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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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柳市的人好像都比较富裕 (7)

即使在柳市,1995年的时候家里有车的人都不是很多,而潘向宇婚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丛好学会开车。这时候的丛好,人变得很灵活,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学会了,只是当她握着方向盘的时候,不禁会想起那辆“二八”的男式自行车。

灰蒙蒙的兰城,以及由此而来的灰蒙蒙的记忆,在丛好心里,都成为了一种叫做“往事”的东西。丛好似乎要忘记兰城和那些兰城的人了,偶尔浮上脑子,那种屈辱感和肮脏感也不再那么强烈。这从她对待父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人和人是不同的,就像柳市不同于兰城。在兰城你很难见到像样的草木;而在柳市,走几步好像就能进入原始森林,随便一棵树都能长得枝繁叶茂。它们沐浴的阳光和空气就是不同的,你不能要求一棵兰城的树也长成柳市的树,它先天不足,所以在姿态上,就不该对它要求更高。丛好在心里面接纳了这个事实,对于父亲的鄙夷减少下来,过上一半个月,就会去看看父亲。

老丛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观,现在,他以岳父的身份,真的成为了向宇汽车修理厂的“丛经理”。这种转变同样也暗示了他,整个人都朝着抖擞的方向发展,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像所有得到权力后的人那样,老丛也胖了起来,胖得令人怀疑,配合着白里透红的面色,就像一条盛满了面粉的口袋。

丛好买了几套西装送给父亲,换下他那些已经小得滑稽了的衣服。老丛也渐渐适应了女儿态度的转变,欣然换上新装,居然很有派头的样子。现在他如果回到兰城齿轮厂,谁还认得出,这就是当年那个骑着光彩耀眼的女式自行车的老丛呢?

丛好的幸福感维持了半年左右的时间。

潘向宇的更短,大概只有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就有些厌倦了。

起初潘向宇绝对是兴致勃勃的,对于自己身体里释放出的巨大欲望和这欲望的满足,潘向宇有种贪婪的痴迷。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这样穷凶极恶地耽于性事,以前经历过那么多在床上极尽能事的女人,不就也只是短暂的欢愉吗?没有一个像丛好这样,能够给予他如此持久不衰的吸引。潘向宇经常在半夜醒过来时,都要再一次将丛好弄醒。他根本不需要征得丛好的同意,因为他不需要她的配合。他只是在和自己的欲望厮杀,百无禁忌,搏斗似的你死我活。

结婚初期,潘向宇对着镜子,自己都发出了调侃:你啊,像一条红了眼睛的公狗啦。

潘向宇也对这样的局面感到迷惑。丛好好在哪里呢?潘向宇在丛好睡熟后观察过她赤裸的身体——虽然长出了凸凹的曲线,但整体上还是偏于单薄了,本来算得上高挑的身材,在睡眠中缩紧,倒显得格外的小,像一个孩子;身上光洁的皮肤在灯光下却是灰暗的,发着靛蓝色的光。这个靛蓝色的孩子般的身体,并不火热,它从来都只是接受,缺乏迎合,但又不让人感到被动的消极,所以说不清楚是什么令它充满了诱惑力。它是暧昧的,是纯洁和邪恶,健康和不健康的混合体。房间里亮着灯,床上一派光明,可这个身体却明显暗于周边的事物,就像朗日下飘过了一块乌云,而她,恰好处在这块被乌云遮挡住阳光的阴翳之下。潘向宇死死盯着裸睡中的丛好,嘴里脱口骂出一声,妈的!忍不住又向那块被乌云遮挡住的方向爬了过去。

丛好的身体缺少配合,不是因为她缺乏欲望。事实上,在被潘向宇带进车库之前,她曾经无数次在梦里面战栗着,即使那梦里混杂了刀刃一般凌厉的恐惧和孤独,少女的她都能够被切割出蒙昧的欲望。她一次次梦到自己的身体沾满了尿液,湿漉漉地被一条大狼狗的舌头漫卷着舔舐。

但是,潘向宇的行为超出了正常的范围。他那么激烈,而且少有温存的态度,甚至有些予取予求的主子味道。这样,就在生理上和心里上全面地凌驾于丛好之上了,令她不能呈现正常的姿态。丛好被压制住,身体也在最初的时候受到了损伤,疼痛成为一种持续的感觉。鼻息中那番挥之不去的泥水与铁锈的气味,渐渐有了一股硫磺般呛人的味道。

