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新时期青少年公民与公德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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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遵纪守法,和谐友爱

遵纪守法与和谐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崇尚法治、坚持依法治国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正确处理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和谐社会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先后形成了一系列行为规范,其中,道德和法律是两种最基本、最重要的行为规范。正是有了道德和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整合和协调,才能形成一种有条不紊、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睦相处的秩序,保障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进步。和谐是一种秩序,秩序需要运用道德和法律来构建和维护。和谐社会是有秩序的社会,同样离不开道德和法律的规范和调控。

民主法治贯穿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诸多方面都需要通过道德和法律来确认、维护和保障。和谐社会的确立,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和法律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不难想见,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更无法实现和谐。

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多方面关系的全面和谐,是建立在道德、民主和法治基础之上的和谐。因此,和谐社会应当是崇尚道德、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使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

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一脉相承的。在法律规范中总是体现着不同层次的道德精神,凝结着立法者关于善与恶、美与丑、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基本道德价值判断。一般来说,违犯法律的行为,也是违反最低层次道德要求的行为,尤其是犯罪行为,更是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因此,法治的实现,有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遵纪守法是社会生活中一项基本的道德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体人民遵循共同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律的作用,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不断加强法治。同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治国,对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三、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社会的法治建设

在法的制定和运行过程中,荣辱观始终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

在立法过程中,荣辱观不仅应当成为立法者的指导思想,而且应当是立法的基本理念,荣与辱、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偏私等基本的道德界限都应该在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中得到清晰的体现,成为明确、普遍的行为模式,用以指导、规范公民的行为。同时,要对照“八荣八耻”,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具体行为准则,把“八荣八耻”的要求具体化,促进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诸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荣辱观对执法者本身的约束作用,保证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另一方面,在执行各项法律制度时,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使遵纪守法的行为得到鼓励,违法乱纪的现象受到抵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法律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

守法是实现法治的最重要的环节,只有通过法的遵守这种普遍形式,才能使 法律转化为公民和其他社会主体的自觉行为。在守法环节中,要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只有荣辱观普遍建立起来,人们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进而才能有和谐的社会关系。对个人来讲,知荣辱才能求发展;对社会来讲,建立了正确的荣辱观和完整的法律机制,才能有秩序,才能安定和谐,才能发展进步。每一个公民都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主体,我们每个人都要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地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诫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主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贻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据!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用刀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地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名人遵纪守法故事

列宁守纪的故事——“按次序理发”

有一次列宁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很多人都坐着排队,等候理发。列宁进去后,大家连忙让座,并且请列宁先理,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做是要不得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随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后一个位置上。

我也要遵守制度

那还是在延安的时候,毛主席去医院看望八路军一二〇师政委关向应。两人愉快地在病房里交谈起来。护士进来说:“同志,医生吩咐,病人要安静,不能会客。”毛主席谦和地说:“对不起,小同志。”随即辞别关向应离开了病房。

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

一次,******去北戴河,需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工作人员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说有位领导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接电话的小黄回答:“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便冒雨到图书馆借书。小黄一见是周总理,心里很懊悔,总理和蔼地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

这个战士应该表扬的

有一次,刘少奇同志去散步,走到某炮兵阵地,想进去看看。站岗的战士不 让进。随行人员上前说:“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战士认真地说:“上级有规定,要有上级指示才能看。”随行人员很生气,少奇同志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回去吧!”说着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告诉随行人员:“回去告诉那个战士的领导,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后来部队领导知道了,要批评那个战士,少奇同志再次让工作人员转告部队领导:“这个战士认真执行规定制度,不但不应批评,还应该表扬。”

大约在1931年前后,根据地的红军痛击前来骚扰的白匪军,贺龙同志不顾其他首长和警卫员再三劝阻,径直朝着枪声最响的地方跑去。警卫员小唐急坏了,也只好一个劲地追了上去。为了保护首长的安全,他连忙扑上前去,抱住贺龙同志,两人一同滚进了旁边的土沟里。贺龙同志以为是敌人扑上来,迎面狠狠地击了两拳,小唐忙撒开手,贺龙同志才知道打错人了。战斗胜利结束了,回到指挥部,贺龙同志认真作了检讨,并向小唐道了歉。贺龙同志这种遵守纪律、勇于自我批评的精神,使到会的同志都深受教育。

