钱袋子,打着“公益性”旗号的医院只能暗地里向市场靠拢,最终叫苦连天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是医改大方向,“忽视对医务人员的支持,‘坚持公益性’难达目的;而过于强调医务人员待遇,忽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任务,医院的发展就会跑偏,就会发展为创收的积极性”。
如果只注重医院的公益性,频频打着“白衣天使”的旗号,号召医务人员在坚持清贫的原则下恪守职责,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恐怕会出现大批逃兵,或者滋生医疗服务的寻租现象。
因而,把握好公立医院公益性与利益性的张力,一方面,对于消费者,公立医院着眼于公益性,为公众提供优质廉价的服务;对于医院的大夫与护士,则要实施相应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动用资源,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毕竟“白衣天使”也食人间烟火。
协调公益性与利益性的关系,增加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关键。
其三,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民营资本的进入和生存门槛。
如果在政治、法律以及政策层面上保障民营企业有进入的权利,只要不是“经济成分”门槛,不管进入这一行业的技术、资金、经验门槛有多高,民营资本也会克服一切困难,成功打开市场之门。
政策上,民营资本在医疗市场的生长空间日渐开阔和明朗,但在政策上的口子,并不意味着豁然开朗到淋漓尽致。民营资本政策上拿到了“尚方宝剑”,然而,一旦扎根现实的土壤,又会遇到种种政策、道德乃至大众文化上的歧视,这就是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遭遇的现实玻璃门。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大众,应逐渐打消对民营资本的歧视,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获得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权利与社会环境。如果医疗市场的鲶鱼效应发挥得出色,“公立医院人满为患”的状况也会得到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