这个时候,丛好没有这样的意识——她被潘向宇冷酷地剥削了,她的感受,她的欲望,从来就没有进入过潘向宇的考虑之中。

我只是感到疑惑,我想,难道他闻不到卧室里那股类似硝烟一般的气味吗?它越来越浓烈了,让我们的床像一个杀戮的战场。有时候,我都会被呛得咳嗽起来。

所以,就像当年那些依靠食物来打发的夜晚一样,现在的夜晚,我的感觉从胃部转移到了咽喉。我感到渴。每次完事,我都要喝下大量的水。不幸的是,如果他再次兴奋起来,这些灌进我身体里的水,甚至会让我失禁。

对于这些,老丛当然无从想象,否则,他一定会认为自己当初将潘向宇划到“阶级敌人”的队伍里,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即便这样,潘向宇这个“阶级敌人”也在婚后两三个月就减弱了剥削的兴趣。潘向宇对丛好的痴迷,究竟是反常的,在根子上就不会是一种永恒的东西。而且人的身体毕竟会有极限,一段时间的过度使用,也需要恢复。潘向宇终于停止了这种“战事”一般的性事,身心俱疲,甚至有些懊恼,觉得自己这么不顾死活,实在有些可憎。

这段日子耽于性事的后果,除了让潘向宇损耗过度,还令他脱离了正常的社交圈,很多重要的聚会都被推辞掉,因此丢掉了几个难得的生意机会。冷却下来的潘向宇,心里愤愤的,对丛好居然有些责怪的态度。他开始恢复自己以前的社交习惯,经常夜不归宿,应酬完,就直接在酒店住下,并且很少通知一下丛好。

有个以前的女人,叫徐瑶雅,自己也做着一家贸易公司,和潘向宇保持了很多年的关系,人非常开放,是个在各方面都很有一套的出色女人。这天大家又聚在一起,在饭桌上交流些信息,然后又去夜总会玩了一通,其他朋友都很知趣,心照不宣地早早散了,把时间留给他们。两个人去宾馆开了房。潘向宇发现,原来徐瑶雅这样的女人,才是和他旗鼓相当的对手,你要胜过她,她反过来还要胜过你,大家一起发狠,要置对方于死地似的,那股子劲儿,是另一种的淋漓尽致。

完事后徐瑶雅去卫生间冲澡,潘向宇在后面看着她浑圆的臀部,心想,以前怎么就忽视了,她的屁股这么好看?

徐瑶雅冲完澡出来,边用浴巾擦头发,边巧笑着对潘向宇说:

“想不到你新婚燕尔,身体反而更棒了,是新娘子亏欠我们向宇了吧?”

潘向宇一愣,心里倒被启发了,原来这样来回地换换口味,居然对自己的状态大有裨益,粗粮细粮交替着吃,胃口才会好,营养才会均衡啊。这个理论不久就得到了论证。和外面那些浓艳的女人混一段时间后,潘向宇回到家里,对丛好青涩的身体便又重新滋生出了欲望。

被潘向宇当作了一种调剂胃口的粗粮,这一点丛好是没有意识的。新婚伊始,丛好对于潘向宇怀有一种顺服之情。现在的她,正处在一个无以言状的过渡期,像是漂泊在一条河的中央,河的两岸,一边是兰城,一边是柳市,一边是少女的世界,一边是成人的世界。她在水面上踟蹰,被一道炫目的光包裹进去,没有力量对之产生怀疑,仿佛目前的这种生活就是应该如此的,潘向宇这种男人就是应该如此的;她以前的生活是另外的生活,经验,逻辑,都不适用于现在的一切。

丛好一度终止了写作,大量的时间都用于侍弄自家院落里的那些南方花木。

这座院子算不上很大,但也不能说很小了,据说以前是一个德国领事的宅邸。潘向宇买下的时候,里面的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所以就拆了重建起一栋两层的小楼,但那些原本就有的南方花木却始终葱茏,即使自生自灭,也都长得蓬蓬勃勃。潘向宇对于这些花木并不放在心上,觉得它们就是一种天然的存在,就是历史和岁月本身,用不着格外染指。这也许是一个柳市人的正常心态,他们世世代代活在这个大植物园一样的城市里,对于植物已经毫无感触了。但对于丛好这个来自兰城的人来说,潜意识里便会稀罕满目的绿色,何况,如今这绿色还长在了自家的院落里。为此,丛好渐渐掌握了许多植物的常识。广玉兰,紫薇,海桐,杜英,这些植物大概在那位德国领事居住的时候就已经生长在院子里了,它们栉风沐雨,似乎已经不再需要人工的培植,但丛好却一一弄清了它们的名堂,浇水,修剪,像一个负责任的花匠一样侍弄起它们。