陈毅制定《入城守则》

1949年5月24日夜里,上海街头响起半夜激战的枪声。第二天,天蒙蒙亮,市民们小心地打开一点门,从门缝里望出去,只见马路两侧,整齐地躺满了抱着枪,和衣而睡的解放军战士。市民们感到奇怪:“这些军队怎么和以前不一样的呢?”不一会儿,市民们开始走出家门。他们看到战士已经起来了,有的在洗漱,有的在吃饭,吃的是馒头、咸菜。于是,不少市民拿出热水瓶,给战士们倒开水。战士们笑嘻嘻地摇着头,谢绝了。天大亮了,“解放军露宿街头”“解放军秋毫无犯”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上海,市民蜂拥到街头,欢迎人民子弟兵,庆祝上海获得新生。原来上海大战役打响前,陈毅就让秘书长起草了《入城守则》,为接管上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不能特殊

1972年4月5日下午,周总理在南京送外宾去飞机场。天灰蒙蒙的,雨一个劲地下着,在离机场很远的地方,他就下了车。这时,随行人员赶忙去给他撑伞,他连忙阻止说:“不要打伞了,快放下了吧!”工作人员劝他:“总理,您不能 这样,淋坏了身体。”没等工作人员把话说完,总理指着欢送的人群说:“几千人都挨淋,我就不能吗?我们不能特殊!应该和大家一样。”说着,他冒着雨,缓步绕场一周,跟欢送的群众亲切交谈,挥手致意。

不要以为我是总理

周总理生前从不认为自己是国家总理就可以置身法纪之外,他总是时时处处带头遵纪守法。有一次,他乘车去政协礼堂开会,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的时间很长,耽误了开会时间。同车的干部想去和民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一直等到警察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那里。此后,总理常常叮嘱司机,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说:“不要以为我是总理,就可以特殊,可以违章。”

曹操自刑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他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簿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簿言引《春秋》说“罚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带头去破坏它,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宝剑,割下胡子,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带头步行的司令官

1798年,对英作战司令拿破仑率3万法军,分乘350艘船舰,远征英国的殖民 地埃及。以后他又入侵叙利亚,血洗了雅法城。叙利亚人、土耳其人、英国人都参加了打击法国人的战斗。法军长期异地作战,人员疲惫不堪,士兵思乡心切,加上热病和鼠疫流行,拿破仑决定将远征军撤回埃及。拿破仑是个卓越的军事家,他为了保证部队迅速撤离,把全部车马集中起来,载运伤员,其余的人一律步行。他身边的军官问道:“司令官,你要准备哪一匹马?”拿破仑一听,勃然大怒,狠狠打了这个军官一记耳光并训斥道:“难道你没听到我的命令吗?立即把马拉出去拉伤员,全体步行,我第一个走!”拿破仑创立了法兰西第一帝国,当了皇帝,他用铁与血的纪律推进了欧洲资本主义进程。

“遵纪守章”好少年

提到六(5)中队的朱嘉炜,大家都会啧啧称赞,夸奖他是一个成绩优秀、文明守纪、严于律己、待人友善的好队员。他担任六(5)中队的中队长,热爱学习、努力地为班级服务,多次被评为学校的班星和光荣升旗手,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朱嘉炜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自己的中队、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他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中队的安全宣传工作。比如,他教育队员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用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走出中队,朱嘉炜时刻关注着校园里同学们的安全行为。当他看到有队员在升旗用的高台上跳下去时,立刻去制止,并向大队部反映这一情况;当他看到有队员在玩有危险性的玩具手枪等器具时,及时劝告他们,并取得辅导员老师的支持,在校园开展抵制“不安全玩具”的活动。他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总要关照妈妈跟紧大家,以免失散;叮嘱开车的爸爸,不要喝酒行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要遵守交通规则等,被爸爸妈妈誉为“平安行动小模范”。

他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参与学校消防安全演习、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等,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暑假期间,他进入社区,参加了“小小交通安全 协管员”活动,并积极撰写征文,被学校展出在橱窗里,还获常熟市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三等奖。他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

每学期开学初,他都配合学校大队部,向家长、同学分发安全知识宣传单,提醒大家执行“绿色上学行动”;他和中队干部们一起,出谋划策,筹备“安全伴我行”主题队会,通过生动活泼的活动,让大家铭记“安全”的重要性;他还履行“小辅导员”职责,利用晨会、班队会时间,教友谊中队的小朋友唱安全童谣、看安全图片等。被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授予“自护章”“自理章”等雏鹰奖章,也获得了校“雏鹰好少年”的光荣称号。

我身边的守法故事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啊!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婷婷,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婷婷,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老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给我这记忆最深的是那个暑假。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去超市买东西。这是一条有点儿繁忙的公路,只见公路两侧三三两两的行人说着笑着,公路中时不时有车辆鸣笛而过。行人们都很自觉地走在公路的两侧,没有一个人在公路上横 冲直闯。遇着车子开过时,大家都会往公路两侧靠,放慢行走的速度,如果是车穿过公路,大家则停下来,等车开过再继续走。我正走着,突然身后传来听到一阵口哨声,回过头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他引以为荣的单车,脚蹬得飞快,在公路上左扭右拐,更要命的是他根本没有用手握车把!见我回过头看他,他似乎很得意,车把一拐向我冲来,我急忙往旁边一闪,他却在车通过我身边时,大声打口哨!车已通过,还回过头来冲我做鬼脸!我气极了,刚想骂他,突然,我吓呆了:前面,一辆电动车刚从小路上拐出来,男孩的单车正向电动单车拐去!

要不是骑电动车刹车及时,他早就没命了。我赶快跑过去,望着男孩痛苦的表情,我想他一定后悔在公路上卖弄他的技术了吧!

交通法则,人人遵守。任何一项法律法规其实都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的。

不管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违法乱纪,否则,你终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血的代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互助·和谐·友爱

有一个镜头一直定格在我心灵的深处,每每忆记,心湖便泛起阵阵涟漪:在医院的长廊里,一个伤了手的人背着一个断了腿的人,他俩面带笑容,像一个人似的朝走廊另一头的售饭车走去,伤了腿的人手里拿着两饭盒……“互助”,一个多么普通的字眼,却让两位快乐而聪慧的残疾人阐释得如此丰富和震撼人心。这不禁让我想起曾经看到的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和上帝谈论天堂与地狱的问题。上帝对这个人说:“来吧,我让你看看什么是地狱。”他们走进一个一群人围着一大锅肉汤的房间。每个人看起来营养不良,绝望又饥饿。每个手里都拿着一只可以够到锅的汤匙,但汤匙的柄比他们的手臂长,没法把东西送进嘴里。

“来吧!我再让你看看什么是天堂。”上帝说,他们便进入另一个房间,它和第一个房间没什么不同:一锅汤、一群人、一样的长柄汤匙。但每个人都很快乐,吃得很愉快。因为他们互相用自己的汤匙舀肉去喂对方。

原来,地狱和天堂的差别就是这样的简单。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互相帮助,互相关爱,互相理解,那我们难道不能营造出一个美丽而又快乐的“天堂”?相反,如果一群从不懂得帮助爱护,心中只有自己的人混迹到一块,那这个世界就会成为痛苦而又悲伤的“地狱”。

其实,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为别人付出的同时,快乐和富裕便会进入你的心中。相反,如果困守在自设的真空中,不肯接受也不愿意付出,就很有可能使自己窒息,很有可能像地狱的人一样,守着食物饿死。

爱,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人类社会需要爱的滋润,需要爱的融合,更需要爱的沟通。对于人类来说,爱,是一份关怀与心灵的慰藉;爱,是一份责任;爱,是一种真诚的、无偿的、不求回报的奉献。只有爱,会让你感觉到生活得真实,活得充实,活得温馨与幸福。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正需要这种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以春天般的温暖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孜孜不倦地实践“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人生追求,那么,就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人们都知道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一滴水要想不干,必须把自己融入大海之中,同样,一个人,要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为集体作出贡献,必须把自己融入社会、集体之中。要相互团结、互助、友爱。巴金曾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是的,为别人付出你的爱心,就种下一片希望,就会有硕果累累的一天,就能品尝到丰收的喜悦。让我们成为相互拥抱的天使,在和谐的人间天堂自由翱翔。