她的梦里没有了那条狼狗,只有潘向宇刮得青青的下巴了。

对于潘向宇的转变,丛好体察到了,但心里没有太大的起伏。她依旧是一个对这个世界知之甚少的人,那种随波逐流的态度,已经深入骨髓。

潘向宇不在家的夜晚,丛好都会将那只传呼机压在自己的枕头下,心里有着一些似是而非的盼望。当然,这只传呼机自从他们结婚后就再也没有响过。但丛好很怀念它曾经带给自己的那些微弱的喜悦,那种清脆的蜂鸣本身,已经大过它所传达的信息。有时候,丛好在院子里修修剪剪,会将这只传呼机装在自己的口袋里,调出音量,让它就那么装腔作势地鸣叫着。这样的时候,丛好的心里会感到一种难得的澄澈,仿佛身心都像花木一样随着一柄大剪刀得到了修整。于是,在这种可有可无的劳作中,她开始关心自己,从未有过地感受自己那作为一个女性的身体。

仿佛醍醐灌顶,丛好恍然大悟,原来,就像那株香木莲的球形聚合果一样,她已经开裂成了两瓣。

这个领悟算是一个发端,当丛好自觉地体察起自己的身体,那种女性的意识便跟着觉醒了,这让她有了一个相对稳固的立场——以一个女人的目光,重新打量这个世界。

丛好开始审视自己的丈夫,渐渐地,潘向宇便在她的眼里被重新勾画着了。

潘向宇带着丛好去酒店吃饭。刚下车就撞上几个人,摇晃着从酒店出来,走在中间的一个男人一眼看见潘向宇,打着酒嗝招呼他过去。

潘向宇脸上堆着笑,嘴里一迭声地呼唤着:“周市长!周市长!”

周市长拍拍潘向宇的肩头,一下一下,带着酒劲,嘭嘭的:

“小潘啊,你来的正好,我正想你呢。”

说完就乘上一辆车走了。

潘向宇没有丝毫犹豫,转身钻回自己的车里。丛好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被他叫一声才跟着钻进去,问他:

“怎么了,不吃饭了吗?”

潘向宇皱着眉头,发动起车子,紧紧跟住前面的那辆车。

他说:“你没看到吗?周市长在招呼我。”

丛好还是不懂,她想,那位醉醺醺的周市长是在招呼潘向宇吗?三言两语的,像捶打一样地拍肩膀,用这种方式招呼人,是什么意思呢?

周市长的车停在一家挂着宫灯的私人会所门前。潘向宇紧随而至,先对方一步下了车,迎在门楼的台阶前。周市长一行几人摇晃着进去,仿佛没看到一旁毕恭毕敬的潘向宇。丛好跟下去时,潘向宇已经进到了里面。他似乎对这里很熟,叫来当班的经理,站在前堂替周市长安排服务的项目。一切妥当了,潘向宇却没有走的意思,在堂厅的红木沙发上坐下。丛好跟在他后面,懵懵的。穿着旗袍的服务员默默地为他们捧来两杯茶。

抽完一支烟,潘向宇才想起些什么,问丛好:“你饿吧?要不我先叫些吃的给你。”

丛好说她不饿,她只是搞不懂潘向宇在做什么。

潘向宇有些不耐烦,脸板得硬硬地说:“这还不明白吗,我得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埋单。”

说完,刮得青青的下巴就扬起来。

丛好在心里想了一会儿,才理出头绪。她被这个头绪吓了一跳。原来潘向宇是在巴结这位市长,手忙脚乱地跟上去,像一个贴身的仆从,现在还要守在外面,等候主人的下一个吩咐。这其实不奇怪,道理丛好是懂的。这种仆从的姿态她也不陌生——兰城齿轮厂的工人们见到车间主任时,都是这个样子。但是,这是潘向宇啊,一个总是将下巴扬起来的男人,原来他也会低声下气的做人。

潘向宇要了副扑克,坐在沙发里埋头在茶几上用扑克算命,样子有些垂头丧气。

中式的前堂是通透的,一堵影壁将后面的庭院挡在身后。一缕琵琶或者古筝的丝竹声若隐若现,缓慢、婉转,断断续续地带着些回音。

丛好有些恍惚,像当年她破译了兰城的那些秘密的暗语一样,在耳畔天籁一般的音律中,柳市也在她的眼前徐徐展开。她盯着一扇雕漆屏风上反射出来的那个自己,心中对于潘向宇的那种无条件的服从,开始打上了问号。

这一天他们一直跟在周市长的屁股后面,先后又去了好几处娱乐场所,都是人家进去玩,他们守在外面。那副扑克被潘向宇一路带着,翻来覆去地摆弄,也不知从中算出了什么样的玄机。一直到半夜三点多种,周市长的酒似乎醒过来一些,丛KTV的包房中出来,看见潘向宇,如梦方醒地问一声:

“小潘,你怎么也在这里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